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后勤管理工作实际,现决定公开对餐饮食材供应商进行遴选,建立学院食材供应商备选名录,请有意者按照公告要求,于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将相关投标文件提交至学院办公厅后勤保障处。
一、餐饮食材供应商名称
1.蔬菜类供应商;
2.肉食类供应商;
3.水果类供应商。
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流通等许可证,以及有关国家规范、标准等要求的佐证资料,肉食类供应商必须有“生鲜肉经营备案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固定营业场所、专用配送车辆等设备和其他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在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食品安全事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进行查验)。
6.具有良好的企业经营业绩。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须知
1.投标企业对标书加盖公章,必须按要求对食品供货安全、供货服务等做出相应的承诺。
2.投标企业在限期内提供标书,由学院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纳入学院潜在合格供应商备选名录。
3.评审小组对备选名录内潜在合格供应商实地考察合格后,与潜在合格供应商签订《供货意向书》作为日后供货合同,供应商需交纳1万元质量保证金。
4.供应商签订《供货意向书》后,由学院备选名录内供应商,每月根据学院食品原材料采购品目进行报价。学院根据供应商报价结合市场价格,向报价的供应商发布采购基准价格,由供应商按照基准价格报送整体优惠率。根据供应商整体优惠率竞价结果,确定每期该类别供应商。
5.办公厅定期对备选名录内供应商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淘汰,根据实际情况,当备选名录内合作供应商不足3家时,由办公厅后勤处提出补充供应商遴选需求,及时按照流程对潜在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补充。
四、其他
1.采购人:中国延安干部学院
2.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枣园路40号
3.联系人:黄老师 刘老师 0911-2196821、2196129
4.纪检监督电话:0911-2196708
5.纪检监督邮箱:jjjcc@celay.org.cn
供应商遴选评审标准
采购要求 | 评审标准 | 符合性评定 |
资质 | 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业务范围、经营范围等必须涵盖投标项目) | |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流通等许可证,以及有关国家规范、标准等要求的佐证资料 | ||
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食品安全事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查验)。 | ||
食品供货安全承诺书(以供应商提供承诺书为准,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 ||
提供固定营业场所证明 | ||
业绩 | 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经营业绩(合同文本、货款转账凭证、送货单据以及能够证明业绩的其他材料) | |
供货安全 | 公告发布之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月完整的采购进货记录(品名、数量、联系人、地址、联系方式) | |
承诺有自有设备能在供应前自行检测,提供自有设备和专门人员的信息及证明;或所供产品均能提供专业机构(农业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验检测报告的,提供检测报告样本;从业人员健康证 | ||
供应保障能力 | 承诺24小时电话或网络接受订单且能按时送达 | |
有专门送货车辆(以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为准)。并有避免污染的相应措施,以承诺为准。按要求须有专用特殊车辆送货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 ||
能满足每日7:00-19:00送货承诺;特殊情况下,按学院要求时间送货 | ||
综合评价 |
投标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中国延安干部学院 供应商遴选以及后续供应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二、我公司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公平竞争参加相关活动,不向学院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回扣等行为,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四、如我公司纳入中国延安干部学院供应商备选名录后,遵守学院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按承诺保障供货服务。
五、我公司承诺所有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经营者均与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涉及采购、评审相关人员不存在直系亲属及近姻亲关系。
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愿意直接取消供应商资格,并接受按照国家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