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1-11-18 15:13
项目概况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一村一幼”营养改善计划企业供餐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网络报名的方式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34362021000275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一村一幼”营养改善计划企业供餐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4200000.00 | ||
最高限价 | 4200000.00元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乙方必须将当月的营养食品送到所有指定学校,每个月务必送一次。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学生饮用奶投标产品须获得省学生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川学奶办〔2021〕2号)推广配送学生饮用奶的定点生产企业资格,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1年11月19日到2021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通过网络报名的方式获取 | ||
方式: | 通过网络报名的方式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58835088@qq.com: ①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缴费截图、报名信息登记表(详见第九章附件,据实填写),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缴费截图、报名信息登记表(详见第九章附件,据实填写)。 ③缴费方式:微信支付(详见第九章附件)。报名咨询电话:13402829198 | ||
售价: | 20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2021年12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西昌市建昌路公园2018商务楼6楼606号)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 ||
地址: | 美姑县文化路5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曲比老师;联系电话:1356866388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西昌市建昌路公园2018商务楼6楼60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1340282919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老师 | ||
电话: | 134028291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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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自动生成的编号为准)
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一村一幼”营养改善计划企业供餐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美姑县)
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二О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26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61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62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64
第七章、评标办法 76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87
第九章、附件 91
第一章、投标邀请
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采购人)委托,拟对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一村一幼”营养改善计划企业供餐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自动生成的编号为准)
2、招标项目: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一村一幼”营养改善计划企业供餐采购项目(第二次)。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预算金额:4200000.00元。
5、最高限价:4200000.00元。
6、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一村一幼”营养改善计划企业供餐采购项目(第二次),共计1个包,拟确定1名中标人(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学生饮用奶投标产品须获得省学生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川学奶办〔2021〕2号)推广配送学生饮用奶的定点生产企业资格,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自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2月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6日为彝族年放假时间,2021年11月27日、2021年11月28日正常上班。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网络报名的方式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58835088@qq.com:
①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缴费截图、报名信息登记表(详见第九章附件,据实填写),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缴费截图、报名信息登记表(详见第九章附件,据实填写)。
③缴费方式:微信支付(详见第九章附件)。报名咨询电话:13402829198
注:(1)投标人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对其参加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报名资料的递交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截止时间未到达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3)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通知将按照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并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若投标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若因投标人预留的联系方式错误而导致通知无法收到,一切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0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文件接收时间:文件接收时间为2021年12月09日上午09时00分- 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西昌市建昌路公园2018商务楼6楼606号)。
六、公告期限: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八、联系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通讯地址:美姑县文化路5号
联 系 人:曲比老师
联系电话:13568663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西昌市建昌路公园2018商务楼6楼606号
邮 编:610037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13402829198
2021年11月18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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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4200000.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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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420000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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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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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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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联合体 |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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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定向采购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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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所属行业 |
零售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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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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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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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1.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适用情形: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执行方式: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且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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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 3、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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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评标情况公告 |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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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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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合同金额的5%。 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或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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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采购文件咨询 |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3402829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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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开标、评标工作 咨询 |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3402829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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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投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3402829198 地址: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西昌市建昌路公园2018商务楼6楼6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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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代理服务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2.收取方式: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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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投标人询问 |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人负责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因素的询问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提出的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2.询问内容不得涉及评审秘密、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等保密内容。 3.询问方式:询问人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询问必须提供询问人基本信息(包含具体询问内容、询问人名称或姓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4.询问提出的范围及主体:①招标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环节: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的内容向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仅对采购信息公告内容提出询问的,不限制询问主体。②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环节: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可以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相关问题向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询问,未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得对此环节提出询问。③询问提出的时间原则上以政府采购活动中有效质疑的时间计算为准。 5.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3402829198 地址: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西昌市建昌路公园2018商务楼6楼6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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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投标人质疑 |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共同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共同负责答复。 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 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原件)现场、邮寄或快递提交质疑函(邮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快递以受送达人在签收单上签收之日为准),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3402829198 地址: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西昌市建昌路公园2018商务楼6楼606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①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②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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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投标人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美姑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4-8242494。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的规定,①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②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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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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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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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2、查询截止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进行查询,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本项目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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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信用融资 |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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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声明承诺提醒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项目采购。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总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审。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以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审,其他投标作无效处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或以抽签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任一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盒装灭菌新鲜学生营养奶。
5.2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两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5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政府采购合同(参考)。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更正公告通过投标人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相应更正公告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投标人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公告的内容。
7.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3本项目不组织现场答疑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外文资料未翻译成中文,则评标委员会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
按照招标文件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评标)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相关材料: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14.2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报价明细表;
(2)商务应答表;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5)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7)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8)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项目服务方案;
(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4)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制造商)。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14.4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14.5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第三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做要求 。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两部分应分册装订。“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资格审查以外的评审。(实质性要求)
18.2投标人应当按照18.1准备两部分投标文件,每部分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壹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实质性要求)
18.3“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5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6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分别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8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分包号(若有)。
19.2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正本/副本、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分包号(若有)。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应当与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文件的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文件的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将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7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中予以公告。
26.采购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人:
(1)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
(5)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单位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7.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单位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一村一幼”营养改善计划企业供餐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合同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