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缙云县公安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FCG(分散)磋商2021-76
项目名称:缙云县公安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0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网上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2月06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新区黄龙路广电大楼六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缙云县公安局
地 址:缙云县五云街道蓬莱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海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3233205
质疑联系人:施杰
质疑联系方式:18358869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城五云街道江滨巷17号30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晓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3311234
质疑联系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
质疑联系方式:0578-301918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姚新伟
监督投诉电话:0578-331898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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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公安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终).doc
432.5K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JYZFCG(分散)磋商2021-76
项目名称:缙云县公安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采 购 人:缙云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26993 第一章 综合说明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9
一、总 则 12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3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4
四、磋商规则、程序 17
五、定标 20
六、合同授予 21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3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30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5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36
二 商务及资信技术文件格式 42
三 报价文件格式 50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 58
一 总则 58
二 评标委员会 58
三 评标程序 58
四 评审一般规定 59
五 评审内容及标准 60
六 评审纪律和要求 62
第一章 综合说明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缙云县公安局 的委托,对缙云县公安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
一.采购编号: JYZFCG(分散)磋商2021-76
二.采购项目:缙云县公安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
四.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简要内容描述 |
备注 |
1 |
缙云县公安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
1 |
项 |
120.0 |
120.0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超出最高限价做废标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3日上午8:30时至2021年11月30日17 :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3.地点:
(1)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2)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4.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项目文件获取”菜单中选择项目,在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5.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作为附件同时上传):
(1)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1份)。
6.提示: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注册并下载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已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认定,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
1.本项目于2021年12月6日09时00分磋商响应截止。
2.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方投标无效,投标人可在2021年12月6日09时00分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邮箱(420413751@qq.com),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方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开标当日9:00-10:30期间进行解密),投标方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邮箱(420413751@qq.com)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方未按照规定时间(2021年12月6日上午9时00分前)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方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1年12月6日09∶00时(北京时间)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新区黄龙路广电大楼六楼)举行。
十、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进行查阅;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5、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6、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7、在投标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 CA 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 CA 驱动未正常安装、USB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8、因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终报价由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供。
十一、本项目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 http://jy.lssggzy.com/jyweb
十二、质疑及投诉: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资格后审。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供应商如派人员参与采购活动的,需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请严格把关。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严格控制入场人员数量,供应商限1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有关人员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
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丽水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潜在投标人若为省外的,供应商代表在持有“丽水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丽水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场地,“丽水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场地参加采购活动。
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参加投标的人员进场后分散就坐,避免面对面就坐,人员间隔不少于1.5米,严禁人员聚集。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供应商应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标现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缙云县公安局
联系人:赵海燕 电话:0578-323317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晓霞 联系电话:0578-3311234 传真:0578-3311234
质疑联系人:徐如锐 联系电话:13454357269
地址:缙云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姚新伟 监督投诉电话:0578-3318985 传真:0578-3318985
缙云县公安局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缙云县公安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
2 |
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磋商需求 |
3 |
磋商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按照国家收费标准75折计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请在总价中考虑该费用; 3.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
4 |
磋商保证金:无。 |
5 |
答疑与澄清: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6 |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
7 |
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
8 |
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开标时间后30小时内(2021年12月6日上午9:3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导致投标无效或失败。 备注: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方投标无效,投标人可在解密时间结束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邮箱(420413751@qq.com),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方未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
9 |
磋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盖章可采用CA锁电子签章进行,如办理了法人电子锁,法人签字也可以进行电子签章; |
10 |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09∶00时 |
11 |
磋商时间:2021年12月6日09∶00时。 磋商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新区黄龙路广电大楼六楼) |
12 |
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或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的; (2)供应商未按照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 |
13 |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可不到场。 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响应,并保持电话畅通。 |
14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潜在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电脑及CA锁,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使用CA锁各自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时间开始起1小时内。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出现上述情况时,可改用备份投标文件上传后进行评审,备份投标文件也无法进行的,经财政监管部门确认后,重新招标。 |
15 |
成交办法: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成交供应商。 |
16 |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违约部分除外)。 |
17 |
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 http://jy.lssggzy.com/jyweb |
18 |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 |
19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 |
20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和甄别。 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方式留存加盖单位公章。 4.不良信用记录指: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 2.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如允许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21 |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等有关精神,有需要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需要申请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贷款(以下简称“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1、政采贷 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托政采云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优势,由各银行向平台用户提供中短期贷款(主要包括流水贷和合同贷),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的信用融资产品。 具体要求、条件和操作教程可通过政采云首页右上角——网站导航——金融服务查看,也可拨打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咨询,也可查看公告附件中的相关宣传资料,或向各地已开通政采贷的银行咨询办理。 2、履约保函 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 具体的条件、要求和操作程序由申请贷款的中标供应商向各地保险公司、银行咨询办理。 3.风险提示 (1)本宣传简介内容仅为提供给各中标供应商对办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宣传和了解之方便,对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均以各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也不作强制要求。 (2)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有风险,请详细了解并综合评估后再决定。 (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为任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解释或其他连带责任。 |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缙云县公安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二)定义
1.“采购单位(采购人)”系指缙云县公安局。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单位委托组织磋商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单位。
4.“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现场踏勘
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如因未踏勘现场造成报价失误,是供应商的责任且成交后不予调整。
(四)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也不可以分包,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五)特别说明
本次磋商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和实施。
2.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磋商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磋商需求
3.磋商须知
4.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与补充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内容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有疑点要求澄清的,供应商须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澄清。采购人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2.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将依法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函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磋商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各供应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5.因供应商提供联系资料错误或遗漏等原因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将有关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通知送达供应商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及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资格审查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格式);
3)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承诺函):
5) 关于资格的声明;
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7)自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的查询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查询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商务及资信技术文件:
1)磋商声明书;
2) 投标供应商介绍;
3) 供应商廉洁守信承诺书;
4) 经营计划;
5) 管理体制;
6) 人员培训情况;
7) 管理与考核方案;
8) 服务承诺;
9) 成本控制;
10) 物质管理;
11)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报价文件:
1)磋商报价一览表(见格式);
2)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投标人类型声明函格式
注: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对于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确定,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规范另有规定外)。
(三)磋商报价
1.磋商报价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磋商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磋商分二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由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供(最终报价函格式见附件,指定邮箱号:420413751@qq.com)。因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
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
5.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里有关磋商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磋商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
6.其他报价相关要求见第二章内容。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磋商截止之日后的90日历天。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特殊情况下,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有效期。
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磋商保证金
无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和份数
▲1. 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和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所有加盖公章处则采用CA签章。CA签章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www.qingtian.gov.cn/cgtb/zxdt/202002/t20200228_4372050.html)。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磋商响应文件形式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2.本项目开评标均启用电子交易,在电子交易使用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具有相关法律效力。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3. 不予接收的磋商响应文件情形
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未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
4. 投标人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九)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生成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重新传输递交;
2. 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导入、加密和提交;
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四、磋商规则、程序
(一)磋商规则
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
2.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进行开标、评审,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3.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4.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处理:
1、在磋商开始前,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见资格审查资料要求);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2.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的地点送达的;
(2)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
(4)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5)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
(6)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服务质保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
(7)磋商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
(8)磋商货物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
(9)磋商货物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的;
(10)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
(11)超出经营范围竞标的;
(12)提供不真实资料的;
(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14)磋商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15)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16)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
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2.磋商小组负责磋商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磋商过程的保密
1.凡属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均应当予以保密。
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3.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磋商程序与方法
1.资格审查
(1)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不进入后续评审。
(2)采购人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
2.符合性审查(包括商务资信、技术及报价审查)
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不进入后续评审。
3.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小组提出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在磋商结束前,对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相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最终确认承诺,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但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磋商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磋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5.磋商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1)磋商报价一览表总价金额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商务资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行报价磋商。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在磋商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最终报价不能高于前轮报价和最高限价(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视为第一轮报价),高出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
7.完成最终报价后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分数、各供应商最终报价进行公布,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
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9.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外。
10.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以宣布磋商失败: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11.如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财库〔2015〕124号”文件执行。
五、定标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1.在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
2.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
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认因成交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列,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将成交结果在原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成交通知书
1.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通知落标人。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精神,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工作,成为浙江政府采购正式注册供应商后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
3.成交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
4.成交供应商根据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六、合同授予
(一)授予合同的依据
1.采购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
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
3.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
(二)签订合同
1.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成交结果和磋商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成交供应商有拖延、拒签合同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同时采购单位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3.采购单位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在政采云平台进行合同备案。
(三)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按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和期限
1、服务内容:
缙云县公安局机关警官餐厅、11个乡镇派出所食堂、1个巡特警食堂托管经营服务。
缙云县公安局机关警官餐厅配置项目经理1人,厨师1人,副厨1人,面点1人,洗碗洗菜阿姨4人,服务员2人,提供工作餐,缙云县公安局食堂:负责为局工作人员提供每日早、中、晚三餐,包含所有节假日。
乡镇派出所总配置人员19人(主要负责事项详见人员配置表)。
承包经营期限:壹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限满后若服务质量良好,双方均有意向,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长累计不超过三年。
人员配备最低要求(共29人)
序号 |
单位 |
岗位 |
所需人数 |
岗位要求 |
备注 |
1 |
公安局局机关警官餐厅 |
项目经理 |
1人 |
全面负责所有食堂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岗位工作;为本项目合同签定、应急等相关事项的联系工作;确保服务顺利开展。 |
|
厨师 |
1人 |
全面负责食堂菜品的配菜、验菜、烹饪等,保证食品质量,确保服务顺利开展。 |
具备三级厨师证及以上 |
||
副厨 |
1人 |
负责食堂切菜、配菜、打菜等。 |
|||
面点师 |
1人 |
负责面点的制作及面点房的卫生。 |
|||
洗菜洗碗阿姨 |
4人 |
负责食堂洗菜、洗碗、打菜及食堂厕所、仓库卫生。 |
|||
服务员 |
2人 |
负责大厅卫生、打卡及包厢服务等。 |
女,45岁以下、体健貌端、处事严谨 |
||
2 |
五云派出所 |
厨师 |
1人 |
全面负责食堂菜品的配菜、验菜、烹饪等,保证食品质量,确保服务顺利开展。 |
|
洗碗洗菜阿姨 |
1人 |
负责食堂洗菜、洗碗、打菜及食堂卫生。 |
|||
3 |
壶镇派出所 |
厨师 |
1人 |
全面负责食堂菜品的配菜、验菜、烹饪等,保证食品质量,确保服务顺利开展。 |
|
洗碗洗菜阿姨 |
2人 |
负责食堂洗菜、洗碗、打菜及食堂卫生。 |
|||
4 |
工业园区派出所 |
炊事员 |
2人 |
全面负责食堂菜品的配菜、验菜、烹饪、食堂洗菜、洗碗及食堂卫生 |
|
5 |
舒洪派出所 |
炊事员 |
1人 |
全面负责食堂菜品的配菜、验菜、烹饪、食堂洗菜、洗碗及食堂卫生 |
|
6 |
新建派出所 |
炊事员 |
1人 |
全面负责食堂菜品的配菜、验菜、烹饪、食堂洗菜、洗碗及食堂卫生 |
|
7 |
东渡派出所 |
炊事员 |
1人 |
全面负责食堂菜品的配菜、验菜、烹饪、食堂洗菜、洗碗及食堂卫生 |
|
8 |
东方派出所 |
炊事员 |
1人 |
全面负责食堂菜品的配菜、验菜、烹饪、食堂洗菜、洗碗及食堂卫生 |
|
9 |
大源派出所 |
炊事员 |
1人 |
全面负责食堂菜品的配菜、验菜、烹饪、食堂洗菜、洗碗及食堂卫生 |
|
10 |
大洋派出所 |
炊事员 |
1人 |
全面负责食堂菜品的配菜、验菜、烹饪、食堂洗菜、洗碗及食堂卫生 |
|
11 |
仙都派出所 |
炊事员 |
1人 |
全面负责食堂菜品的配菜、验菜、烹饪、食堂洗菜、洗碗及食堂卫生 |
|
12 |
巡特警 |
厨师 |
1人 |
全面负责食堂菜品的配菜、验菜、烹饪等,保证食品质量,确保服务顺利开展。 |
|
洗碗洗菜阿姨 |
2人 |
负责食堂洗菜、洗碗、打菜及食堂卫生。 |
|||
13 |
新区派出所 |
厨师 |
1人 |
全面负责食堂菜品的配菜、验菜、烹饪等,保证食品质量,确保服务顺利开展。 |
|
洗碗洗菜阿姨 |
1人 |
负责食堂洗菜、洗碗、打菜及食堂卫生。 |
(三)食堂经营管理要求
1、食堂内部管理
(1)菜品要求:饭菜应当多样化,合理搭配,营养均衡。菜谱每周排列一次,经常更换菜肴的花式品种,提供适合口味的菜肴,每周菜谱荤素重复率均不得高于70%。
(2)承包方劳务服务团队的所有工作人员年龄要求65岁以下,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办理《健康证》相关事宜由承包方全权负责,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乙方招聘员工前将基本情况和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情况上报甲方进行政审,政审通过后才能录用。
(3)承包方应遵守委托方制订的各项食堂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4)食堂用餐时间:早餐7:00-8:30,中餐12:00-12:30,晚餐5:00-6:30,用餐时间具体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调整,承包方必须在开餐时间前20分钟做好各项开餐准备工作。
(5)承包方负责厨房的组织、管理和烹饪工作。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并经常进行《食品卫生法》的学习,坚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6)承包方必须给每位工作人员承保人身意外伤害险,按岗位要求,统一配制工作服(服装须符合采购方要求),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除托管合同上的指定托管数额和奖惩考核外,承包方的其他费用开支与采购人无关,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7)食堂仓库及时上锁,中午和夜间休息时段锁好门窗,防止外来人员进出或破坏。
(8)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与教育,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招聘食堂从业人员时,要对其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解,食堂从业人员要到卫生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健康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9)、必须做好除“四害”工作。根据季节变化,科学有效安排灭蝇、灭鼠、灭蚊、灭蟑螂工作。
(10)、必须按要求做好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关注从业人员的生活和工作状况,工作时间一律穿戴工作衣工作帽口罩,不戴首饰,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天进行晨检,严格做好个人卫生工作,勤剪指甲、勤洗头、勤理发。如检查到有未穿戴工作衣工作帽口罩的,一人一次扣罚500元。
(11)、必须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食堂工作期间,必须保证时刻有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在位,拒绝无关人员和闲杂人员进入食堂重要区域,尤其要严禁陌生人入内,确因工作需要的,应取得食堂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的同意,并做好来访登记工作。
(12)、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加工供应卫生标准。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存放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个小时。
(13)、必须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根据“非必须不使用”的原则,使用品种和用量必须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防止超范围和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发生。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14)、食堂员工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私自带亲朋好友在食堂用餐,不得私自将食堂用品带走,交通工具应停放在指定位置。食堂管理者要配合作好监督管理工作,一经发现要及时教育,对屡教不改者应进行处罚或辞退,否则将扣除食堂承包人相关费用。确需工作需要的,需经甲方同意。
2、食堂物品的采购管理
食堂物品(包括用餐的食品和食堂所需的各种用具等全部物品)均由业主方统一采购,对每天配送的食品由采购方和承包方共同验收。如在工作中需要购买食堂必需品(或损坏需要更换的)填写好单子交给采购方,由采购方进行采购。
3、食品卫生管理。
(1)双方共同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发现有“三无”产品及过期、腐烂、霉变、变质食品要马上联系配送公司,及时退还。
(2)不提供生、冷食品,隔顿食品重新回炉加热,所有食品煮透,蔬菜充分漂净,去除农药残留,确保100%的食品卫生安全。
(3)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所有餐具按规程清洗并消毒,做到无污迹、水迹。
(4)厨房在对原材料进行加工生产的过程中,严格按生产规程,厨房食品原料保藏制度和厨房卫生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准确把握菜点的成熟度,保证各类出品符合杀菌标准及其他质量要求。
(5)品尝菜点食品要用勺、筷子,不得直接用手拿,冷菜制作装配必须严格按冷菜厨房卫生要求进行。
(6)用剩的各类原材料及食品要随时进行相应的保藏,保证再生产及销售的卫生和安全烧煮。
(7)上班前要洗刷灶具,并对调料和汤锅水进行调换、过滤或烧煮。
(8)认真检査加工食品原料,将不合格原料安排重新加工。
(9)各种烹饪佐料在使用前应进行感观检査,不得使用变质不清洁的佐料;佐料应盛入专用容器,并加盖保持清洁。
(10)每餐开餐前对工作用的手布进行消毒清洗。
(11)保持地面和工作台面的整齐、清洁、无污染、无油垢;养成良好的卫生工作习惯,不得将水、汤汁倒在地面上,以保持地面干燥。
(12)工作时间必须戴口罩、工作帽。
(13)食品留样由成交单位负责,采购方监督检查。
(14)烹任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操作,以防出现安全事故。
4、安全管理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食堂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从细节入手,从小事做起,每日检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
(2)必须加强食堂内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所有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必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食堂用水和用电管理,电器使用必须规范操作,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必须组织开展食堂和食品安全培训。加强食堂管理,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食堂从业人员卫生法制观念,提高食堂综合服务水平。
5、承包方自行解决住宿问题,不提供住宿。
6、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二、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按总价的95%分12个月平均支付,剩下5%年底考核结束后支付。采购方于次月15日前支付给承包方食堂经营劳务费,最后一个月的费用在合同结束后的30日内结清。
2、进场要求: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立即开始服务。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以总价包干形式完成所有的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除非采购方书面调整服务范围或数量外,合同总价按中标价不作调整,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费用。报价应包含食堂餐饮服务管理费、厨房及餐厅的卫生保洁(包括所需的劳保用品等)、人员培训、工资、福利、服装、奖金、各项社会保险、及税金等所有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
2、承包经营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承包者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3、承包期间,如承包人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采购方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主管部门要求提前终止协议,也将及时或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包人。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应由对方负责。
四、服务质量要求
1、各供应商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重的原则进行投标。
2、各供应商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
3、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
4、食堂每日产生的垃圾和泔水,严格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通知》,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管理方案。
5、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供应商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
6、供应商需制定消防、抗台、安全等紧急预案,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7、供应商需积极完成采购人交代的其他工作。
8、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食堂年底考核标准表
序号 |
内容 |
分值 |
1 |
劳动安全 |
0-20 |
2 |
劳动纪律 |
0-10 |
3 |
劳动卫生 |
0-10 |
4 |
服务态度 |
0-10 |
5 |
服务水平 |
0-50 |
年终考核工作:
1、缙云县公安局机关警官餐厅由缙云县公安局警官餐厅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各派出所及巡特警大队食堂由各单位组织实施考核,考核成绩汇总后按平均数得分。
2、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考核工资全额发放;得分在60-80分之间的,考核工资减半发放;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不发放考核工资。
3、平时随机抽查,如果发现有严重的违反劳动安全制度、卫生制度、工作纪律等情况,按每人次扣罚500元。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成交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______________)在 年 月 日磋商会上,经磋商小组评定 (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范围和要求
承包区域和要求:
乙方在承包区域内提供 等及相关服务,且只能在该范围内从事 的相关工作。(甲方调配除外)
第二条 承包价格及支付:
1、年承包合同价格: 元(计人民币 元整,组成见附件):
2、付款方式:
第三条 经营制约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承包区域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但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保证不致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 双方承诺
乙方对甲方作出以下承诺:
1.1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都视为乙方出租、转让的行为。
1.2在适当情况下,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3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日,无论乙方有什么理由,都不可以停止服务工作。
1.4乙方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工作。
1.5为承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乙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责。
1.6工作人员上岗穿由甲方确认的制服及甲方许可的装饰物品,费用和制作均由乙方负担。
1.7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及甲方规定的与承包区域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并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交纳税务、工商部门的各项税费。
1.8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同时,自觉参加甲方认为有助于提高甲方形象和经营业绩的宣传活动。
1.9在承包期内乙方应保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连同全部由乙方承担。前期开荒费、物业管理服务、培训、服装、使用材料及损耗、工具、税金等所有有可能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主管人员的办公场地,办公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卫生纸、洗手液、擦手纸等物品由甲方按需提供。
1.10乙方在承包区域因作业所需增加机械、电力设备及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并聘请有资格得承造商进行安装、保养并将施工安装保养记录手册和图纸,交由甲方备案。
1.11禁止事项
1.11.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违责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大楼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1.11.2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者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得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承包区域对甲方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1.11.3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以免无线电受干扰。
11.1.4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
1.12保险
1.12.1员工人身意外
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1.12.2其他保险及费用
乙方应按政府各部门有关规定为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应对此全权负责。
1.13乙方及其员工遵守大楼内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承包区域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
1.14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当局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1.15乙方保证在承包期满当天下午五时前撤离现场。
2、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2.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
2.2保证乙方的员工的工具按规定正常进入承包区域开展服务工作。
2.3甲方提供乙方存放工具、换衣及办公场所。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在承包期间发生地震、火灾及其他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承包区域不能正常经营,合同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双方可以按以下各项执行:
1.1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无需作出任何赔偿。
1.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
1.3甲方不负责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
1.4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的损害,甲方的保险赔偿不受影响。对恢复承包合同期间的价格及其他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终止
2.1提前终止
2.1.1因承包区域布局调整,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甲方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
2.1.2因乙方连续三次服务评定未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
2.1.3乙方亦可向甲方提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乙方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服务条款三倍金额的赔偿金。
2.1.4提前终止承包期早于月底最后一天,应视为月底最后一天期满,此条适用于上述2.1.1、2.1.2、2.1.3三条。
2.1.5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和遵守有关规定,在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后仍无采取补救措施可立即终止承包。
2.1.6乙方破产清算、重组及兼并等事实发生,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甲方不必通知乙方即可终止承包。
2.2协议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承包。
2.3自然终止
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承包自然终止。
3、承包终止后果
3.1终止承包,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
3.2承包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甲方同时进行乙方承包区域设施、设备状况检查并要求乙方三天内将乙方物品撤离承包区域,否则甲方将代理处理,并追偿甲方代理费及15%的手续费。
4、不放弃权利
4.1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但不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若甲方对乙方某一违约行为放弃进行追究的权利,但不放弃对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七条 其他
1.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中所述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并有送达签收。
3.关于本合同争议,应双方友好协调解决,协调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提起仲裁或诉讼,仲裁或诉讼按合同履行地原则。
4.如双方同意,可以书面修改或补充本合同条款;合同的附件、修改(补充)件均与本主合同同效。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办备案一份。
第八条 合同有效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 年,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对于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确定。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1.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内容要求:
须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注册供应商”栏目查询供应商注册页面信息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 应 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1.3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1.4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
:
我方参与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磋商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不偷逃税款和逃避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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