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釆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CG2021-20
项目名称:龙泉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20000
最高限价(元):42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2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釆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府釆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釆购” 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 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釆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2月10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丽水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泉市华楼街268号财富大厦17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十一质疑)。
2.2潜在供应商以“游客”身份获取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未按获取采购文件要求方式获取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的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2.4本项目的更正、终止、澄清(修改)、中止(暂停)等公告内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
2.5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本项目相关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龙泉市中山东路14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06785002
质疑联系人:赵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9817672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水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市龙渊街道华楼街268号财富大厦1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雷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57850691
质疑联系人:朱小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8-71169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711731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磋商文件)龙泉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docx
150.0K
-
提前采购申请.pdf
143.7K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龙泉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XHCG2021-20
采 购 人: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丽水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项目名称:龙泉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XHCG2021-20
采 购 人: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 丽水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备案单位: 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盖章)
日期: 2021 年11月30日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采购需求 6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1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31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6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 6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CG2021-20
项目名称:龙泉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万元/年
最高限价:42万元/年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
1 |
项 |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约期限:按第二章采购需求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釆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 活动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2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扶持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给予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3.3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融资畅通工程”,鼓励供应商通 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和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有效缓解资金难题。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 00:01至12:00 ,下午 12:01至24:00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釆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府釆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釆购” 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 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4.售价:0元
四、投标(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政府釆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开启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丽水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泉市华楼街268号财富大厦17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十一质疑)。
2.潜在供应商以“游客”身份获取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未按获取采购文件要求方式获取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的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4.本项目的更正、终止、澄清(修改)、中止(暂停)等公告内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
5.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本项目相关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龙泉市中山东路142号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3906785002
质疑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19817672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水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市龙渊街道华楼街268号财富大厦17楼
项目联系人:雷女士
联系方式:15157850691
质疑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方式: 0578-71169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 :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7117319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龙泉市农业农村局食堂的劳务服务,规范管理,通过社会化、市场化、 专业化运作,依照“廉洁、服务、节俭”的原则,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一家专业公司进行劳务外包服务,建立更为健全的监督考核奖励机制,使劳务经费得到更好的综合使用。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概况:食堂位于龙泉市中山东路142号,就餐人数约150人左右。
(二)人员配备要求:工作人员不得少于9人,其中:主管(兼副厨)1人、厨师1人、面点师1人、配菜员2名,洗碗工2人,服务员2人。
工种或岗位 |
所需人数 |
岗位要求 |
备注 |
主管(兼副厨) |
1 |
要求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烹饪技术,有酒店管理及厨师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
全面负责本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岗位工作,同时负责厨房菜肴的烹制工作。主管作为项目负责人,必须每日到岗,时刻在岗,确保服务及各岗位顺利开展。 |
厨师 |
1 |
要求年龄5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要求具有酒店厨师工作经验,具备厨师证,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
负责本项目厨房菜肴的烹制工作,并负责自己区域的卫生工作。 |
面点师 |
1 |
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要求具有厨师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
负责本项目早餐面食的烹制工作,并负责自己区域的卫生工作。 |
配菜 |
2 |
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
协助厨师做好本项目厨房菜肴的烹制工作,主要负责配菜工作,并负责自己区域的卫生工作。 |
服务员 |
2 |
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要求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
服从主管指挥,负责本项目收银、大厅卫生、打菜等服务工作。 |
洗碗工 |
2 |
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要求具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
服从主管指挥,负责本项目洗菜、洗碗及自身区域的卫生工作。 |
注:▲1.上述要求的岗位人员工资福利不得低于龙泉市最低保障工资标准并按要求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2.上述要求的岗位人员进场前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3.投入项目的服务人员如有更换必须事先告知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
(三)服务要求
1、基本要求
(1)劳务工作人员需听从安排,随叫随到(包括节假日和晚上):
①菜单每周更新,更新的菜单提前5天提交给采购人审核。如审核后菜单需要调整,只可微调,荤素不可互相调整。
②根据采购人需求,做好包厢服务工作,包厢劳务费用按每桌45元计算;
③遇重大应急情况,需为采购人单位值班人员安排夜餐服务,不支付费用;
④休息日如采购人有需求,应配合做好服务,劳务费用按每人每天100元计算;
(2)每个工作日安排早、中、晚餐,菜肴做到品种多样化,早餐品种须达到小菜8个以上,主食12个以上;中、晚餐品种需达到16个以上;按季节及时调整菜品,每餐菜肴要求荤素搭配均衡、营养安排合理。
(3)供应商应想方设法提高食堂服务质量,注重菜肴的色、香、味、美、鲜,对干部及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与建议意见要及时改进,如采购人反应菜品不合口味,有权更换厨师。
(4)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食堂“五常法”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厨具、餐具的消毒工作,对食堂所辖的环境卫生做到每日打扫、一周一大扫,实行定岗、定位实时保洁。
(5)所有主要食材、物料及物品统一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供应商做好食材、物料的内部搬运工作和物品存放工作。水、电、油、煤气等能耗、食堂用具及其他消耗品均有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应合理节约使用。
2、人员组织与管理要求
(1)供应商有完善的管理结构,成立创建食堂办事机构,明确责任和负责人,制定员工考核办法,做到事事流程清晰,职责明确。
(2)供应商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应对突发中毒事件应急预案,有服务优先的管理理念与明确的服务定位和目标方案,同时做好文件、制度措施检查、记录等书面材料活动照片齐全,工作档案规范。
(3)供应商有完善的健康食堂建设管理计划,保证正常工作所需的各类人员,确保食堂安全有序正常运行,严把食品、餐具卫生安全关,及时提供相关意见建议,确保制作菜肴食用放心、可靠。
(4)供应商须对劳务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学习各类食品卫生法及饮食卫生知识,提高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卫生安全意识,合格后持证上岗。
(5)供应商须对劳务人员健康进行管理,定期体检,一线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合格率须达到100%,所有劳务人员严格持健康证上岗。
(6)供应商须为劳务人员准备工作服,服装必须按季度统一配套并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包括管理人员)。
(7)供应商须定期组织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服务人员有职业资格证书达到60%,同时做好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教育工作,预防发生此类引发的事故,若人为原因造成损失将由供应商承担并进行赔偿。
3、食堂设备要求:
(1)对清洗、消毒、冲洗池及洗肉菜池标识明确,专池专用、消毒设备标识清楚、效果可靠。
(2)天花板、排气罩无烟垢、无脱落油污。
(3)垃圾、泔水容器、密闭完好,餐盒垃圾实施分类处理。
(4)工具、用具、餐饮具符合国家标准,储存食品冰箱生、熟分置,直接入口的食品应用无毒清洗的包装材料,不使用有色塑料容器。
(5)供应商应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日常保养,人为造成损坏按原价赔偿或更换。需要添置或更新设备、用品,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由采购人视实际情况决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工作。
4、食品安全要求:
(1)加工食品做到生过熟出一条龙,保证“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2)面点食品食堂做到100%自制。
(3)食品原料新鲜,存放分类分架,离墙隔地、防尘防蝇。
(4)公用餐具、洗净、消毒达到光、洁、涩、干、密闭存放。
(5)废弃物、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盛放垃圾容器清洁、美观、定期消毒。
(6)操作门、地面、墙壁、门窗、桌椅清洁无油污、无灰尘、无杂物,干净整齐。
(7)严格控制对豆糕类、豆腐、四季豆、蘑菇等食品的采购和制作关。要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8)供应商应自觉接受采购人和卫生防疫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无事故。若因派遣人员工作失误或派遣单位管理不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赔偿与承担。
5、其他劳务服务要求
以上服务内容及要求如有未尽事宜,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其他劳务服务。
三、服务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服务期满后,如中标人达到采购人各项考核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服务期限可续签一年,否则采购人将另行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人对本条款具有决定权。
2.在服务期内如果中标人因管理不善、投诉产生严重不良影响或采购人对服务态度、质量不满意,采购人责令中标人整改须立即改善,对于同个问题采购人整改函发出2次仍未改善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中标人逾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采购人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中标人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四、付款方式
1.服务费按中标价分12个月平均支付。采购方于次月10日前支付食堂劳务服务费,最后一个月的费用在合同结束后的10日内结清。
2.中标人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将对其服务态度和产品质量进行评价,若经采购人评价为服务质量差、服务态度差的,采购人将暂不予以支付费用,待纠纷解决后再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付。
五、其他
1.中标人未按本项目合同、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采购人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 本项目以总价包干形式完成所有的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除非采购人书面调整服务范围或数量外,合同总价按成交价不作调整,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费用。本项目所涉及的报价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员工资、培训费、服装费、社会保险、体检、福利、管理、利润、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收费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3.本章和第五章内容为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须知项目 |
内容、要求和时间 |
1 |
项目名称 |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编号:XHCG2021-20) |
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3 |
采购人 |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丽水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5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
6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如供应商投标前未进行现场踏勘,所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7 |
澄清或者修改 |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8 |
响应文件提交 |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平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导致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当)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1373657326@qq.com,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供应商确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将)发送至上述邮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
9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10日14:30时(北京时间) |
10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0日14: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丽水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泉市华楼街268号财富大厦17层)供应商无需前往开评标现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解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时须插入CA锁。(详见流程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
11 |
评审办法和细则 |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 |
12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http://lq.lssggzy.com/lqweb/)等媒体上发布,并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
13 |
签订合同 |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
14 |
发布媒体 |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http://lq.lssggzy.com/lqweb/)等 |
15 |
电子开标注意事项 |
1.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 2.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作、上传、解密、磋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 3.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 时所用的 CA 锁与响应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 4.请务必确保在开标、评审期间政采云平台账户在线,以便遇到评审委员会要求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况时,供应商能够及时上传答辩。 5.请务必确保在开标、评审期间政采云平台账户在线,在政采云平台规定的时间内报价,如未报价将默认上轮报价。 6.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
16 |
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丽水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一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定义
2.1.1 “采购人”系指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1.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丽水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1.3 “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并报名参与项目的供应商。
2.1.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1.5 “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1.6 “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1.7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2.1.8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合格的供应商
3.1 符合本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的规定。
3.2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联合体说明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 特别说明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 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项目所需产品、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6.1.1 竞争性磋商公告
6.1.2采购需求
6.1.3供应商须知
6.1.4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
6.1.5 投标(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6.1.6 评审办法和细则
6.1.7 与本项目有关的更正、终止、澄清(修改)、中止(暂停)等公告内容
7. 供应商的风险
7.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9. 要求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2 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供应商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供应商承担。
9.3其中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 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
9.4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9.4.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两种形式。
9.4.2响应文件的效力: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内容应完全一致。
10. 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 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其中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0.2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所列的格式、内容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 响应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1 资格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
▲11.1.1营业执照复印件
▲11.1.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有被委托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1.1.3 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11.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1.5无重大违法及相关失信记录声明书;
▲11.1.6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
11.1.7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1.1.8以上材料有格式的严格按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11.2 商务技术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2.1 磋商声明书;
▲11.2.2 供应商磋商申请表;
▲11.2.3 商务响应表;
11.2.4 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所列的内容提供完整产品、服务、技术指标等。
11.2.5 项目承诺: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仅为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作出优于或高于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承诺。
11.2.6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技术证明资料。
11.2.7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中注明上述相关明细或证明的,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2.8 以上材料有格式的严格按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11.3 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3.1 开标一览表;
11.3.2分项报价表
11.3.3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1.3.4供应商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