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机关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350725]FJGDCG[CS]2021001、机关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机关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27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5]FJGDCG[CS]2021001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72278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272278元
磋商保证金:12722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60899-其他厨卫用具 | 其他厨卫用具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272278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机关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属于工业)只接受所报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报价供应商前来报价[报价人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把所有所报产品的制造商信息填写完整,否则按无效磋商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报价供应商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磋商文件要求报价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报价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①报价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场地证明必须与报价供应商相对应,如承租人的名字必须是报价供应商的名字,如属自有房产也必须是报价供应商的名字。出租人可以是个人,承租人必须是报价供应商。②报价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应的毕业证或职称证或国家生产监督单位作业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描述:纸质磋商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即法定代表人签字(不接受打字录入方式)或盖章和报价人代表签字(不接受打字录入方式)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原件的扫描件),若存在前后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4)明细:报价供应商所报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等认证),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若有)。 描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双用双端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报价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否则无效。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12-13至2021-12-20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2-27 0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12-2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政和县城关解放街2号3层
联系方式:0599-3321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区4层
联系方式:0599-3336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云杰
电 话:0599-3336898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1-12-13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H10-ZHZFB-JC-202112-B1840-FJGDCG
项目编号:[350725]FJGDCG[CS]2021001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机关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机关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备案编号:H10-ZHZFB-JC-202112-B1840-FJGDCG。
3.项目编号:[350725]FJGDCG[CS]2021001。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272278 | 12722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可在(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供应商未提供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不视为报价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磋商文件要求报价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报价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①报价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场地证明必须与报价供应商相对应,如承租人的名字必须是报价供应商的名字,如属自有房产也必须是报价供应商的名字。出租人可以是个人,承租人必须是报价供应商。②报价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应的毕业证或职称证或国家生产监督单位作业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机关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属于工业)只接受所报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报价供应商前来报价[报价人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把所有所报产品的制造商信息填写完整,否则按无效磋商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报价供应商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纸质磋商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即法定代表人签字(不接受打字录入方式)或盖章和报价人代表签字(不接受打字录入方式)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原件的扫描件),若存在前后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
报价供应商所报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等认证),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若有)。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双用双端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报价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否则无效。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政和县城关解放街2号3层
联系人:魏宝花
联系方法:0599-3321769
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区4层
联系人:许云杰
联系方法:0599-3336898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合同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1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
项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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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2.1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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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2.2 |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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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3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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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1 |
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180个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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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1 |
提交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提交方式为公对公转账,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为准;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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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3.1 |
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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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1.1 |
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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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4.4 |
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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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4.9 |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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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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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2.2 |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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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3.1 |
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政和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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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4.1 |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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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5 |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采购人,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2、其他: ※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
表2
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磋商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之外的内容及其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2)将磋商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 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 b.除本增列内容第⑥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 c.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d.供应商为非自然人的,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此项审查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 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 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 ⑨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因未携带CA证书或者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平台显示相关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者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提交相对应纸质响应文件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其相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且被拒绝。 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⑾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磋商文件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的供应商,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将被否决。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否决,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12)其他:无。 (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 |
专项附件: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一、磋商小组
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以下简称“评委”)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由采购人派出,评审专家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
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磋商程序
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 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
无。
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合同包,则按相应合同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
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合同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合同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
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包1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58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B1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 28 | 根据各报价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各项产品技术参数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要求并结合报价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若有),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分(共110项,满分28分): B1.1、A主厨区(序号A01~A15)、B粗加工间(序号B01~B10)、C面点间(序号C01~C08)、D主、副食库(序号D01~D05)、E收货区(序号E01~E02)、F售卖间(序号F01~F13)、G餐厅(序号G01~G09)、H二层洗碗、洗菜区(序号H01~H06)、I二层主厨区(序号I01~I09)、J更衣室(序号J01~J02)共56项,磋商小组依据各产品技术参数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要求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产品全部满足的得19.6分,每负一项扣0.35分,扣完为止); T1.2.L排烟系统(L-1、L-2、L-3、L-4、L-5)共30项,评委会依据各产品技术参数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产品全部满足的得4.8分,每负一项扣0.16分,扣完为止); T1.3.M食堂餐厅厨杂小件(序号1~24)共24项,评委会依据各产品技术参数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产品全部满足的得3.6分,每负一项扣0.15分,扣完为止)。 |
B2-1检测报告 | 2 | B2-1根据各报价供应商所报A10、B10、D01、D02、D03、F08四层货架、J08四层格栅货架的外观质量的检验(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焊接部位应牢固,焊纹均匀一致,不允许有焊透、裂纹等缺陷,外露焊缝均应进行抛光或去色处理)符合?QB/T2139.5-1995不锈钢厨房设备 存放架?标准,检验结果符合要求,全部符合的得2分。报价供应商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检验报告有“CNAS或CMA”标志。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不得分。 |
B2-2检测报告 | 2 | B2-2根据各报价供应商所报B07、B08、G02、H04、H07、J07双层工作台中所采用材质化学成分(包括但不限于:C、Si、Mn、P、S、Cr、Ni )符合? GB/T3280-2015 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各项检验结果符合要求,全部符合的得2分。报价供应商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检验报告有“CNAS或CMA”标志。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不得分。 |
B2-3检测报告 | 2 | B2-3根据各报价供应商所报电磁小炒炉(A08电磁单头单尾小炒炉、J04电磁双头单尾小炒炉)的抛锅平均功率测试(包括但不限于:电磁灶平均功率不低于额定功率的50%)符合?QB/T4499-2013商用电磁灶?标准,检验结果合格,全部符合的得2分。报价供应商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检验报告有“CNAS或CMA”标志。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不得分。 |
B2-4检测报告 | 2 | B2-4根据各投标人所投电磁大锅灶(A05电磁单头大锅炉、A06电磁双头大锅灶)待机功率测试(包括但不限于:电磁灶通电但不启动工作,记录待机时电磁灶消耗的功率,电磁灶的待机功率应小于25w)符合?QB/T4499-2013商用电磁灶?标准,检验结果合格,全部符合的得2分。报价供应商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检验报告有“CNAS或CMA”标志。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不得分。 |
B2-5检测报告 | 2 | B2-5根据各报价供应商所报F02长龙洗碗机部件(不锈钢机身、水泵叶轮、水泵前盖、水箱)中包括但不限于:砷(As),镉(Gd),铅(Pb)含量符合?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以上要求部件符合均满足得2分。报价供应商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检验报告有“CNAS或CMA”标志。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不得分。 |
B2-6检测报告 | 2 | B2-6根据各报价供应商所报F02长龙洗碗机的电箱(电控系统)外壳防护等级≥IP56(防尘等级≥IP5X、防水等级≥IPX6) 符合?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标准,检验结果合格或符合要求,全部符合的得2分。报价供应商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检验报告有“CNAS或CMA”标志。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不得分。 |
B2-7检测报告 | 2 | B2-7根据各报价供应商所报油烟净化设备(L-1序号10低空排放静电油烟净化器、L-5序号10低空排放静电油烟净化器)的设备计数效率计数效率(包括但不限于:(0.3-1.0)μm≥93%、(1.0-3.0)μm≥96%、(3.0-10.0)μm≥98%)符合GB/T 18801-2015、GB/T14295-2019标准,检验结果合格或符合要求,全部符合的得2分。报价供应商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检验报告有“CNAS或CMA”标志。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不得分。 |
B2-8检测报告 | 2 | B2-8根据各报价供应商所报油烟净化设备(L-1序号10低空排放静电油烟净化器、L-5序号10低空排放静电油烟净化器)的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项目符合GB4706.1-2005标准;所报油烟净化设备(L-1序号10低空排放静电油烟净化器、L-5序号10低空排放静电油烟净化器)工作时暴露在油烟中的绝缘子材料耐电痕化性能不低于GB/T 6553-2014规定的1A2.5或1B2.5级,符合GB/T 6553-2014标准;检验结果合格或符合要求,全部符合的得2分。报价供应商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检验报告有“CNAS或CMA”标志。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不得分。 |
B2-9检测报告 | 2 | B2-9根据各报价供应商所报G08留样冰箱(单门展示柜)的密封条有害物质(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的含量<0.1%,镉的含量<0.01%)的测试,符合GBT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的限值要求;检验结果合格或符合要求,全部符合的得2分。报价供应商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检验报告有“CNAS或CMA”标志。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不得分。 |
B2-10检测报告 | 1 | B2-10根据各报价供应商所报G05、H06、F06、I06商用热风循环消毒柜的食品接触产品符合GB4806.9-2016的标准,检验结果合格或符合认证要求,全部符合的得1分。报价供应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证书查询证明网页打印件并注明网址或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并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检验报告有“CNAS或CMA”标志。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不得分。 |
B3产品品质保障方案 | 3 | B3根据各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为本项目制定的产品品质方面保障措施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原材料采购质量控制、产品下料质量控制、生产焊接打磨过程质量控制、成品半成品保护等生产工艺流程、进场安装质量保障措施等),由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采购要求,进行横向对比打分:①品质保障方案完整性、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科学性、合理性高的得3分;②品质保障方案较完整、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较科学、合理性较高的得2分;③品质保障方案完整性一般、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较科学、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④未提供或方案过于简单的不得分。 |
B4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2 | B4根据各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含人员配备、施工进度计划、货物进场计划、货物运输保证、货物安装组织计划、方案,项目现场安装管理制度等技术措施)由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采购要求,进行横向对比打分:①人员配备合理、施工进度计划完整、货物进场计划合理、货物安装组织计划等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②人员配备较合理、施工进度计划较完整、货物进场计划较合理、货物安装组织计划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③人员配备一般、施工进度计划一般、货物进场计划一般、货物安装组织计划一般的得0.5分;④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B5-1产品演示 | 3 | B5-1各报价供应商根据采购清单A05电磁单头大锅炉的技术需求,提供220V集合演示器进行现场通电演示,演示以下内容: ①档位≥8档火力数字显示;每档数字显示实时电功率;②机芯温度数字显示,实时监控机芯温度;③锅温度显示;实时监控锅温度;④加热线盘温度显示;实时监控线盘温度;⑤用电量数字显示,精确到0.1KW/H;⑥加热工作状态指示、待机工作状态指示;⑦放锅提醒指示;⑧故障显示指示:机芯温度超温报警指示;机芯温度传感器故障报警指示;线盘温度超温报警指示;线盘温度传感器故障报警指示;锅温度超温报警指示;锅温度传感器故障报警指示。由磋商小组根据现场演示情况进行评分,①~⑧项全部满足的得3分,每少一项不满足的扣0.37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演示器或未进行演示的不得分。 |
B5-2产品演示 | 3 | B5-2各报价供应商根据采购清单A04电力蒸饭柜的技术需求,提供220V集合演示器进行现场通电演示,演示以下内容:①采用触摸屏控制器;②控制器面板具有蒸饭、海鲜、面食等功能;③具有缺水故障报警提示功能,并发出蜂鸣声报警;④具有时间、温度设置功能,能实时显示;①~④项全部满足的得2分,每少一项不满足的扣0.7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演示器或未进行演示的不得分。 |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12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C1综合实力(认证证书) | 3 | C1各报价供应商具有有效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证书查询证明网页打印件并注明网址,每缺少1项减1分。(满分3分)。 |
C2业绩 | 3 | C2各报价供应商提供由报价供应商独立完成的类似本项目业绩进行评议并打分,每提供1份业绩的得1分,满分3分。各报价供应商应如实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每份业绩应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或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提供不实或未提供,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
C3质保期承诺 | 2 | C3根据各报价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情况进行评分,质保期满足磋商文件的前提下,每增加1年加2分,最高得2分(质保期时间承诺少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将被拒绝)。(满分2分)。 |
C4售后服务证书 | 2 | C4各报价供应商获得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且配备相应管理师(截止磋商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报价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磋商小组根据各报价供应商获得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星级、配备相应管理师进行横向对比,完善程度认证星级最高、管理师人数最多的得2分,完善程度认证星级次之、管理师人数次之的得1分,完善程度认证星级最低、管理师人数较少的得0.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给予评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管理师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附有证书查询网址链接及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 |
C5售后服务方案 | 2 | C5各报价供应商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组织计划,包含保修期内服务条款及现场服务响应条款、保修期外具体服务承诺及维修收费标准或备品备件清单、维修人员具有从业资格或培训证书。由磋商小组根据报价供应商的售后服务组织计划方案进行评分,内容详细全面、方案合理科学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分,内容相对全面、方案较合理的得1分,内容简单的得0.5分,未提供任何售后服务承诺不得分。(满分2分)。 |
(三)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四)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7.04 |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报价人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报价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报价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予加分。 |
(五)价格扣除部分
无
(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
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
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
四、评审报告
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
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五、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