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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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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XGPC-2021-Z-0078)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河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XGPC-2021-Z-0078)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GPC-2021-Z-0078
项目名称: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0万元
最高限价:22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25 225 餐饮服务 政府食堂外包服务1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境外供应商参与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人一致)参加磋商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4、磋商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截止至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完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完整财务报告的,可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缴纳记录(2020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7、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纳税记录(2020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8日到 2021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5室)
方式:现场领取(不支持邮寄),供应商现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4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2-23278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9号(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205室)
联系方式:022-23278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老师、康老师
电 话:022-23278227
采购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doc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8日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天津市河西区政府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绍兴道4号。机关食堂全年为工作人员提供餐饮服务,工作日提供早、午、晚三餐,周六日及节假日提供午、晚两餐。为提高餐饮服务水平,现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

本次项目服务范围如下:

严格按照国家及天津市餐饮行业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负责餐品的加工制作、成本核算、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工作。

负责食堂整体的保洁服务。

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服务任务。

本项目属于餐饮行业。

(二)人员数量及岗位要求

1、食堂配置的工作人员不少于33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厨师长1人、中餐厨师5人、小吃厨师4人、冷荤厨师1人、中/西式面点师4人、切配员4人、服务主管1人、服务员6人、洗刷保洁员5人、库管员1人。

2、★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提供的食堂全体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向采购人出示健康证明,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上岗工作。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要求

是否接受退休人员

工作时间

1

项目经理

1

(1)年龄:40-50岁;

(2)5年及以上类似服务管理经验;

(3)了解市场食材料,合理调理搭配季节食谱;

(4)就近住宿。

每日

8小时

2

食堂

人员

厨师长

1

(1)年龄:35-40岁;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熟悉各类烹调方法,能熟练掌握4种以上菜系;

(3)了解市场食材料,合理调理搭配季节食谱。

每日

8小时

3

中餐厨师

5

(1)年龄:35-40岁;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熟悉各类烹调方法,能熟练掌握3种以上菜系。

每日

8小时

4

小吃厨师

4

(1)年龄:32-40岁;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熟悉各类烹调方法,能熟练掌握3种以上菜系.精通各地方特色小吃。

每日

8小时

5

冷荤厨师

1

(1)年龄:30-45岁;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熟悉各类烹调方法,能熟练掌握3种以上菜系.精通卤水.酱汤.时令果蔬沙拉。

每日

8小时

6

中/西式面点师

4

(1)年龄:30-40岁;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能熟练掌握10种以上中式或西式面点制作,精通各类花样面食,裱花类.中西式面包.蛋糕.大型展台蛋糕。

每日

8小时

7

切配员

4

(1)年龄:30-45岁;

(2)刀工底厚.熟悉食谱计划量;

(3)熟悉原料验收.储存方法;

(4)熟悉原料加工流程。

每日

8小时

8

食堂

服务人员

服务主管

1

(1)年龄30-40岁;

(2)形象气质佳;

(3)专业从事服务行业3年以上.沟通能力强;

(4)熟悉电脑文案工作;

(5)就近住宿。

每日

8小时

9

服务员

6

(1)年龄:30-35岁;

(2)形象气质佳;

(3)从事服务行业2年以上;

(4)了解熟悉当日出品口味;

(5)就近住宿。

每日

8小时

10

洗刷

保洁员

5

(1)年龄:40-45岁;

(2)身体健康.无疾病;

(3)能吃苦耐劳;

(4)熟悉使用洗碗机;

(5)熟知洗刷消毒保洁流程。

每日

8小时

11

库管员

1

(1)年龄35-45岁;

(2)熟悉库管流程;

(3)熟悉原料验收,储存方法。

每日

8小时

合计人数

33人

(三)服务内容和标准

1.供餐模式:

(1)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早餐、午餐均采用自助餐模式供餐,晚餐采用标准套餐与堂食自助餐相结合的模式供餐。

(2)周六、日及节假日:午餐、晚餐采用标准套餐与堂食自助餐相结合的模式供餐。

2.供餐品种:

(1)早餐:主食4种、副食2种、小吃3种、汤/粥5种、养生醋泡3种、小菜5种、咸菜2种、杂粮2种、蛋类2种。

(2)午餐:热菜6种(主荤菜1种、次荤菜2种、素菜3种)、炖菜1种、小吃2种、主食2种、花样面食4种、杂粮2种、汤/粥2种、中西点2种、水果/酸奶1种。

(3)晚餐:热菜4种(主荤菜1种、次荤菜2种、素菜1种)、主食2种、花样面食2种、汤/粥1种、水果/酸奶1种。

(4)菜单制作应考虑满足回民就餐需求。

(5)节日就餐可根据就餐需求增加相应品种(如: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

(6)菜单每周一更新,每日供应品种80%不重样;口味应融汇南北及西部地区风味,重点体现天津特色,口味丰富。

3. 就餐人数:

(1)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早餐530人、午餐530人、晚餐45人。

(2)周六、日及节假日:午餐60人、晚餐45人。

4.就餐时间:

早餐时间:7:20-8:20 ;午餐时间:11:30-13:15 ;晚餐时间:18:00-19:00。

(四)项目管理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具备相关餐饮服务经验,在餐饮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做到食品加工安全卫生,加工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有效期内健康证上岗,按时按点提供就餐服务。

2.供应商须制定详细系统的服务方案,须明确各岗位的人员配置、工作内容、职责和标准等。

3.配备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安全知识培训。

4.供应商需根据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加强培训演练,做好重点场所和人群防控,强化疫情科学应对。要按照《防控方案》要求,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工作措施,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因地制宜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食堂操作环境要求:干净、干燥、无污染、无杂物、无残渣、无异味、无油垢、无蝇虫、无老鼠。垃圾要随有随清,垃圾桶加盖、内外袋无外溢。

6.供应商应提报投诉处理流程、解决方案及满意度调查制度。

7.供应商上岗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

8.供应商需具备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求,按要求提供正常餐饮服务项目之外的应急任务,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餐饮保障。

9.供应商应对每餐餐品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

10.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内部各项制度,特别是保密制度。

11.供应商需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措施,强化细节管理,避免食材的源头浪费。

12.供应商应定期提报食堂内外区域消杀灭“四害”工作及烟道清洗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相关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五)采购人承担以下费用

1.采购人负责无偿提供用于餐饮服务的场地以及配套的后厨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厨杂,并提供办公室及办公用品。

2.采购人负责免费提供涉及餐饮服务的水、电、燃气等能源。

3.采购人负担食堂内外区域定期消杀灭“四害”工作及烟道清洗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4.采购人负责厨房设备的更换、维修维护及保养工作,并负担产生的相关费用。

5.采购人负责免费提供保洁工具、清洁消毒用品及低值易耗品。

6. 采购人负责提供餐饮服务所需的合格的食品原材料、调料。

(六)中标供应商承担以下费用

1.中标供应商负责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培训并负担员工工资、保险、福利等支出。、

2.中标供应商负担上岗员工统一工服等支出。

注: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或未做应答即做取消磋商资格处理。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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