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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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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两院区食堂肉类采购配送服务(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两院区食堂肉类采购配送服务(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7

项目概况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两院区食堂肉类采购配送服务(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1217B81-1(重新招标)

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两院区食堂肉类采购配送服务(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2500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两院区食堂肉类采购配送服务(重新招标)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解放路院区和滨江院区营养食堂及职工食堂肉类物资配送等相关服务,服务期2年。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2月0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7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杭州市解放路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767117

质疑联系人:蓝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784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0571-85860230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俊超、沈佩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67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1-两院区食堂肉类采购配送服务(重新招标)--发布稿.doc

    469.5K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项目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两院区食堂肉类采购配送服务(重新招标)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0625-21217B81-1

项目名称:两院区食堂肉类采购配送服务

(重新招标)

采购单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电子交易须知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

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下载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

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35339868" 电子交易须知 1

HYPERLINK \l "_Toc35339869"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HYPERLINK \l "_Toc3533987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35339872" 前附表 6

HYPERLINK \l "_Toc35339873" 一、总 则 13

HYPERLINK \l "_Toc35339874" 二、招标文件 15

HYPERLINK \l "_Toc35339875" 三、投标件的编制 16

HYPERLINK \l "_Toc35339876" 四、开标 19

HYPERLINK \l "_Toc35339877" 五、评 20

HYPERLINK \l "_Toc35339878" 六、定标 21

HYPERLINK \l "_Toc35339879" 七、合同授予 22

HYPERLINK \l "_Toc35339882" 第三章 评标 22

HYPERLINK \l "_Toc35339883" 第四章 招标内 28

HYPERLINK \l "_Toc35339884" 第五章 合同主 34

HYPERLINK \l "_Toc35339885" 第六章 投标文件 40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两院区食堂肉类采购配送服务(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7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1217B81-1

项目名称:两院区食堂肉类采购配送服务(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5,000,0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两院区食堂肉类采购配送服务(重新招标)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25,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解放路院区和滨江院区营养食堂及职工食堂肉类物资配送等相关服务,服务期2年。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 至2021年12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7日0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

3.开标时间:2021年12月7日0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杭州市解放路8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767117

质疑联系人:蓝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784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俊超、沈佩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67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 0571-8586027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联系人: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项目名称

两院区食堂肉类采购配送服务(重新招标)

2

采购内

容及数量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解放路院区和滨江院区营养食堂及职工食堂肉类物资配送等相关服务。

服务期:2年,具体起止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由招标人确定。

交货期: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供货,每天/周/月的供货量按招标人实际需求提供,货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供货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解放路院区招标人指定地点(杭州市解放路88号);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滨江院区招标人指定地点(杭州市江虹路1511号)。

数量:1项。

合同形式:单价合同,结算累计至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服务期满后本合同履行完毕。

3

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投标报价如超过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注:预算金额为两年服务期的费用,其中每年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250万元。

4

公告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5

电子交易平台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6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因素包含货到招标人指定的使用地点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其中已包括货物费、运输保险费、配送费、检验验收费、税金、其他需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2、本项目按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要求分类填报相应的折扣、单价及合价。

3、本项目价格部分评审分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1)投标报价(A)

(“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服务期内单价调整的产品”)

招标人按月份提供报价基准价,每月报价基准价为前一个月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物资联合配送中心配送价,投标人在此基准价上报折扣,中标后,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中标折扣保持不变;每月单个品种结算单价=前一个月报价基准价×折扣,每个品种的每月结算价=结算单价×实际供货量。

例:如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物资联合配送中心配送价某一月猪肉价格为8.0元/斤。

则该产品报价基准价=8.0元/斤

如果中标人猪肉的折扣为90%

则该月猪肉结算单价=8×90%=7.2元/斤

如招标人该月实际猪肉用量100斤

则猪肉该月结算价格=7.2×100=720元

(2)投标报价(B)

(“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服务期内单价不做调整的产品”)

服务期内单价不做调整的品种,按投标人所填报的单价结合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投标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暂定采购参考数量,按该数量计算汇总成报价用于价格评审和比较的基础;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实际供货量分批供货并按单价分期结算。

(3)投标报价(C)

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不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品种,将以医院周边农贸市场前一个月25号当天调研价为基准价,投标人在此基准价上填报折扣,中标后,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中标折扣保持不变;每月单个品种结算单价=调研的基准价×折扣,每个品种的每月结算价=结算单价×实际供货量。

4、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7

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不统一组织,由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获取投标报价所需的资料。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 0571-87767117

8

样品

不要求

9

演示

1、本项目评标阶段要求对采购信息化平台进行视频演示,请投标人将演示内容制作成U盘,演示时长不超过5分钟,播放软件请同步刻录在U盘内。

2、演示U盘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演示U盘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演示U盘”将不予接收。

3、为了避免邮寄途中丢失,烦请投标人将演示U盘及“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U盘一并邮寄送达,邮寄地址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条。

4、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投标人演示U盘或演示U盘无法读取的,评标办法中的现场演示不得分。

5、其他要求详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0

招标文

件澄清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 10 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澄清。

11

投标文

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2

投标文件

的编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13

投标文件

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14

投标文件

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邮寄或送达地址: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收件人:金俊超 13868143292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15

投标截止

时间和投

标地址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7日0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址: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10室)

16

开标时间

和地址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7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开标室)。投标人在线参加开标。

17

开标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9

投标文件

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20

进口

不允许进口

21

节能产品

不适用

22

环境标

志产品

不适用

23

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

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

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次采购标的为 服务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 其他未列明行业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不适用)

5、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7、本项目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8、本项目不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9、提供的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4

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础,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部分费率摘录如下:

中标金额 费率

100万元及以下部分 1.5%

100-500万元部分 0.8%

500-1000万元部分 0.45%

1000-5000万元部分 0.25%

2、代理服务费支付:

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

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账 号:1202021209006759843

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25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招标人。

2.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

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

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招标人、招标人、用户相同。

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

7.“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承担的各类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七)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2.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八)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纸质),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

(二)投标人的风险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纸质)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招标采购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纸质)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纸质)通知所有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纸质)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纸质)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可以不提供);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

(5)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6)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不适用)

(7)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不适用)

(8)投标人情况介绍;

(9)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10)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11)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具有生产、保管、发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

(12)对现有主要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进行描述,并提供相关企业名录;

(13)对原材料采购的计划及管理进行描述;

(14)货物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验收等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进行描述);

(15)配送方案;

(16)特殊情况应急方案;

(17)采购信息化平台;

(18)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

(1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20)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清单;

(21)与评审、评分有关的其他技术资料。

3.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开标一览表(格式按电子交易平台);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5)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纸质)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投标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投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四、开标

(一)开标形式

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 开标准备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三)开标流程

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开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2.开标第二阶段

(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

(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及其资信商务得分、技术得分。

(3)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

(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

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

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纸质)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向招标人交纳一年预算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两院区食堂肉类采购配送服务(重新招标)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20分、技术分65分、资信及商务分15分三部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列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技术、资信及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及商务分

二、资格审查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三、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

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4)未提供投标声明函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7)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8)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

(9)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4)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评审内容及标准

(一)资信及商务分(15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1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得分不超过6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能体现评审要素:

(1)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在12个月及以上;

(2)项目内容包含食堂肉类物资配送。

6分

2

提供的上述业绩中具有业主反馈表,且反馈内容为好评的,每提供一个证明材料得1分,最高得6分。

证明材料:业主反馈表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或科室章,且反馈表中能体现评审需要的要素。

6分

3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认证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分为3分。

3分

(二)技术分(65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1

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注:提供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2分

2

根据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单的内容及额度情况进行评分。

注:提供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保单能反映评审要素。

5分

3

投标人具有企业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以及加工保管发货制度的,每提供一个制度得0.5分;最高得2分。(2分)

5分

投标人企业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职责以及加工保管发货规章制度内容进行评审。(3分)

4

食材加工车间

投标人具有独立且符合肉类加工车间的得2分。

注:提供场地证明材料。

2分

根据投标人肉类加工车间的环境、布局及卫生情况进行评分。注:提供场地的平面图及现场照片。

2分

5

食材仓储场所

对投标人仓储场所现场卫生状况照片评分。

2分

投标人提供的仓储场所布局及配套设备。

1分

投标人仓库储存能力状况。

2分

投标人具有冷链库情况。注:提供冷链库的相关材料。

2分

6

货物服务方案

交货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

2分

提供配送方案及时间安排的,得1分。(1分)

4分

配送方案的具体流程以及时间安排情况。(3分)

具有固定的服务网点及相应人员的,得1分。(1分)

4分

投标人最便捷的服务网点及人员配备等情况。(3分)

7

特殊情况应急方案

应急食材的紧急供应以及就近合作的农贸市场产品应急情况。

3分

突发事件(天气、交通、重大事件等因素)时的应急预案及响应的承诺措施。

3分

8

采购信息化平台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平台具体介绍、信息建设、采购岗位审核及后台表单数据信息查询等功能项。

4分

采购信息化平台售后服务及对招标人使用部门人员操作培训及售后服务、远程服务等承诺。

3分

要求投标人对采购信息化平台内容进行现场演示:

(1)采购信息化平台采购入库、销售出库、内部领用、仓库盘点、往来帐款核算、所有产品信息的导入、产品相关信息查询追溯的功能操作演示。(3分)

(2)招标人的采购审核岗位的设置、审核查询流程以及后台的数据查阅操作。(2分)

5分

9

运输车辆情况

投标人具有0.9T及以上冷链厢式货车的,每拥有一辆得1分。注: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登记证书。

5分

10

配送人员情况

具有驾驶年限5年及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固定配送驾驶员的,每人得1分。

注:提供驾驶员驾驶证和健康证或体检报告,并提社保证明。

5分

11

出现产品异常问题的退换货承诺。

2分

12

其它各种有利于招标人的措施方案、承诺及其可实施性。

2分

(三)价格部分(2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投标报价A评分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100

(2)投标报价B评分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3)投标报价C评分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100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述

1、本次招标的内容是食堂年度肉类采购配送服务,要求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是合格的产品,所供产品质优、卫生安全、新鲜,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以及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

2、服务期:2年,具体起止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由招标人确定。

3、供货地点: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解放路院区招标人指定地点(杭州市解放路88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滨江院区招标人指定地点(杭州市江虹路1511号)。

二、供货方式和服务期

1、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供货,每天的供货量按招标人实际需求提供,货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每次根据招标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招标人入库验收凭证。

三、总体要求

1、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投标人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4、投标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5、投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物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

7、投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由于招标人工作的特殊性,投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招标人各项规定。

9、投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招标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招标人要求推迟的除外),招标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0、投标人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招标人申请。

11、招标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投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招标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投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13、如因所供产品质量或品质问题造成人员身体不适、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的,须由投标人立即派专人到现场妥善处理,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事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4、如在合同执行阶段,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及服务与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不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相关责任。

15、非招标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投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此类情况如出现3次的,招标人将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投标人将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16、投标人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17、投标人需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四、产品配送要求

1、配送要求

每天上午4:30须将招标人需要的种类和数量送到指定地点,不得延迟。对招标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2小时内送达。

▲2、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2人的驻点服务,时间为每天上午4:30至下午13:30,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应急采购服务,并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现场肉类分类放入冰箱等工作。

3、运输要求:要求具备运输本次采购物资所必须的冷链车等车辆。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冷冻食品运输必须由冷链车进行运送。

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4、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招标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5、加工方面要求:提供免费代加工服务,以招标人平台报单指定肉品及规格进进行加工切块、切片等。加工品种大排、中方小块肉、东坡肉、仔排、杂排等。例如加工单片90g大排按照平台报单规格要求将前排进行代加工,验收标准抽取20块单片90g大排称重克重偏差值为±3%,并且无掺杂。

6、每次根据招标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具体送货时间由招标人通知时确定,并由招标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招标人可退货或换货。投标人因不能按时交货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投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凡投标人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五、建立肉类采购信息化平台

为建立医院智慧食堂,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及产品相关信息的可追溯性等要求,需要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竞争的同时,建立一个具有针对性的肉类采购信息化平台,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取,具体要求如下:

1、客户端要求:采购用户至少有三个客户端(包含管理员权限1个),并且根据采购用户的具体需求可适当免费增加客户端;

2、功能要求:至少包括采购入库、销售出库、内部领用、仓库盘点、往来帐款核算、所有产品信息的导入、产品相关信息追溯等功能,并且可根据采购用户的需求免费增加相应功能;

3、产品表单及标签要求:按采购用户要求制作产品表单,表单信息至少包括配送产品名称、数量、重量、单价、总价、食品监测情况等信息,具体可根据招标人的需求免费增加相关信息,每次配送需同时提供产品汇总单;每种产品密封袋上需同时粘贴该产品的标签,招标人可根据标签在电脑客户端或手机端追溯产品相关信息资料;

4、要求设置招标人管理员审核岗位,对采购的品种及数量进行审核后确认下单;开放端口,可查询后台的所有表单及数据。

5、技术服务及培训:供应商至少指派2位熟练技术人员对采购单位所有使用员工进行免费现场培训,详细讲解,直至招标人所有使用员工熟练操作为止,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提供远程服务,紧急情况在15分钟内做出响应,1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

6、系统内的物资清单与合同物资清单一致,如发生内容变更必须经过招标人确认。

六、货物需求一览表

现将本次招标的需求数量及基本的技术要求分别确定如下,投标人必须按“货物需求一览表”逐一进行报价,中标后按要求进行供货。

“货物需求一览表”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

七、食品质量要求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严格遵守《动物检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列》、《食物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分割鲜、冻猪瘦肉》(GB9959)、《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2707),并达到国家及杭州市动物检疫要求。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每次向招标人供货时,提供的猪肉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2、鲜肉[边猪(白条猪)]净重35KG以上,去头、去蹄、去板油、去内脏,宰前检疫和宰后检查工作应严格按原农业部、卫生部、外贸部和商业部《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17966)实施,检疫、检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屠宰检疫检验记录必须保存三年,备查。

3、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4、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公路运输时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冷藏车或保温车,并主动接受所经公路检疫监督站的检验和对车辆进行消毒。

5、牛肉:解冻后的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都不粘手,良质冻牛肉的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6、猪肝:整体呈红褐色或棕黄色,有光泽,湿润,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微实,肝叶完整,无脂肪,无寄生虫、炎症水疱、薄膜、无胆汁污染,略有鱼腥味。

7、冰冻食品应采用专用低温冷藏(冻)车运输,单件包装完整,无破损,封口严密。产品色泽均匀,形态完整,冻结坚实,无明显粗糙的冰晶,无气孔,不变形,不软塌,不收缩。品种无异味,无可见杂质。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等相关参数。

8、白条肉:除猪头、内脏、开片(不去皮,不分割),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

9、红条肉:除猪头、内脏、去皮,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

10、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11、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

八、采购信息化平台系统演示

1、评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系统演示:

(1)采购信息化平台采购入库、销售出库、内部领用、仓库盘点、往来帐款核算、所有产品信息的导入、产品相关信息查询追溯的功能操作演示。

(2)招标人的采购审核岗位的设置及审核查询流程,后台的所有数据查阅操作。

2、本项目评标阶段要求视频演示,请投标人将演示内容制作成U盘,演示时长不超过5分钟,播放软件请同步刻录在U盘内。

3、演示U盘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演示U盘”将不予接收;

4、为了避免邮寄途中丢失,烦请投标人将演示U盘及“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U盘一并邮寄送达,邮寄地址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条。

5、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投标人演示U盘或演示U盘无法读取的,评标办法中的现场演示不得分。

九、投标文件中应详细描述:

1、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具有生产、保管、发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

2、对现有主要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进行描述,并提供相关企业名录;

3、对原材料采购的计划及管理进行描述;

4、货物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验收等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进行描述);

5、配送方案;

6、特殊情况应急方案;

7、采购信息化平台;

8、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

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10、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清单。

十、本章未尽之处详见“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本条款为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条款,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文本;正式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为准。)

甲方(需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1:杭州市解放路88号 联系电话:0571-87784625 传真:0571-87077409

地址2: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511号 联系电话:0571-89713950 传真:0571-89713889

乙方(供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其它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 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序号

服务地点

规格型号

单价(元)

预算控制金额

(元)

1

解放路院区

详见附件一清单表

详见附件一清单表

2

滨江院区

详见附件一清单表

详见附件一清单表

预算控制金额(元) 元 大写:

注:乙方按需供应,按实结算。

一、合同时间

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结算累计至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服务期满后本合同履行完毕。

二、质量要求

1.符合国家标准和《食品卫生法》的合格产品。

2.乙方所供冷鲜肉、冻禽必须保证无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异常现象,必须无毒、无害,符合甲方食堂的要求。

3.乙方所供冷鲜肉、冻禽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仿造或假冒,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短斤缺两。

4.在保质期内,产品符合储存、运输等相关规定条件下,乙方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三、交货时间、地点

1.甲方确定订货品种、数量,在将货物需求计划通过订货系统下单,如遇订单系统故障或紧急情况可通过短信或者其他通讯工具通知乙方,乙方凭此发货。

2.乙方每日每天上午4:30必须将甲方所需数量的冷鲜肉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不得延迟。

3.乙方在每次供货时,必须出具该批货物的检验合格证,并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包装。包装内要求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四、服务与质量考核

1.乙方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场所,并承担货物的运费、保险费、装卸费用等。货物包装牢固,符合储存要求,符合行业外包装质量标准要求。

2.甲乙双方对货物进行开箱清点检查验收,乙方所供冷鲜肉如验收不合格,必须及时更换,并且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更换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有异议,不愿意退换货,可委托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进行检验,属乙方质量问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乙方每次送货时需对冻品进行测温并记录。

4.乙方送货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订货单品种和重量,每日验收中发现一个品种少于订购量的5%(一次送货中多个品种不符合订单要求予以累计次数),第一次给予警告,从第二次甲方将扣除当月结算价的1%,第三次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结算价的2%,以此类推。

5.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现质量问题,第一次警告并退货;第二次没收履约保证金的30%,并且乙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第三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6.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送货,同时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所有送货人员,须持有杭州市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的有效健康证才能进入甲方食堂送货。

五、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开具与当月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滨江院区货款发票需单独开具。

2.如乙方不能按期提供发票而影响甲方财务结算的,对迟提供发票的当批货款,甲方将在次月后方可支付货款。

3.甲方接到乙方开具的当月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后应于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4.结算方式:

对肉类甲方每月询价,每月基准价为前一个月的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物资联合配送中心配送价(或前一个月25日医院周边市场的调研价),乙方按照填报的折扣结算,折扣为: %;每月结算单价=当月报价基准价×折扣,每个品种的每月结算价=当月结算单价×实际供货量。

结算时的优先顺序: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物资联合配送中心配送价、医院周边农贸市场前一个月25日调研价。

服务期内不调价产品的价格不作调整。

不在合同清单内的产品,将以医院周边农贸市场前一个月25日调研价为基准价,按乙方填报的折扣进行结算,折扣为: %。

结算时的优先顺序: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物资联合配送中心配送价、医院周边农贸市场前一个月25日调研价。

六、违约纠纷处理

1.甲方对不合格和不对板的货物,有权作退换货处理并要求赔偿。

2.由于货物的质量问题或乙方不能按时按量供应,造成甲方该类货物紧缺,甲方有权自行采购,相应的差价和费用由乙方负担。

3.因货物的质量问题造成食品中毒不良事件的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赔偿一切损失。

4.进入甲方工作区域的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外来人员管理规定》等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 份,乙方 份,甲方 份,由甲、乙双方在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 元)后生效,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甲方确认无问题后归还乙方(不计息)。

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拾贰万伍仟元整(RMB625,000.00);形式为汇票、同城支票、银行转帐、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合同约定的服务期满后,甲方评估乙方的工作,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3.其他约定

(1)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及时给甲方提供宣传、质量管理、证照复印件等资料。

(2)送货时,乙方进出甲方食堂送货通道时,严禁进入甲方加工场所。

(3)订货系统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支付使用所需的相关费用。乙方向甲方开放PC端订货账号和手机端查看账号,并负责系统的安装和使用期间的维护。同时应保存好相应的数据至合同期满。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将合同期内所有完整的数据提供给甲方。

甲方(盖章):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签字):

日 期: 日 期:

注:各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中的条款全部响应,如有偏离需在商务条款偏离表中注明。

附件:

医疗卫生机构廉洁购销合同

甲方(医疗卫生机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乙方(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后勤货物、服务、工程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法》及后勤货物、服务、工程类合同约定购销合同产品。

二、甲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对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动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四、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乙方产品的选择权,不得提供旅游、支付食宿费用。

五、乙方指定 作为合同代表洽谈业务。合同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六、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

七、本合同作为后勤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0625-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附件: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0625-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1、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中“1.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致:_______ __:

_______ __(投标人名称)符合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承诺如下。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满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有请提供,未涉及的请删除或空白提供。

四、满足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中“2. 商务技术文件”

附件:投标声明函格式

投标声明函

致:_______ __:

_______ __(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___ __(姓名)系_______ 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 _ __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______日。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 我方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情况:                           

4.我方单位负责人同时为下列单位的负责人:

                           

1-两院区食堂肉类采购配送服务(重新招标)--发布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