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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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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水产类供应资格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水产类供应资格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需要纸质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自行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窗口服务区领取,领取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4-2021-04972

项目编号:FS2021(CC)WZ0029

项目名称:水产类供应资格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水产类供应资格 ):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水产类供应资格

2(年)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0

4000000.0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水产类供应资格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水产类供应资格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详见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4日 至 2021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需要纸质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自行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窗口服务区领取,领取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九楼开标六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九楼开标六室

(一)采购文件公示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4日 至 2021年12月01日

(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1) 本项目交易编号:FS2021(CC)WZ0029

(2)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

(三)参与开标会

(1) 本项目采用云开标,投标人可登录“云开标大厅”或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2) “云开标大厅”登录方式: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在“政府采购(集采)”的“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栏目点击“云开标大厅进入”参与,或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选择“平台登录注册”-“云开标大厅”-“政府采购供应商”登录。

(3) 投标人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电子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均可)及《投标授权书》原件。

(四)观摩开标会:

(1) 方式一: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云开标大厅”,以游客身份在线观摩开标会。

(2) 方式二:社会各界人士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电子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均可)到达项目开标会现场进行登记,登记完毕方可进行现场观摩。观摩期间,请保持安静并遵守开标纪律。

(五)电子投标文件提交与解密要求

(1)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2月10日 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12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2)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3) 投标文件解密(开启):开标时,投标人在2021年12月15日 09时00分00秒开始后30分钟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供应商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下载: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页面-驱动及操作手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六)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帐。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询问、质疑

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进行提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

联系方式:0757-83211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1#楼A座7、8、9三层

联系方式:0757-82345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燕君

电 话:0757-82345022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政府采购业务委托代理协议.pdf
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交易编号:FS2021(CC)WZ0029 项目名称:水产类供应资格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编制 2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 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 8 1、 ★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8 2、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9 3、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 18 1、 概念释义........................................................................................................ 23 2、 招标文件说明................................................................................................ 29 3、 投标文件说明................................................................................................ 30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32 5、 开标会............................................................................................................ 34 6、 资格审查及评标............................................................................................ 35 7、 评审结果确定................................................................................................ 41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 46 第五部分 合同书范本 ........................................................................................... 51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56 一、开标一览表 ...................................................................................................... 57 二、投标承诺函 ...................................................................................................... 58 三、投标授权书 ...................................................................................................... 60 四、守法经营声明书 .............................................................................................. 63 五、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 64 六、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68 七、商务条款响应表(一) .................................................................................. 69 八、企业综合概况 .................................................................................................. 71 九、企业年度主要财务状况摘要 .......................................................................... 72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 73 十一、项目业绩介绍 .............................................................................................. 75 十二、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 .................................................................. 76 十三、商务部分其他文件(一) .......................................................................... 77 十四、技术条款响应表(一) .............................................................................. 78 十五、技术方案总体内容(一) .......................................................................... 79 十六、其他材料参考格式 ...................................................................................... 82 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水产类供应资格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平台 (http://ggzy.foshan.gov.cn)(需要纸质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自行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禅城分中心窗口服务区领取,领取时间: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 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4-2021-04972 项目编号:FS2021(CC)WZ0029 项目名称:水产类供应资格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 水产类供应资格 ):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0 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 位) 技术规格、参 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 (元) 1-1 其他服务 水产类供应 资格 2(年)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0 4000000.0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 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4 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 月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 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 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 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 水产类供应资格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 水产类供应资格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 1 ) 信 用 记 录 : 供 应 商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 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 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5 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食品流通许 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详见企业资 质、资格性证明。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电子采购 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和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11 月 24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09 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下午 12:00:00 至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需要纸质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自行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窗口服务区领取,领取时间: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节 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 号 B1 座九楼开标六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 号 B1座九楼开标六室 (一)采购文件公示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2021 年 11 月 24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01 日 (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1) 本项目交易编号:FS2021(CC)WZ0029 (2)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 6 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 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 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 (三)参与开标会 (1) 本项目采用云开标,投标人可登录“云开标大厅”或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2) “云开标大厅”登录方式: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在“政 府采购(集采)”的“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栏目点击“云开标大厅进入”参与, 或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选择“平台登录注 册”-“云开标大厅”-“政府采购供应商”登录。 (3) 投标人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中华人 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电子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原 件均可)及《投标授权书》原件。 (四)观摩开标会: (1) 方式一: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云开标大厅”,以游 客身份在线观摩开标会。 (2) 方式二:社会各界人士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 件、电子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均可)到达项目开标会 现场进行登记,登记完毕方可进行现场观摩。观摩期间,请保持安静并遵守 开标纪律。 (五)电子投标文件提交与解密要求 (1)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 2021 年 12 月 10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2)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 过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3) 投标文件解密(开启):开标时,投标人在 2021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开始后 30 分钟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7 (4)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供应商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下载:佛 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页面-驱动及操作手册下载-投标文 件制作软件下载,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六)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帐。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 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询问、质疑 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本项目 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进行提交。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80 号 联系方式:0757-83211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 号 1#楼 A 座 7、8、9 三层 联系方式:0757-82345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燕君 电 话:0757-82345022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2021 年 11 月 24 日 8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 ★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条件 文件内容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 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 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 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 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 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 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 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 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 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 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 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 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 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 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项目。 7 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站 9 (www.creditchina.gov.cn)“记 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 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 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 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 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 料) 8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 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 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 求内容。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 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食品流通许 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证明文 件,详见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二、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 项目背景 1.1 采购人为了规范各食堂日常食品供应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提高食堂服务水 平,加强食堂的管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1 家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水产类食材 配送服务。 2. 项目内容 2.1 供货服务对象:佛山市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饭堂。 10 2.2 中标人负责供应佛山市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饭堂用膳所需水产类食材。 2.3 配送地点: 单位名称 送货地点 岭南大院饭堂 岭南大道 80 号 通济大院饭堂 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三楼 魁奇饭堂 魁奇路不锈钢金属交易中心二座二楼 3. 服务要求 3.1 重要性分为“★”号、“▲”号和一般无标识指标。 3.1.1. 标“★”号条款为不可负偏离实质性条款,出现不响应或负偏离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3.1.2. 标“▲”号条款为严重扣分重要条款,作为重要评审指标,不作为符合性审查条款; 3.1.3. 无标识的为一般性条款。 3.1.4. 本项目是佛山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饭堂的水产类配送食材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零售业。 4. 各类水产食材验收标准 4.1 水产类主要商品供货要求 4.1.1. 水产类食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每 次供货需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包括《产品合 格证》、《卫生检疫报告》、《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原件备查,不提供以上 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水产类食材配送服务考核表》内容执行。 4.1.2. 所有水产类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下列要求,保证无 异味、无霉烂变质,无杂质异物或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4.1.3. 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鳃口紧闭,眼球光亮透明,鱼鳃鲜红,鳍尾完整,确 保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4.1.4. 鱼体饱满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 4.1.5. 鲜鱼类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4.1.6. 鲜活类要求游动活泼,鱼体健康,体态匀称,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 鳍条完好。 11 4.2 具体内容: 类别 种类名称 水产类 (淡水产品) 鲩鱼、大头鱼、鲫鱼、鲮鱼、生鱼、边鱼、鲈鱼、盲曹鱼、禾顺鱼、 桂花鱼、泥鳅鱼、福寿鱼、沙苋等 水产类 (咸水产品) 泥猛鱼、黄花鱼、白仓鱼、金仓鱼、笋壳鱼、跳跳鱼、红三鱼、海鲫 鱼、乌头鱼、鱿鱼、墨鱼、多宝鱼、带鱼、沙丁鱼、海鲈、秋多鱼、 扇贝、生蚝、蚌、螺、苋、白贝、花甲、带子、圣子、虾、蟹等 4.3 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负责供应上述列表品种但不限于以上种类内容。 5. 质量及包装要求 5.1 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保证货品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 质标准。 5.2 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视情况 选择全部或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 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包装或容器内。 5.3 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 质改变的,采购人可选择退货或更换商品。 5.4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的符合相关监管部门规定或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 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如有更新,应及 时主动通知采购人并向采购人提供更换后的证照。 5.5 中标人提供水产类食材存在质量问题的,如过期、变质的、有毒,一经发现,除按采 购人要求退货或换货外,还应承担如下责任: 5.5.1. 中标人应支付当次供应食材货款 20%的违约金,违约金在相应的结算款内扣除。 5.5.2. 因中标人提供的水产类食材存在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或第三人损害时, 中标人需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经营损失、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事故安全行 政处罚损失及采购人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费用(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 保全费)等。且采购人可视情况解除中标人供货合同,合同解除的,自发出解除通 知之日起生效。 5.5.3. 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所供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一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 12 除的,自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生效。 5.5.4. 解除合同后,中标人需支付当月实际结算价格总额 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 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6. 配送要求 6.1 ★中标人须在每个工作日早上 7 点 30 分之前(其它时间采购人如有特殊供货要求的, 应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分别送至佛山市禅城区机关 事务管理局所属各个饭堂,并提供供货清单,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并检查相关证书 后,供货才算完成。如不符合验收要求,采购人可选择部分或全部退货或更换,并在 当天 9 点 30 分之前完成补充或更换。 6.2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 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 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6.3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食品对温度 有要求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进行存储运输,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 记录存档。 7. 食品质量检查 7.1 食品应清洁,并符合法律法规行业及采购文件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 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7.2 中标人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 范。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 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7.3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 质量争议可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缺斤短两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8. 服务要求 8.1 所有水产类都要进行粗加工,达到半成品或成品状态。例如:半成品要求:去鳞、 去鱼鳃、去内脏;成品要求:去鳞、去鱼鳃、去内脏等。 8.2 在采购人未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 13 标人负责。 8.3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 购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 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 8.4 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 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经发现中标人有私自更改订单中 货品时视同违约,采购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 承担。出现上述情况的,中标人应当按采购人要求在当天 9 点 30 分之前完成供应, 否则采购人有权视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发出之日起生 效。 8.5 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货 物数量送到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 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由于中标人拖延造 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合同有效期内上述情况累计出 现 3 次及以上的,处以中标人 5000 元违约金,违约金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8.6 采购人发现所购货物不能正常食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 文件和合同约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 案,中标人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终止合 同,取消其供应资格。 8.7 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单价、数量、来源,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 清的或涂改的,采购人可视情况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 购人结算。 8.8 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饭 堂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 事情。 8.9 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 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8.10 如物品非因采购人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包换或包退,所造成的经济损 失由中标人负责。 8.11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禅城区总工会 佛山 14 市禅城区扶贫办公室转发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 通知》(禅财采购〔2021〕6 号)相关规定,中标供应商实施供货时,按照采购人的 要求,定向采购脱贫地区的农副产品。如上述规定有官方文件更新,要按最新的官方 机构规定执行。 8.12 每次送货,中标人必须安排不少于2个专职送货员及不少于1辆专车负责送货。负责 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物,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 果为准。 8.13 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按双方确定的各类水产食材采购价格表的商 品进行供应,中标后不得拒绝采购人分配的任务。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没能达到投标 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中标人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或中标人的资质在服务期 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均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 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9. 考核标准 9.1 采购人每季度定期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评分以食品安全、卫生、质优、价格合 理为主。一次考核扣分达到 20 分或以上,采购人则约谈供应商进行改正,供应商需 书面提交改进措施给采购人确认并在确认后立即进行整改,如不按要求整改的,采 购人有权暂停其服务资格,直至整改验收合格,并按考核规定在考核评分表扣分处 理;两次考核扣分各达到 20 分或以上,采购人有权利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 中标人承担。 水产类食材配送服务考核表 序 号 评价项目 评分标准 分 值 得分 备注 1 检验合格 证明 一个考核周期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 检验合格证明得 15 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检验 合格证明的扣 15 分/次;扣完为止。 15 2 水产类质 量 一个考核周期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各类水 产验收标准供货的得 30 分;不符合水产类验收 标准细则中任一条扣 15 分/次;扣完为止。 30 15 3 短斤缺两 情况 一个考核周期内,没有出现短斤缺两的情况得 20 分; 出现短斤缺两情况的扣 20 分/次;扣完为止。 20 4 供货时间 一个考核周期内,每天在规定时间前送达的得 15 分;没有在规定时间前送达的扣 5 分/次,扣 完为止。 15 5 其他 一个考核周期内,没有出现弄虚作假、以次充 好情况的得 20 分;如出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情况的扣 10 分/次,扣完为止。 20 总 分 100 供应商名称: 其他意见及说明: 评分人员签名: 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三、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3.1. ★基本商务要求一览表 序号 商务条款 要求 1 采购预算 人民币 4000000 元。 2 预算说明 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的费用总金额达到本 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时,项目合同自动终止。 3 投标报价 折扣率: 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报出综合折扣率 b%(注:b 值精 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范围为:0<b≤100)。 每次实际结算 价格=b%×实际月供货清单总金额。 4 结算价要求 1.结算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 2.报价中必须包含发票税 费、市场调查及询价、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 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 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3.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 16 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 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5 供货地点 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 6 服务期 1.服务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服务期 满后或累计支付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后,采购人对该项目重新招 标,在未签订新的中标合同之前,中标人应无条件同意合同延长, 继续提供配送服务,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支付,与本项目无关。 7 合同履行期限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8 付款方式 货款按月度进行结算,采购人按上月实际结算价格总额支付给中 标人。 9 付款要求 1.中标人需在每月前三个工作日配合采购人汇总做好上一个月 供货清单。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 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 3.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 须与中标供应商名称一致。 3.2. 其他商务要求: 1. 供货价格标准 1.1 在合同期限内,每 10 天为一个价格周期,供应商在供货前两天内向采购人提供各类 水产货物的供货价格(除合同初期的第一周期除外)。 1.2 每月两次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到佛山市禅城区城南市场对以上同类同质同规格商 品进行商品询价。对于询价商品,如供货价格高于询价价格,则以询价价格为准;如 供货价格低于询价价格,则以供货价格为准。最终确定供货基准价格,形成采购价格 表。 2. 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2.2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合理要求; 2.3 采购人与中标人在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2.4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3. 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7 3.1 采购人需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3.2 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采购项目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无正当理由,中标人应当采纳。 4. 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4.1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4.2 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相关服务。 18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9 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序号 事 项 主 要 内 容 1 投标保证金数额 及其支付 ?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及有 关条款不适用。 □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1.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0.00 元。 2.支付(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提交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单), 应注明交易编号。 3.支付(提交)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帐(提交)。 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方)的名义汇入(提交),不接受个 人或其它单位代为缴交。 4.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详见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时打印的《政府 采购项目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 (2)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方)的账户一次性汇入到交易 中心指定账户(即《政府采购项目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上的内容), 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 项目该投标人缴纳保证金使用),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时间以交易中心查询的银行到帐记录为准。 5.以保函、保单方式递交的,要求如下: (1)电子保函(保单):须使用交易综合平台申请办理,并成功出具电 子保函(保单)。 (2)纸质保函(保单):开标当天,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 代表现场递交,由采购人代表核对签收。 (3)保函(保单)有效期不少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 6.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递交:开标当天,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投 标人授权代表现场递交,由采购人代表核对签收。 7.投标保证金退回:符合退付条件的投标保证金,予以退回。 (1)以转账方式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法定时间内全额无息退还到投标 人原汇出账户; (2)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单)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将 在法定时间内,由采购人通知投标人到指定地点取回。 2 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无需交纳中标服务费。 3 统一结算币种 均不计息,以人民币元结算。 20 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满 90 天,中标供应商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 验收之日。 5 有关资质、荣誉证 书有效期要求 (1)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所有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荣誉证书均须有效; (2)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 手续; (3)如证书没有有效期且该资质未被取消的,则视为仍在有效期内。 (4)有关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证书如有最新的行业管理规定或政策文件要 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5)采用电子化采购的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资质、荣誉证书、合同 等资料或证明材料,均应提交其正本原件的扫描件。 6 项目论证情况 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已经过专家论证。 7 项目采购预算及 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人民币 4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4000000.00 元。 其他情况说明: 无 8 采购项目类型 服务类 9 关于开标会及投 标文件解密 1.本项目采用的开标会形式: ?云开标 □现场开标 2.参与开标会形式及要求: 【云开标】 (1)本项目采用云开标,投标人可登录“云开标大厅”或到现场参加开标 会。 (2)“云开标大厅”登录方式: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 台”,在“政府采购(集采)”的“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栏目点击“云 开 标 大 厅 进 入 ” 参 与 , 或 通 过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ggzy.foshan.gov.cn/)选择“平台登录注册”-“云开标大厅” -“政府采购供应商”登录。 (3)投标人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电子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 动车驾驶证原件以上均可)及《投标授权书》原件。 (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邀请函明确的解密时间,登录“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或“云开标大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现场开标】 (1)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 代身份证原件、电子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原件以上均 可)及《投标授权书》原件到现场参与开标会。 (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邀请函明确的解密时间,登录“佛山 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1 10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1 中标供应商数量 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1 家,其中中标供应商 1 家 12 采购合同备案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 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经采购代理机构盖章见证后, 由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政府 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13 投标人须知修改 条款 □无 ?有,修改条款如下: 15.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https://ccggzy.chancheng.gov.cn/) 21.投诉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办事指南”栏目 中佛山市禅城区的“受理投诉联系信息”。 一、概念释义 1.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15.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 采购产品范围的,应出具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 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五、开标会 5.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 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经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 应暂停或终止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1.因互联网中断、停电、病毒入侵、不可抗力等非可控因素,导致交易系 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2.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发生故障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交易系统的。 3.交易系统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4.交易系统出现安全漏洞导致泄密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宣布项目暂停,并通知供应商,待交易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后,重新恢 复暂停的项目。 2.宣布终止该项目在网上政府采购系统中的运行程序,并通知采购人重新 组织招标。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 6.4 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 1.开标结束后,因交易系统出现故障无法评标时,经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22 中心确认后,暂停评标活动,等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评标。 14 有效通知载体 本项目相关信息和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佛山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须及时登录上述网站获取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 15 采购信息发布网 站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ggzy.foshan.gov.cn/) 16 省网注册要求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广东省财政厅相关要求,通过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否则将会影响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由 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信用记录查询及 使用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 息,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 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 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 档。 18 质疑受理机构及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机构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80 号 联 系 人: 管新营 电 话:83211811 (2)采购代理机构 机构名称: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 号 B1 座 8 楼 联 系 人:吴小姐 电 话:0757-82345022 19 询问受理方式 询问的提出分为线上方式和线下方式。线上方式由供应商登录“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 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 问受理回执。线下方式可通过现场面对面、电话方式提出。除以上方式 外,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询问不予受理。 20 质疑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 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 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 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质疑均不 23 予受理。 21 投诉受理机构及 联系方式 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办事指南”栏目中佛山市的“受理投诉联系信 息”。 22 其他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增加:分公司不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证明材料,总公司不可以使用分公司 的证明材料。 一、 概念释义 1.1. 招标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1.2. 释义 1.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是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组织实施整个采购活动。交易中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审 委员会成员。 2. 采购人:是指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人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 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确定采购需求,作为合同采购方(用 户)的主体承担答复询问质疑、履行合同义务、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 投标人:指接受本次采购活动投标邀请,并按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自然人。 4. 中标供应商:又称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5. 交易系统:本文特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简称“交易综合平台”), 包括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企业信息数据库等。 6. 电子投标文件:本文是指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制作的投标文 件。 7. 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 24 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 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 产品制造商:是指符合行业的生产专业技术条件及标准,能独立承担主体设备或核心 技术的设计与生产安装,具备品质检测技术及手段,并具有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的生 产性经营企业。 9. 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项目公告、公开招标文件以及公开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和澄清 等一系列文件。 10. 采购过程:是指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止,采购文件的 发出、投标、开标、评标、澄清等各个程序环节。 11.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关键性和重要要求、条款、条件、规定,且没有不 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实质性条款包括项目采购预 算、最高限价、报价要求、质保期、完工期、服务期、付款方式、本文件涉及的“基 本商务要求一览表”的条款及其它带“★”标注的强制响应条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 必须满足的要求。 12.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 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调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 位。 13. 轻微偏离: 是指投标文件能够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 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 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它包括负偏离(劣于)和正偏离(优于)。 14.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5.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 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 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6. 佛山市:是指包括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共五个行政辖区。 17. 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1.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25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 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或行政主管部门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以下约定:根据 《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 府规章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51 号),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 5000 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 万元以上罚款。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 的,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从事政府采购业务。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 供应商须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合法的注册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必备条件,于 本文件指定时效内均能满足投标资格及相关重要要求。 3. 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成功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 文件,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后,成为本项目的合法投标人。 4. 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 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 5. 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且准确有效,如发现自身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 26 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出现多家投标供应商名称的, 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法律法规规定投标文件中必须 公开的信息,供应商不得列为不同意公开的内容,否则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响应,评标 委员会将按规定对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 6. 属于国内制造商投标人须满足: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生产经营性企业,符合行业的 生产专业技术条件、标准和履约供应能力,能独立承担主体设备或核心技术的设计与 生产安装,具备品质检测技术和手段,具有完善持续可靠和最便利的售后服务保障。 国外制造商须在中国大陆设有合法注册的直辖专属机构。 7. 属于经销代理资格性质的投标人须满足:合法有效的经营范围,符合投标准入资格和 专业技术条件,遵从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大陆有授权资格的直辖专属机构所核定的业务 范围和供货渠道,能独立承担项目实施与交付验收的一切责任义务,具有完善持续可 靠和最便利的售后服务保障。 8. 中小企业须符合财库〔2020〕46 号文关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要求,且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 (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 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 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9.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的有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27 (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 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1. 关于联合体投标/项目分包: (1) 若投标准入条件允许两个以上的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政 府采购法规相关法定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 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 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 参与本次投标中,不得再以独立体名义或在其它联合体中重复出现。 (2)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 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3) 若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 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组成联合 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12.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 理服务等的供应商,其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项目及其所有分 项目的采购活动。受托为采购项目的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供应商,其法人及其附属 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13. 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法定许可的生产及销售资格,且符合产品所属行业的法 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14. 所有产品为全新原厂制造,其核心关键部分为近 10 个月内所生产的非淘汰类产品;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不能提供超出此目 录范畴外的替代品,此外,还须同时具备国家认监委颁布《中国强制认证》(CCC 认 证)。 15.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的,应当提供国家认可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 28 志产品认证证书,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16. 主机设备要有标准配置清单,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国内 制造的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购置的计算机设备必须配有正 版合法的经采购人认可的操作系统和软件。 17. 信息安全产品应当获得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 18.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与《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 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有关 规定,未经核准同意,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本国产品,投标人以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9. 如采购文件中已说明,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部 产品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在提供的进口 产品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 商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原产地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 套单证。 20. 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 (1) 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 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 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 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 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 21. 不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可认定为无效投标行为,对其提供的货物、工程和伴 随服务,采购人拒绝为其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22. 政府采购质押融资: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 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 54 号),参与政府采购的 中小微企业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利用“省中小融”、“粤信融”、 “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获得无财产抵押贷款。 29 二、 招标文件说明 2.1 本文件是采购人阐明所实施的采购项目内容、投标规约等综合性文件,招标文件、投 标文件、评审结果、合同书和相关承诺确认文件,均作为约束当事人行为的重要标准,各方 当事人均应以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商业诚信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义务。 2.2 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交易系统发布电子招标文件。 2.3 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函、采购项目内容、投标人须知、评审标准与方法、合同书范 本、投标文件格式共六部分组成。 2.4 招标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限制和禁止性内 容时,应以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否则,以招标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2.5 招标文件中重复描述的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均以文件中首次对该内容描述为准。 2.6 投标人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并应认真阅 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 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 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7 招标文件的询问与澄清: 1.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如有任何疑问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 和方式提出询问,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予以回复。 2.询问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3.如在回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时,需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的,将按本须知“招标文件的修改” 作出处理。 4.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交易中心将视其为无异议。 2.8 招标文件的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 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正内容将在项目公告网站发布更正公告,当澄清修正涉及项目重要 内容或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系统发布招标文件的最新版本(澄清文件),投 标人需按照更正公告要求重新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其后果由 30 投标人自负。 3. 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对已发布澄清修正的项目应及时查看更正公告。 4. 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和交易系统发布, 视作已送达所有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9 采购过程中的一切补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依照最后确定的 文件执行。一切要约承诺未经缔约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撤销或转让。 2.10 采购文件中约定的实质性条款为不可负偏离的重要参数要求,在投标响应中须完全实 质性响应,若其中一项出现负偏离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11 未有注明具体配置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均以出厂标准配置或行业通用标准为准。 2.12 采购人在没有特别要求时,只允许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提供唯一最具代表性和竞争力的 投标报价方案,对提供含糊不清、不确定或可选的报价方案者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13 答疑会及踏勘现场 1. 对于有计划举行项目答疑会时,供应商的项目主要负责人等应按时出席,主办方将围绕 招标文件的内容现场澄清、解答问题,对确有必要作澄清修正的内容时,交易中心将发 布澄清修正公告。 2. 供应商出席答疑会及踏勘现场的费用、过失责任及风险均自行承担。 3. 对未有计划举行项目答疑会时,供应商应及时主动向采购人了解项目详情。 三、 投标文件说明 3.1. 原则 1. 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的原则,对弄虚作假或违背诚 信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2. 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参加本次投标而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及其他当事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3. 投标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系统中企业信息数据库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均以 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 31 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 投标人应及时维护、更新交易系统中企业信息数据库的相关信息及资料,确保其真 实性、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负。 5.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盖章(电子签章)。电子 投标文件必需有数字证书签名方为合法的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组成与制作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使用交易系统专用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电子 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单位法定名称章,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 替。电子投标文件中组成的每份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要求加盖电子签章, 其效力涵盖整份文件,签章不应加盖在文件中有超链接的地方,否则造成超链接 无法打开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须另行提供法人出具的授权书。 (4) 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所有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荣誉证书均须有效;如证书设有有效期 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有效期且该资 质未被取消的,则视为仍在有效期内。有关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证书如有最新的行业 管理规定或政策文件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5) 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 附有中文译注。 (6)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招标文件 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 价。 3.2. 投标报价 1. 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 到预期设计功能和常规使用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 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 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 括在投标总价之内。 32 2. 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的报价,或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 均价时须作出重点说明,详述其理由和依据。 3. 在投标时间截止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任何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此报价将作为评审 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并不是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唯一依据。 3.3. 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1. 投标保证金:对约定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 (1)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形式和时间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重要 须知事项前置表”。 (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3) 投标保证金可选择银行转账方式或以支票、汇本、本票、保函(保单)等非现金形 式交纳,不接受现金方式。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方)的名义汇入(提 交),不接受个人或其它主体单位代为缴交。 (4) 退还说明: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供 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 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 金。 2. 中标服务费:本项目无需交纳中标服务费。 3.4. 投标有效期 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 满 90 天,中标供应商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在此有效期内未经交易中心同 意,投标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 2. 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前,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其要 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提交。不同意或拒绝延期的投标人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 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33 4.1.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通过交易系 统成功完整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必须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 证。为防止网络阻塞,建议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尽早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如遇网络上传速度 较慢情况,投标人也可选择到交易中心自助服务区完成上传。 4.2.交易系统接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标准时间,并为网上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时间戳。投 标人应当合理安排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确保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 递交时间以交易系统成功接收的时间为准。 4.3.交易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4.4.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并通过交 易系统通知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至交易系 统的投标文件为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逾期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 将视同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经解密,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2.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 则采购人有权将其撤销行为载入不良行为记录,及按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相关规定 处理。 4.5.投标人应保证在交易系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得超过 200MB,否则出现因投标文件过 大而造成不能正常开标、评标等情况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应保证投标文件中不含病毒或者其他恶 意程序。 4.7.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 1.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2. 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3. 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4.8.拒绝接受参与投标的情形: 1. 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形式参与投标; 34 2. 未按要求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3.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数字证书加密或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4. 电子投标文件中含有病毒或者其他恶意程序的; 5.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的规定,交易中心将拒收或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投标 文件。 4.9.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 开标会 5.1.交易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主持开标会,邀请投标人、采购人等有关 代表参加。 5.2.开标会议的形式分为云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本项目采用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5.3.通过云开标形式进行的,投标人可登录交易系统通过“云开标大厅”实时参与开标会。 5.4.通过现场开标形式进行的,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与,其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 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电子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原 件以上均可)及《投标授权书》原件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5.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 5.6.投标人须在前款规定时间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 密,逾期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投标文件视同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退 回。 5.7.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交易中心通过电子开标系统自动导入投标人已成功解密的 投标文件,自动记录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如有),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 5.8.如因投标人丢失、损坏 CA 数字证书等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 密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无法完整导入电子 35 开标系统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交纳的(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项目),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5.9.交易中心通过开标系统对投标人解密后的投标人名称、开标一览表内容、投标文件递 交情况、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如有)和解密情况进行公布。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可登录交易 系统查看开标情况及《开标记录表》内容。 5.10.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 开标结果。 5.11.投标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完成解密后,无论其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5.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和信息安全时,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应暂停或终止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1. 因互联网中断、停电、病毒入侵、不可抗力等非可控因素,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 行的。 2. 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发生故障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交易系统的。 3. 交易系统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4. 交易系统出现安全漏洞导致泄密的。 5.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 宣布项目暂停,并通知供应商,待交易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后,重新恢复暂停的项目。 2. 宣布终止该项目在网上政府采购系统中的运行程序,并通知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六、 资格审查及评标 6.1.资格审查及评标依据 1. 投标文件涉及的投标人资质、业绩、证照、人员等内容资料要求从企业信息数据库中 获取的,以供应商在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登记的数据及内容为准。对评审部分内容在企 业信息数据库中暂未有该信息登记的(如社保证明等),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上传。 2. 采购人、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赖于投标人最 36 基本的商业诚信和所递交投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额外主动寻求外部证据,不受与本 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3. 有效投标人家数核定标准及同品牌投标处理: (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确定一个 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 会投票表决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 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在采购文件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 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6.2.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时,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为查询渠道,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 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档。 3.资格审查时,对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满足完整和有效的前提下,方可核 定其投标资格合格。 4.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6.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审工作要求 1. 交易中心根据项目的特点和专业技术要求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 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专家成员在评标前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 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 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 37 领域的评审专家。 2. 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评审回避的相关规定。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 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 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 务工作; (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3. 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 要求推荐评审结果。 4. 评审期间,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不得对招标文件中一些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重要 内容(包括带“★”项)进行现场临时修改调整,也不得单独与投标人进行联系接触。 5. 各方当事人、专家成员如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的理解存有歧义时, 评标委员会可对这些文件或向有关方面进行查证了解质询,通过集体讨论或表决达成 一致处理意见。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合法公正和有利于项目的安全顺利实施为前提。 6.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6.4.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 1. 开标结束后,因交易系统出现故障无法评标时,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确认后,暂停评 标活动,等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评标;如故障无法排除,由交易中心报政府采购管理部 门作出处理。 2. 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6.5.评审流程与相关事项 1. 评标委员会成员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化评标。通过交易系统查看电子招标文件和投 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8 2. 确认评审纪律和回避规定。 3. 符合性审查: (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 (2) 符合性审查内容:对照本项目的技术、商务、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报价要求 及文件制作要求,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没有出现重 大偏离。实质性条款包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报价要求、质保期、完工期、 服务期、付款方式、本文件涉及的“基本商务要求一览表”的条款及其它带“★” 标注的强制响应条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满足的要求。 (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符合性审查结论以记名方式独立表决,对有过半数评委审定为“不合格”或“无效 投标”者将不进入下一程序。 4. 质询与澄清: (1)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要求投标人在限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对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 文件的实质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将作为投 标文件不可分割的内容。 (2) 如果投标人授权代表未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达到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 或补正的权利,并认同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出的决定且无异议。对此情形,评标委员 会应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倾向考虑和作出决定。 5. 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原则及顺序: 投标文件出现差异时,修正原则如下: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9 (5) 投标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6) 对投标标的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实质性条款不响应处理; (7)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 评标委员会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 上述第(1)-(4)情形,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前款规定的 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 评审比较和推荐: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比较和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7. 政策性价格折扣: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扶持政策的,进行 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比例计算评标价格,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 与方法”。 8. 原件备查审核:若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客户验收报告、企业资质 证书、人员资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聘用合同书、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扫描件,评 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原件审核验证。投标人必 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原件,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投标人对应评审因素 的评审得分。 9.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 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评审结束 后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交 易中心,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6.6.废标情形与处理 本项目或分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采购过程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5.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 强制性规定; 40 6.因重大变故,接采购人通知本项目采购任务取消的。 符合以上废标情形第 1-5 条其中之一时,将择日重新组织招标,同时将废标理由和 处理决定知会各相关投标人。 6.7.无效投标行为的认定: 1.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 的条件; 2.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电子签章不完 整的; 5. 未按要求提供重要的样品、样板、物证和资料; 6. 投标有效期及报价有效期不响应; 7. 以假借、挂靠他人名义或用串通合谋等不正当手段形式参与投标,或在独立投标人之间 存有利益共享、虚假竞争的同盟关系;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汇入到同一个“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回执”上的子账号(该账 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或分 包的投标; 11. 投标人的主要成员同时出任其它投标人的重要职位,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成员、监 事成员、高级经理或有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关键岗位; 12. 投标方案、报价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 13. 投标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41 14. 投标方案或报价出现缺漏,无法满足项目要求; 15.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严重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 1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 17. 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8. 未能有效通过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对约定必备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容出现实质 性偏离; 19. 出现了违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 20. 评审期间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或调整补充内容及修正报价超出允许规 定范围; 21. 由于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操作交 易系统的; 22. 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评标活 动的; 23. 解密后,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满足资格审查及评标的需要的,投标文件经评 标委员会认定作无效投标处理的; 24. 因投标人自身行为导致无法参与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25. 符合招标文件中载明会导致无效投标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26.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七、 评审结果确定 7.1. 确定评审结果 采购人可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在法定时间内对评审结果进行确 认。 交易中心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采购结果确认通知书送交采购 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4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3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 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 标供应商。 7.2. 中标通知 1. 交易中心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上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不在中标名单之 列者即为落标人,交易中心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2. 中标(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3.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应当依 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3. 合同签订 1. 中标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 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 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标(成交)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拒绝或拖延签 订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同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 4.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澄清材料及来往确认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和裁定争议 的依据,对这些文件个别条款要约的理解存有歧义、偏差、含糊、疏漏等情形时, 一切以能够实现项目的功能效果和设计目标为前提,均以交易中心的理解判断为准。 5. 在不违背原采购方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 中个别非实质性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正。 6. 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 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7. 合同生效后一切行为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约期间有违约过错的一 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8.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 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 43 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9. 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 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 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4. 质疑与处理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质疑受理方式(详 见本文件“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 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 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③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交易中心委托授权范围的,交易中心将告知供 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3. 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 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5.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 6. 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 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其证据来源必 44 须合法。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依法处理。 7.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应当坚持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公平公正、简便高效原则。采购人、 交易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中标供应商提 出质疑时,质疑函及相关质疑内容的举证材料将转递予被质疑者,被质疑者对举证材 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投标文件可公开的内容须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 核实。 8. 提交质疑方式:详见本文件“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9. 质疑联系方式:详见本文件“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10.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 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函以交易综合平台线上推送、直接领取、传真或邮 寄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 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交易中心未在规定 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 起投诉。 12. 投诉联系方式:详见本文件“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7.5.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违规处罚的 适用情形 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 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包含病毒或者其他恶意程序对交易系统进行破坏的; 3. 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的材料或信息; 4. 在评标期间,使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标结果; 5. 恶意串通或捏造事实,对其竞争对手进行诋毁、排挤、攻击; 6. 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投标或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7. 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拒绝或不按期签订合同,违背投标承诺和拒 绝、拖延履行合同义务; 8. 擅自将合同项目或主体关键性合同义务分包转让他人;小型、微型企业将合同项目分包 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将合同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9. 获中标候选通知或公示后,无法如期按采购人要求履行承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重要证明 45 材料; 10. 违反政府采购法规,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如实告知原则,扰乱了采购程序; 11. 提供虚假、恶意质疑投诉材料或在一年内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质疑投诉记录; 46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1.评审标准与方法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与方法,在符合有效投标范畴且最大限 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 该项“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 本项目评审方法由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价格评分组成。 2.权重分配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价格部分 35.00% 55.00% 10.00% 2.1 商务部分(权重 35.00%) 序号 商务评审因素 满分 值 评分标准 1 《商务条款响应表》非 “★”条款响应程度 5.00 能完全响应或优于得满分;不能响应或 负偏离扣 1 分/项,扣完为止。 2 投标人资质(一) 3.00 具备以下有效认证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2.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以评审时在“全国认证信息公共服务 平台”(http://cx.cnca.cn)的查询 结果为准) 3 配送服务网点 4.00 投标人的配送服务网点: 1、佛山市禅城区内,得 1 分/个,最高 得 4 分; 2、禅城区外佛山市内,得 0.5 分/个, 最高得 2 分; 3、佛山市外广东省内,得 0.2 分/个, 47 最高得 1 分; 4、其他不得分。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需清晰显示 服务网点地址>:①已设立配送服务网 点的:提供服务网点的场地所有权证明 材料(以投标人名义或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名义签署)扫描件;或场地租赁合同 (以投标人名义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 义签署,且租赁期限至少涵盖本项目的 合同履行期限)扫描件; ②未设立配送服务网点的:提供合同签 订前拟设立服务网点的意向书扫描件 (同时加盖意向双方公章),设立期限 至少涵盖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格式 自拟) 4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4.00 对投标人投保的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作出 的投保承诺(投保承诺期限须涵盖本项 目服务期)评价: 1.累计总赔偿限额≥1 亿,得 4 分; 2.8000万≤累计总赔偿限额<1亿,得2 分; 3.5000万≤累计总赔偿限额<8000万, 得 1 分; 4.1000万≤累计总赔偿限额<5000万, 得 0.5 分 5.其他情况或没有购买不得分。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需显示保险 金额): ①已购买的:提供保单合同和发票扫描 件; ②没有购买的:提供合同签订前拟购买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意向书扫描件(同 时加盖意向双方公章),购买期限至少 涵盖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格式自 拟) 5 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情况 4.00 1.提供自有的具备冷藏功能的车辆,1 分/辆,最高得 4 分; 2.提供租赁的具备冷藏功能的车辆, 0.5 分/辆,最高得 2 分.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①已有车辆的:提供车辆照片、车辆行 驶证扫描件;如是租赁车辆还需提供有 48 效的车辆租赁合同(协议)扫描件,租 赁期限至少涵盖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 限。行驶证所有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 称或出租方名称一致) ②没有车辆的:提供合同签订前拟配备 车辆的购买或租赁意的向书扫描件(同 时加盖意向双方公章),配备期限至少 涵盖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车辆数 量,格式自拟) 6 同类项目业绩 10.00 2019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投标人名义独立完成的水产类项目 (由评委认定是否属于同类项目)业 绩,2 分/项。 (提供 1.合同;2.用户满意度或服务质 量评价(评价为优秀或满意、或同等评 价)的扫描件。用户评价必须具有采购 单位的公章) 7 供货渠道 5.00 供应商水产类的供货渠道,每提供 1 个 供货渠道合作合同的,得 1 分/项: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①已有供货渠道的:提供以投标人名义 签署的合同扫描件; ②没有供货渠道的:提供合同签订前拟 与供货渠道方合作的意向书扫描件(同 时加盖意向双方公章),期限至少涵盖 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格式自拟) 2.2 技术部分(权重 55.00%) 序号 技术评审因素 满分 值 评分标准 1 《技术条款响应表》非 “★”条款响应程度 5.00 能完全响应或优于得满分;不能响应或 负偏离扣 1 分/项,扣完为止。 2 项目实施方案 15.00 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食品原材料 的生产、采购、不合格货物退换)方案 进行评价: 方案内容详细、完整,得 15 分; 方案内容较详细、较完整,得 7 分; 49 方案内容基本详细、基本完整,得 3 分; 否则得 0 分。 3 食品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15.00 对本项目货物在来源、加工、包装、保 存、运输等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进行评价: 方案内容详细、完整,得 15 分; 方案内容较详细、较完整,得 7 分; 方案内容基本详细、基本完整,得 3 分; 否则得 0 分。 4 管理配置方案 10.00 对本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岗位、 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客服 投诉反馈管理配置方案进行评价: 方案内容详细、完整,得 10 分; 方案内容较详细、较完整,得 5 分; 方案内容基本详细、基本完整,得 1 分; 否则得 0 分。 5 应急措施 10.00 对本项目应急措施,以及突发事件处理 方案评价: 方案内容详细、完整,得 10 分; 方案内容较详细、较完整,得 5 分; 方案内容基本详细、基本完整,得 1 分; 否则得 0 分。 2.3 价格部分(权重 10.00%) 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对符合要求的有效 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由采 购人确定) 计算公式 1 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均 由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承 接/承建 6.00%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 (1-6.00%) 2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 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 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 2.00%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 (1-2.00%) 50 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 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 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 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 30% 以上 (注: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以上第 2 项情形不适用。2、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上情形均不适用。) 2、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以评标价格(折扣 率)的最低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折 算递减。即: 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格的最低价 其他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 × 价格评分权重 (评标价格、评标基准价均精确到两位小数) 3.评分汇总 商务总分= 各评委评分总和 ÷ 评委人数 技术总分= 各评委评分总和 ÷ 评委人数 价格总分= 统一公式计算得分 综合总分=商务总分 + 技术总分 + 价格总分 (每次评分汇总均精确到二位小数) 4.推荐结果 (1)评标委员会将各投标人商务、技术、价格部分得分汇总,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排 列,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数量详见“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2)若候选人综合总分 相同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如仍出现相同时,则由采购人选择确定。(3)评审过程中涉及和产生的所有程序文件、 评审意见、表决意见和推荐意见等均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章(签名)确认。 51 第五部分 合同书范本 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 合 同 书 交易编号:FS2021(CC)WZ0029 项目名称:水产类供应资格 甲 方: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乙 方: (中标供应商)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52 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项目名称: 水产类供应资格 交易编号: FS2021(CC)WZ0029 甲 方: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乙 方: (中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禅城分中心采购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 签订本合同如下。 1. 项目主要内容 1.1 详见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 2. 关键合同条款一览表 序 号 商务条款 要求 1 采购预算 人民币 4000000 元。 2 预算说明 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总金额达到本项目的采 购预算金额时,项目合同自动终止。 3 折扣率 4 结算价要求 1.结算价中必须包含发票税费、市场调查及询价、货物采购、包装、 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费用以及合同 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2.乙方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 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5 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6 服务期 1.服务期: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服务期满后或累计支付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后,甲方对该项目重新招 标,在未签订新的中标合同之前,乙方应无条件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延 长,继续提供配送服务,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与本项目无关。 7 合同履行期 限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53 8 付款方式 货款按月度进行结算,甲方按上月实际结算价格总额支付给乙方。 9 付款要求 1.乙方需在每月前三个工作日配合甲方汇总做好上一个月供货清单。 2.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 3.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名称一致。 3. 供货价格标准 3.1 在合同期限内,每 10 天为一个价格周期,乙方在供货前两天内向甲方提供各类水产 的供货价格(除合同初期的第一周期除外)。 3.2 每月两次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到佛山市禅城区城南市场对五种或以上同类同质同规格 商品进行商品询价。对于询价商品,如供货价格高于询价价格,则以询价价格为准; 如供货价格低于询价价格,则以供货价格为准。最终确定供货基准价格,形成采购价 格表。 4. 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4.2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合理要求; 4.3 甲方与乙方在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4.4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4.5 乙方服务机构名称及地址: 联系人 1: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联系人 2: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5.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需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5.2 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采购项目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无正当理由,乙方应当采纳。 6.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54 6.2 乙方向甲方提供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相关服务。 7. 违约责任 7.1 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逾期交付的服务,乙方从逾 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的 2‰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15 日以上时,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 应按全额赔偿。 7.2 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或无故拖延验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 2‰计算。累计违约金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8.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8.1 甲方在服务期内如对服务质量有异议时,即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8.2 乙方在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之日起 3 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 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3 乙方利用专业优势和信息不对称之便,以不道德的手段,故意隐瞒和掩盖自身缔约过 失,违背投标承诺和未尽义务,损害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在任何时候均可追究乙 方的违约责任并索取赔偿,且不受验收程序、质保期和合同时效的限制。 9. 争议的解决 9.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 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10. 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48 小时内向 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 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1. 税费 11.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 55 11.2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 12. 合同生效 12.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 其它 13.1 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 件、要约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 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 或盖章确认之日期。 13.2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 相应责任。 13.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主体性和关键性合同义务。 13.4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3.5 本合同共计 页 A4 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13.6 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13.7 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 甲方(盖章): 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收款方、开票方须与乙方一致;专户为: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56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承诺函 三、投标授权书 四、守法经营声明书 五、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六、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七、商务条款响应表(一) 八、企业综合概况 九、企业年度主要财务状况摘要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一、项目业绩介绍 十二、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 十三、商务部分其他文件(一) 十四、技术条款响应表(一) 十五、技术方案总体内容(一) 十六、其他材料参考格式 十七、其他材料 特别提示与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按格式内容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 签章。 57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水产类供应资格 交易编号: FS2021(CC)WZ0029 分项名称 单位 填报内容 折扣率 % 备注 折扣率: b%(注:b 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范围为:0 <b≤100) 填表要求: 1. 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准则详见“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2. 以上投标报价须满足“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的商务要求中“报价要求”的内容和 要求。 3. 开标内容与投标文件对应内容必须一致,否则,以开标公布的内容为准。 4. 本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8 二、投标承诺函 投标承诺函 致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我方根据《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方递交的投标文件参与下列项目的 投标,现为我方的一切投标行为作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1. 投标项目名称:水产类供应资格 ;交易编号:FS2021(CC)WZ0029 2. 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要求及 规约,对文件的合理性、公正性和程序安排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 处。 3. 我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其内容已充分表达了我 方的真实意愿,没有任何遗漏、虚假、侵权之处,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商 业道德之行为,愿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满 90 天,若我方获中标资格,投标有效期则 相应延长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不论在任何时候,定将按贵方的要求在 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 5. 完全服从和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仅凭投标报价 或单一竞争优势并非是决定中标资格的唯一重要依据。 6. 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中标供应商应尽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 损害了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 任和经济赔偿。 7. 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 交近三个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 8. 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9.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 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10. 我方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 11. 我方未曾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 59 12. 本承诺函效力及范围均涵盖我方整套投标文件和一切补充文件。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60 三、投标授权书 投标授权书 致代理机构: 我单位特授权委任:以下为本单位现职员工,作为我方唯一全权代表,亲自 出席参与贵方承办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对该代表人所提供、签署的一切文书均 视为符合我方的合法利益和真实意愿,我方愿为其投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交易编号:FS2021(CC)WZ0029 项目名称:水产类供应资格 委任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职务: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手机: ; 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单位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递交投标文件、出席开标 全程;按照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现场处理投标相关事宜;负责提供与签署 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有效期限:与本单位投标文件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章之日起 生效。 特此授权证明。 附件:1.《法人授权书》 2.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说明:如本项目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交一份经法人单位盖章 的《法人授权书》,并扫描上传,具体格式见附件《法人授权书》。 61 附件: 1.法人授权书 致代理机构: 下列公司为我方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分公司,现授权该公司作为我方 的独立投标人,代表我方参加水产类供应资格(交易编号:FS2021(CC)WZ0029)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递交投标文件、签署一切确认文书资料及合同书,及处 理该项目的投标报价等事项。我方愿为此投标人及其授权代表的一切行为承担全 部法律责任。 同时,我公司郑重承诺守法经营、诚实信用,并确认投标人递交的《守法 经营声明书》内容真实、有效。 授权期限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活动结束之日止。 被授权单位情况: 独立投标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 负 责 人: ; 电 话: 授权单位: (全 称) (总公司单位公章) 签发人: ;联系电话: ; 传真: ;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 本授权书适用于分公司投标者,由法人单位授权其分公司。 2. 对法人单位直接参与投标或不接受非法人企业投标的项目,本附件不适用。 3.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按上述格式出具《法人授权书》,如果不按此格式出具的,其授 权书中的授权范围和双方约定权责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且其有效性 由采购人判定。 4. 授权书经法人机构盖章后扫描上传,再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62 2.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 注: 1. 须与《投标授权书》委任的全权代表一致。 2. 上传全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63 四、守法经营声明书 守法经营声明书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已清 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我方诚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特此声明: (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 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我方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如下:(除法定代表人外,其他管理人员可根据本单位的管理架构和职位名称进行填写) 人员职位 姓名 联系固话或手机 法定代表人 董事成员 监事成员 总经理 副总经理 …… (三)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如投标人为非法人的,特此 声明:我方负责人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四)其它事项说明: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说明: 1. 本声明书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如允许分公司投标的项目,除须填写上述法人机构人员情况,还须增加分公司负 责人及管理人员情况。 3.供应商应对该声明书的真实性负责,如若发现与实际不符,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64 五、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以下材料须按照采购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述的内容和要求提 供: 一、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授权书 65 二、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6 三、 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 67 四、 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 许可证》 68 六、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材料名称 查看 说明: 1. 该信息从供应商库获取,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供应商是 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上述证明文件的机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应一致。 69 七、商务条款响应表(一) 一、★基本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序号 商务条款 要求 是否 偏离 1 采购预算 人民币 4000000 元。 2 预算说明 在本项目的服务期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 付的费用总金额达到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 额时,项目合同自动终止。 3 投标报价 折扣率: 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报出综合 折扣率 b%(注:b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价范围为:0<b≤100)。 每次实际结 算价格=b%×实际月供货清单总金额。 4 结算价要求 1.结算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 2. 报价中必须包含发票税费、市场调查及询 价、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 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费 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 见费用。 3.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 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 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 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5 供货地点 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 6 服务期 1.服务期:2022 年 1 月 1日至 2023年 12 月 31日。 2.服务期满后或累计支付金额 达到预算金额后,采购人对该项目重新招 标,在未签订新的中标合同之前,中标人 应无条件同意合同延长,继续提供配送服 务,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支付,与本项目无 关。 7 合同履行期限 2022年 1 月 1日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 8 付款方式 货款按月度进行结算,采购人按上月实际 结算价格总额支付给中标人。 70 9 付款要求 1.中标人需在每月前三个工作日配合采购 人汇总做好上一个月供货清单。 2.采购 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 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 3.收款方、出 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供应商 名称一致。 二、其他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序号 主要商务条款 是否 偏离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产品和服务要求。 2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3 采购文件(含澄清修正内容)中的其他(非“★”项、非“▲” 项)商务条款均能完全响应。 4 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提供的商务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和 有效性进行公开审查验证 三、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如有): 四、不同意公开的商务部分内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的信息,不得作为不 同意公开的内容,否则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填表要求: 1. 投标人应对上表内容一一予以响应,在“是否偏离”栏注明无偏离、正偏离 或负偏离,该栏未填写的视为不响应。若存在偏离,请在“商务条款偏离情况 说明”栏中扼要说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情况。 2. 本文件中标“★”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响应或存在负偏离,将作 无效处理。 3. 若上述商务条款内容与“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列述不一致时,均以“采购项 目商务要求”详细内容为准。 投标人名称: (全称)(单位公章) 71 八、企业综合概况 投标人企业基本概况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 编 企业网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身 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业务联系人 联系人身份 证号码 职 务 电 话 手机 传 真 财务联系人 联系人身份 证号码 职 务 电 话 手机 传 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 设置 主营业务介绍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占地面积 M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2 分支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售后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服务机构性质:企业自有 /委托/ 合作代理 联系电话: 传 真: 注:以上内容均应如实详细地填写,如不具有“分支机构情况”可写“无”。 72 九、企业年度主要财务状况摘要 企业年度主要财务状况摘要 序号 年度 附件链接 1 2 3 注: 1、该信息从供应商库获取。 2、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其他资格条件”要求选择对应的财务报告(经审 计)。 73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4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 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 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5 十一、项目业绩介绍 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单位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验收时间 客户单位 联系人 客户单位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说明: 1. 以上业绩信息及合同等资料从供应商库获取,此将作为综合评价、评分的重要参考依 据。 2. 以上项目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商务部分评分内容, 请投标人按照评分内容的要求(如是否同时要求提供验收报告或客户验收评价等)从 供应商库中选择对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3. 业绩的验收或客户满意度评价,均以采购单位或其经办部门的公章确认为准。 76 十二、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 投标人资质和证书 序 号 资质类型 资质/证书名称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有效期 1 2 3 4 5 6 7 8 说明: 1. 以上资质信息从供应商库获取,此将作为综合评价、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2. 以上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商务部分评分内容,请投 标人按照评分内容的要求从供应商库中选择对应的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3. 证书有效期要求: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 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设置有效期要求的,视为长期有效。 4. 资质类型分为:企业资质、产品资质、荣誉证书(以上证书应为投标人自有证书,如 属于其他企业或其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资质证书,请在《技术方案总体内容》中提供)。 77 十三、商务部分其他文件(一) 1、配送服务网点: 本栏附件:提供评分标准中“配送服务网点”项要求的证明资料 2、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本栏附件:提供评分标准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项要求的证明资料 3、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情况: 本栏附件:提供评分标准中“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情况”项要求的证明资料 4、供货渠道: 本栏附件:提供评分标准中“供货渠道”项要求的证明资料 78 十四、技术条款响应表(一) 一、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序 号 条款名称 主要技术条款 是 否 偏 离 1 配送要求 ★中标人须在每个工作日早上7点30分之 前(其它时间采购人如有特殊供货要求 的,应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将 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分别送至佛山市禅城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各个饭堂,并提供 供货清单,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并检查相 关证书后,供货才算完成。如不符合验收 要求,采购人可选择部分或全部退货或更 换,并在当天9点30分之前完成补充或更 换。 二、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说明(对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包 括:非“★”项、非“▲”项),如有偏离应逐一描述,未填写视为完全响 应)): 三、不同意公开的技术部分内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的信息,不得作为不 同意公开的内容,否则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填表要求: 1. 投标人应对上表内容一一予以响应,在“是否偏离”栏注明无偏离、正偏离 或负偏离,该栏未填写的视为不响应。若存在偏离,请在“技术条款偏离情况 说明”栏中扼要说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情况。 2. 本文件中标“★”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响应或存在负偏离,将作 无效处理。 3. 若上述技术条款内容与“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列述不一致时,均以“采购项 目技术要求”详细内容为准。 投标人名称: (全称)(单位公章) 79 十五、技术方案总体内容(一) (一)技术方案总体内容 技术方案设计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 势。 技术方案必须对应评审方法中评审因素的顺序逐一进行描述,不限于以下几个 部分及内容要点: 1、项目实施方案; 2、食品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3、管理配置方案; 4、应急措施。 (二)其他材料 此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评审要求的其他文件: 除上述格式文件中已列述的文件资料外,评审要求的其他文件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2. 企业变更资料: 比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生产或经营范围等信息曾变更的 记录或证明文件等;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 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3.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有关要求及说明如下: 80 (1)文件格式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此声明函仅适用于符合《财政 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 7〕141 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本声明函,无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说明: 1.除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从供应商库获取的资料(如项目业绩、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 员情况等)外,其他材料可以在此部分进行补充; 2.补充的其他材料应按上述排列顺序扫描上传; 3.若无材料需要提交的,请上传一份空白文档。 81 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 合 条 件 的 残 疾 人 福 利 性 单 位 , 且 本 单 位 参 加 单 位 的 项 目 ( 交 易 编 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 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 1. 本声明函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2.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本声明函,无 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 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不填写或不提交此附件。 82 十六、其他材料参考格式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83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 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 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 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 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 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84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85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 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 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86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 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 “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 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 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 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 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 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 ★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二、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三、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概念释义 1.1. 招标适用法律 1.2. 释义 1.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二、 招标文件说明 三、 投标文件说明 3.1. 原则 3.2. 投标报价 3.3. 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3.4. 投标有效期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开标会 六、 资格审查及评标 6.1.资格审查及评标依据 6.2.资格审查 6.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审工作要求 6.4.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 6.5.评审流程与相关事项 6.6.废标情形与处理 6.7.无效投标行为的认定: 七、 评审结果确定 7.1. 确定评审结果 7.2. 中标通知 7.3. 合同签订 7.4. 质疑与处理 7.5.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违规处罚的适用情形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第五部分 合同书范本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承诺函 三、投标授权书 四、守法经营声明书 五、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六、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七、商务条款响应表(一) 八、企业综合概况 九、企业年度主要财务状况摘要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一、项目业绩介绍 十二、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 十三、商务部分其他文件(一) 十四、技术条款响应表(一) 十五、技术方案总体内容(一) 十六、其他材料参考格式 2021-11-24T10:29:39+0800 2021-11-24T10:29:46+0800 中国标准时间 2021-11-24T10:29:46+0800 中国标准时间 2021-11-24T10:29:46+0800 中国标准时间 2021-11-24T10:29:46+0800 中国标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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