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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杭州市富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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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2022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AFY-202112008

项目名称:2022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36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2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2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的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12月2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无须参加现场开标会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富阳区恩波大道519号财富中心A座11楼1101室)“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35311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地 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劳动路5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熊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1705523

质疑联系人:高立定

质疑联系方式:0571-61705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富阳区财富中心A座11楼11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春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1797682

质疑联系人:任高山

质疑联系方式:180587265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采监科

地 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路11号

传 真:0571-63324371

联系人 :银霖

监督投诉电话:0571-6177295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定稿招标文件食堂外包.doc

    536.2K

2022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ZJJAFY-202112008

采购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盖章)

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7

第四章 采购需求………………………………………………30

第五章 杭州市富阳区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委托,现就“2022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8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开标方式)。

一、项目名称:2022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 ZJJAFY-202112008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价万元/年

最高限价

万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2022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1

36

36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食堂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特定资格条件:无。

六、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注册为正式供应商或临时供应商,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配置岗位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免费。

5.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6.提示: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2)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4)招标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5)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

(6)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七、电子招投标的说明

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各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2.投标准备:

(1)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通过初审及终审公示后可成为正式供应商。

(2)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1-2周左右,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办理时间等因素。

办理流程详见:CA管理操作指南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

CA相关热点问题TOP专题页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depk120BkjoVoiMyPhAJ/8QejCnEBiyELHE-ohzp-

(3)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3.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5.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6.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

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学习专题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8.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https://www.zcygov.cn/)。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网址):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富阳区恩波大道519号财富中心A座11楼1101室)“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项

1.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杭州市富阳区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富阳区“政采贷”办理指引》http://www.fuyang.gov.cn/art/2020/7/28/art_1228923243_53244233.html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二、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劳动路5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熊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1705523

质疑联系人:高立定

质疑联系方式:0571-61705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富阳区财富中心A座11楼1101室

传 真:/

电子邮箱:885247057@qq.com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春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1797682

质疑联系人:任高山

质疑联系方式:180587265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富春路11号

传 真:0571-63324371

联系人:银霖

监督投诉电话:0571-6177295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说明及要求

1

项目名称

2022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

采购资金来源与预算

1)财政资金。

(2)本项目预算价为36万元/年,最高限价为36万元 。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09时00分止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https://www.zcygov.cn/)。

4

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富阳区恩波大道519号财富中心A座11楼1101室)“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5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6

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7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踏勘

(1)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2)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如需现场踏勘,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踏勘。

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熊蔚 联系电话:0571-63336866

8

评标办法及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9

样品提供

不要求提供样品

10

现场演示

无需现场演示

11

项目属性

服务类

12

是否适宜中小企业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13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1)采购标的:2022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4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符合上述条件的,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1.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5

评标结果公示、公告

评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发布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16

签订合同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7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1)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付至指定账户。履约期结束,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缴纳方式:可采用转账或履约保函形式。

18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19

投标有效期

▲90日。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另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赔偿金额按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计收。

20

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本次招标的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材料、设备、保险、税金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三)投标委托

若存在现场演示环节或样品送达情况,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下同),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健康承诺书》一份。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 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有关条款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核心产品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指定。

4.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7.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均可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的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此无异议。

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如有必要,将在规定时间内,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发布(原公告媒体上同时发布),并将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原公告媒体上同时发布)。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发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原公告媒体上同时发布),并将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在投标截止期前任何时候,招标方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并将修改的内容以书面的形式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5.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具体变更情况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6.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答疑或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8.采购人不组织所有已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响应人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答疑会。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及招标技术规格要求,并结合现场考察,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投标人和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

3.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

(6)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特别声明(格式见附件);

(7)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的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文件或说明。

2.商务及技术文件

(1)声明书;

(2)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文件(若有);

(3)关于本项目的详细组织实施方案、服务方案;

(4)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7)投标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及承诺;

(8)技术培训、运维保障、售后服务等内容和措施;

(9)评分规则中涉及的所需提交的材料(若有);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3.报价文件:

(1)投标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2.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须用不褪色墨水或电子签名,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等价格信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格式规范,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褪色墨水或电子签名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因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按无效标处理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方将拒绝有选择的报价,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

2.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

3. 有实物工程量而无报价的,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4.其他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应列入报价。

5.投标人若有方案和报价未被唱标的(采购机构在政采云网站“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开标记录(报价)”模块进行开启报价文件操作视同唱标),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招标方注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在开放在线签字确认环节10分钟内进行在线核实的,视作同意报价,不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否则由投标人自己负责,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二)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电子文件,将被拒绝。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有效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

2.投标有效期应保持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开标

(一)开标准备

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与在线电子投标,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二)开标程序

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成员,宣布开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3.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主持人宣读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4.开标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5.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如投标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确定为废标;

6.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招标方和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主持人进行公开唱标,唱标内容为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与记录。招标方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开标记录模块开放供应商在线签字确认环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在线核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在10分钟内进行在线核实的,视作同意报价,不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同时由唱标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

7.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8.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评标结束,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有效投标人的评分结果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主持人宣布本次开标会议结束。

特别说明:

1.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请根据相关公告,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2.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

3.本项目严格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个别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将情况报告财政部门,经同意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开标记录模块的报价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视作有效,经投标人确认后(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六、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依法由相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含)以上奇数,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估和比较。如需在线询标,投标人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询标澄清。

(二)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招标方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4.在开标、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

5.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6.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三)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一般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商务及技术部分的比较与评价、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编写评标报告等。

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则无须继续进行符合性检查,并且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特别声明:在开标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完全反映投标人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在知情的情况下应当如实填报,因瞒报或漏报经查实后达到较大数额罚款金额的,作无效标处理。

(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样品将在抽签标注后进入专家打分环节。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供应商进入后续评审程序。如项目有样品展示环节,评审专家将首先评定样品分,再根据评标办法进行其他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评审。

3.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政采云系统询标澄清功能,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审。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标准和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6.供应商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者需要现场演示的授权代表未到场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七、无效的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三)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手续的;

(四)投标人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在开标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完全反映投标人失信记录,投标人在知情的情况下未如实填报,瞒报或漏报经查实后达到较大数额罚款金额的;

(六)递交两个或多个内容不同的投标方案的,或投标报价有选择性的;

(七)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文件(有不响应带▲号要求的)或投标文件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规定、采购需求的实质性内容或其投标内容有重大缺项或者涂改模糊处未作有效修正或者实质性内容表述矛盾歧义,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的;

(八)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

(九)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有技术规格偏离情况未响应的;

(十)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文件应盖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的、不按正确位置盖章的、未有效授权,投标响应函、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十一)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部分,未用不褪色墨水或电子签名的;

(十二)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各项采购预算或者各项最高限价的

(十三)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价格信息的、不符合报价文件规定要求的;

(十四)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未能按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十五)报价文件中有0报价的;

(十六)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十七)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投标产品或服务不一致的;

(十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

(十九)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二十)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的;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的;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的;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的。

(二十一)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的;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二十三)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作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二十四)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二十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废标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违反采购流程的。

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九、重新组织采购

(一)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二)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5.因质疑答复,改变原中标结果,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6.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1-5条规定处理。

十、定标

(一)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结果由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纸质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签订及其他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尽快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

2.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或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采购人将书面报告财政部门。招标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次序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另行组织采购,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政府采购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及中标人各执壹份,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执壹份。

(二)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缴纳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三)货款的结算

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按财政结算要求办理资金结算手续,详见采购需求。

(四)验收

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工作小组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明确的验收方案。

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函范本详见附件。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即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5)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联系人: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质疑联系方式:18058726598

电子邮箱:885247057@qq.com

邮寄地址:杭州市富阳区财富中心A座11楼1101室

4.招标方会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会被转交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

5.质疑应当采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6.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方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2.各合格投标人综合得分的计算公式为: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商务及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3.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形成评标意见。

4.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5.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二、评分内容及标准

(一)报价评分(20分);

1.报价的合理性: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等事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2.报价得分的计算: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20%×100。

(二)商务及技术评分(80分);

1.商务及技术得分的计算。

商务及技术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及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2.评分细则

商务及技术评分细则(80分)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及分值

分值

1

业绩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包过的类似项目的,每个得2分;此项最高不超过10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0-10分)

10

2

投标人情况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具有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具有ISO45001或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0-6分)

6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投标人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技术力量、履约能力、诚信守责等情况进行评定。(0-4分)

4

3

人员配备

提供本项目实施人员健康证复印件,每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0-4分)

6

主厨须提供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每个得2分,最高得2分。(0-2分)

4

投标人管理方案

卫生管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问题的管理方案是否具有优势性,从方案的科学性、可靠性、成熟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0-8分

8

食堂安全管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的理解所制定的安全管理规范(包括每天食堂巡视,水、电、煤、气等设备的安全保障),是否有独到的优势,包括方案的科学性、可靠性、成熟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打分。(0-8分

8

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方案,包括方案的科学性、可靠性、成熟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打分。(0-8分

8

人员管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规范劳动用工,合理用工,提供人员管理方案,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包括人员劳动合同、职业资格证书、简历等相关资料情况进行综合打分。(0-8分

8

5

菜品制作及调控方案

包括早、中、晚餐的菜品结构、品种和调配方案,由评委综合打分。(0-8分

8

6

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各项公众制度、内部岗位责任制度、管理运作制度、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等,要求建立档案,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高档次、科学合理、详细完备等进行综合打分。(0-8分)

8

7

投标人服务保障情况

投标人需具备快速的技术服务能力,能够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能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响应时间及人员安排说明,酌情打分(0-4分)。

4

8

标书编制质量评定

(1)投标文件是否编制完整,格式规范、内容齐全、表达准确、条理清晰、内容无前后矛盾,符合采购文件要求;(0-1分)

1

(2)电子化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的评分标准一一对应,关联定位明晰,准确。定位不明晰,准确的,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0-1分)

1

注:1.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CA电子签章,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因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网页截图清晰度、真实性等原因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或判定,可能被严厉扣分或不得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取得中标资格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2022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质量要求:按照招标人要求

四、项目实施范围:富阳区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早餐、中餐就餐人数约100人。

本项目预算价为36万元/年。

服务内容:

一、食堂管理服务总体要求

1日常工作:做好食堂的日常运作,包括安全生产、设备用具、食堂仓库等的使用和保养管理,及时消除各种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2用餐供应:供应采购人早、中餐,如有会议、接待等需提供中餐、晚餐,做到饭菜可口、花样丰富、保热保鲜。

3食堂保洁:厨房作业间、食堂用餐区域的日常保洁维护工作,食堂门前实行三包,不得有积水、垃圾等。食堂、包厢餐具回收、清洗、消毒工作以及泔水处理等后续工作,做到垃圾正确分类。

4接待工作:做好采购人交办的各类接待任务,保证菜品质量和接待服务质量。

二、食堂服务人员基本配置要求

食堂服务人员基本配置:2022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人员设厨师长1名、副厨2名、食堂帮工2名、配菜工1名。

食堂日需供给(包括但不仅限于蔬菜类、荤菜类、冷冻食品类、河鲜海鲜类、家禽类、禽蛋类、豆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奶制品、饮料、水果等),由招标人负责伙食所需的原材料的采购和库房管理。

四、食堂服务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以就餐者满意为服务宗旨。

2、严格执行采购人的相关制度,服从采购人的统一管理,主动接受采购人对管理、检查和监督。

3、食堂主厨必须自主合理安排每日伙食的花色品种和营养搭配,前一天提供次日伙食材料清单,食堂所需菜品由乙方采购提供,所提供的菜品必须新鲜优质,严把质量关。所提供的菜品必须经过采购人(指定人员)验收和对数量清点并签字确认。

4、中标单位必须自行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督促员工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

5、食堂如需添置设备、设施和餐具,中标单位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自行采购或在采购人的监督下购买。

6、在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由采购人备案,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中标单位负责从业人员培训;在服务外包期间,中标单位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由中标单位全权负责。

7、在服务外包期内,中标单位应合理妥善保管、维护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如因工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

8、中标单位派遣5名人员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外包服务:分别为厨师长1名、副厨2名、食堂帮工2名、配菜工1名、共计6人,以上人员所有工资支出均有中标单位负责,必须按时发放到位。

9、中标单位因故不能继续提供劳务的应提前30天告知采购人。

第五章 杭州市富阳区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三方协商后确定)

甲 方(使用方):

乙 方(供货方):

2022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经过公开招标采购(编号: ),确定***********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服务内容及合同价格

序号

服务项目内容

数量

总价(元)

备注

1

2

...

总价:

备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工具、办公费等其他费用)。投标人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服务期、服务方式及地点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服务方式:

3.服务地点:

第三条:服务外包费用和付款时间

1、全年食堂服务外包费用为 元(大写: )。服务外包费用按月结算合计每月 元整。

2、服务外包费用付款日期为每月10日前付清,并由乙方提供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发票。

第四条:转包或分包

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质量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之后5日之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按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计收,由乙方交由甲方。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或承诺的免费保修期满)后5日内无息退还。

第六条: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解除合同。

3.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八条:采购人监督考评机制

1. 甲方对乙方实行监督考核,餐务涉及的所有区域和操作过程都属于监管范围。

2. 甲方从供餐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设备使用、成本管控、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先进荣誉等方面定期对乙方进行检查和突击抽查,并根据检查、测评情况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甚至中止托管合同。

3. 乙方须根据行业规范抓好日常管理,确保甲方食堂原有荣誉续存,争创行业新荣誉。

4.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者将视为乙方出租、转让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其受托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5. 乙方不得经营餐饮之外的任何业务,如果超范围经营,需经双方协商。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食堂用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并承担所需的水、电、气的费用和在本次承包中的设备投入及维修费用,负责伙食所需的原材料的采购和库房管理,由甲方免费提供服务外包人员的早、中饭。

2、甲方应对食堂的安全卫生,伙食的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有权利要求乙方进行调整,甲方应向乙方反馈就餐人员的意见并要求乙方对不足的地方及时进行整改,整改落实必须在甲方提出3个工作日内到位。

3、甲方应每月按合同金额付清服务外包费用。

4、甲方因政策原因需终止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5、此次服务外包甲乙双方只核算工作日早、中饭,如需做晚饭及休息日加班的劳务工作则由甲方另外确定。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以就餐者满意为服务宗旨。

2、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主动接受甲方对管理、检查和监督。

3、食堂主厨必须自主合理安排每日伙食的花色品种和营养搭配,前一天提供次日伙食材料清单,食堂所需菜品由乙方采购提供,所提供的菜品必须新鲜优质,严把质量关。所提供的菜品必须经过甲方(指定人员)验收和对数量清点并签字确认。

4、乙方必须自行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督促员工遵守甲方 各项规章制度。

5、食堂如需添置设备、设施和餐具,乙方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自行采购或在甲方的监督下购买。

6、在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由甲方备案,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乙方负责从业人员培训;在服务外包期间,乙方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

7、在服务外包期内,乙方应合理妥善保管、维护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如因工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派遣5名人员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外包服务:分别为分别为厨师长1名、副厨2名、食堂帮工2名、配菜工1名、共计6人,以上人员所有工资支出均有乙方负责,必须按时发放到位。

9、乙方因故不能继续提供劳务的应提前30天告知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 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服务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承诺保证的,甲方采购人将有权不予退还质量保证金,损失赔偿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

5.如发现乙方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根据约定和《杭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合同履行和售后服务考核暂行办法》,对乙方进行处罚,并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为政府采购之合同,本合同中所指甲方与鉴证方享有同等权力,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供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有权利单方面对各类考核细则、管理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将所修改的内容有义务告知中标人。

在本合同履行完成之后,若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各项服务较为满意,可在双方协商一致下,续签一年合同。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和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三方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执壹份,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执壹份。

与本合同有关标书及记录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鉴证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一)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二)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三)本声明书和投标响应函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四)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

(五)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六)电子投标文件,需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投标人务必按时自行解密,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者作无效响应处理。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情况,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无效。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

(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投标过程中的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其在投标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扫描件:

授权代表签名: 职务: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职务:

投标人全称(公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健康承诺书

我(姓名):

身份证号:

所属单位(公司):

本人现郑重承诺:

(一)不是来自(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或最近14天未有国外旅居史;

(二)未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或确诊病例;

(三)近期无发热、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