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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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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遂昌县人民政府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遂昌县人民政府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2021B11-公08

项目名称:遂昌县人民政府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54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遂昌县人民政府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5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2月2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公告附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⑴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⑵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lssczfcg@163.com),备份投标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备份投标文件造成的响应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9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妙高街道县前街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祯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8528078

质疑联系人:吴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8--85279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遂昌县君子路276号

传 真:0578-8131388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8121388

质疑联系人:吴昊莉

质疑联系方式:0578-81213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遂昌县财政局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东街101号

传 真:0578-8121718

联系人 :黄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8-812171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终稿-遂昌县人民政府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doc

    1.5M

遂昌县人民政府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SC2021B11-公08

项目名称:

遂昌县人民政府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 购 人: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遂昌县君子路276号

2021年12月07日


TOC \o "1-3" \h \z \u 目 录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邀请) 4

第二章 招标需求 7

一、采购预算指导价 7

二、项目概况 7

三、服务要求 9

四、项目管理标准及要求 10

五、服务制度 15

六、人员及考勤管理 16

七、考核办法(见附件) 17

八、本地化服务要求 17

九、付款方式 17

注:以上内容为考核评分参考,具体内容以项目主管部门发文为准 23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2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2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 31

一 总则 32

1.1 适用范围 32

1.2 定义 32

1.3 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 32

1.4 联合体投标 33

1.5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33

1.6 投标费用 33

1.7 现场踏勘 33

1.8 答疑会 33

1.9 分包 34

1.10 保密 34

1.11 政府采购政策 34

1.12 相同品牌产品 35

1.13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 35

1.14 质疑和投诉 35

1.15 特别声明 37

二 招标文件 37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7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37

三 投标文件 38

3.1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38

3.2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38

3.3 投标文件组成 39

3.4 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 39

3.5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 39

3.6 报价文件的组成 39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39

4.1 投标文件编制 39

4.2 投标报价要求 39

4.3 投标有效期 40

4.4 投标文件格式 40

4.5 投标文件份数及签署 40

五 投标文件的提交 40

5.1 投标文件导入和加密 40

5.2 投标文件的提交 40

5.3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40

5.4 备选投标方案 41

5.5 投标诚实信用 41

六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 41

6.1 开标 41

6.2 资格审查 42

6.3 评标 43

6.4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4

6.5 报价错误修正 44

6.6 评标报告 45

七 投标无效的情形 45

7.1 在开标时,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45

7.2 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45

7.3 在资信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45

7.4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46

7.5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46

7.6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47

八 中标和合同 47

8.1 中标 47

8.2 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47

8.3 履约保证金 48

8.4 合同 48

九 其他事项 48

9.1 解释权 48

第四章 合同格式 49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7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57

1.1 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 57

1.2 资格审查文件目录 59

1.3 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59

1.4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9

1.5 授权委托书格式 60

1.6 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 61

1.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 61

1.8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 62

1.9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63

1.10 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 64

1.11 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附件(若有) 65

1.12 其他 65

二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66

2.1 资信及商务文件封面格式 66

2.2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 66

2.3 投标函格式 67

2.4 成功案例及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 69

2.5 商务响应表格式 69

2.6 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 70

2.7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70

2.8 拟投入的项目班子格式 71

2.9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71

三 报价文件格式 72

3.1 报价文件文件封面格式 72

3.2 报价文件文件目录 72

3.3 开标一览表格式 73

3.5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76

3.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77

3.7 监狱企业证明格式 78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审标准 79

一 总则 79

二 评审一般规定 79

三 评审内容及标准 79

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83


第一章 招标公告(邀请)

项目概况:

遂昌县人民政府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29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2021B11-公08

项目名称:遂昌县人民政府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标项一: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540万元

最高限价:540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112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公告附件

3. 方式:自行下载获取

⑴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管理;

⑵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流程见网址: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20-03-09%2006:00:22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的招标文件在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⑴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122909:30(北京时间)

2. 投标地点(网址):

⑴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⑵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lssczfcg@163.com),备份投标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备份投标文件造成的响应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3. 开标时间:2021122909:30(北京时间)

4.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 其他事项:本项目全程电子招投标,相关的操作规程务必关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县前街1号

传 真:0578-8121071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8-8528078

质疑联系人:吴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8--852797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遂昌县君子路276号

真:0578-8121388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8121388

质疑联系人:吴昊莉 质疑联系方式:0578-812138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遂昌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遂昌县财政局

传   真:0578- 8121718

联系人:黄君丽 监督投诉电话:0578- 812171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采购预算指导价

▲最高限价:5400000(¥1800000元/年,服务期限为三年)。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限额标准(备注:投标人需将食堂工作人员餐费按400元/人/月,其他工作人员餐费按360元/人/月的标准计算在内)。

▲实施过程中除非采购方书面调整服务范围或数量外,合同价按中标价不作调整,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费用。报价包含卫生保洁(县政府大院公共区域、部分领导办公室、交流干部宿舍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绿化管理、大院鱼塘维护管理、食堂服务管理各岗位人员工资、福利、奖金、保险、服装、管理费及及税费(其中餐费、绿化管理、大院鱼塘维护管理等20万费用为固定支出,不得下浮)。

▲如遇本项目服务所在地拆迁或办公场所搬迁情况,则合同自动终止。

二、项目概况

1、服务范围:遂昌县人民政府位于遂昌县前街1号(有四栋砖木结构的建筑组成,总占地面积约为11505平方米)、交流干部宿舍。

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后签订一年合同,一年期满后,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服务及考核情况由采购方决定是否续签。

3、人员配备要求

▲以下人员具体工作及分工可由供应商在服务方案中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工、兼任或优化,但各类服务人员不得少于相应类别的合计人数。(提供不少于实际需求的人数:22人)

工种或岗位

人数

岗位要求

备注(工作要求)

项目经理

1

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员工培训能力、管理能力、安全防范能力,具有物业管理经验,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全面负责本项目物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岗位工作,确保服务及各岗位顺利开展。

保洁

7

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正常工作期内不间断清理,保证服务区域干净整洁及地面养护工作。

地面养护员

1

打字员

2

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打字、打印、复印等业务。

食堂

厨师长1名

1

要求持上岗证、健康证明等

县政府厨师长必须配置50周岁以下,其他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五官端正,形象好,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持健康证。

供应早中晚餐、包厢、外卖及其他业主要求提供服务的事项。

厨师长要求能根据不同人群要求推荐制作菜品。

至少1名服务员,35周岁以下。

面点师能提供中、西式面点(中式为主、西式为辅),包子、面包要求使用老面发酵。

面点

1

副厨

1

切配

1

熟食厨师

1

做饼师傅

1

食堂包厢

1

服务员

3

勤杂工

1

要求年龄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负责简单的水电维护、绿化养护、鱼塘养护等工作。

注:

(1)工作时间:上班时间为行政班提前一小时,下班为行政班后移一小时,如遇加班,原则上不发加班工资,建议调休为主。

(2)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如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资格许可的,均需配证并持证上岗。

(3)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4)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由采购人考核、政治审查通过后方可录取。

(5)供应商须按有关规定为所有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以及其他相关费用,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供应商执行情况。

(6)上述要求的岗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结合当前的市场标准、本项目的特定要求(保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综合考虑并计入总报价。岗位人员的服装必须按季度统一配套并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7)采购人提供物管人员的办公及工作用房(用于存放工作设备、用具、耗材等),并提供办公家具等。

三、服务要求

1、日常管理

(1)以卫生保洁(县政府大院公共区域、部分办公室、交流干部宿舍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服务)、绿化管理(绿植维养)、大院鱼塘维护管理、水电维护(日常简单维护巡查,水电设备内部专业维修不包含在内)、食堂服务管理为主要管理内容。

(2)供应商按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采购人对供应商各个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每月进行统计,参与综合评分。

(4)采购人定期向机关人员发放“服务质量评价表”,根据采购人的考核方法和服务质量反馈意见进行综合评分。

(5)采购人根据综合评分酌情进行物业管理费的支付。

(6)服务人员除接受供应商的培训外,必要时还需接受采购人集中培训。

(7)加强能源管理,供应商每月编制书面月度能耗分析报告。

(8)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与运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

(9)供应商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如消防、抗台等),并培训相关人员达到相关要求。

(10)重大接待任务必须事先制定周密的接待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2、具体要求

(1)卫生保洁(县政府大院公共区域、部分办公室、交流干部宿舍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服务

根据三星级酒店标准负责县政府室内外(除各楼层办公室以外)的公共区域及交流干部宿舍的卫生。

①室内外清洁服务,并针对特殊情况,制定防止交叉感染、消毒隔离制度和工作标准、流程。

②其他办公室及交流干部宿舍内保洁另行计费。

③预防与灭治白蚁、消杀老鼠、蟑螂、蚊子、苍蝇等“四害”。

④保洁频率及标准见附件。

⑤外墙清洗不包括在本次招标内容范围内。

(2)食堂服务管理

本食堂采取劳务外包经营管理方式,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三星级以上酒店优质餐饮服务。

①负责职工一日三餐(早、中、晚餐)的用餐(节假日除外)。

②负责制订每周菜单,按照营养均衡、节俭、优质的要求,丰富菜肴品种。

③负责原料采购及帐务登记,完善成本核算。

④负责厨房设备、器具的使用和管理。

⑤负责厨房、器具及餐厅的卫生。

⑥各类管理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3)其他

①要根据不同季节对绿植进行灭虫、培育;

②建立定期除草、修剪制度(包含高枝修剪),确保绿化无杂草、造型规整;

③及时喷洒农药、浇水施肥,确保绿化养护期内100%存活。

④负责整个项目部简单水电维护及空调、电梯、消防等设备的日常检查工作。

⑤日常鱼塘养护。

⑥采购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3、预防性卫生消杀毒

①负责对本项目公共场所和周围环境定期进行预防性卫生消杀毒。

②掌握辖区范围内鼠害情况,根据鼠情投放灭鼠药物,及时补药,定时收回。

③消杀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投放鼠药注意事项”的要求进行操作。对每次投放药物情况,应认真记录在“消杀药物投放情况记录表”上。

④负责提供国家规定使用的消杀药品,并对药物名称、数量、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消杀药品应即购即用,用剩的药品,指派专人妥善保管。

⑤在消杀实施中,张贴警告牌,告示员工注意。注意消杀药物的轮流使用,更换药品品种,降低害虫抗药性。

四、项目管理标准及要求

(一)卫生保洁(县政府大院公共区域、部分办公室、交流干部宿舍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服务

保洁管理工作标准

1、大厅保洁

1.1范围:地面、墙面、台阶、顶面、电梯前厅、电梯、楼梯、宣传牌、指标牌、消防设施、风口、灯具、装饰柱、护栏、烟筒果皮箱及其它设施等。

1.2要求

1.2.1正常工作期内地面不间断清理,保证无痕迹。电梯轿厢内无手印,烟缸内保持无烟蒂,杂物。

1.2.2每周一次用干布不锈钢油轻抹大堂内各种不锈钢制品,包括门柱、镶字、宣传栏、电梯厅门、轿厢,每天用干布擦试一次,如有污渍等及时擦净。

1.2.3出入口台阶每周用洗洁精冲刷一次。

1.2.4每二周擦抹灯具、风口、烟感器、消防指示灯一次。

1.2.5大理石地面每天保洁一次,每半年抛光养护及打蜡一次。遇有特殊原因蜡面发生局部损坏时,尽快进行补蜡修复。

1.2.6烟筒果皮箱每天用蜡布擦一次,如有烟蒂污物时应及时更换,果皮箱每天最少清倒一次,如遇果皮箱已满及时清倒。

1.2.7顶面每半年保洁一次。

1.2.8花木、盆景的叶片表面保持无尘。

1.3标准:地面无烟蒂、灰尘、纸屑、果皮等杂物,无污迹,花岗石地面、墙面有光泽;公共设施表面用纸巾拭无灰尘;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玻璃门无水迹、手印、灰尘污迹;顶面、风口目视无污迹、灰尘;其它设施完好无损。

2、县政府公共区域及交流干部宿舍、会议室、楼梯台阶等保洁

2.1范围:地面、地毯、墙面、版面、模型、天花板、通风口、灯饰、家具、玻璃等室内所有需保洁的部位。

2.2要求:

2.2.1地毯每天吸尘一次,每月清洗一次。

2.2.2大理石、花岗岩地面每天保洁一次,每半年打蜡一次。

2.2.3要求打扫的办公室桌面、摆设每天保洁一次,家具、设备、设施根据分类不同,运用不同的手段、方法每天保洁一次。

2.2.4办公室每天上班后日常保洁一次,每周全面保洁一次。

2.2.5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理、保洁、保养。

2.3标准:保持地面整洁、有光泽;保持地毯干净、无污迹斑点,洗后无色差;保持墙面洁白;桌面、摆设、玻璃无灰尘、无污迹;家具表面清洁滑爽、不易沾灰。

3、楼层通道地面保洁

3.1范围:办公楼所有楼道地面、墙面、顶面、电梯厅道、果皮箱、消防箱等。

3.2要求:

3.2.1地面每天用尘推做不少于二次清洁、保洁工作,在不间断巡查中发现地面、墙面有污渍、垃圾等及时清除保洁。

3.2.2各门、窗每月打蜡一次,每周用蜡布擦试一次,每天用干布保洁一次,如有污渍等及时擦净。

3.2.3消防箱、开关按钮每天保洁一次。果皮箱每天保洁一次。

3.2.4灯具每二周保洁一次。

3.2.5地面每半年抛光养护及打蜡一次。大理石(石材)墙面每半年打蜡一次。

3.2.6白色墙面每月保洁一次,顶面每半年保洁一次,遇有污渍等及时清除,墙面去污后及时用乳胶漆补刷。

3.3标准:目视干净,无污迹,有光泽。

4、卫生间保洁

4.1范围:县政府内所有卫生间的地面、墙面、顶面、洁具等部位。

4.2要求:

4.2.1每天上午、下午分两次重点清理、保洁卫生间。

4.2.2工作期间,配有专人使用后随时保洁。

4.2.3墙面、顶面、隔断、灯具每二周除尘保洁一次。

4.2.4每周消毒一次。

4.3标准:清理地面垃圾积水,保持地面干燥、台面无积水;目视墙角干净,便器洁净无黄迹;厕位无异味、臭味,物品更换及时、食堂服务管理、水电维修费)。

5、电梯保洁

5.1范围:轿厢内外、扶手电梯。

5.2要求:

5.2.1每天对轿厢内外、扶手电梯用油布擦拭一次,及时巡查发现手印、脚印及污渍及时清除。

5.2.2每周用不锈钢油对轿厢内外进行轻抹保养一次。每周对扶手电梯消毒一次。

5.2.3每二周对轿厢灯具除尘保洁一次。

5.3标准:电轿厢内外、扶手电梯及两侧无果壳、纸屑等杂物,无污渍、无灰尘、手印、鞋印,表面光亮可映出人影。

6、消防通道楼梯保洁

6.1范围:楼道梯级、扶手、墙面、配电箱、消防箱(栓)、楼道门窗、楼道灯开关及灯具等。

6.2要求:

6.2.1台阶每周拖二次,每天巡查,发现各种垃圾等杂物及时清理。

6.2.2楼梯扶手每天用蜡布擦拭一次,每月用不锈钢油轻抹保养一次。

6.2.3配电箱、消防箱(栓)、楼道开关每天用干布擦拭除尘一次。

6.2.4墙面每月除尘一次,如有污渍等及时清理,如需用乳胶漆补刷的及时补刷。

6.2.5灯具每二周擦拭一次。

6.3标准:目视楼道、台阶上无烟头、果壳、纸屑、污渍,楼道扶手无积灰、污渍,光亮可映人,开关表面清洁,无印痕、污渍,墙面洁白,无尘、无印、无污渍。

7、玻璃门、窗、幕墙保洁

7.1范围:玻璃门、窗、幕墙,各种镜面保洁。

7.2要求:每天保洁一次,及时巡查,如有污渍、水渍等及时保洁。

7.3标准:保持玻璃门、窗、幕墙、镜表面无灰尘、污渍、水渍、手印等。

8、不锈钢保洁

8.1范围:所有不锈钢制品、设备、设施。

8.2要求:除有明确规定的保洁要求外,每月用不锈钢油彻底保养一次。

8.3标准:哑光不锈钢表面无污渍、无灰尘,半米内可映出人影;镜面不锈钢表面光亮,三米内能清晰映出人影。

9、灯具保洁

9.1范围:室内外所有灯具。

9.2要求:除有明确的保洁要求外,室内灯具每二周擦拭保洁一次,室外灯具每月保洁一次。

9.3标准:灯具、灯管、灯沿无灰尘,灯具内无虫、无蝇、灯盖、灯罩明亮清洁,安装牢固。

10、垃圾筒

10.1范围:物业区域内所有的烟筒、垃圾筒。

10.2要求:

10.2.1每天清倒、清洁烟筒、垃圾筒一次,如遇垃圾筒较满、有异味等应及时清倒、清洁。清洁垃圾筒时应内外一起清洗。

10.2.2每周用喷雾器喷消毒药水对垃圾筒内外消毒杀菌一次。

10.2.3标准:目视垃圾筒内、外无粘附物、污渍。

11、县政府外围公共区域

11.1范围:县政府外围公共区域等。

11.2要求:每天保洁二次,及时巡查,如有烟头、果壳、纸屑等及时保洁。每月彻底清洗地面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并及时清洗。

11.3标准:保持公共区域地面清洁,无烟头、果壳、纸屑等垃圾。

12、要求卫生保洁(县政府大院公共区域、部分办公室、交流干部宿舍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服务区内没有纸屑、烟蒂、痰迹、蛛网、杂物和堆积物,墙面、地面、办公家具、玻璃等表面光洁无灰尘。

(二)绿化管理服务标准

1、公共部位环境绿化的养护工作,要根据不同季节进行灭虫、培育

2、建立定期除草、修剪制度(包含高枝修剪),确保绿化无杂草、造型规整;

3、及时喷洒农药、浇水施肥,确保绿化养护期内100%存活。

(三)食堂经营管理工作标准

1、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不使用“三无”产品及过期、腐烂、霉变、变质食品,每天做好进货凭证和记录。

2、负责自助早餐、自助中餐、晚餐小吃及包厢接待服务,保证食品质量。

3、负责制订每周菜单,应根据季节变化,更换时令菜,经常更换菜肴品种,变化烹饪方法和菜系,推陈出新。

4、负责原料采购及帐务登记,完善成本核算。严格验货手续把好进货质量、数量关。

5、负责厨房设备、器具的使用和管理。

6、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所有餐具按规程清洗并消毒,做到无污迹、水迹,消毒做到记录备查。

7、保持地面和工作台面的整齐、清洁、无污物、无油垢。养成良好的卫生工作习惯,不得将水、汤汁倒在地面上,以保持地面干燥。

(四)水电维修

水电运行管理标准

1、所有水电的管理都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水电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和完善水电管理制度。对水电实行综合管理,保持水电性能良好,正常运行。

2、应加强水电技术管理,重视水电现场管理,做好清洁、润滑、保养、检查和调整工作。

给排水、供电、空调设施维护保养管理标准

给排水、供电设施维护保养是指为保证县政府内的给排水、供电及空调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所进行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标准:

1、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节约用水、用电;

2、加强日常检查巡视和维护检修,保证给排水、供电和空调系统正常使用;

3、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4、加强巡查,防止跑、冒、滴、漏,保证设备设施完好。

5、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如有清理檐沟等高空作业项目,供应商需聘请具有高空作业资质的维修人员开展工作,确保安全;

6、定期对水箱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水箱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做好清洗、清毒登记;

7、定期检查各类设备设施,做好除尘、润滑等保养工作,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8、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范,确保用电安全;

9、新风机、风机盘管过滤网须经常清洗,以保证卫生与风量;

10、水电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报修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水电维修合格率达到100%,一般性故障排除维修不过夜;

11、照明设备完好率维持在98%以上。

日常维修保养服务标准

日常养护维修是指为保持县政府内完好无损和正常使用而进行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标准:

1、定期进行县政府内安全质量普查,保证完好率达98%;

2、爱护县政府内设施、设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县政府内外的布局进行调整,设施设备的布置、用途进行改动;

3、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维修合格率达到100%,一般维修任务在接报后当天完成。

(五)环境消毒管理

环境消毒管理工作标准

1、需委外的环境消杀工作由卫生防疫单位负责实施,物管公司或保洁部负责人进行监督。

2、无需委外的消杀工作在需要时进行,由物管公司负责实施。

3、使用适当的消杀药剂,按规定比例配制水溶液。

4、用喷洒设备将配制好的溶液适度喷在消杀地点,注意做好防护措施。

五、服务制度

基本制度

1、应按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与动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

3、应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如各类设备故障应急处置方案、抗台方案等),并培训相关人员达到相关要求。

(一)保洁管理制度

1、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时须到考勤机签到。上班着工作服,做到服装整齐、干净。

2、有事假、病假等需事先请假,不得随意旷工。请假一天以上的,需由本人事先填写申请表,经领导审批同意。调休需先做好工作交接,并填写调休单,一个月内请假或调休不得超过二次。

3、工作中遇来访人员询问,应文明用语,微笑服务。遇来访人员携带零食参观或其他不文明行为的,应及时提醒。

4、保洁人员应熟悉各自负责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县政府大院公共区域、部分办公室、交流干部宿舍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情况,及时巡查并清理。

5、每天行政上班时间前做好地面、洗手间保洁,地面卫生做到无污渍、无水迹;洗手间卫生做到便池、地面、洗手盆、镜面、墙壁等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无异味。

6、上班时间后打扫墙面、多媒体屏幕、标识牌、大厅、门窗、走廊玻璃、电梯、步行楼梯通道及办公区域、阳台等公共场所卫生,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杂物。保持区域内公共面积无灰尘、烟头、痰迹、污渍、水迹。

7、每日将所负责区域垃圾整理至垃圾中转站,并按标准对垃圾箱、垃圾桶进行清洗。

8、周未晚上值班采用两人轮流制。

9、每周一大扫除,对县政府内所有区域进行彻底保洁、清理并消毒。

10、工作采用轮休制度。

(三)食堂管理制度

1、严把食物质量关,不使用“三无”产品及过期、腐烂、霉变、变质食品,每天做好进货凭证和记录。

2、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所有餐具按规程清洗并消毒,做到无污迹、水迹,消毒做到记录备查。

3、品尝菜品要用勺、筷,不用手拿取,冷菜制作装配必须严格按冷菜厨房卫生要求进行。

4、用剩的各类原料及食品要随时进行相应的保藏,保证再生产及销售的卫生和安全。

5、认真检查加工食品原料,将不合格的原料安排重新加工。

6、每餐开餐前对工作用手布进行消毒清洗。

7、每餐对菜品进行24小时留样。

六、人员及考勤管理

6.1人员管理

1、以岗定人,持证上岗。设项目经理一名,全面负责本项目物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岗位工作,确保服务及各岗位顺利开展。

2、配备岗位人员上岗前需经采购方同意,并试用1个月,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必须按照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手续,并每年进行1-2次体检。

3、中标单位配备岗位人员上岗前需经采购方同意,并试用1个月,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并服从采购人的统一管理和统一工作安排,并交纳社会统筹(五险)。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工作。岗位人员的人事关系属于供应商,工作安排服从采购人,并可由采购人直接管理。

6.2考勤管理

(一)保洁、绿化管理、食堂服务管理、水电维修等服务人员

1、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时须到考勤机签到。

2、每月出勤天数,按考勤机签到时间为准。

3、每月人员安排由领班事先做好排班表,交由领导审批。审批后由领班将排班表交办公室。

4、有事假、病假等需事先请假,不得随意旷工。请假一天以上的,需由本人事先填写申请表,经领导审批同意。调休需先做好工作交接,并填写调休单。

七、考核办法(见附件)

八、本地化服务要求

由于本项目特殊性,要求预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在本地设立办事处并将所需人员配置到位,人员档案资料交由业主单位审核确认。采购人将对预中标人办事处进行实地查看,如若未按要求设立和递交人员档案资料的,取消中标资格。

九、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每季度初预支付季度总费用的90%,剩余10%按照考核结果次季度结算,中标供应商需在次季度首月15日之前将服务费发票送达至采购人指定人员,采购人在确认发票无误后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附件

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规范绿化保洁、鱼塘维护、食堂管理以及水电维修服务行为,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创造一个清新、整洁、安全、文明有序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遂昌县人民政府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约定的服务范围和管理任务。

(二)考核办法

1、考核与经济挂钩,以每周考核累计和每季度大院管理委员会评议结果作为当季考核结果,考核分三个等次:满分100分,综合考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含),支付扣付费用的100%;60-89分之间,每扣一分扣除费用1500元,60分以下,视为考评不达标。

2、考核实行倒扣分计分制,按季度考核,每季度检查不少于6次,累计积分,按季度统计,按总分奖罚。以项目基本分为限,扣完为止。

3、采购单位会不定期对乙方所管辖范围内物业进行抽查,若在抽查中发现以下不良、不当行为,同样录入当季度考核分数。

(三)考核细则

1、卫生保洁及绿化

(1)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文明工作,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发现未佩戴标志、仪容不整一次扣1分,二次加倍,以此类推。

(2)公共场所水泥地面、石材地面及楼道地面、楼梯每日拖洗一次,巡回保洁,无积灰、污迹、垃圾、水渍。发现楼道、楼梯有积灰、污迹、垃圾、水渍应及时清理,未及时清理每次扣1分。

(3)墙面2米以下的开关盒、表箱盖每日擦抹不少于一次;2米以上每周不少于一次,无灰尘、污迹。发现有灰尘、污迹的每次扣1分。

(4)每日擦抹不少于一次扶手和门窗,门及门窗框及有关附体,沙发、桌子、各类宣传牌、橱窗及有关附体,保证无灰尘、污迹。发现扶手和门窗有灰尘和污迹每次扣1分。

(5)每季对天花板、天花板、栏杆、消防楼梯区域等、公共楼道灯、会议室和活动室吊灯除尘不少于一次,保证无明显积灰、虫网。发现明显积灰或虫网,每次扣1分。

(6)每季清洁不少于一次公共区域及会议室、地下室餐厅(若有)、窗口服务场所的玻璃,保证无明显积灰、污迹。发现明显积灰或污迹,每次扣1分。

(7)依据会议、活动日程安排提前搞好会议室卫生、打好开水,会议或活动结束后打扫干净。发现问题一次扣1分。

(8)门厅、办公区域等特定区域的地面、大厅石材墙面、天花板、大厅、门窗玻璃、门及门窗框、墙壁附体,灯具、音响、垃圾桶等公用设施表面及卫生间,办公室内储物柜和桌椅表面等严格按要求做好清洁、清运及日常消杀工作,无积灰、印迹、污渍。幕墙每年清洗一次,大理石每年清洁保养不少于2次,暂时空置的房间每周进行一次卫生保洁,确保地面、桌面、玻璃面整洁干净。白色墙面及顶面如有污渍等应及时清除,墙面去污后及时用乳胶漆补刷。发现问题一次扣1分。

(9)卫生间每天至少拖洗一次,保持地面清洁、无杂物、无积水、无毛发、无异味、便池、水池下水道要畅通。墙面四周及阴角做到无水迹、无蜘蛛网;镜子及金属部分:应保持干净,无浮尘、污渍、手印、水迹、无锈斑;天花板上无污渍、无漏水或有小水泡等现象,保持干净、清洁,完好无损;确保运作正常;配备洗手液,卫生纸、擦手纸等相关保洁耗材,每日检查,发现用完及时补充,有破损及时更换。如发现所提供耗材质量与要求不符,发现一次扣5分。2米以下瓷砖每日擦抹不少于一次;2米以上瓷砖每月清洁不少于一次,无明显积灰、水渍。发现问题每次扣1分。

(10)室外道路地面、绿地、门窗档遮雨棚顶(视线所到之处)每日清扫不少于一次,并巡回保洁,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院内硬化地面无痰渍、污渍。发现问题每次扣1分。

(11)花坛每天清扫不少于一次,无垃圾、杂物、枯枝。发现问题每次扣1分。

(12)垃圾每天进行清除、外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垃圾全部进垃圾箱,保持箱外无垃圾。发现问题每次扣1分。

(13)对垃圾箱(桶)每天清刷,做到箱(桶)体清洁无污迹、无异味、无损坏。发现问题每次扣1分。

(14)前厅玻璃大门每天擦拭不少于一次,保证无灰尘、无污迹。发现问题每次扣1分。

(15)保持窨井(含集水井)内壁无粘附物、井底无沉淀物。发现问题每次扣1分。

(16)保证明沟无明显垃圾,无堵塞。发现问题每次扣1分。

(17)建立“四害”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消杀工作,有效控制鼠、蟑、蝇、蚊等害虫孳生,定期对各类病虫害进行预防控制,适时投放消杀药物和设施;“除四害”实施单位须具有省、市鼠害与卫生虫害防制协会颁发的《病媒生物消杀专业机构资质证书》,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省、市爱卫会“除四害”相关规定及验收标准,并视特殊情况增加次数,无明显蚊蝇滋生地、鼠迹,发现问题每次扣1分。

(18)每月对车库、室内外楼梯、不锈钢扶手清洗不少于一次,保证无积灰、污迹、垃圾。发现积灰、污迹或垃圾每次扣1分。

(19)不定期清扫可上去的屋顶和雨水沟,保证无积水、无垃圾。外墙立面和玻璃要求合同期内每年至少清洗一次。发现问题每次扣1分。

2、水电维护

(1)每半年对给排水系统进行维护、润滑。保证公共雨、污水管道、畅通。发现堵塞,一次扣1分。

(2)保证窨井、窨沟、排水沟、集水井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发现有问题一次扣2分。

(3)用户末端的水压及流量满足使用要求。中标单位要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给采购单位,否则扣2分。

(4)每季对楼宇排水总管进行检查,每半年对水泵、管道进行防锈处理。否则视情况扣2~10分。

(6)确保水质无污染并符合规定的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GB5749一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生活饮用水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清洗消毒、作业人员健康检查以及水质检测参照建设部、卫生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7号)执行。请有资质人员定期清洗水箱,每年不少于2次,并提供清洗后水质检测报告。每月清洗一次开水器并做好相关记录。否则视情况扣2~10分。

(6)每季度对水质处理、消毒装置、电开水炉及设备控制柜进行保养。否则视情况扣2~10分。

(7)每年至少清理污水化粪池一次,确保排水微量元素等达标,无堵塞、无满溢。发现堵塞、满溢情况一次扣2~10分。

(8)保证水管、水龙头正常使用,无滴漏现象。发现无法正常使用或滴漏现象应在一个工作日之内修复(若有困难应及时告知采购人),未及时修复一次扣1分。

(9)保证各分电表箱、配电箱、配电柜及每层管线分线盒无积尘,无接头松动现象,并保证每季清洁一次;每半年测试一次主要用电线路的绝缘状况,保证绝缘良好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有积尘、松动、线路漏电现象一次扣1分。

(10)每年保养和测试总配电箱、高配电房,保证无积尘,无接头松动现象。发现有积尘、松动现象一次扣1分。

(11)保证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完好;路灯、楼道灯、各房间内的照明灯,亮灯率不低于100﹪。发现照明、指示灯具、路灯、楼道灯及各房间照明灯有损坏,应在一个工作日之内修复,未及时修复一次扣1分。

(12)保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并无异常声响。发现有问题一次扣1分。

(13)保证场地、步道、路面、侧石、井盖等道路畅通,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发现问题一次扣1分。

(14)保证大楼内相关设施完好,发现损坏应立即修复,保证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发现未及时修复的一次扣1分。

(15)保证大楼内安全标志等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若发现安全标志缺失,设备运行有问题应及时修复或购置,未及时处置的每次扣1分。

(16)房屋维修、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报修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设备维修合格率达到100%,一般性维修不过夜。若不能达到要求,每次扣1分。

3、消防、弱电、空调等其他维护保养

(1)定期对室外的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泵等设备进行检查,有无埋压或损坏等情况;定期对各楼层消防栓进行检查,设施是否齐全。

(2)定期对各楼层的排烟通风口、消防通道进行检查,是否有遮挡或堵塞,各楼层的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有损坏或缺少等情况。

(3)负责所有空调的日常养护维修,保证空调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若无法维修应及时上报业主。

(4)保障6月至9月的制冷运行,室内温度维持在26度;保障11月至次年3月的换热运行,室内温度不低于20摄氏度。

(5)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及技术措施,积极开展节能管理工作。

4、食堂服务管理

(1)食品卫生

①把馊的、变味的、不熟的食物上柜供应的扣3分;

②隔夜饭菜未经高温加热后上柜供应的扣1分;

③去皮的、切分的原材料随意摊放在地上而未及时放入干净框内的扣0.1分;

④菜肴等食品中发现虫、蝇、清洁球、毛发等杂物的扣0.5分;

⑤加工结束、餐后及下班前不做好相关工作,不及时冷藏、处理剩余半成品、成品食品的扣1分;

⑥未按规定做好成品留样及登记工作的扣1分;

⑦经调查核实,因操作不当,发现食物中毒、人员伤害等安全事故的扣10分以上,并追究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2、环境卫生

①工作人员在操作间有吸烟、两手不洁、对着食品打喷嚏等现象的扣1分;

②餐具、炊具未按程序清洗、消毒、存放的扣1分;

③清洗后的餐具仍残留食物残渣,碗筷勺盘等留有油腻、黑点的扣0.1分;

④餐厅地面不干净、桌椅有油污的,不及时清理餐桌、窗口供菜台的扣0.5分;

⑤工作间地面不干净、有积水和杂物,操作台及灶台未及时清理、打扫的扣0.5分;

⑥未及时做好灭鼠、灭蝇、灭蟑、灭蚊等四害工作的扣2分;

⑦加工结束后相关原辅料(调料)、厨餐具、工具及个人茶杯等物不按“五常法”指定位置放置的扣1分。

3、食品供应

(1)中餐11:45前未能确保五荤五素或12:50前未能确保三荤三素的扣1分;

(2)剩余熟食未经相关管理人员同意擅自倒掉的扣1分;

(3)贻误开饭时间,开饭时未及时添加饭、菜、碗筷等,造成用餐人员等待的扣1分。

4、劳动纪律

(1)未按规定上班或上班(值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玩手机、看报刊、干私活、外出等,酌情扣除考核奖;

(2)不服管理人员监督管理且无理顶撞的,或只表面应付不及时整改的扣2分;

(3)员工之间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团结或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的扣2分;

(4)未按规定持有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的扣1分;

(5)未按规定着装上岗,不戴口罩,工作服不洁的扣0.5分;

(6)就餐时间食堂工作人员在食堂内边工作边吃饭的扣0.5分;

(7)食堂工作人员擅开小灶,工作餐喝酒的扣5分;

(8)未及时关闭水龙头、天然气、空调、电灯、电子屏等开关,下班后未关好食堂门窗的扣1分;

(9)擅自带家属、朋友等到餐厅免费就餐的扣1分;

(10)操作中捞吃水果、点心、熟食等食品(厨师烹饪品味除外);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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