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杭州市临平区中医院将于近期就杭州市临平区中医院食堂整体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拟定的本项目采购文件(详见附件)向潜在供应商和相关专家公开征求意见。附件中的文件为非正式采购文件,正式采购文件详见后续采购公告。
一、征求意见范围:
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出现排他性条款;
2、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出现倾向性条款;
3、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4、采购文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内容;
5、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意见的提交方式: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和专家应于2021年12 月2 日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意见送至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临平新丰路199号余杭商会大厦4号楼25层,邮编311100),也可以传真至0571-86243788。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543151203@qq.com。联系人:陈宝春、联系电话:0571-89282811。
三、合格的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采购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有关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须有本人签字,注明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同时还应提供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处理。
杭州市临平区中医院
2021年11月26 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意见征询稿).doc
790.2 KB
杭州市临平区中医院食堂整体外包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招标编号:RTZFCG-2021-078
招标人:杭州市临平区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33194385"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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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杭州市临平区中医院食堂整体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TZFCG-2021-078;
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平区中医院食堂整体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6500000元(5500000元/年);
最高限价(元):16500000元(5500000元/年);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杭州市临平区中医院食堂整体外包服务项目;
数量:3年;
预算金额(元):16500000元(5500000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杭州市临平区中医院食堂整体外包服务项目;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备注:
服务期限: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为三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医院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乙方可经申请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续签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2)满足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的规定的中小企业可享受优惠扶持;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2021年 月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1)(杭州市临平区新丰路199号余杭商会大厦4号楼25层);
开标时间:2021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1)(杭州市临平区新丰路199号余杭商会大厦4号楼25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临平区中医院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运城街10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尤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072979067
质疑联系人:周工
质疑联系方式:18072995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新丰路199号余杭商会大厦4号楼25楼
传真:0571-86243788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诗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282811
质疑联系人:石敏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2437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临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东湖中路236号临平财税大楼
传真:0571—89185312
联系人:江引妹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18531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前 附 表
条款 |
内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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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平区中医院食堂整体外包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杭州市临平区中医院食堂整体外包服务项目,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三、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服务期限: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为三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医院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乙方可经申请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续签合同。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1650万元(550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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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本项目价格分的计算方式为“采购人承担食堂内水、电、煤气费的占比”,采用费率招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投标人在政采云系统中填报折扣%),最高限价为采购人承担食堂内水、电、煤气费的80%,风险控制价为采购人承担食堂内水、电、煤气费的20%; 2)本项目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即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即投标报价<风险控制价),其投标视为无效; 3)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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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 |
《杭州市临平区中医院食堂整体外包服务合同》 |
4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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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保证金数额: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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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关于规范临平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24号规定收费。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23000元整。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以转帐或支票的形式支付;开户行名称:浦发银行临平支行;帐号:95110154800000633;开户名: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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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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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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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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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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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EMS等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临平区新丰路199号余杭商会大厦4号楼25层招标代理部(石敏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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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等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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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45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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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月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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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投标地点: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1)(杭州市临平区新丰路199号余杭商会大厦4号楼25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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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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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加“▲”的资料为必须提供,否则将视为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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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强行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 2、中标后,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对招标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 3、存在下列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 (1)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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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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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zhejian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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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为:外包服务项目,所属行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2、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5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6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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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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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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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再递交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一、总 则
(一)项目说明
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2、采购单位杭州市临平区中医院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合同中的甲方),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临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
3、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4、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招标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概不负责,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招标人所有。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定义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2、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杭州市临平区中医院食堂整体外包服务项目;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四)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税、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5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若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四)投标报价
1、报价
有关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人应根据《开标一览表》填写相关内容。《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
2、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3、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4、投标人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招标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5、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上报监管部门。
6、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单位。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资格条件审查材料:
【即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
(7)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8)投标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的承诺函;
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响应函;
(2)开标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采购需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格式见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4)对应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文件中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如是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有效公章。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三)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所列的日期内有效。
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文件编制
5.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5.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5.3本文件《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5.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5.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5.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签章
6.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
6.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6.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七)投标文件的形式
7.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
7.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7.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份数
8.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
四、投标
(一)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
(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4.1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五、开 标
(一)开标形式
1.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 开标准备
2.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开标流程(两阶段)
3.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3.2开标大会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通过发送邮件形式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4.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4.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六、评 标
(一)评审工作的组织
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包括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
(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3.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四)评审原则
4.1评审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4.2评审工作将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如现场方案讲解、演示等)。
(五)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
5.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六)评委纪律
6.1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七)评审流程及内容
本项目具体的评审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流程及内容如下:
7.1 评审前准备
7.1.1由评审专家推选评审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
7.1.2由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所有评委成员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办法、评审标准,以及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内容。
7.2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
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
7.2.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7.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
7.3.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4 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
7.4.1《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7.4.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八)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8.1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
(3)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5)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
(6)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
(7)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
(9)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未
能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0)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11)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8.2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
(2)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且拒不接受修正的;
(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唱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后价格不一致的;
(6)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7)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8)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
(9)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
(10)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或者无效响应处理;
(1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13)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九)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评分
9.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审细则详见本章第七款。
9.2对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汇总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情形的,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当场改正或书面说明理由,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十)修改评审结果
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10.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十一)供应商排序及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规定确定供应商排名并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11.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排序。特殊情形按以下原则处理:
(1)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原则确定排名;
(2)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资信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
(3)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资信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
11.2根据最终得分排序,通过书面评审报告的形式,向采购人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十二)起草、签署评审报告
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起草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三)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90分,价格分10分。
2、商务、技术评标细则(90分)
技术分(60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1 |
食堂经营管理方案: 1)食堂管理制度及管理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提供的管理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0—3分); 2)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0—3分); 3)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意外事故处理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0—3分); 4)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质量控制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0—3分); |
12 |
2 |
卫生管理控制方案:根据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 |
4 |
3 |
原材料管理方案:根据原材料使用管理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 |
2 |
4 |
供应商提供的根据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进行就餐的早、中、晚餐的服务方案、菜单、创新方案、特色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针对就餐服务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0—3分); 针对就餐菜单配置,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0—3分); 针对就餐创新方案(从菜肴、点心等创新思路及管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0—3分); 针对就餐特色服务,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0—3分); |
12 |
5 |
项目人员: 1)拟派项目负责管理人:项目负责管理人具有3年及以上三级医院食堂管理工作经验和健康证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三级医院证明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及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及相关工作经验复印件; 2)拟派厨师长:厨师长具有3年及以上三级医院食堂管理工作经验同时具备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厨师证书、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健康证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及相关工作经验复印件; 3)拟派专职营养厨师:专职营养厨师具有2年及以上三级医院食堂专职营养工作经验、具有具有健康证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健康证复印件、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及相关工作经验复印件; 4)拟派其他厨师:拟派其他厨师不少于3名(至少配备三名本地厨师)、早点师2名、面点师2名、领班1名且具有健康证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
12 |
6 |
拟投入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同时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和健康证的得3分,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及人员近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
3 |
7 |
拟投入本项目的食品检验人员:食品检验人员同时具有食品检验员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食品、生物、化学、医药等相关专业)和健康证的得4分,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人员近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食品检验员证书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
4 |
8 |
肉类和蔬菜类必须是新鲜食品,所供货物(注:蔬菜类、豆制品类、水产类、水果类、肉类、家禽类、调料类、副食品类、粮油类等)的进货渠道,供应物品的追溯及索证,有一样的得0.5分,最多得5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
5 |
9 |
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根据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合理性、规范性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 |
2 |
10 |
本地化服务:根据投标人所在地或服务网点所在地距离采购人项目实施地点的距离远近,由专家打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其它可证明本地化的合同或提供中标后设立本地机构的承诺书)复印件; |
2 |
11 |
优惠条件:针对本项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质性优惠和承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 |
2 |
商务分(30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1 |
投标人能力: 1)投标人具有食材配送能力的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或已签订食材配送相关合同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食材采购系统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功能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5 |
2 |
认证体系证书: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5分,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5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5分,没有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5分,没有不得分; 5)投标人具有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证书的得1.5分,没有不得分; 6)投标人具有商品售后服务体系三星级服务认证证书的得2分;五星级服务认证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7)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险的得1.5分,没有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2 |
3 |
企业荣誉: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荣誉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4 |
类似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投标人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医院类似项目成功案例的,每提供一个案例得2分,最多得10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3、技术分+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4、价格分(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本项目价格分的计算方式为“采购人承担食堂内水、电、煤气费的占比”,采用费率招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投标人在政采云系统中填报折扣%),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5、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
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十四)评标内容的保密
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
(十五)废标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均超过预算,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六)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七、合同签订及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
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布评标结果。
2、如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或提出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招标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的中标候选人作为预中标人进行公示,或由招标方组织评标委员会复议后提出重新组织采购等建议。
3、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后,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罚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二)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
(三)采购方式改变
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或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及其报价、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以及招标过程中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时,经批准,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重新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采购。
(四)验收
服务类:采购人自行验收。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的供应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五)质疑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4、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
(六)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杭州市临平区中医院和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有。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采购需求中带“●”条款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采购需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格式见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如有任意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将被视为无效。
一、采购项目概述
杭州市临平区中医院,建筑面积10.6万平方米,开放床位600张。职工人数880人,2021年平均每天住院病人约400人。食堂位于医院行政楼,建筑面积约1700平米,设餐厅两个,其中一层设50餐位营养餐厅(对患者和家属开放);二层设350餐位的职工餐厅,包厢3个。
承包模式:全承包。
二、采购项目基本要求:
●(一)提供服务内容要求:
1、全年日历日供餐,规模提供早、中、晚三餐的服务(早餐:6:30至8:30,中餐10:30-12:30,晚餐:16:30-18:30;中餐和晚餐后提供半小时拖班供餐服务)、病区订送餐、手术订送餐、血透订送餐、月子餐、会务订送餐、中晚餐小炒订送餐服务、小炒包厢订餐服务、体检中心人员驻点早餐、营养餐厅用餐及其他特需科室及人员送餐服务。
2、提供净菜服务和每周提供至少一次打包菜服务。
3、食堂内提供米面粮油类饭卡消费服务,米面粮油价格不高于周边商场零售价。中标方需在销售区域张贴同品类规格周边商超零售价。
4、提供医护人员拖班供餐服务。
●(二)食材采购、烹饪、售卖要求:
1、食材:院方安排专职人员验收,不合格产品院方有权要求退货,更换符合以下食材要求。
1、猪肉(含排骨等)、牛肉、羊肉、禽肉类等必须采购冷鲜及以上品质食材,不得使用冷冻、冰冻产品。红烧肉类应使用五花肉,排骨类应使用整体整片类型现场制作。
2、淡水鱼、虾必须采购活的在食堂现杀,不得使用冰冻产品烹饪。
3、鸡腿、鸡翅、海产品允许使用冰冻产品,但必须保证食材口感。
4、蔬菜类使用当季新鲜时令蔬菜为主。售卖的蔬菜类不过夜。
5、食堂提供的米饭原材料大米应使用品牌大米,大米进货价对应商超同品类价格不低于4元每斤。大米品牌:福临门、中粮、金龙鱼。
6、包子、点心类,肉饼、肉圆等所有馅料应院内加工完成。
7、油及调味料:食堂使用的油应选用以下品牌:福临门、金龙鱼、鲁花、多力、长寿花、香满园。调味料:海天、李锦记、厨邦、太太乐、恒顺、好人家。
早餐品种多样、早餐酱菜小菜类食堂进行加工,保证口感、质量、新鲜度每天按需提供。豆浆使用现磨豆浆。
8、段供餐,小锅快炒。
(三)经营服务要求:
●1、食堂运行服务工作人员要求:
工作人员不少于28人。其中项目负责管理人1名,需具有3年及以上三级医院食堂管理工作经验。厨师长1名具有3年及以上三级医院食堂管理工作经验(具备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厨师,要求具有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资格),专职营养厨师1名,具有两年及以上三级医院营养厨师工作经验。(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管理人、主厨及专职营养厨师,如特殊情况更换需满足以上条件)。其他厨师不少于3名(至少配备三名本地厨师)、早点师2名、面点师2名、领班1名,厨余垃圾处理设备操作及管理人员1名,其他切配、售餐、送餐、保洁服务类人员若干。人员均持健康证上岗,厨师必须有厨师等级证书。工作人员年龄要求:必须符合劳动法范围且应满足售卖区(含售卖员,收银员,领班等)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他工作人员年龄不高于55周岁,病区订餐人员需流利使用普通话和本地方言。临时有大任务的需临时增加用工人员(含报价中)。用工人员必须发足工资,按规定缴纳社保。投入人员履历不得虚假,合同签订前医院有权对中标单位投入的项目负责管理人、厨师长、营养厨师进行履历核对,若实际投入人员与投标要求有出入,限期5个工作日整改,限期整改未完成医院有权取消该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2、就餐形式为自助模式,一菜一价,早餐品种提供不少于10种品类;午餐和晚餐提供不少于24种品类。在节假日(春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护士节、医师节)配合院部给职工提供相应人文关怀)。
菜品清单:
周一 |
菜品名称 |
重量 |
元 |
菜品名称 |
重量 |
元 |
菜品名称 |
重量 |
元 |
菜品名称 |
重量 |
元 |
红烧肉 |
175克 |
8 |
虎皮鸡爪 |
180克 |
7 |
金针菇小炒 |
120克 |
3 |
肉片花菜 |
140克 |
3 |
|
土豆牛腩 |
150克 |
8 |
香菇炖鸡 |
220克 |
7 |
番茄炒蛋 |
120克 |
4 |
香菇青菜 |
120克 |
2 |
|
蜜汁中翅2个 |
8 |
鱼香肉丝 |
180克 |
5 |
油焖茄子 |
120克 |
3 |
莴笋肉丝 |
120克 |
3.5 |
||
卤鸭腿 |
300克 |
5 |
蒸黄鱼 |
150克 |
5 |
干锅土豆片 |
160克 |
3 |
肉末豆腐 |
150克 |
2 |
|
周二 |
菜品名称 |
重量 |
元 |
菜品名称 |
重量 |
元 |
菜品名称 |
重量 |
元 |
菜品名称 |
重量 |
元 |
红烧排骨 |
200克 |
8 |
狮子头 |
180克 |
5 |
青椒肉丝 |
120克 |
5 |
青椒茄子 |
120克 |
3.5 |
|
三杯鸡翅 |
160克 |
7 |
五香牛肉 |
120克 |
10 |
木须肉 |
120克 |
4 |
尖椒炒蛋 |
120克 |
4.5 |
|
油焖大虾 |
150克 |
8 |
板栗鸡块 |
220克 |
8 |
农元家粉丝 |
100克 |
4 |
丝瓜毛豆 |
120克 |
4 |
|
爆炒猪肚 |
120克 |
8 |
香肠蒸蛋 |
150克 |
5 |
土豆丝 |
120克 |
2 |
葱油芋艿 |
150克 |
2 |
|
周三 |
菜品名称 |
重量 |
元 |
菜品名称 |
重量 |
元 |
菜品名称 |
重量 |
元 |
菜品名称 |
重量 |
元 |
红烧大排 |
150克 |
7 |
拌猪耳 |
160克 |
8 |
韭黄香干 |
120克 |
4 |
大蒜鸭血 |
150克 |
3 |
|
生炒鸡块 |
220克 |
6 |
尖椒牛柳 |
180克 |
6 |
黑木耳小炒 |
120克 |
4 |
肉沫豆角 |
120克 |
3 |
|
剁椒鱼块 |
200克 |
8 |
炒三鲜 |
220克 |
5 |
干锅包菜 |
120克 |
3 |
香菇肉片 |
120克 |
4 |
|
肉饼蒸蛋 |
180克 |
6 |
蒸三腊 |
200克 |
6 |
皮蛋豆腐 |
140克 |
2.5 |
日本豆腐 |
150克 |
3 |
|
黄瓜炒蛋 |
120克 |
3 |
||||||||||
周四 |
菜品名称 |
重量 |
元 |
菜品名称 |
重量 |
元 |
菜品名称 |
重量 |
元 |
菜品名称 |
重量 |
元 |
红烧猪脚 |
230克 |
7 |
红烧小黄鱼 |
180克 |
10 |
韭菜香干 |
120克 |
3 |
泡菜 |
100克 |
2 |
|
肉圆子烧蛋 |
200克 |
6 |
宫保鸡丁 |
180克 |
5 |
拌黄瓜 |
120克 |
2 |
麻婆豆腐 |
140克 |
2 |
|
啤酒鸭 |
200克 |
6 |
毛血旺 |
200克 |
8 |
肉沫粉皮 |
120克 |
3 |
一品娃娃菜 |
120克 |
3 |
|
爆炒猪肝 |
150克 |
6 |
土豆牛柳 |
180克 |
6 |
水蒸蛋 |
150克 |
3 |
面筋肉片 |
130克 |
4 |
|
周五 |
菜品名称 |
重量 |
元 |
菜品名称 |
重量 |
元 |
菜品名称 |
重量 |
元 |
菜品名称 |
重量 |
元 |
干菜肉 |
200克 |
7 |
盐水鸭 |
220克 |
7 |
莴笋肉片 |
120克 |
3 |
卤素鸡 |
130克 |
3 |
|
白切鸡 |
220克 |
6 |
爆炒大肠 |
180克 |
10 |
家常豆腐 |
150克 |
4 |
丝瓜鱼豆腐 |
140克 |
4 |
|
红烧带鱼 |
200克 |
7 |
咸肉蒸蛋 |
160克 |
5 |
酸辣大白菜 |
130克 |
2 |
咸肉冬瓜 |
120克 |
4 |
|
水煮肉片 |
180克 |
6 |
板栗牛腩 |
220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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