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锦州市第二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BYQ20211207
项目名称:锦州市第二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96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96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蔬菜、水果、米面油、干调、肉蛋、水产品(含冷冻、冷
鲜食品)等。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19690 元/年(具体以实际发生
额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3日 至 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2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2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6、截止报名时间止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截图。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携带的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第二医院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六段2号
联系方式:郑先生0416-2835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博宇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2楼
联系方式:才女士0416-3312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才女士
电 话: 0416-3312166
锦州市第二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第二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博宇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3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BYQ20211207
项目名称:锦州市第二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约419690元/年(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最高限价:约419690元/年(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采购需求:蔬菜、水果、米面油、干调、肉蛋、水产品(含冷冻、冷鲜食品)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
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每天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博宇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2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博宇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2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博宇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2楼)
%1、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止。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6、截止报名时间止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截图。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携带的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注:请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第二医院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六段2号
联系方式:郑先生0416-2835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博宇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2楼
联系方式:0416-3312166
邮箱地址:lntxcpa888@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凌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博宇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02049272709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才女士
电话:0416-3312166
辽宁博宇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