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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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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餐饮服务 (项目编号:TCZB-2021-C-101)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餐饮服务 (项目编号:TCZB-2021-C-1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B-2021-C-101
项目名称:餐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1万元
最高限价:78.1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78.1 78.1 餐饮服务 1、项目内容: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餐饮服务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2、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不接受国外供应商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1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三)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11月30日到 2021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方式:(1)现场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为电子版文件。(2)网上报名: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发送至tjtiancheng@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xx公司报名信息),并致电代理机构负责人获取报名登记表。②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扫描加盖公章后与报名材料一同回传至tjtiancheng@163.com;③电汇支付文件费用;④报名登记表信息无误及文件费用到账后,统一发送文件电子版。报名登记的供应商需携带的资料: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经办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12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沿河路1号
联系方式:022-69116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联系方式:022-59959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白雪
电 话:022-5995971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宁河需求书.pdf

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78.1 78.1 餐饮服务 1、项目内容: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餐饮服务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2、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不接受国外供应商磋商。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坐落于宁河区芦台镇,院食堂以自助模 式、简易套餐模式全年为干警提供餐饮服务。为提高餐饮服务水平, 现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 二、项目预算 78.1 万元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报价要求 1. 磋商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供应商应按照行业及企业自身取费标准,并充分考虑市场竞争 因素进行投标报价。包括: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人工费用;此外 还包括供应商企业内部管理费、税金、利润等相关费用。供应商所报 价格为服务期内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的最终优惠价格。 3.验收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五、付款方式 每月 5日前支付上一月度管理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六、具体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工作范围 1. 严格按照国家及天津市餐饮行业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负责 食品原材料的加工制作、成本核算、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工 作。 2. 负责食堂整体的保洁服务。 3. 负责食堂及食堂全体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工作。 4. 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任务。 (二)人员要求 食堂配置的工作人员总人数不少于 10人,其中项目负责 1人、 厨师 2 人、小吃厨师 1 人、切配员 1 人、面点师 1 人、服务员 2 人、 洗刷保洁 1人、原材料会计 1 人。 (三)供餐服务内容 1.供餐模式: 早餐、午餐均采用自助模式供餐。 晚餐采用简易套餐模式供餐。 2.供餐品种: 早餐:(不少于)蛋类 1 种、主食 5 种、汤粥 4种、小吃 1 种、 凉菜 5 种。 午餐:(不少于)热菜 5 种、凉菜 2 种、小吃 3种、汤粥 2 种、 主食 4 种、杂粮 3种、水果/酸奶 1种、中西点 1种。 晚餐:菜品热菜 2 种、主食 2种、汤粥 1 种、或特色小吃套餐一 种。 菜单制作应考虑满足回民就餐需求。 节日就餐可根据就餐需求增加相应品种(如:春节、中秋节、端 午节等)。 菜单每周一更新,每日供应品种 80%不重样;口味应融汇南北及 西部地区风味,重点体现天津特色,口味丰富。 3. 就餐人数: 工作日:早餐 120 人、午餐 120 人、晚餐 20 人。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早餐 15人、午餐 15 人、晚餐 15 人。 (四)项目管理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具备相关餐饮服务经验,在餐饮 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做到食品加工安全 卫生,加工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有效期内健康证上岗,按时按点提 供就餐服务。 2.供应商须制定详细系统的服务方案,须明确各岗位的人员配置、 工作内容、职责和标准等。 3.配备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 安全知识培训。 4.供应商需根据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明确职责, 压实责任,加强培训演练,做好重点场所和人群防控,强化疫情科学 应对。要按照《防控方案》要求,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工作措施,在 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因地制宜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食堂操作环境要求:干净、干燥、无污染、无杂物、无残渣、 无异味、无油垢、无蝇虫、无老鼠。垃圾要随有随清,垃圾桶加盖、 内外袋无外溢。 6.供应商应提报投诉处理流程、解决方案及满意度调查制度。 7.供应商上岗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 8.供应商需具备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求,按要求提供正常餐饮服 务项目之外的应急任务,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餐 饮保障。 9.供应商应对每餐餐品进行 48小时留样备查。 10.如遇地震、水灾、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项目 长时期全面封闭,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安排。 11.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内部各项制度,特别是保密制度。 七、费用分割 (一)采购人承担以下费用 1.采购人负责提供餐饮服务所需的合格的食品原材料、调料。 2.采购人负责无偿提供用于餐饮服务的场地以及配套的后厨设 备设施、餐具、厨具厨杂,并提供办公室。 3.采购人负责免费提供涉及餐饮服务的水、电、燃气等能源。 4.采购人负责免费提供保洁工具、清洁消毒用品及低值易耗品。 5.采购人负责食堂内外区域定期消杀灭“四害”工作及烟道清洗 工作并负担相关费用。 6.采购人负责厨房设备的更换、维修维护及保养工作,并负担产 生的相关费用。 (二)中标供应商承担以下费用 1.成交供应商负责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培训并负担员工工资、 保险、福利等支出。 2.成交供应商负担上岗员工统一工服等支出。 本项目为餐饮业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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