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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五常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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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五常街道机关食堂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五常街道机关食堂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五常街道机关食堂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22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2021042

项目名称:五常街道机关食堂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4140000

最高限价(元):41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五常街道机关食堂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1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五常街道机关食堂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2月2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大厅等候解密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2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31778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五常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余杭区西坝路59号五常街道办事处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733113

质疑联系人:田嘉靖

质疑联系方式:13758172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星源路368号元星大厦12楼

传 真:0571-86158838

项目联系人(询问):戚建中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88896973

质疑联系人:王恬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15880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沁路8号中国电信浙江创新园1号楼

传 真:/

联系人 : 杜国强

监督投诉电话:0571-8872885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五常街道机关食堂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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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街道机关食堂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电子招投标)

招标编号:HX2021042

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五常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五常街道机关食堂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2日13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2021042

项目名称:五常街道机关食堂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4140000

最高限价(元):4140000

采购需求: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2月2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2日13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大厅等候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利率一般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10%。。具体可登录http://220.191.208.230/login.do办理业务。

3.电子招投标的说明: 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8)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五常街道办事处

地址: 五常街道西坝路59号。

项目联系人:张剑 联系电话 : 0571-88733113

质疑联系人:田嘉靖 ,联系电话:13758172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源路368号元星大厦12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戚建中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88896973

质疑联系人:王恬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15880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联系人 : 杜国强 

监督投诉电话:0571-88728858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沁路8号中国电信浙江创新园1号楼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2 “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

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

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2.7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

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3.2 节能环保要求

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3.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

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3.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3.5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6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3.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3.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4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4. 询问、质疑、投诉

4.1供应商询问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机构签订的《采购委托协议》的规定:供应商可以就招标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及采购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事项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对此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就采购活动中的其它事项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将对此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2供应商质疑

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招标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根据采购人与采购机构签订的《采购委托协议》的规定:对招标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提出的质疑,原则上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原则上由采购机构负责答复。

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根据采购人与采购机构签订的《采购委托协议》的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事项提出的质疑,原则上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原则上由采购机构负责答复。

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机构负责答复。

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2.3.4事实依据;

  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

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

4.2.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4.3供应商投诉

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6.2 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三、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采购人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9.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1.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使用电子签名):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提供)

11.1.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11.1.2法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按招标文件有关格式范例提供联合体投标授权书);▲投标文件中法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投标无效

11.1.3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11.1.4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的承诺函;

11.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1.1.7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特别声明;

11.1.8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1.9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

11.2 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使用电子签名):

11.2.1投标响应函;

11.2.2投标(开标)一览表;

11.2.3中小企业声明函。

11.3 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使用电子签名):

11.3.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1.3.2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机构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的授权书,同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中应当注明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视为联合体协议不成立,该联合体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联合体协议要求的,投标无效。

11.3.3资信文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

11.3.4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投标人的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即合同和用户验收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如联合体协议中未进行分工约定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就所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有一方未能提供全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联合体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分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还需提供其项目采购人同意分包的证明材料);

11.3.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

11.3.6投标人应提供针对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

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和实施方案;详细阐述项目方案的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符合本项目对当前和未来发展的要求;以及对功能设计和实施计划的建议;

如果本项目涉及硬件设备采购,还需提供投标产品规格配置清单(设备名称、品牌及型号、规格配置详细说明、数量等)。所有技术指标表述均应采用中文,如当前公布的技术指标只有英文表述的,必须由投标人作出中文注释(评审时以中文注释为准)。否则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导致评标委员会技术扣分直至认定为投标无效都将是投标人的责任

本项目如需采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按格式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11.3.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说明表中,应对采购需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并以此为由拒不与采购人按采购需求与投标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投标人有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形,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11.3.8针对本项目建设的详细实施计划。本项目详细工作实施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

11.3.9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项目验收之前、验收之后的维护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维护方案等。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完整准确地表述售后服务承诺(范围、标准及期限等)、投标人可能增加的服务承诺等。并明示服务承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承诺质保期内均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11.3.10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人员数应该明确表示,明确各阶段投入人数,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公司的固定职员;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主要内容包括学历、技术职称、工作特长、经验与业绩(包括从事相关项目的经验,对每一个项目有一个简要的描述,该人员参与的时间以及在项目中的责任),资质情况等;

11.3.11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

11.3.12备品备件清单(含随机自带的备品备件和质保期后供采购人选择的备品备件及配套零部件,明细备品备件及价格,且供货价格不高于中标价格;中标货物设备应提供易损部件的备件和整机备品);(如果有)

11.3.13培训计划;(如果有)

11.3.14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1.3.15关于对招标文件商务、合同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

11.3.1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投标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12.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无效;

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14.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14.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14.3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5.备份投标文件

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

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源路368号元星大厦12楼招标代理部;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签收人:王恬, 联系电话:0571-86158803)。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

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1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18.开标

18.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9、资格审查

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9.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20、信用信息查询

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

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招标文件一起存档。

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评标

2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六、定 标

22. 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3.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

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

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

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合同授予

24.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5. 合同的签订

25.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

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

26. 履约保证金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

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7.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九、验收

29.验收

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须提供《采购需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格式见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如有任意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将被视为无效。

一、项目概况: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五常街道办事处食堂,主要负责街道内人员就餐,就餐席位400个。食堂设在楼,操作间和就餐厅面积约为850平方。

其它就餐:主要为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类会议、培训用餐。

二、投标须知:

1、服务对象本街道人员及其它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类会议培训用餐等根据街道要求。

2、由街道负责采购各种食材(主副食品原材料)等,托管方负责食材加工等。

3、采购人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齐全,提供食堂所有的设备设施、周转库房,提供更衣室、餐厅管理办公室。

4、托管方的工作人员由托管方自行管理,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保险、体检、丧残疾病、员工住宿等所有费用均由托管者自行承担;托管方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5、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堂卫生标准;

6、托管方保证托管区域卫生、整洁;

7、食堂内水、电、气费和日常设备、设施维修费用等使用费用由街道负责,但托管方应积极维护好厨房设施,恶意破坏的,折价赔偿;

8、托管方根据人体营养需求,合理安排一周菜单,并经街道确认同意;

9、工作人员要遵守法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自觉接受监督,不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有违规者,街道追究托管方的责任。

10、托管时间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

11、甲方提供食堂售饭系统卡机,饭卡的卡本金由甲方管理。乙方不允许收取现金,每发现一次收取现金,罚款5000元。

三、服务方案的组成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对招标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响应和承诺;

2)、 运营服务方案:包括总体监控方案,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餐厅环境管理方案、成本控制方案、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食品保存管理方案、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以及其他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措施、质量管理、监控体系及说明材料;

3)、 服务支持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人员结构、简历表、现场人员工作安排计划及其他辅助说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安排固定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于本项目,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和简历,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换,必须得到甲方及委托方的书面批准。如投标人不遵守上述规定,自行调换上述人员,一经发现,投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每人次5000元的罚款。该罚款在每月结算时扣除。

4)、 全月就餐菜单及食品原材料使用说明及核算依据和清单。

5)、 投标人准备添置办公设备、家具及其他用品清单。

6)、 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

7)、 投标人目前正在执行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经营模式。

8)、 优惠服务;

9)、其他服务承诺;

四、服务内容

1. 质检条款

甲方及委托方对承包方实行监督和管理,并将按照本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对承包方的违规行为进行纪录和处罚。承包方和甲方及委托方应建立固定的监督和管理制度。承包方应每月初对上月的工作提交工作报告,并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甲方及委托方提出的意见和处罚,做出书面的说明和处理情况报告,及在下月的工作中的改善承诺。

2.食品质量要求

2.1 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

2.2 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

2.3 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

2.4 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2.5 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2.6 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2.7 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2.8 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3. 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3.1 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承包方应提前通知雇主,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3.2 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半以上,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3.3 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3.4 当雇主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经营方应在雇主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雇主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

4. 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条件和要求

4.1至少包括厨师长、大灶厨师、大灶切配及冷菜员、蒸菜、蒸饭员、明档厨师、明档切配员、点心房主管、西点厨师、洗涤主管、洗涤工、包厢服务员、大厅打卡服务员,出纳,总人数不少于20人

4.2服务人员要求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4.3厨房各级任职人员应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厨师相关岗位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它岗位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

4.4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有为就餐人员服务的思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5.其他要求

5.1投标方具备餐饮管理相关资质,有服务400人以上就餐管理经验,20人以上的工

作人员调配能力。

5.2 原材料由甲方委托配送公司采购 ;

5.3 承包方的人员应统一着装;

5.4承包方自行解决员工住宿问题。

五、报价方式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人员配置不少于20人,用工符合现有法律规定,并要求对所有员工需购买五险一金,企业对所有员工必须有统一着装(不同工种,不同着装)。

投标人需根据培训就餐计划,预先制定调整人员配置方案,保证就餐人员顺利、有序、质量就餐。

报价包应包含人工工资、 保险费、劳保用品、员工住宿、 税金、管理费,招标人根据考核情况予以支付)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能力合理报价。

六、费用结算方式

(一)结算方式:按季付款,每季度末付年度款项的25%,合同到期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最后一季度的款项。服务方需提供正规发票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付款。

(二)履约保证金:

1、 签订合同前3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须向采购人缴纳相当于年合同价2.5%的履约保证金。以保证中标单位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条件和承诺,该保证金在采购人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质保金,服务期满考核通过后无息返还。

2、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于修复中标单位损坏采购人的设备、设施、场地或因中标单位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金额和违约金,且中标单位应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一周内补足扣除差额,保证承包期间履约保证金的完整。

3、采购人认为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没有涉及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采购人在服务期满后或提前终止承包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将在扣除中标单位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退还保证金余额。

七、服务承诺

7.1 投标人应制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与招标人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7.2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和各项要求做出明确的承诺,说明是否可以达到相应的标准以及如何达到;

7.3 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承诺应内容明确,范围清楚,内容真实可行,并必须真实可靠,否则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八、优惠服务

8.1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说明可能给予招标人的优惠服务,这些优惠服务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与服务项目相关的内容;

9.2 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服务将作为评标的一个因素;

九、其他服务

除招标人提出的各项服务要求外,投标人可根据本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可提供的其他特色服务。

十、检查与考核

一、服务期内甲方将对乙方按季实施考核,考核低于70分的甲方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连续二次考核低于70分的,街道有权终止与托管方的服务协议,由街道另行招聘托管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托管期内考核满意率达到90分以上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一年合同;第二年托管期内考核满意率仍旧达到90分以上的,可再续签一年合同。

二、当季度考核分高于80分(含)但低于90分(不含)的,扣除当期服务费用的5%;考核分高于70分(含)但低于80分(不含)的,扣除当期服务费用的10%;考核分低于70分(不含)的,扣除当期服务费用的10%并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

附件一: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五常街道办事处食堂考核表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总分值

检查评分标准

扣分

备注

食品安全卫生

操作间卫生

28分

1.锅台、地面、案台、墙壁干净无油污,保持水池干净,地面无积水

2

 

2.机械设备厨房用具用后及时清洗,保持干净

2

 

3.三防柜、工作台、冰箱按食物类型分类分层摆放到位,保持内外干净

2

 

4.三防设施齐全完好

2

 

5.操作间内所有下水道必须畅通

2

 

6.冰箱生熟分开,定期除霜,标志明显

3

 

7.所有毛菜需整理干净,无杂物烂叶上架摆放整齐

2

 

8.垃圾桶外部清洁并及时清运

2

 

9.当餐餐具餐后必须清洗干净进入保洁柜

3

 

10.制作间内无卫生死角

2

 

11.大厅餐桌摆放整齐,桌面无油污,餐后桌面无餐盘

4

 

12.操作间内不能存放私人用品

2

 

个人卫生

12分

1.员工上班时着工作服,手套、口罩穿戴整洁

4

 

2.不得在操作间吸烟、喝酒、玩手机

4

 

3.操作人员讲卫生,不留染长指甲,且不佩戴金银首饰

2

 

4.工作人员需戴手套,不能直接接触食品

2

 

食品卫生

15分

1.过期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含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4

 

2.蔬菜清洗不干净,饭菜里不能出现异物

4

 

3.食品原料随意乱放,不上货架

2

 

4.食品留样、餐饮具消毒、浸泡,有无记录

3

 

5.米、面、油、肉按定点采购单位采购(违规予以价值10倍处罚)

2

 

仓库卫生

12分

1.库房卫生整洁,有防鼠设施

2

 

2.米、面放置离墙离地面

2

 

3.副食类食品按类分开,上架摆放

2

 

4.所有食品标有标签,且无过期食品,保证帐、物、卡相符

2

 

5.所进货物必须进入台帐

4

 

伙食质量

15分

1.主食的大小、份量、质量符合定量标准

1

 

2.饭菜荤素、配料须符合标准

2

 

3.饭菜色泽正常

2

 

4.饭菜无夹生、不熟情况

2

 

5.食堂大众窗口不能出现剩饭菜

3

 

6.无杂物、泥沙、异味等

3

 

7.食堂菜品要做到明码标价

2

 

食品安全卫生

劳动纪律与安全

5分

1.食堂经理须每天坚持在岗,有事须向机关食堂负责人汇报

1

 

2.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无争吵、打架、赌博现象

1

 

3.无事故或事故苗头发生,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

1

 

4.服从上级管理,办理三证(身份证、特种设备证、健康证)

1

 

5.服从安排,配合做好各项上级部门检查工作

1

 

服务质量

13分

1.上窗人员语言文明,讲话和气态度和蔼,与用餐者无争吵

2

 

2.严格执行刷卡就餐制度,违规收现予以5000元/餐次处罚

5

 

3.食品口味问卷评价

6

 

备注:

当月考核总成绩为100分,食品安全卫生占考核权重90%,.食品口味占考核权重10%,

第四部分 五常街道机关食堂工作人员服务外包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