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11月25日 15:27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所本部及第一试验基地食堂服务管理外包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 ||
行政区域 | 南开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25日 15:2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0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16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3861146 | ||
采购单位 |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工 022-2386114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靳绪珊 022-23611619-801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需求.docx |
项目概况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所本部及第一试验基地食堂服务管理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TJ-DL-202111002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所本部及第一试验基地食堂服务管理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所本部及第一试验基地食堂服务管理外包项目,食堂共计两个,分别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西青区津涞公路富兴路2号。为向我所干部职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拟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优秀的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餐饮管理服务。现有用餐人数每天约300人,现有餐厅和厨房设施,布局符合卫生饮食合格标准,各功能用房齐全。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一年服务期结束,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服务综合考核,如供应商服务综合考核优秀,采购人可以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两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2020年度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020年度或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5日 至 2021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用电子邮件方式
方式: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开户名: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银行帐号:12001650472052502173),汇款后将电汇凭证发至招标代理邮箱(dianzizhaotoubiao@163.com),注明所投项目及联系方式,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靳绪珊,联系方式:022-23611619-801)。每包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联系方式:孙工 022-23861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
联系方式:靳绪珊 022-23611619-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022-23861146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食堂共计两个,分别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西青区津涞公路富兴路2号。为向我所干部职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拟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优秀的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餐饮管理服务。现有用餐人数每天约300人,现有餐厅和厨房设施,布局符合卫生饮食合格标准,各功能用房齐全。
(二)具体项目需求
1.食堂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早餐:7:00-8:00,午餐:11:30-13:30,晚餐:17:30-20:00,遇调整招标人应提前通知。
2、人员及岗位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要求 |
工作时间 |
1 |
项目经理 |
1 |
5年以上团队餐饮服务管理经验,年龄不超过45周岁,大专(或以上)学历 |
每周6日,每日8小时 |
2 |
厨师长 |
1 |
持《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二级或以上)上岗,年龄不超过45周岁 |
每周6日,每日8小时 |
3 |
厨师 |
4 |
持《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上岗 |
每周7日,每日8小时,倒休 |
4 |
面点师 |
4 |
持《职业资格证书(中式面点师)》上岗。其中宴会面点师2人,持《职业资格证书(中式面点师)》(二级或以上)上岗。 |
|
5 |
助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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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勤杂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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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服务员 |
2 |
||
8 |
库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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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9人 |
注:
★(1)以上人员均不接受退休人员,且均须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2)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需安排加班的,中标单位应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3)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调整等法定情形的,招标人可以与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合同。
3、具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本次招标服务项目为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所本部及第一试验基地食堂服务管理外包项目,要求服务方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具备政府机关单位的餐饮服务经验,在餐饮的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到食品加工及配餐的卫生,加工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证上岗,饭菜在节约的前提下做到可口美味,按时按点提供就餐服务,以满足就餐人员的就餐要求。
(2)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职称、认证资格及参与项目经历。
(3)投标人须制定详细系统的服务方案供评委会评审,须明确各岗位的人员配置、工作内容、职责和标准等。
(4)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安全知识培训。
(5)要求配备相关厨师人员,服务过程中能够持续地组织厨务技术与服务等相关培训与学习,能满足就餐人员的营养与口味。
(6)落实防火、防盗,防毒等餐厅安全制度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消防所人员对其的工作检查和监督。
★(7)中标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项目管理服务的方式和要求
(1)中标单位向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全体干部职工提供餐饮管理服务。提供:全年膳食(包括早餐、午餐、晚餐、招待餐、其他临时性就餐保障等)制作服务;餐厅保洁服务以及餐具清洗服务。
(2) 中标单位在提供餐饮管理服务中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及负责餐厅和厨房范围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中标单位负责餐厅和厨房范围内所有清洁和维护。
(3)中标单位每天 保证提供餐厅现场制作的菜品,并可按招标人要求进行随时调整更换:
早餐(自助餐)供应标准:
主食:日常主食、花样主食6种;西式点心2种;
小菜:热炒小菜2种,凉拌小菜2种以及各种咸菜和调味品;
汤类:米粥3种,咸汤(老豆腐、锅巴菜、汤面、热干面、炸酱面、拉面、担担面、刀削面、葱油拌面、炒饼、牛奶、豆浆、菜汤等)2种;
蛋类:热炒1种,蒸或卤1种;
午餐(自助餐)供应标准:
主食:日常主食、花样主食6种(其中带馅儿主食1种,打卤面、热干面、炸酱面、拉面、担担面、刀削面、葱油拌、炒饼、面类主食1种及其他小吃品种)、西式点心2种;
菜类:主菜2种,热炒荤菜2种,热炒素菜1种,其他菜品1种;
汤类:米粥2种,咸汤2种;
晚餐(零点形式):
热菜区:以小炒为主,职工点餐,提供菜品不少于6种,其中荤菜3种,素菜3种;
主食区:提供主食2-3种,包括米饭、馒头、包子、西点和粗粮等;
汤粥区:提供汤或粥1种;
(4)接待餐:能制作精致小炒和各地美食,菜品丰富新颖,能满足宴会接待餐的。
(5)菜单制作应考虑满足回民餐民族就餐要求。
(6)节日就餐可根据就餐需求增加相应品种(如: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
(7)中标单位必须确保工作人员的数量和专业技能以达到餐厅菜品出品的质量要求和保洁服务要求,为招标人提供的餐饮和保洁服务做到有求必应,及时响应、服务无缝隙和盲区。
(8)所有服务人员均归中标单位,服务人员发生人员意外或事故的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全部负责,招标人对中标单位的人员进行监督、监管。
★(9)食品加工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标准和食品加工规程进行。加工制作及售卖过程符合卫生规范,实行明码标价、名实相符。严格留样制度,确保菜品及主食留样时间达到48小时,在此期间确保无污染。
4、费用分割
(1) 招标人提供符合规范要求厨房场地、设施设备和餐具,招标人负责餐饮原材料采购、水电费用、能源燃气费用、烟道清洁费用、消杀费用等。
(2)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戴工作帽、戴口罩,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3)食堂保洁所需工具耗材由中标单位承担。
5、服务过程中,对中标单位评价考核验收标准
(1)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误饭、断供问题,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按合同约定当日餐费的30%自愿接受处罚。
(2)招标人每月组织一次食堂管理考核,每半年组织一次食堂满意度调查,如发现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等方面不符合规定或考核不达标,以及菜品质量达不到就餐人数满意度80%的,向中标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中标单位应在限期内及时整改并经验收合格方可,逾期未整改的可解除服务管理外包合同。
(3)如发生食物中毒和其他安全方面等严重事件,中标单位承担赔偿的一切责任。招标人可解除服务管理外包合同。
(4)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服务合同,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注:1、招标文件中,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2、项目需求书中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的视为低于招标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