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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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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11N73990787420213201

二、合同名称: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ZD[2021]194-2

四、项目名称: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舟山市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1027号

联系方式:0580-3063240

供应商(乙方):舟山市普陀百味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香榭街138号昌正名都南区10幢501室

联系方式:0580-399179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数量:1
单价(元):1018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标准: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10188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1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11-25 14:14:55

九、其他补充事宜:/

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 合同协议.pdf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服务项目合同协议书 项目名称: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ZD[2021]194-2 甲方(委托方):舟山市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受托方):舟山市普陀百味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要求及标准 1、服务内容: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食堂运营工作,主要内容为区疾控中心、区 卫生监督所、区妇幼保健与计生服务中心、区健教所等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内单位约 200名职 工(含早、午餐)食堂的洗菜、加工烹饪、现场服务、卫生管理等工作。 2、工作要求 2.1、食品原料采购要求: (1)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不使用“三无”产品及过期、腐烂、霉变、变质食品,每天 做好进货凭证和记录。必须杜绝供应变质变味食品。饭菜熟透,坚决杜绝供应变霉变质食品, 隔夜、隔餐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使用,严防食物 中毒事件发生。 (2)原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调、配料必须是名牌厂生产的合格产品。米、面、 油及其他肉类须有品质检验报告,以便采购人进行抽检。 2.2、伙食要求: (1)负责制订每周菜单,应根据季节变化,更换时令菜,经常更换菜肴品种,变化烹饪 方法和菜系,推陈出新。保证供应的饭菜安全、卫生、营养,品种多样化,营养搭配合理化, 价格要低于现行市场价格,要满足高、中、低不同收入职工的就餐需求。 (2)基本类菜售价标准:中标方制定菜品价格时需考虑食材、调料、水、电、煤气等成 本等费用,原则上成本与菜品收入持平。制订价格后需经采购方审核同意。 (3)菜品种类:早餐应提供各种粥类、豆浆、牛奶、蛋类、粉食类、面食类等主食类(各 种小菜除外)10种以上,中餐应提供 25种以上不同价位的可口菜品供职工选择。 2.3、用餐时间要求: (1)早餐:7:30-8:30 (2)午餐:11:30-12:30 (3)中标人需在正常工作日提供早、午餐, 法定节假日、周末可实行订餐制。 (4)中标人在提供服务时,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包括双休日及法定节假 日等特殊时期用餐。遇特殊情况,采购人认为应提供方便或提供服务质量时,可要求中标人 按照工作要求调整工作时间。 2.4、工作要求: (1)在采购人监督和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服务为宗旨,通过努力增加菜 式品种,提高饭菜质量,物美价廉,薄利多销,改善服务态度,吸引职工就餐等优质服务来 增加营业额,达到提高收入的目的。 (2)品尝菜品要用勺、筷,不用手拿取,冷菜制作装配必须严格按冷菜厨房卫生要求进 行。做好留样工作,设立专门的留样柜,每餐留样并贴上日期标示,且至少保留三天。 (3)碗、勺、筷、盘等常用餐具由采购人统一提供,合同期内若有损耗,由中标人自行 采购同款或近似款餐具,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用剩的各类原料及食品要随时进行相应的保藏,保证再生产及销售的卫生和安全。 (5)负责厨房设备、器具的使用和管理。承包期内厨房设备、器具维修或必须添置或 需要更换的设备,需向采购人说明,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因承包人 原因造成厨房设备、器具损坏的,维修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所有餐具按规程清洗并消毒,做到无污迹、水迹,消毒做 到记录备查。 (7)保持地面和工作台面的整齐、清洁、无污物、无油垢。养成良好的卫生工作习惯, 不得将水、汤汁倒在地面上,以保持地面干燥。 (8)食堂员工上班时要做到空手来空手出,所用的交通工具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准 带走任何物品。员工如有发现要及时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要进行处罚或辞退。否则采购 人要扣除中标人的费用。 (9)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园区食堂的相关规章制度、必须满足用餐人员需求。 (10)服务区域内垃圾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清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 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执行。 (11)听取甲方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对不满意状况进行整改落实。 2.5、安全管理要求: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食堂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从细节入手,从小事做起,每日检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 (2)必须加强食堂内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所有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必须明确 分工、责任到人,加强食堂用水和用电管理,电器使用必须规范操作,定期检查,发现安全 隐患及时排除,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必须组织开展食堂和食品安全培训。加强食堂管理,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知 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食堂从业人员卫生法制观念,提高食堂综合服务水平。 (5)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与教育,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招 聘食堂从业人员时,要对其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解,食堂从业人员要到卫生部门确定 的体检单位进行健康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6)食堂工作员工、食堂内设施设备的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2.6、委派人员安排要求(特殊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可以放宽标准): (1)乙方聘用的员工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录用,所有员工的聘用、调离、更换、 解聘,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须按《劳动合同法》要求对所聘员工进行培训、体 检等,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时,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2)中标人应根据园区食堂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配置管理和服务人员,人员安排必须 充分满足各岗位和工作量的需要,所有人员需取得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发放的健 康证,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3)中标人录用的员工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精神,身体健康,政治上可靠,遵 纪守法,服从分配,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不良记录。 (4)管理与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表情自然、亲切;举止大 方、有礼;用语文明、规范;提供主动、热情、周到、及时的服务。 3、服务标准 3.1、中标人的员工(以下简称员工)须持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健康证方可 上岗,并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新员工必须先获得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健康证再 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上岗。 3.2、员工须接受卫生培训,保持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 甲、勤洗澡、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使自己保持良好的工作风貌与精神状态。 3.3、在工作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吸烟、嬉笑打闹,严禁在厨房区域内洗涤衣物等与工 作无关的事项。 3.4、保持良好的卫生操作习惯,上班时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标识牌、工帽、口罩,售 卖服务人员同时需戴好手套,不得对食品咳嗽、打喷嚏及其它不卫生动作,严禁用勺直接尝 味。 3.5、员工有传染性疾病时必须休假,以免造成其他人员感染及食物污染。 3.6、厨房清洁设立岗位责任制,所有日常用的厨具和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清洗 和消毒,清洗时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在消毒后要加盖保管,防止再 污染,未经消毒的厨具和餐具不得使用。 3.7、厨房所有厨具、用具实行定置管理,在用完后要摆放有序,砧板要竖放,以确保底、 面、边三面光,且切生熟食品的砧板要分开使用。 3.8、洗蔬菜、肉类、水产、厨具等水池要分开,不得混合使用。 3.9、炉灶、配料台、工作台在完工后要予以擦拭,确保干净整洁。 3.10、油烟罩每天一小擦,每周一大擦,每月彻底清洁一次,确保油烟罩无油垢堆积, 确保安全。 3.11、下水道要每日进行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以保证排水畅通及清除异味。 3.12、清除卫生死角,定期灭老鼠、蟑螂、苍蝇等。 3.13、工作场所内物品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以防止物品发霉变质。 3.14、食品要做到生熟分开,以确保食品味美纯正。 3.15、操作时要分台、分池操作,以免交叉污染;蔬菜类要按一拣、二洗、三切、四浸 泡的顺序操作。 3.16、处理过的原料应及时加工烹调,烹调时要煮熟,以保证食用安全,以防止中毒。 3.17、加工好的熟食品要妥善保管,存放时间超过 1 小时,要重新回炉加热处理后才能 食用。 3.18、生、熟食品要分冰箱存放,以防熟制食品受到污染。 3.19、日每餐的食品均进行 48小时的封样存储(留样),便于事故发生后的取证和调查。 3.20、用餐后须擦拭桌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油渍,地面无垃圾及杂物,保证不积水、 干净、清爽。 3.21、保持门窗、墙壁、灯管清洁,风扇、空调要每季清洗,要每季清洁与维护通风、 排污设备,以确保运转正常。 3.22、每周大清洁一次,用清洁剂清洗桌椅、地面、做到厨房无苍蝇、蟑螂、蚂蚁等。 3.23、应达到食品安全量化管理 A级单位要求及采购人行业系统食堂规范化达标要求。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零壹万捌仟捌佰 元(¥ 1018800 元)人民币。 三、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服务时间:合同期限为 3 年。自 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止。 2、服务地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楼食堂 四、款项支付 付款方式:承包服务费每季度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次季度开始 28 日内,甲方根据上 季度考核情况,支付乙方上季度费用。如达不到甲方考核标准,服务费用作相应扣减。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免费提供场地、厨房设备、餐厅、水、电供应。 3、负责对乙方的配菜、营养搭配、伙食质量、卫生状况及服务水平全面监督考核,并 有权根据考核结果对乙方进行奖惩。 4、负责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5、负责提供各阶段就餐的大约人数,一旦有较大人员变动时立即通知乙方。 6、甲方有权对乙方任何指派人员进行必要的监管,在正当理由下,有权向乙方提出更 换指派人员的要求。 7、若收到就餐人员的投诉或提供服务不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若乙 方一年内被严重警告或收到投诉满 3 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而且概不负责乙方的一 切损失; 8、其他依法应该承担的法定或约定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 在承包期间,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 的股份转让都视为乙方转让的行为; 2、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食堂服务工作,工作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管理,遵 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统一管理标准,认真做好防盗、防毒、防火、防食品变味变质、 防工伤事故和消防安全、秩序管理工作。需制定消防、安全等应急措施,并切实地培训到每 个岗位人员; 4、乙方对食堂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征求甲方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 的问题及时处理; 5、负责厨房设备、器具的使用和管理,并承担所有燃气、水、电费用。承包期内厨房 设备、器具维修或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需向甲方说明,经甲方同意后实施,费用由 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厨房设备、器具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如发现工作人员 的年龄、执业资格、综合素质等不符合甲方管理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 3 天内整改、更换不到位或不及时,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除该工作人员合同。乙 方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甲方意见,在征得甲方意见后方可更换、调整; 7、乙方工作人员需统一着装上岗,符合卫生要求和操作规范,必须具有健康证方可上 岗,并且每年体检一次,着装费和体检费由乙方承担;对不适应工作需求的食堂管理人及其 他员工应及时调整; 8、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 规操作发生设备损坏及其他安全事故等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乙方应认真妥善管理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承包期间,如发生任何人身安全 事故或劳资纠纷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0、乙方应接受甲方考核,若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方面未达标或对合理的整改要求拒 不整改、服务态度恶劣,将酌情扣减服务费,清洁严重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11、乙方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正规 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其中,肉制品的采购必须有检验检疫合格证。蔬菜 类材料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 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保证质量、杜 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不得采购使用转基因食用油及食品。 12、乙方在承包前与承包结束前同甲方进行物资清点,乙方在承包期间损坏甲方财产(不 包括自然损坏和就餐人员损坏),必须照价赔偿;日常易消耗品的损耗不能超过原有的 10%, 超过部分必须照价赔偿。 13、水、电、煤气等费用乙方承担。 八、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2%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形式:可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成后 28 日内一次性退还。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 付违约金。如非乙方原因,甲方在一个月及以上未支付乙方服务费用时,影响乙方服务工作 的正常开展,导致乙方的服务工作不到位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 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4、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负责向另一方赔偿因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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