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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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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海南南繁育种基地后勤服务采购(GXZC2021-C3-005065-CGZX)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海南南繁育种基地后勤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1-C3-005065-CGZX

项目名称:海南南繁育种基地后勤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244539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海南南繁育种基地后勤服务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4539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广西农科院海南南繁育种基地后勤服务采购(1项),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报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提示: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http://www.zcygov.cn(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4.8万元。(必须足额交纳) (1)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采用网上银行转账形式的,磋商供应商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银行帐号:45001604568059198888。(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形式的,磋商供应商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至我中心财务处。(4)本中心财务处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0号; 电话:0771-2501693。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gxzfcg.gxzf.gov.cn)。4.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参与磋商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3)供应商应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4)供应商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制作响应文件,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下载并安装(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5)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参与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后,政采云(电子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开启程序开始后30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我中心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本级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

项目联系人:高忠奎

项目联系方式:0771-3249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许佩玲

项目联系方式:0771-5309303










附件信息:

  • 广西农科院海南南繁育种基地后勤服务采购(GXZC2021-C3-005065-CGZX)12.13公告、12.24开标.doc

    295.5K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GXZC2021-C3-005065-CGZX

项目名称:海南南繁育种基地后勤服务采购

采 购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 采购需求………………………………………………15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5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33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38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南南繁育种基地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1-C3-005065-CGZX

  项目名称:海南南繁育种基地后勤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244539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海南南繁育种基地后勤服务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4539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广西农科院海南南繁育种基地后勤服务采购(1项),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报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提示: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http://www.zcygov.cn(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4.8万元。(必须足额交纳) (1)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采用网上银行转账形式的,磋商供应商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银行帐号:45001604568059198888。(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形式的,磋商供应商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至我中心财务处。(4)本中心财务处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60号; 电话:0771-2501693。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gxzfcg.gxzf.gov.cn)。4.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参与磋商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3)供应商应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4)供应商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制作响应文件,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下载并安装(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5)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参与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后,政采云(电子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开启程序开始后30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我中心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本级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4号

    项目联系人:高忠奎

    项目联系方式:0771-3249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许佩玲

    项目联系方式:0771-5309303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13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海南南繁育种基地后勤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21-C3-005065-CGZX

2

供应商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报价:磋商供应商就《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4

响应文件的上传和提交:

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磋商响应(电子标),磋商供应商应当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提交至“政采云平台”。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

a.磋商供应商应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磋商无效。

b.“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5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6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后六十日。

7

保证金: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8

磋商时间:2021年12月24日10时整截标后(如有变动,具体时间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本项目实施电子标,不要求供应商到达磋商现场)

9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细见第六章)

10

响应文件形式:磋商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11

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12

响应文件的盖章:响应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

13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如果磋商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磋商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提交一份。

14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

磋商开启后,本中心将向各参与磋商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磋商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项目名称:海南南繁育种基地后勤服务采购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

2.3“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 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3.1供应商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4. 磋商费用、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1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本中心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竞争性磋商公告: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及本中心网站(http://gxzfcg.gxzf.gov.cn)。

4.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3.1供应商应认真审核《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如发现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配置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3.2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三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本中心,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本中心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4.3.3本中心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和修改对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实质影响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不足五日顺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及本中心网站(http://gxzfcg.gxzf.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4.3.4本中心可视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本中心至少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及本中心网站(http://gxzfcg.gxzf.gov.cn)上发布变更公告。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准确设置评审关联点。未设置或设置错误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5.2响应文件须由磋商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磋商供应商应写全称。

5.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扫描不清晰或乱码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

5.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

5.5.1价格文件

1)报价表;(附件二)[必须提供]

5.5.2 商务技术文件(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磋商书;(附件一)[必须提供]

2)商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三);[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附件四];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时,必须提供]

5)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

①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必须提供];

②对于有经营资质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经营资质证书副本内页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要求清晰反映该磋商供应商本年度经营资质,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6)财务状况报告[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或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附件五)【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方法: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10日内,进入供应商基本信息页面,点击“下载信用报告”后点击“下载”。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方法: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设置起始时间,只设置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10日至磋商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

采购人或者本中心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服务承诺书(内容可以是提供的切实可行的服务和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2)服务检验、测试、验收执行的标准;

13)服务获奖证书;

14)服务保证措施;

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16)中小型企业声明函(附件六)[如有,请提供]

6. 计量单位

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报价要求

7.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7.2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全部工作。

7.3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除上述原因以外,如果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磋商时被接受,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7.4报价:供应商就《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修改、撤回和解密

8.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提交

见须知前附表。

9.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解密: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见须知前附表。

10.保证金说明及要求

10.1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具体金额详见采购公告。

10.2 保证金交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10.3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相关票据(非现金)或凭证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以免耽误竞争性磋商。

10.4保证金相关事宜:电话:0771-2501693,地址:南宁市园湖南路2-60号。

10.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成交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合同签订后送达本中心),不计利息。

10.6对应交未交保证金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会在评审中按照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说明: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以本中心财务室编制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登记名单及保证金收缴情况表》作为评审依据)。

10.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已经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后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给采购人造成其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

1、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磋商活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活动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关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

4.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

(2)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

(3)磋商供应商在线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填写的报价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中《报价文件》填写的金额不一致并拒绝按采购文件要求接受调整的;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

5、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

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的,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2.1第一轮磋商

(一)磋商准备

本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磋商,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做好磋商准备,准时在线参加电子磋商会议,随时关注磋商进度。

(二) 第一轮磋商程序:

1.磋商会由本中心主持,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磋商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纪律及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磋商及评审程序

(1)在磋商开始时间截止后30分钟内由各供应商自行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2)由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束后,在线通知无效磋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无效理由,有效磋商供应商进入磋商程序。

(3)系统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进行汇总;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在线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12.4、12.6程序和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一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二轮磋商。

12.2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

⑴第一轮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结合第一轮磋商整体情况,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已事先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统一变动,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在询标规定时间内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做出响应(需盖CA电子签章)。

12.3第二轮磋商

磋商小组集中就重新递交的响应材料或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意见与单一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在线磋商。

磋商后,在询标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统一整理的磋商记录要求做出承诺(需盖CA电子签章)。

当磋商小组一致确定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需再磋商的,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12.4、12.6程序和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二轮磋商后竞争性磋商文件仍有实质性变动的或仍需磋商的,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变动或提出磋商意见后进行第三轮磋商。以此类推。

特别说明:

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磋商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电子磋商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在线确认的所有内容,供应商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确认的,将被视为放弃确认或者无异议。

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应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需盖CA电子签章),并不得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2.4最后报价及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后报价。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作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CA电子签章后提交。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明确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提出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12.5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

12.6本采购项目的评审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12.7 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本中心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本中心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2.8.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本中心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除外;符合财库〔2015〕124 号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本中心将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3.1 根据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3.2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结果公告

14.1本中心在评审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二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及本中心网站(http://gxzfcg.gxzf.gov.cn)上发布,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4.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出质疑。本中心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4.3质疑供应商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本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本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联系部门及电话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监督部 0771-5309287

投诉联系部门及电话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0771-5331544

八、签订合同

15.1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另有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15.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根据磋商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5.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给采购人造成其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九、适用法律

16.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最终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磋商。

十、其他事项

17.1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属本中心。

17.2 有关事宜

所有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530011

通讯地址:南宁市朝阳路63号

电 话:0771-5309303

传真:0771-5309311

第三章 采购需求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广西农科院海南南繁育种基地后勤服务

一、项目概况

广西农业良种海南南繁育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基础建设基本完成,基地位于海南省乐东县九所镇,面积 793.26 亩,设有水田区、旱作区、水产区、温棚区和中心服务区。并设有客房、餐厅、会议室、文体室等功能齐全的物业。本项目预算:2445396元。

二、物业服务内容

(一)安保服务:海南基地内的整体安全保卫。做好基地大门出入管控,对来访人员进行盘问登记,对进出车辆及物品进行查验;做好基地常驻人员登记及管理工作;做好基地巡逻巡查及监控,防止偷盗、破坏、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做好治安、车辆、道路秩序管理及突发事件处理等,保证基地安全稳定、工作正常、秩序良好。

(二)保洁服务:基地范围内全方位保洁工作,包括:基地管理服务中心、招待所、专家楼、食堂、工人宿舍、仓库、农具房、晒场内日常卫生保洁和道路主干道及建筑物周边沟渠的定期清洁卫生。

(三)绿化养护服务内容:基地大门口绿化树木及草坪、大门口至管理中心主干道两边树木及草坪、管理中心及周边树木草地、养护,基地资源圃及葡萄果园果树的生产管理。

(四)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管理服务中心大楼、招待所、食堂、专家楼、工人宿舍、仓库、农具房、监控、田间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的维护。

(五)食堂餐饮服务:负责基地食堂所有食品的采购、制作,报餐登记,餐费收取等食堂服务和接待工作。基地如有大型会议或活动,应无条件配合基地做好接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所制作食物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六)招待所客房服务:接待入住宾客,按甲方规定为入住人员安排客房,办理入住登记(要求宾客出示证件),退房前做好检查,办理退房手续,负责收取住宿的相关费用。负责客房的卫生保洁、布草更换、离房检查、退房后及时保洁,负责布草、杯具、用具的清点、保管、交接、清洗、消毒、领用等工作。

(七)会议用房服务:负责会议室的接待服务工作,根据会议接待预定单做好会场布置计划工作,协助主办单位布置会场;会中应随时满足宾客的服务需求,做好会务各项服务工作;会议结束后,及时收拾清理茶具,整理桌椅,关闭照明、空调等设施,做好会场清扫保洁工作;会议所用杯具必须做到次次消毒,做好每月会议的统计工作。

三、管理期限

1.委托管理期限:3 年,从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4年 12 月31 日止。

2.如因中标方(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采购方(甲方)经济损失的,中标方(乙方)应给予采购方(甲方)相应补偿。采购方(甲方)有权要求中标方(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四、服务人员最低配置及要求

(1人员配置:

岗位

人数(名)

综合能力要求

项目主管

1

大专及以上学历,持物业经理证,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三年以上同类岗位物业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熟悉物业管理服务法规、规范,对物业行业有全面的了解,并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具备独立运作物业管理能力,能够独立掌控各项工作的执行。

保安员

1

初中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身体健康,身强体壮,反应敏捷,形象良好,五官端正。

水电工

1

初中及以上学历,持电工证上岗,经培训具有维修工作标准操作技能,品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优良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绿化员

3

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二年以上绿化工作经验。

厨师

1

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健康资格证,身体健康,无残疾和传染病、五官端正。

勤杂工

1

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健康资格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传染病。

客房服务员

2

初中及以上学历,具有客房服务二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服务业务,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礼仪端庄,年龄 45 岁以下。

合计

10

注:聘用人员年龄要求,45岁以下人员需占比80%及以上

(二)中标单位应为上述人员支付不低于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为每位从业人员缴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所有服务人员的工资水平,应不低于同类单位同类人员平均水平。上述人员的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和劳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与采购方(甲方)无关。

(三)遵守《广西农业良种海南南繁育种基地管理试行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考核办法、处罚规定等管理,并配合做好协调工作。

(四)中标方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管理考核机制,实行季度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甲乙双方联合考核等方式。

(五)中标方要加强对基地物资及厨房食品采购的管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验收,确保物资及食品质量。

(六)中标方要做好聘用工人的监管,保证工人按时到岗在位,上班时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项目主管服务内容:

1.负责基地物业服务全面工作,制定并落实服务方案。 2.贯彻执行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本项目的各项操作程序,确保各岗位的工作标准达到要求。

3.负责项目日常品质管理,制定项目品质管理计划、进行品质培训、检查、整改及考核。

4.负责对基地物资及厨房食品采购的管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验收,确保物资及食品质量。

5.负责配合土地使用分配管理、各类物资使用管理。

6.设置应急事件科目,并拟订应急事件的处理程序方案,经批准后遵照执行。

7.制定每月、每周、每日工作计划并确保工作计划的完成,检讨计划未完成的原因并找出解决办法。

8.负责审核批复员工的各类假期,检查员工的每日出勤情况,审核项目员工的月考勤。

9.对表现优秀的员工和违纪员工在职权范围内实施奖罚,对领班及以上员工每月做绩效考核。

10.与甲方保持良好沟通,针对甲方的意见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使物业服务工作平稳有序。

11.负责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街道办、社区委员会保持良好沟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服务标准

(一)安保服务标准:

1.做好基地大门值班工作,定时做好巡逻,确保巡查到位。严格管控出入基地的人员和车辆,出入基地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基地内如有大型活动时,乙方需根据规模大小适当增加人员以维持现场秩序。

2.保安员统一着装,佩戴有明显的标志,定期接受安全技能培训,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正确使用各级消防、物防、技防设备和器材。

3.所有保安队员(包括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政治审查和严格的资格培训,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要求。

4.保安队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实行双重考核;对违反有关管理制度的保安队员,甲方有权进行纠正或要求更换;乙方的相关管理制度须交由甲方备案。

(二)保洁服务标准:

1.主干道重点地段及公共场地重点区域定期打扫;次干道根据实际需求,随时进行保洁。标准:公共道路及地面保持卫生、清洁,做到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堆积垃圾等。

2.平台、屋顶:根据实际需求,随时保洁。标准:无垃圾堆积。

3.广场、停车场、绿地、花台:根据实际需求,随时保洁。标准:广场地面干净,明沟无杂物,无积水。

4.垃圾收集点:每天清理一次。标准: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污迹、无异味、干净整洁。

(三)绿化养护工作标准:

1.总要求:绿化养护应达到绿地或花坛内各类乔、灌、草、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保持常年完好;植物群落完整,层次丰富,黄土不裸露,有整体观赏效果;植物季相分明,色彩艳丽,生长茂盛;基地资源圃及葡萄园果树长势良好。

2.修剪:每年定期修剪,草屑即时清,草坪常年保持平整、边缘清晰,草高度不应超过 9cm。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

3.灌溉:常年保持有效供水,草地充分生长,保持地形平整,排水流畅。

4.中耕除草、松土:每年中耕除草、疏松表土,保持土壤疏松通透,无杂草。

5.施肥:按植物品种、生长、土壤状况,适时、适量施肥。

6.病虫害防治:预防为主,生态治理,各类病虫害发生低于防治指标。

(四)设施设备维护标准:

1.机电设备:每天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效果:无故障停电:保障安全运行。

2.照明系统:每天检查一遍,随坏随修。效果:灯泡正常使用,灯罩完好清洁,灯具及灯座无破损,完好率达 99%以上。

3.消防设施: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效果:设施有效,标志清楚,完好无损;消防设备工作正常、有效。

4.给排水管道:每周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效果:上、下水通畅,无渗漏;管道畅通,无堵塞;设备完好率达 99%以上。

5.沟渠池井:每周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效果:完好率达 100%;无缺损,不积污;无堵塞。

6.化粪池:每半年清理 1 次。效果:上、下水畅通,不能溢出。

(五)食堂和球馆保洁标准:

区域

服务项目

常规保洁

工作频率

清洁标准

餐厅

地板

推尘、拖擦

现场确定

无屑垢、无垃圾

墙面、门

掸尘、擦拭

现场确定

无明显灰尘和污渍

天花板

清蛛网

现场确定

清蛛网

桌子、椅子

擦拭

现场确定

无灰尘、污渍

包厢

厢门壁

擦拭

现场确定

无污渍、无明显印斑

地板

推尘、拖擦

现场确定

无污渍、无明显印斑

桌子椅子

擦拭

现场确定

无污渍

厨房

地板

推尘、拖擦

现场确定

无污渍、无明显印斑

餐具

洗涤、消毒

现场确定

干净、卫生

炊具

洗净、擦干

现场确定

干净、卫生

垃圾池

清理、冲洗

现场确定

无积垢

卫生间

地 板

拖擦

现场确定

无积水、无垢渍

墙面板

擦抹

现场确定

无重垢

洗池、 便池

冲洗、消毒

现场确定

无积水、无重垢

定期清洁护理

油烟管道定期消洗,消除油渍;定期消杀四害。

(六)招待所和管理服务中心服务标准

区域

保洁内容

保洁频次

工作标准

客房

床上用品

现场确定

整洁、无污染、无毛发、无异味

现场确定

无污迹、光亮

现场确定

无污迹、光亮

现场确定

无污迹、光亮、台面无杂物

现场确定

无污迹、光亮

地板

现场确定

无水迹、无污迹、光亮

窗口

现场确定

无水迹、无污迹、光亮、无杂物

阳台

现场确定

无水迹、无污迹、光亮、无杂物

空调

现场确定

无污迹、表面光亮、运转畅通

现场确定

无污迹、表面光亮、开关正常

水电壶

现场确定

无污迹、表面光亮、使用正常

客服各种开关

现场确定

无污迹、表面光亮、使用正常

客房卫生间、公共卫生间

地面

现场确定

无水迹、无污迹、光亮

墙壁

现场确定

无水迹、无污迹、光亮

便桶、池

现场确定

无污迹、无异味

洗手盆

现场确定

无水迹、无污迹、光亮

其他设备

现场确定

无灰尘、无污物、完好

镜面

现场确定

无水迹、无污迹、光亮

楼层、楼梯、走道

墙壁

现场确定

无灰尘、无污迹

消防设施

现场确定

无灰尘、无污迹

垃圾桶

现场确定

无灰尘、无污迹

窗台

现场确定

无灰尘、无污迹

(七)会议室服务标准:

1.会议准备:

(1)由项目主管与会务服务需求部门负责人对接,根据会议要求了解会务服务各项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召开单位、会议地点、会议时间、出席人数、接待规格等信息;

B.会议彩旗、灯笼、标语、横幅设置;

C.会场鲜花、绿色植物的布置要求;

D.会场座次安排、会议桌椅摆放要求;

E.会场引路指示牌制作要求;

F.会场投影、音响、灯光、空调、话筒数量等要求;

G.会议茶点、水果准备要求。

2.会前准备:

(1)由会议接待员首先检查会议室内的灯是否打开、空调 温度是否舒适、设备、会议物资是否到位、烟灰蛊是否清洁,发现异常无法处理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2)如有必要,安排会议接待人员在会议室门外面带笑容站好等待迎接参会人员或协助参会人员的签到工作。

(3)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会议接待员应及时提供茶水服务,直至与会人员基本到位。

(4)会议室提前做好清洁工作,确保地面无垃圾、无污渍,桌面干净整洁无灰尘。

3.会中服务:

(1)安排电工全程值班,如有设备在运行中突发意外,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及时抢修,诶确定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及时告知会议举办单位相关人员;

(2)安排保洁员定时清理卫生间,确保卫生间的干净整洁;

(3)安排会务专员每隔 20 分钟添加茶水一次。

4.会议结束:

(1)由会议接待员通过对讲机通知保安人员做好会议结束的车辆离场引导工作;

(2)由保洁员在会议结束后按职责范围对该会场的收拾工作进行逐一清理;会议用杯具必须每次都消毒;

(3)发现有与会人员遗漏物品,立即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4)发现有损坏或丢失物品的情况时,应进行统计,逐一登记后上报相关单位处理;

(5)回收单位提供的物品或其他装饰品。

六、其他要求

1.采购方(甲方)为中标方(乙方)提供相应的物业办公用房及办公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空调等办公用品供中标方(乙方)使用以及员工住宿用房,员工宿舍按甲方住房规定进行管理,员工住宿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家具家电维修费)自理;

2.采购方(甲方)如有重大活动,需要中标方(乙方)安排人员进行加班的,或临时聘用外员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中 标方(乙方)(税费另计),由中标方(乙方)统一发放给加班 人员;

3.物业服务人员要求上岗必须穿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4.中标方(乙方)负责加强服务员工的组织纪律、思想教育,组织员工培训学习,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和服务意识。

5.中标方(乙方)与采购方(甲方)签定安全责任书,履行服务员工的安全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制定住宿管理规定,对员工住宿实行登记,禁止留宿无关人员,做好住宿区域的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

6.采购方(甲方)根据单位有关规定和服务工作需求实际情况有计划免费安排服务人员床位住宿。

7.如合同期内遇到当地政府调整最低的工资基数或社会统筹保险基数时,按政府文件调整要求作相应调整。

8.基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化粪池清掏、污水管网清理、雨水回收池及管网清理、定期消毒、灭四害、垃圾清运及费用由采购方(甲方)负责。

9.基地设施设备维护所需配件购买或者较大工程维修产生的费用由采购方(甲方)负责。

10.食堂、客房及办公用房等原则上不对外开放,特殊情况须经采购方(甲方)审批。

11.食材采购必须到双方认可的供应点按用餐人数标准进行采购,确保采购食材数量和质量,并保存好采购票据以便核查。

12.客房收费及开具发票由中标方(乙方)负责,收入归采购方(甲方)所有,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税费由采购方(甲方)承担。

13.中标方(乙方)需为采购方(甲方)提供基地外出三亚、乐东等地公务办事车辆租赁服务。

14.中标方(乙方)要制定应急方案和措施,每年安排应急工作经费,经费暂定4万元(供应商必须将此项费用计入竞标方案中)。

15.中标方(乙方)要制定名树、果园和河道管理养护方案和措施,每年安排管理养护工作经费,经费暂定4万元(供应商必须将此项费用计入竞标方案中)。

16.中标方(乙方)要提供、协助和配合会务服务相关工作,每年安排会务服务相关工作经费,经费暂定4万元(供应商必须将此项费用计入竞标方案中)。

17.中标方(乙方)要提供具有拍照、喊话等功能的无人机进行基地安保巡逻工作,操作人员具备熟练操作无人机技术。

七、监督与违约处置

采购方(甲方)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中标方(乙方)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根据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的违约处理或赔偿。

1.中标方(乙方)未执行响应文件、合同规定任务的,或对采购方(甲方)要求整改的问题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采购方(甲方)有权扣减月度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 1%,直至执行、整改为止。出现以上情形三次以上的,采购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采购方(甲方)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物业人员有离岗、串岗、睡岗现象,或有玩手机、看报纸等不负责任情形的,或其他人举报如查证属实的,给予书面通知并从物业管理服务费每人次扣减 50 元。

3.采购方(甲方)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的物业服务人员。

八、商务要求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二)服务地点:海南省乐东县九所镇广西农业良种海南南繁育种基地

(三)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30 分钟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四)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包含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服、工资、社会保险、节假日奖金及加班工资、各类服务的费用。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2.供应商可实地进行勘察,勘察费用自理。

3.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国家、项目所在地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要求以及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规定要求向员工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及其他保险。供应商的报价中必须按该条款要求充分考虑“人员配置要求”中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加班费、社保及其他应缴保险。投标时请按本项目“人员配置要求”提供各类人员的工资、社保及其他应缴保险等费用的预算表。

4.在合同签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办理好物业交接手续。不得转包给第三者,也不能给第三者挂靠。日常物业管理工作时向采购人每月汇报工作情况及人员使用情况。

5.未列入的且为正常保洁工作以及突发性事件造成的保洁工作的项目、部位均包括在本次采购范围内,成交人不得因此拒绝提供保洁服务。

6.变压设备、消防设备、安防监控设备的维保及防雷检测等工作由采购人另行聘请专业单位负责,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中标单位做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联系中标单位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7.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按照合同约定的考核管理办法,以日常检查结果、不定期考核结果作为每月考核标准,由采购方(甲方)于每月 10 日前以转账方式支付中标方(乙方)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

(2)中标方(乙方)每次申请付款时需开具同等金额发票给采购方(甲方),否则采购方(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8.投标报价表的外包前人员(注:不含新聘用人员)工资、员工福利及社保费用不能低于附表 1 的标准。

9.其它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方本着友好方式进行沟通、协调。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行业。

附表1

岗位

人数(名)

工资福利要求

其他要求

项目主管

1

应发工资不低于6000元/月,缴纳社保及公积金

(1)加班费、高温补贴、年终奖金等合计:根据实际工作以及绩效考核情况,按人均不低于3000元/年发放

(2)工龄工资:每年增幅1%

保安员

1

合理薪酬,缴纳社保及公积金

水电工

1

人均应发工资不低于6000元/月,缴纳社保及公积金

绿化员

3

绿化组长:应发工资不低于5000元/月,缴纳社保及公积金;

绿化员:合理薪酬,缴纳社保及公积金

厨师

1

人均应发工资不低于6000元/月,缴纳社保及公积金

勤杂工

1

合理薪酬,缴纳社保及公积金

客房服务员

2

客房服务组长:应发工资不低于5000元/月,缴纳社保及公积金;

客房服务员:合理薪酬,缴纳社保及公积金

附表2

名称

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比例

养老保险

16%

8%

医疗保险

6.80%

2%

工伤保险

0.50%

0.50%

失业保险

0.20%

长期护理险

0.15%

住房公积金

12%

12%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封面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 (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二、附 件

附件一

磋 商 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采购文件,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本单位(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1. 报价表;

2. 商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3. 资格证明文件;

4.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和采购需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

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附件二

报 价 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本项目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报 价(元)

说 明

服务采购

合计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

注:

1.报价为完成项目需求所有内容的总报价,总价包干,成交人在实施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变更总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磋商人名称(盖章):

报价时间:

附件三

商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具体响应

响应/偏离

说明

商务部分

1

项目服务期限

技术部分

1

2

3

说明:1、应写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商务与技术要求的响应和偏离情况;

2、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商务、技术条文的响应和偏离。特别对有具体商务、技术参数要求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对应的详细应答。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磋商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日起至 日止。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附: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委托代理人的正面及反面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说明:1.磋商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做出声明。

2.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盖章(自然人参与磋商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附件六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釆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釆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釆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名称是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确定。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合 同 名 称:

合 同 编 号:

采购单位(甲方)

住 所:

供 应 商(乙方)

住 所: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合同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保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 服务事宜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履行。

第一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 使用人提供管理服务。

第二条 服务区域基本情况如下:

具体管理范围及构成细目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的相关内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二)

三)具体服务内容包含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的《服务方案》和乙方的所有承诺服务内容;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及乙方在采购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第五条 合同金额: (¥ ),服务期:

付款方式为: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听取乙方管理情况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二)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全面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成交人应履行的义务和乙方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所有内容,每月向甲方通报一次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导致损坏、损失的,应按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费用; 除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需求》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的情形外。乙方出现其他未能履行合同或不符合招标约定要求,甲方有权书面敦促乙方整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服务合同,且无需支付合同解除后的合同后续费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3个月物业管理费总和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甲方违法、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个月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违法、违约,不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投标承诺和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三)任何一方违约解除合同或因违约被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共为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总和的违约金;

(四)守约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违约方主张权利的,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顺延,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凡本合同及附件未规定的事宜以及合同词语,均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各方一致确认协议中记载的各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履行本合同、解决本争议时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裁决时止,除非各方依下款告知变更。

(一)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合同其他方或司法机关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