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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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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林业局机关食堂2022年度托管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浙江省林业局机关食堂2022年度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4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C-21-833

项目名称:浙江省林业局机关食堂2022年度托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80000

最高限价(元):88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8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杭州市江干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幢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项目。在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中小企业给予政策扶持。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相同的政策扶持。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采购组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一律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拒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存在采购文件中明文限制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22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姜友开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399219

质疑联系人:张磊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399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云峰大厦1号楼6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郭鹏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30281

质疑联系人:李蕾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63028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浙江省林业局机关食堂2022年度托管服务----定稿.doc

    236K

竞争性磋商文件

浙江省林业局机关食堂2022年度托管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JZBC-21-833

采 购 人: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5003367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5003367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4

HYPERLINK \l "_Toc50033680"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16

HYPERLINK \l "_Toc50033681" 第四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20

HYPERLINK \l "_Toc50033698" 第五章 磋商原则及方法 24

HYPERLINK \l "_Toc50033699"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8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省林业局机关食堂2022年度托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12月24 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C-21-833

项目名称:浙江省林业局机关食堂2022年度托管服务

预算金额(元):880000.00

最高限价(元):88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80000.00

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月/日至2021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方式:在线获取(潜在投标人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后“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14:30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项目。在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中小企业给予政策扶持。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相同的政策扶持。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采购组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一律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拒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存在采购文件中明文限制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

地址:凯旋路22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姜友开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399219

质疑联系人:张磊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399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幢6楼

传真:0571-87631300

项目联系人(询问):郭鹏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30285、0571-87630281

质疑联系人:李蕾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63028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联系人: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浙江省林业局机关食堂2022年度托管服务

采购编号:ZJZBC-21-833

采购人: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

2

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幢6楼

联系人:郭鹏飞

联系电话:0571-87630285、87630281

3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递交磋商保证金。

4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或金额为:以标项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收费标准的70%进行计算;供应商在报价时考虑上述费用。

5

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

6

响应文件形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中标后提供,具体份数成交后另行告知)

7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14:30

竞争性磋商时间:2021年12月24日14:30

8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幢6楼。

9

评审方法:详见评审方法

10

磋商结果公示:磋商结束后3天内,磋商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11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磋商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

12

服务期:壹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具体以项目实施时间为准)

13

最高限价: 88.0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14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合同总金额的5%计收,合同履行完毕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无息退还。

15

付款方式:财政直接支付。

支付条件:详见合同条款。

16

①本项目为电子评标,磋商供应商无须现场参加竞争性磋商仪式,供应商应准备三种形式的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其中: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后缀格式为.jmbs)。

(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 U 盘形式提供。

(3)纸质响应文件将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数量为:1份。

②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文件后,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到达开标时间后,进行解密。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磋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澄清以及多轮报价等,磋商小组将会以网上澄清的方式在评标系统中发起,请各磋商供应商密切关注系统中的相关信息,相关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③备份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备份响应文件递交(邮寄)至开标地点,以便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响应文件以 U 盘形式单独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④纸质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纸质响应文件将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邮寄),数量为:1份。纸质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不强制性要求提供。目前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为试行阶段,为确保供应商顺利解密,建议各磋商供应商在开标截止前一天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不包含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快递到以下地址或在开标当天截止前送到开标地点。收件人:寿腾飞,联系方式:0571-87630285,收件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幢6楼。(因疫情管控,推荐使用顺丰快递)。

17

其他注意事项:

(1)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未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同时提递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纸质备份响应文件,如出现响应文件不一致以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为准。

(4)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或查阅采购文件和相关更正公告等,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不同单位的响应文件若由同一台电脑制作,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本项目谈判响应方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9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文件附件1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3)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附件2),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本项目属于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

2)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 的投标价格扣除。(即投标报价*98%),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价及合同价仍以其投标报价为准)。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列行业与采购文件所明确的行业不一致但不改变划型结果的不影响声明有效性,格式见第六章。

20

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供应商须知

一、说 明

1.本次磋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

2.合格供应商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磋商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如果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采购费用

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人,但通知不得迟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日使采购人收到,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磋商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如果磋商文件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磋商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磋商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解释为准。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3.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2磋商供应商收到澄清和修改的补充文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补充文件。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磋商被拒绝的风险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磋商的。如发现磋商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磋商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3.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报价与资信技术文件构成:

3.1.1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2)磋商供应商近一个年度、能全面清晰的反应财务状况的财务报告(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则提供从成立年份起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

(6)非联合体投标申明书(格式自拟);

(7)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3.1.2商务报价

(1) 投标函;

(2) 报价一览表;

(3) 投标报价明细表;

(4) 中小企业(监狱或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5) 磋商供应商认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及资料。

3.1.3资信技术:

(1)磋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须附法定代表人和全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前者);

(3)磋商供应商声明函;

(4)廉政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食堂托管服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文本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负责人情况及人员配置情况说明;

(7)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8)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服务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本项目的理解、服务方案、食品安全控制方案、筹备方案、支持方案、应急方案、服务承诺、对本项目的合理性建设方

(9)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及资料。

以上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附件所附格式填写,没有提供格式的,磋商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业绩证明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磋商供应商有效的公章。

3.2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

磋商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未提供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4.报价

4.1报价是指为完成本项目内容所需的包括完成该业务的税金、设备投入、材料购买、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节假日加班费、突发事件和大型活动应急人员服务费用、各类保险和相关培训、审批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的直接成本及间接成本、利润等所有费用,因投标供应商报价漏算少计,中标后不予追加。

4.2磋商供应商必须按附件的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等的内容填写报价及其他事项,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署。

4.3所有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4.4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

4.5磋商供应商所报的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报价而予以拒绝。

4.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5.磋商保证金

5.1本项目无须递交磋商保证金。

6.磋商有效期

6.1自磋商之日起90日历天内磋商应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视为非响应性磋商而予以拒绝。

6.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7.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7.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

7.2供应商应准备的响应文件形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7.3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

7.4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

1.1磋商供应商上传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上传步骤详见须知前附表。

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均可撤回其已上传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浙江政府采购网”将予以拒收。

五、磋商和评审

1.磋商小组

1.1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的成员在磋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2磋商小组由3人(含)以上的单数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及确定成交候选人。

2.磋商和评审

2.1磋商时间和地点:见本磋商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组织开标、开启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磋商会议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磋商而导致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3采购代理机构开始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磋商开始后3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将推迟磋商,由磋商供应商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择日进行磋商会议。

2.4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将被拒绝。

2.5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小组提出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将会以网上澄清的方式在评标系统中发起,对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相关内容以网上询标形式进行最终确认承诺,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但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磋商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磋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2.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所有成员按顺序与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磋商。磋商内容包括、服务方案、履约能力、培训计划、付款方式等方面进行磋商和综合分析考评,以确定是否满足采购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作出的各种承诺都必须通过评标系统确认回复或用书面形式回复,并加盖公章。磋商轮次最多不超过3轮。

2.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评标系统网络发起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9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2.10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外。

2.1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密封书面形式或评标系统统一报价进行最后报价,报价时间为30分钟,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

3.宣布最终报价

3.1最后一轮报价结束后,将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评标系统自动开启所有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4.在磋商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报价处理:

(1)磋商响应文件未加盖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全权代表签字的;

(2)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提出的偏离采购人不能接受的;

(3)全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书的;

(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确定成交候选人

5.1本次采购由采购人确定成交候选人。

5.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以上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5.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认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视情况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6.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类型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浙财采字【2007】8号)执行。

7.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8.磋商和评审方法详见《磋商原则及方法》。

9.未详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授予合同

1.最终审查

1.1磋商结束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最终审查,主要审查成交供应商是否有能力(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履行合同。

1.2最终审查如需要成交供应商配合,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

1.3成交供应商经审查合格后由采购人在财政部门指定的信息网上公示,各磋商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1.4采购人将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决定成交供应商。

2.成交通知书

2.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签订合同

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修改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及磋商小组和磋商供应商双方签字的澄清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3.3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成交供商对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成交供应商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

3.4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则以违约处理,采购人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成交决定,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的,所需费用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

4.履约保证金

4.1详见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承诺,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和承包期限

根据采购文件的内容,提供浙江省林业厅机关食堂2022年度托管服务。

本次合同承包期为1年,即 日至 日。

二、合同价格

1、本合同承包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项目负责人为:

2、项目承包总价必须包括乙方在承包区域内提供食堂托管服务所需税金、设备投入、材料购买、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节假日加班费、突发事件和大型活动应急人员服务费用、各类保险和相关培训、审批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的直接成本及间接成本、利润等所有费用,因投标供应商报价漏算少计,中标后不予追加。

3、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费用,经鉴定核准,双方协商后,甲方酌情予以一定补偿。但属乙方可以预见、预防,而乙方预防不力所造成的损失,不予补偿。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服务时间自2022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在协议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协议,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要负违约责任。此项协议需终止或续签,应在协议到期前1个月通知对方。

5、乙方认为为完成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承包内容所需发生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人员工资价格变化风险等一切费用均应计入投标报价;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或调整。

6、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 中标通知书;

② 乙方的投标文件;(如有负偏离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则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③ 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④ 磋商文件及其附件;

⑤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⑥ 合同附件。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甲方责任条款

1、组织对乙方提供服务的考核。

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3、如遇突发事件,协调乙方在作业过程中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四、乙方责任条款

1、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甲方的有关要求提供食堂托管服务。

2、遇到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必须服从甲方指挥与安排。

3、协助甲方调查、处理有关投诉,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处理。

4、完成甲方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承包区域内从事任何经营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及承包合同内容,在承包区域内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承包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在承包期间,乙方任何重大变动或法律事宜均应通知甲方。

五、承包职责

1、乙方必须信守承包承诺,认真落实具有相应的固定服务人员,并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2、乙方必须按甲方制订的服务标准,严格履行承包义务,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状况,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3、因工作需要,甲方临时向乙方提出服务的要求,乙方应全力配合,按照甲方提出标准及要求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拖延。

4、在服务期内承包人遇到各类检查(如上级部门检查等),承包人要无条件加班,甲方不另支付加班费,即此项造成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5、乙方必须对员工发生的事故责任以及员工计生、身份、健康等承担责任;同时对员工做出不良行为给甲方造成影响承担责任。

6、乙方员工发生被媒体曝光或影响甲方公众形象或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而由此产生的损失及消除影响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7、承包期间,乙方应保证承包区域内的其他有关设施、设备不受损坏,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8、公司的办公各类设施及费用、人员食宿、安全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9、在有效服务期内,服务期价格不做调整。

10、乙方须缴纳员工必要的社会保险(五险),员工福利方面按社保缴纳清单支付。

11、乙方须为乙方的每位员工交纳各种社会保险及保证每位员工的必要休息时间,乙方每月支付乙方员工的工资不低于杭州市最低保障工资

六、考核标准

甲方对乙方按考核制度每月进行考核。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定合同前7天内,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2、合同签定后,甲方根据合同价,1个服务年度内的服务费均分为2次结算支付;每次应付服务费为年度服务费(合同金额)的二分之一。

  3、合同签订后十五个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第一季度的服务费   万元/季度;其余服务费按照季度测评或考核合格后进行支付,时间分别4月、7月、10月

4、承包期结束,且所有合同义务都已履行完毕后7天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八、违约中止合同及赔偿

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单方面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包括经济赔偿)。

1、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有严重影响浙江省林业信息宣传服务中心的正常工作及公众形象。

3、与磋商文件不符合的做法,或不履行其投标文件的承诺。

4、乙方如要提前中止合同,需提前3个月,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按合同执行。

5、除不可抗力外以,如发生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甲方发生中途终止合同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计算并支付违约金:

6、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按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格的1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8、甲方发生中途终止合同(除不可抗力外及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格的2%计算。

9、经双方协商可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0、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九、仲裁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法定地址所在仲裁机构提交仲裁,也可直接向甲方法定地址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份外,本合同其他部份应继续执行。

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行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签定地点:合同执行地。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违约及其处罚按民法典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以上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鉴证方(盖章):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鉴证代表(签字):


第四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为浙江省林业局机关食堂托管服务,服务期为一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预算金额88万元。主要服务内容为在甲方提供烹饪场地、工具、食材等前提下,为采购人提供完整的食堂托管服务。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凯旋路226号浙江省林业局内,食堂总体面积约500平方米,包括厨房、打菜间、面点房(冷菜间)、厨具回收间、餐厅(容纳约120人)等。中标供应商须在每周五早上将下周的早餐、中餐、晚餐的菜单发送给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为了保证浙江省林业局机关食堂正常运营,若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之后,期间需原服务单位在新服务单位入驻之前继续服务的,该期间食堂托管费用由本次中标单位按本次中标报价标准向原服务单位支付)。

1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岗位

数量

1

主管(项目负责人)

1人

2

总厨

1人

3

厨师

2人

4

切、配菜

1人

5

早点(面点师)

1人

6

打菜员

3人

7

其他人员(洗菜、洗碗、保洁等)

4人

共计

13人

注:(1)上述为本项目人员的基本配置要求,总人数不得少于13人,主管(项目负责人)、总厨、厨师4个主要岗位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其他人员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前缴纳社保。

(2)所有工作人员中标后必须通过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3)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

二、用餐时间及大概用餐人数

序号

用餐时间

用餐人数

菜品

1

早餐(7:00-8:30)

约80人

稀饭、豆浆、面食、包子、

五谷杂粮等

2

中餐(11:10-13:00)

约250人

五个大荤、五个素、汤、水果、五谷杂粮等

3

晚餐(5:30-6:30)

约50人

三个大荤、三个素、面食、砂锅等

注:(1)上述为工作日的用餐时间和人数。

(2)中标供应商需负责采购人工作日工作接待用餐(接待人数视实际情况而定,接待次数每周不少于两次)。

(3)中标供应商需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安排至少3个工作人员值班并负责采购人每天20人到30人的工作餐,菜品不得低于上述水平。

(4)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的菜品,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按采购人经济目标要求核算并帮助采购人控制用餐成本。

(5)投标供应商需负责服务区域的保洁工作(清理、设备的定期清洁维护等)、食堂用餐秩序维护工作,协助甲方对甲供食材的质量(重量、外观、鲜泽度等)保障工作。

(6)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和其它不确认因素并承担相应风险责任,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调整任何费用。

三、采购人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保温台

4个

2

双眼炉灶

3个

3

双门蒸灶

1个

4

单门蒸灶

1个

5

热水器

1台

6

消毒柜

1个

7

保险柜

1个

8

烤箱

1台

9

压面机

1台

10

搅面机(绞肉机)

1台

11

豆浆机

1台

12

六门冰箱

2台

13

四门冰箱

1台

14

储物柜

1台

15

货架

8个

16

蒸包炉

1台

17

洗碗槽(甲方无自动洗碗机)

3个

18

工作车

3个

19

升降机(用于菜的运输)

1台

20

防蚊冷菜储物柜

1个

21

桌子

26张(共104个座位)

22

排烟系统

一套

23

其它

若干

注:上述甲供设备清单为主要设备清单,详细的设备及数量投标供应商可现场踏勘自行统计。在项目实施前,中标供应商须详细统计设备清单交于采购人确认签收。在承包期间内,如发现甲供设备由投标供应商人为损坏的,投标供应商应照价赔偿或及时更换;如非投标供应商人为损坏的,投标供应商应及时上报采购人,以便甲方及时更换。

四、项目管理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并全面承担派遣人员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

(1中标供应商应了解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以及采购人其它合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

(1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派遣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

(1中标供应商派遣人员应遵守采购供应商的规章制度、

(1派遣人员应相对稳定,主要管理岗位人员如需调动需提前征的采购人意见。

(1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章程和各项台账。

(1中标供应商须自行配备员工的劳保用品、统一工作制服。

五、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具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过程,给用餐员工免费提供消毒卫生餐具。

(1对食堂的厨房、餐厅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执行《五常法》(即常整理、常整顿、常清扫、常清洁、常自律)管理模式,实行分层负责、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1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管理人员对食堂内工作检查、监督。

(1垃圾污物应按指定位置放置,不得随意弃放。

(1做好食物区域内病虫害工作(蟑螂、老鼠、苍蝇、蚂蚁等)。

(1做好烟道除垢、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等。

(1为了达到环保的要求,尽可能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六、安全管理要求

(1)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农药测试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七、节能管理要求

(1)餐厅在准备早餐、中餐、晚餐期间严禁开空调和大灯,开餐前15分钟开启空调、开餐前5分钟开灯,如光线良好不准开灯,就餐完毕后10分钟之内关闭所有空调电灯,气温在22℃-30℃空调开50%,节约能源。

(2)做到厨房在光线良好情况下不开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毕后立即关闭水源。


第五章 磋商原则及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磋商原则及方法。

一、总 则

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原则。最大限度的保护采购人权益,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政府采购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然后对合格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之后与供应商进行报价磋商;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提交评审报告。

三.磋商办法

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进行磋商。

2、首先由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资格进行审查。然后检查各磋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经审查确认通过的磋商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审查确认未通过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将被拒绝。

4、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小组提出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在磋商结束前,对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相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最终确认承诺,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但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磋商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磋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6、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所有成员按顺序与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封闭式磋商。磋商内容包括服务价格、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履约能力、付款方式等方面进行磋商和综合分析考评,以确定是否满足采购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作出的各种承诺都必须用书面形式,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磋商轮次最多不超过3轮。

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主要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询标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9、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外。

1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密封书面形式统一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

11、宣布最终报价时邀请所有磋商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的代表应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供应商代表未参加磋商会的,事后不得对磋商结果提出异议。磋商供应商代表应对最终报价的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

12、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此项目流标,应重新组织采购。

13、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14、未详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评分细则及成交供应商确定原则

1、本次采购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即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根据采购要求,总分设定为100分;其中资信技术得分90分,报价10分。

2、资信技术得分的评定(90分)

各磋商小组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判,每人一张评分计算票,并记名。磋商响应文件各项评分内容由磋商小组成员各自评分,如某张票的一个因素项目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票无效。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各项评分内容进行评审、独立打分,所有评审专家的评分总和的算术平均值为各供应商技术得分最终得分(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

资信、技术评分细则

1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情况(4分)

投标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食堂托管服务业绩,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文本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客户评价

(2分)

投标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食堂托管服务业绩有甲方评价为正面的(如满意、优秀、表彰等),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评分细则

一般

1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情况

(9分)

1、项目组织管理架构清晰、人员配备合理、岗位说明合理:0~9分;

9-7

7-5

5-3

3-0

2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43分)

1、对本项目的理解、熟悉程度0~15分

15-12

12-8

8-4

4-0

2、从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价。0~5分

5-4

4-3

3-2

2-0

3、投标人如何针对性完成本项目的实施方案。0~13分

13-10

10-7

6-3

3-0

4、对本项目后续的工作计划及后续实施过程中的合理化建议。0~10分

10-7

7-5

5-3

3-0

3

公司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根据投标人公司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的完善性、合理性,比较,打分(0-10分)。

10-7

7-5

5-3

3-0

4

管理团队考核制度、员工培训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团队管理考核制度、员工培训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的完善性、合理性,比较,打分(0-10分)。

10-7

7-5

5-3

3-0

5

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的风险分析及可行性控制方案,酌情评分(0-6分)。

6-4

4-3

3-2

2-0

6

保持员工队伍稳定措施的有效性:员工队伍稳定的承诺及有关措施的有效性(0-6分)。

6-4

4-3

3-2

2-0

3、磋商报价得分(1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的磋商报价价格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

1)有效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等于磋商基准价时其磋商报价得分为满分10分;

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2位)

3)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4)所有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本项目做流标处理,应重新组织采购。

4、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技术得分和磋商报价得分的总和。

5、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次采购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认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视情况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磋商结束后,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信息网公示成交结果,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磋商供应商的义务

磋商供应商应随时接受磋商小组成员的询问,解答包括有关的技术问题等。磋商结束,所有评审资料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查。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本章仅提供部分格式,对于未提供格式的磋商响应文件内容请自行确定,特此说明。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委托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采购人单位名称):

(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特此证明。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直接签署响应文件并参加投标的,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此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单位名称):

我以(磋商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的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签署本项目相关响应文件并全权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单位承认全权代表做出的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行为。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日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电话:

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响应文件格式中所提到的响应文件签署人是指以上两文件确定的签署人员。

如参加磋商会议并在磋商过程中签署文件的人员与响应文件签署人不一致,须另行提供授权书。


、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采购人单位名称)

(磋商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名称)进行投标。为此我方:

1、承诺在磋商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补充(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4、提供磋商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5、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6、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7、完全理解不一定接受最低价中标。

8、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0、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磋商供应商有前款第a)至f)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11、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服务期

投标价

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注:

1、本次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2、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一切相关费用。

3、本表允许磋商供应商自行拓展。

磋商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格式

投标报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

合计1

……

合计2

……

……

合计3

税金

合计

注:投标报价组成表至少包含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等所有费用。该表格式仅作参考,报价人的详细报价表格式可自定。

磋商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五、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