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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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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详情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111150009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70万元,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1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1.2 采购内容 1.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1.2.2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食堂服务外包的采购,采购内容包括市分公司食堂及南洋中心局食堂的日常运营服务。扬州市分公司负责提供食堂运作相关场所、炊具设备,负责自行采购各类主、副食材及辅材,承担食堂日常运行所需水、电、气等各项成本费用。供应商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营服务,包括食堂用工管理、菜肴制作、供餐服务、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 1.2.3项目规模:预估金额270万元(含税)。采购预算金额为招标人根据采购经验和采购需求为基础进行的预估,具体以实际业务量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4服务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2.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要求; 1.2.6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要求; 1.3 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5日。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应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4项目经理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餐饮服务管理经验并承诺成交后进驻本项目驻场服务。
注:供应商需提供拟投入人员的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1)提供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提供体现3年及以上餐饮服务行业管理或领班经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含有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或甲方出具的批复文件或甲方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提供人员截止本项目开标之日前近一个月,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原件备查(如提供社保清单为投标人单位整体人员清单,请于清单中用红色圆圈圈出本项目所投入的人员,以便磋商小组评审);
(4)投标人需承诺成交后所提供人员将进驻本项目驻场服务,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满足要求。
2.5厨师长须具备5年及以上大厨工作经验。
注:供应商需提供拟投入人员的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1)提供人员身份证,原件备查;
(2)提供厨师长历年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证明),工作经验以合同签订的时间(或社保缴纳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3)提供人员截止本项目开标之日前近一个月,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原件备查(如提供社保清单为投标人单位整体人员清单,请于清单中用红色圆圈圈出本项目所投入的人员,以便磋商小组评审);
(4)投标人需承诺成交后所提供人员将进驻本项目驻场服务,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满足要求。
2.6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不接受分包、转包。
2.8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项目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活动。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两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在最近两年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投标人在近两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11-16 09:00:00到2021-11-22 17:00:00

获取方式:见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12-07 14: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12-07 14:30:00

开标地点:见其他

七、其他
4.【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 年11月16日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1 年 11月22日17: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
4.2.1登录“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zbbztx.com/”支付文件费用,获取保证金账号。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标包)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1支付平台注册: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潜在投标人须在“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zbbztx.com/注册企业信息。注册超过60分钟未审核的可联系工作人员:雷荟沄、祁琳 电话025-83303501,QQ:2216245928。
4.3.2支付费用:完成“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登录平台,在“采购”-“购买文件”-“后审”下完成具体项目采购文件网上支付。
4.3.3支付完成后可在“采购”-“文件下载”处下载文件。
5.投标保证金及形式
5.1.1所有投标人需要登录“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zbbztx.com/,在缴纳招标文件费下载招标文件后,在“采购”-“文件下载”-“子账号查看”处,获取对应项目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交通银行),然后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向该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汇款。缴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与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如果汇款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平台系统将不予接受,投标保证金缴纳失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过期则否决投标)将汇出单据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5.1.2保证金账户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5.1.3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中山北路支行
5.1.4保证金账号:江苏通服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按项目分配的指定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可获取,每投标人、每项目、每标段账号均不同)
5.1.5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含评委费)
5.1.6如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一览表原件、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同分装递交。
5.1.7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14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202开标室。
6.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6.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
8.2招标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邮政编码:210003
联 系 人:刘雪柔
电 话:15861816211
电子邮件:1064409870@qq.com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地 址
: 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
联 系 人
: 胡云龙
电 话
: 17372721101
电 子 邮 件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 虎踞北路80号
联 系 人
: 刘雪柔
电 话
: 15861816211
电 子 邮 件
: 106440987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