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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供水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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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海县供水有限公司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海县供水有限公司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海县供水有限公司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30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ZG2021-GZ008

项目名称:宁海县供水有限公司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4658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宁海县供水有限公司宁海县供水有满足160人工作用餐需求,日常工作餐为每周一至周五,早餐7:00—8:00,午餐11:30—12:15,不得提前或延迟开餐时间,并提供公务接待用餐服务,相关餐饮费用按实向业主单位另行结算。
数量: 3年
预算金额(元): 1465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9日至2021年12月1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至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4:00

开标地点:至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海县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宁海县外环西路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李圆圆

项目联系方式:0574-65229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时代西路128号15楼

传 真:0574-65507133

项目联系人:薛丹明

项目联系方式:0574-65507133

附件信息:

  • 宁海县供水有限公司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12.02(1).doc

    304.5K

国内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NBZG2021-GZ008

项目名称:

宁海县供水有限公司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采 购 人:宁海县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3

第二章 采购需求 3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8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9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海县供水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宁海县供水有限公司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BZG2021-GZ00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48.86万元/年,三年合计146.58万元。

五、服务期限:本服务期限暂定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

六、采购文件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21年 12 月9日至2021年 12月 16日

七、采购内容: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八、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无。

注:以上材料请供应商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 12 月9日至2021年 12月 1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 (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县时代西路128号(金桥广场15楼)],联系人:薛丹明,联系电话:13957826696,传真:0574-65507133,邮箱:2280682595@qq.com。

3.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或网上购买,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或信息服务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提示:供应商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我公司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子包号(如有)、联系人、手机号及QQ邮箱,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采购文件,请给予配合。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000.00 元

供应商应于2021年12月 23 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至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北斗支行;银行帐号: 87010320103000942。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1年 12月 30日14:00 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 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 12月 30日14:00 时(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的,投标无效。

3. 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12月 30日14:00 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 12月 30日14:30时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112月 30日14:3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十三、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项目交易的开评标环节全程录音录像,供应商确有需要到现场的,相关单位到场人员应执行以下规定要求:

所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5.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

6.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2280682595@qq.com

传真:0574-65507133

7.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8、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9、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10、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6、7、8、9条内容废止。

11、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海县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外环西路6号

联系人:李圆圆 联系电话:13738848294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桥广场15楼(宁海县时代西路128号)

联系人:薛丹明

联系电话:13957826696/0574-65507133 传真:0574-65507133

监管部门:宁海县供水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秦乾进 联系电话:13736090472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要求

满足160人工作用餐需求,日常工作餐为每周一至周五,早餐7:00—8:00,午餐11:30—12:15,不得提前或延迟开餐时间,并提供公务接待用餐服务,相关餐饮费用按实向业主单位另行结算。

二、餐饮服务的标准与要求

1、餐饮服务要从菜肴质量与品种、清洁卫生、就餐环境、就餐满意度等各方面达到标准。

2、保证每日早餐点心品种8种,小菜2种,饮品2种;午餐8个菜品(4个全荤菜、2个半荤半素菜、4个素菜)

3、要求菜谱一周一定,并保证每周菜肴口味不同。每周五之前上报下周菜谱给采购人审定后并予以公示。

4、如遇防台防冰冻或节假日工作时间调整等特殊情况,中标单位应保证餐食正常供应。

三、餐饮服务人员基本配置要求

食堂工作人员配备不得少于6人,少于该人数,做无效标处理。其中(1)厨师1名,具有二级厨师(含)以上证书,应具有相关厨师工作经验,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该人员社保证明(社保一年以上)。(2)面点师1名,应具有相关面点师工作经验,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该人员社保证明(社保一年以上)。(3)切配菜、洗菜人员2名,应具有相关切配师工作经验。(4)服务员2名,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具备一定的服务技能与技巧,形象良好。


四、商务要求

1

服务地点:宁海县供水有限公司

2

服务期限:本服务期限暂定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合同应符合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招标人考核验收,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3

★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结算当季度服务费,前三个季度每季度结算费用为年度服务费的25%,第四个季度结算费用为年度服务费的20%,剩余的5%作为考核费用,考核费用在完成全年考核后支付。甲方以支票或转账形式结算给乙方;乙方须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

4

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格的5%,合同签订前支付履约保证金(以网银、现金、支票、汇票或银行无条件履约保函或采购人认可的形式)至采购人指定帐户,逾期未支付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合同履行完毕后的14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宁海县供水有限公司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2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服务费用包括以下:(1)人员费用(工资及非工作时间加班费、津贴、各种社会保险、服装费);(2)税金;(3)管理费等完成本服务项所需的人员相关费用。

下列费用不在投标总价内:(1)规定费用:有关管理部门收取的检测、测试费用;(2)食材原料;(3)设备费(煤气灶、消毒柜、电饭锅、保温箱等);(4)餐巾纸、牙签等易耗品等;(5)水、电、煤气等。以上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按实结算,实报实销。

本项目食堂工作人员配备不得少于6人,少于该人数,做无效标处理。其中(1)厨师1名,具有二级厨师(含)以上证书,应具有相关厨师工作经验,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该人员社保证明(社保一年以上)。(2)面点师1名,应具有相关面点师工作经验,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该人员社保证明(社保一年以上)。(3)切配菜、洗菜人员2名,应具有相关切配师工作经验。(4)服务员2名,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具备一定的服务技能与技巧,形象良好。

不论中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

现场踏勘:无

4

响应文件组成与份数: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3、纸质备份响应文件:资格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5

响应文件组成:详见本章“三、响应文件的编制”相关内容。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7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8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9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

10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1

合同终止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协议,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12

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

13

招标代理服务费:

1. 本招标公司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招标费率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总金额(三年合计金额)。

2.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本招标公司支付招标服务费。

3.招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14

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采购单位”)和采购单位。

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废标。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八)特别说明:

★1.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4.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

6、关于分公司投标

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7、关于知识产权

(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单位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8、供应商的风险

(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9、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

(九)质疑和投诉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4. 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

5.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二 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采购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本项目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三部分文件必须分别装订成册。

1、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包括

(1)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开标时原件备查):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供应商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21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21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


2、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包括:

(1)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或原件单独提交核查);

(2)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响应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服务(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7)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9)技术部分:针对本项目第四章评分标准中的条款拟定各种方案,格式自拟;

(10)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及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等并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11)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资料。

3、报价文件内容包括: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商务技术文件内容中不得出现与价格有关的描述,否则将做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具体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及退还

1.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形式: 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

3.保证金不计息。

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5.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6.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中标单位不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2.投标文件的份数: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3.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4.纸质备份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三部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若有多个子包,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可装订成一册,报价文件应按子包分别装订、密封、包装,未按规定装订、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5)投标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

2.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要求分别按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开包装。

3.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子包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6.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四、采购方式变更

1.政府采购的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响应截至时间至或评审期间,出现参与采购响应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则请示主管部门后再定。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二、开标程序:

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

第一阶段:

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

第二阶段:

(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

(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

(5)开标会议结束。

线下开标程序:

第一阶段: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由供应商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5)按各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并做开标记录;

第二阶段:

(1)由主持人公布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3)由供应商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报价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4)再开启报价文件,由主持人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供应商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交货期(服务期限)等投标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5)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

(6)主持人公布公布评审结果。

(7)开标会议结束。

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及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3.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4)未开启的备份投标文件现场予以退还。

三、评标委员会

(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三)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

2、任职单位与采购单位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4、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5、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6、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中超过一名;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供应商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四、评标方法

(一)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抽签决定。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文件澄清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程序

(一)资格条件审查

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类别

审查内容

资格条件

审查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六)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有)。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审查类别

审查内容

符合性审查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

投标文件内容不存在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要求;

不存在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属于投标无效情形;

不存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情形。

(三)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供应商进行打分。

评委打分参照本部分《评分标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进行独立打分。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算术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四)投标无效的情形

没有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B、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委托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3、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投标有效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7、带“”的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C、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D、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4、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

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

E、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报价分

(25分)

基准价的确定:

1、计算公式: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一致得25分,每高于基准价1%,扣0.2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1分(中间值采用内插法计算),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技术分

(45分)

服务方案

(1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餐服务方案内容,包括菜品种类和数量、季节性时令蔬菜的搭配及整体运作流程等进行打分。

15≥优>12,12≥良>8,8≥一般>4,4≥差≥0。

质量保证及措施(1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饭菜卫生及保温措施、外观颜色、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工作人员健康证明等方面进行打分。

10≥优>8,8≥良>6,6≥一般>3,3≥差≥0。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0分)

根据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打分。

10≥优>8,8≥良>6,6≥一般>3,3≥差≥0。

管理水平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原料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安全管理制度、厨具清洗消毒制度、留样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安全防范管理制度、文明服务制度、企业内部考核制度及考核记录等进行打分。

10≥优>8,8≥良>6,6≥一般>3,3≥差≥0。

商务分

(30分)

体系认证(6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证得1分,五证齐全得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企业荣誉

(6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含分公司)所管理过的项目获得物业服务优秀项目荣誉的,市级及以下得1分,省级的得3分。(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得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曾获得由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文明单位称号,县市级(区级)得1分,地市级得2分,省级及以上得3分;(本项最高不超过3分,不累计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企业信用(3分)

投标人获得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守合同重信用”单位,A级得1分,AA级得2分,AAA级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类似业绩

(6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至少200人及以上的食堂项目成功案例(如政府机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最高得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中未能体现出食堂人数的,须另行提供服务单位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投入的人员配置(6分)

厨师要求50周岁以下,同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人社局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具有食堂类项目服务经验1年及以上的得1分。

面点师具有人社局颁发的二级及以上面点师证书的得2分。

(以上人员提供开标前至少一年的社保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计分。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本地化服务(3分)

投标人注册地在宁海行政区域范围内或在宁海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得3分,注册地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评委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注:1、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2、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3、重大事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须有三分之二或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签字认可。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单位(或采购单位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报告交采购单位确认,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2.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单位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单位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3.采购单位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4.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5.若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采购单位可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

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开标后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八、合同授予:签订合同

1.采购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单位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采购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如需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有权变更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3.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签订的附件。

4.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应重新招标。

九、履约验收:

采购单位负责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仅供参考,可以另行拟定

甲方:宁海县供水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宁海县供水有限公司餐饮质量,改善用餐人员生活,甲方将宁海县供水有限公司餐饮服务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服务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全套厨房设备,若财产发生人为损坏,乙方自行负责。

2、承包期内必须添置或更换的设备,由甲方负责。

3、服务费用包括以下:(1)人员费用(工资、津贴、各种社会保险、服装费);(2)税金;(3)管理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一切费用。

4、甲方承担的费用:(1)规定费用:有关管理部门收取的检测、测试费用;(2)食材原料;(3)设备费(煤气灶、消毒柜、电饭锅、保温箱等);(4)餐巾纸、牙签等易耗品等;(5)水、电、煤气等。

二、服务内容范围

1、乙方应为甲方按时提供早中餐的制作和服务工作,并保证甲方就餐人员的食品安全、食品卫生及菜肴产品满意;如因甲方在特殊下需要乙方为其提供晚餐服务,乙方必须接受并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

2、满足甲方早餐和中餐各160就餐人员用餐需求。

3、乙方保证甲方每日早餐点心品种8种,小菜2种,饮品2种;午餐8个菜品(4个全荤菜、2个半荤半素菜、4个素菜)。

4、用餐时间:早餐7:00—8:00,午餐11:30—12:15,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作息制度做好供餐工作并及时提供下一周菜单,日常工作餐为每周一至周五,如无特殊情况一周菜肴品种不得重复。乙方应在周五提交下周菜单,征求甲方同意,根据甲方意见加以调整。

5、甲方如有就餐人员变动或重大活动需要增加及减少,应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就餐工作及不必要的浪费。

6、加强食堂的日常管理,合理安排菜品,励行节约,杜绝浪费,配合甲方做好收支平衡。

7、食堂卫生打扫由乙方负责并建立上墙制度。

8、合同有效期内,食堂内服务人员由乙方自行管理和约束,与甲方无涉,员工发生劳动纠纷及员工安全问题,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享有监督权,有权对乙方的食品安全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并定期检查、考核,提出改进要求。

2、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者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期限整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其整改的结果或整改措施回复甲方。

3、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在食堂工作中保持水、电正常供应。

4、甲方应按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款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餐饮制作,具体包括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等。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2、乙方必须为其委任的工作人员按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所有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人身损害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对自己雇佣的员工应按时支付报酬。

3、乙方要重视环境卫生和食品质量严把质量关,确保食品安全。员工持证上岗,定期体检。

4、乙方应做好每份菜品质量和卫生等情况。

5、餐后认真清洗厨具并消毒,厨房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

6、乙方要重视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水、电、气,做到规范操作,严防发生触电、火灾、烫伤、烧伤、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

7、厨房将实行封闭式管理,实行五常法步骤,落实食堂设备安全操作规定,做好食堂安全工作。

8、乙方要自觉接受监督,并对甲方的合理化建议要及时采纳。

四、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本合同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2、非工作时间加班费按实际向甲方另行结算。

3、拨款方式为:按季度结算,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结算当季度服务费,前三个季度每季度结算费用为年度服务费的25%,第四个季度结算费用为年度服务费的20%,剩余的5%作为考核费用,考核费用在完成全年考核后支付。甲方以支票或转账形式结算给乙方;乙方须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

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政府政策性调价、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增设缴费项目,则食堂服务费按实际上调比例及税收另行追加。如因项目需要增加人员的,则按人员单价增加相应岗位的费用。

六、考核制度

甲方建立考核组,每半年对乙方组织一次考核。乙方的考核分达到85分(含)以上的,甲方在待全年度考核完成后向乙方退还当年度的全部质量保证金。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三年一订一年一签,2021年 日起生效至 日终止。

八、合同终止条例

若甲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

九、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监督部门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日 日期:

合同见证方: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日期: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本项目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三部分文件必须分别装订成册。

一、资格审查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资格审查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开标时启封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资格审查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三、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包括

1、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开标时原件备查):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供应商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21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21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


1、资格条件自查表

资格条件自查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一.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页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第( )页

2、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第( )页-( )页

3、 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供应商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 )页

4、2021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第( )页

5、2021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第( )页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第( )页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第( )页

8、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页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页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五、特定资格条件:无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六、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有)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备注:资格条件自查表将作为供应商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审查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投标无效!


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你贵司     日发布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本公司(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本公司(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供应商公章: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开标时原件备查):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供应商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21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21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我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内容包括:主要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公司资质等)

……..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

日期: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

日 期:


4、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如有);


一、商务技术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开标时启封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包括:

(1)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或原件单独提交核查);

(2)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响应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服务(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7)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9)技术部分:针对本项目第四章评分标准中的条款拟定各种方案,格式自拟;

(10)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及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等并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11)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资料。


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或原件单独提交核查);

符合性自查表格式

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符合

性审

1、投标函;

□通过

□不通过

2、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3、投标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4、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5、投标文件内容不存在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要求;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6、不存在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属于投标无效情形的。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7、不存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情形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备注:符合性自查表将作为投标供应商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投标无效!


(3)供应商响应表格式

供应商响应表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子包号:

序号

评审内容

自评分

证明文件

见( )页

见( )页

见( )页

见( )页

见( )页

见( )页

见( )页

见( )页

见( )页

见( )页

见( )页

见( )页

注:根据评分标准内容逐条填写并自行评分。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周岁 职务: _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来投标的,此表不用)

致: (采购单位名称)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