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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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葛市民政局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谈判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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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1-11-28 | |||||||||||
2、项目名称:长葛市民政局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825,000.00元 | |||||||||||
最高限价:82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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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L一线品牌非转基因大豆油5000提,20斤一线品牌长粒香大米5000袋”。详细参数要求见谈判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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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12月02日 至 2021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谈判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 |||||||||||
3.方式: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1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楼5楼506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1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楼5楼506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须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file格式)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响应文件开启,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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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长葛市民政局 | |||||||||||
地址:长葛市泰山路2号楼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1393740611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航海中路96号(亚新投资大厦) | |||||||||||
联系人:周女士 | |||||||||||
联系方式:1853904282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室联系电话 | |||||||||||
联系方式:0374-6189379 |
长葛市民政局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长招采竞字【2021】067号
采购单位:长葛市民政局
代理机构: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第五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
第七章 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
第八章 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第一章 谈判邀请
长葛市民政局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长葛市民政局的委托,就长葛市民政局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竞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长葛市民政局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长招采竞字【2021】067号
1.3项目需求:5L一线品牌非转基因大豆油5000提,20斤一线品牌长粒香大米5000袋”。详细参数要求见谈判文件。
1.4采购预算:82.5万元。
1.5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1.6交付地点:长葛市(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谈判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1年12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六、谈判响应文件开启
(一)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楼5楼506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
(二)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须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file格式)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响应文件开启,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葛市民政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37406111
地址:长葛市泰山路2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539042820
地址:郑州市航海中路96号(亚新投资大厦)
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室联系电话:0374-6189379
十、特别提示:
1、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澄清、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2、各供应商对代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认为代理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可致电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管股(0374-6189576),经查实后将视情况作出处理。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谈判(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3.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谈判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供应商须将谈判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
3.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谈判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谈判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规定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谈判(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5.1供应商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
5.2 《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5.3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响应文件开启。
5.4供应商对线上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5.5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供应商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后12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6项目远程不见面响应文件开启活动结束时,供应商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签章的,视同认可线上响应文件开启结果。
6.评审依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谈判)项目,谈判小组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审。
6.2 评审期间,供应商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并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1)最后报价(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提交方式: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包括:①总报价②分项报价。
注:①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则以其初次提交响应文件报价为最后报价。
②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可提前准备分项报价。
(2)谈判小组如要求供应商提供“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6.3有多轮报价的,各投标人应提前准备好分项报价,为多轮报价做好准备,在谈判小组发起报价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报价。
第%1章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 采购需求
2022年全市春节慰问预计2500户,每户330元标准(一线品牌非转基因大豆油5L两提,一线品牌长粒香大米20斤)。共需一线品牌非转基因大豆油5L 5000提,一线品牌长粒香大米20斤5000袋。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本谈判文件规定标准。
2、需提供所提供产品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总包价,包含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质保、第三方验收、税金等一切费用,如有谈判文件中没有明确,而本项目必须的各种材料,均应包括在本项目中,采购人不再另行进行支付有关款项。
三、验收标准:
1、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和承诺验收。
3、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82.5万元,此预算价为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五、资金支付:
1、支付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2、支付时间及条件:以合同签订为准。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谈判文件中凡标有★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响应文件须完全响应,未实质响应的,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长葛市民政局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长招采竞字【2021】067号 |
2 |
采购人 |
采购单位: 长葛市民政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37406111 地址:长葛市泰山路2号楼 |
3 |
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18539042820 地址:郑州市航海中路96号(亚新投资大厦) |
4 |
★供应商资格 |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提供)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 二、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① 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供应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三、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新注册公司从注册交纳起计算,不足的视为满足)。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新注册公司从注册交纳起计算,不足的视为满足)。 五、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 ②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②其中之一即可。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 2、截止时间:同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谈判小组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谈判小组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谈判小组在评标现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
5 |
★联合体响应 |
本项目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响应 |
6 |
★预算金额 |
825000元,超出预算金额的响应无效 |
7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时间: 地点: |
8 |
谈判前答疑会 |
不召开 □召开,时间: 地点: |
9 |
进口产品参与 |
不允许 □允许 |
10 |
★谈判有效期 |
60天(自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成交供应商谈判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成交供应商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
11 |
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
12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谈判响应截止及谈判时间 |
2021年1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13 |
响应文件 开启地点 |
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 |
14 |
谈判保证金 |
按照河南省《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承诺函。 |
15 |
公告发布 |
谈判公告、成交公告、变更(更正)公告、现场勘察答复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16 |
采购人澄清或修改谈判文件时间 |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澄清内容可能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 |
17 |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质疑截止时间 |
同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
18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 XXX公司XXX项目编号.file)。 |
19 |
响应文件的 签署盖章 |
电子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
20 |
谈判小组组建 |
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1 |
评审方法 |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22 |
履约担保 |
开户行:河南长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 名: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3201001800000552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履约担保缴纳时需备注项目编号:长招采竞字【2021】067号 |
23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差额累进计价法计算,一次性以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交纳。 |
24 |
成交供应商需提交 的资料 |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时,须向代理机构发送响应报价及分项报价一览表(包含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电子文档,并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联系电话:18539042820;邮箱:291180687@qq.com |
25 |
电子化采购模式 |
是。供应商响应时须成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谈判响应文件开启现场不再提供 □否。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 |
26 |
特别提示 |
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 不同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特征码均相同时,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其谈判响应无效。 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审报告中显示“不同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均一致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
27 |
最后报价 |
根据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包括:①总报价②分项报价。 注: ①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则以其初次提交响应文件报价为最后报价。 ②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可提前准备分项报价。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一、概念释义
1.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 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邀请” 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
2. 定义
2.1“采购项目”: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采购的代理公司和采购人。
2.3“供应商”系指从采购人、代理机构处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向采购人、代理公司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4“成交供应商”系指成交的供应商。
2.5“甲方”系指采购人。
2.6“乙方”系指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7“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
2.8.1谈判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响应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响应。
2.8.2如响应文件中已说明,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
2.9谈判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3. 合格的供应商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符合本项目“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3.3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响应人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的供应商(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5除单一来源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和3.2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6.1在响应文件中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3.6.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6.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当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4.2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3如供应商所投产品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则该产品应具备国家认监委指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认证)。供应商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则该产品应具备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 》。供应商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
5. 谈判费用
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谈判公告、谈判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成交公告以及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 代理费用: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差额累进法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交纳。
8. 其他
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采购邀请”、“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谈判和评审”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采购邀请”、“ 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谈判和评审”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谈判文件说明
9. 谈判文件构成
%1.1 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邀请(竞争性谈判公告)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供应商须知
(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6)资格审查与评审
(7)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
(8)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9)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做出真实性承诺,如若发现未据实提供且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者,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并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9.3供应商应认真了解本次采购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响应报价的资料。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0.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10.1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满后,组织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10.1.1 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 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满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更正公告。
10.3 采购人在考察现场和开标前答疑会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4 现场考察及参加开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1.1 在谈判响应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11.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更正公告。
11.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谈判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2.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1.12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报价
13.1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13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13 供应商应对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漏报将导致其响应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1.13 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响应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响应报价应当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外发包、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经通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后还有一次最终报价的机会。
%1.13 本项目所涉及的制造、包装、运输、施工、安装、集成、调试、验收、税金、备品、售后服务等和工具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1.13 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且不低于成本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预算金额(项目控制金额上限)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13.7 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作无效投标处理。
14. 响应文件有效期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谈判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
14.2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征询供应商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须作出书面答复。在延长的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
14.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成交供应商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15. 响应文件构成
15.1 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的要求。
%1.15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15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等组成。
%1.15 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5.5供应商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谈判文件要求根据所响应标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响应使用。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技术咨询:0374-2961598。
16. 响应文件格式
16.1 响应文件应参照谈判文件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有关格式)的内容要求、编排顺序和格式要求,供应商应按照以上要求将响应文件以A4幅面编上唯一的连贯页码,并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等字样。
%1.16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谈判文件未提供标准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拟定。
17. 谈判保证金
不收取
18. 谈判文件的数量和签署盖章
18.1 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8 在谈判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或授权代表电子印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9.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19.1供应商必须在“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file格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在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
19.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谈判响应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谈判响应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供应商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20. 迟交的响应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供应商应当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21.2供应商补充、修改的内容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修改应当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提交,并应注明“修改”或“补充”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供应商将承担违背响应承诺函的责任追究。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五、谈判和评审
22. 响应文件解密
22.1 采购人将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供应商无须到现场。
22.2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开通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及开启“文字互动”等功能;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解密后供应商选择功能栏“开标记录”按钮可查看供应商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如有的话) 和谈判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响应文件采用双重加密。解密需分标段进行两次解密。
22.2.1.1供应商解密:供应商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22.2.1.2采购代理机构解密:采购代理机构按电子响应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后顺序,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进行再次解密。
22.2.1.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2.3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谈判活动终止。(如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情形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22.4响应文件解密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
22.5供应商对解密过程和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2.6 响应文件解密活动结束时,供应商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签章的,视同认可解密结果。
23.谈判小组组成
23.1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共3人组成。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1.1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1.2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23.2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23.3谈判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公司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23.4采购人不得担任谈判小组组长。
23.5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4.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4.1资格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项目具体资格审查详见(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
24.2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5.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3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6.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26.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6.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6.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26.2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为无效报价。
27.响应无效情形
27.1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7.1.1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7.1.2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7.1.3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27.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谈判,其响应无效:
27.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7.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27.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7.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7.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7.3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7.4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不同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雷同时,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其谈判响应无效。
27.5法律、法规和响应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8.响应文件评审与谈判
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 关信息并进行评审。
29.评审方法与提出成交候选人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授予合同
30.1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2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1.在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32.成交公告、发出成交通知书
32.1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