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784-2021-0225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XCG20210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购销配送及食堂劳务承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35页“三、技术评审和技术评定得分”中技术评分的分值调整如下。
评分项目/权重 |
评标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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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评分 (40分) |
产品的质量及安全保证(2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卫生、安全保障措施、食材控制措施、质量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审(20分): 1.措施结构完善,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得20分; 2.措施结构较完善,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得15分; 3.措施结构基本完善,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差,得12分; 4.措施结构不完善,方案缺漏较多,可行性差,得5分; 未提供对应方案的,得0分。 |
特殊情况应急方案(10分) |
根据投标人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5分) 1.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全面、具体、合理5分; 2.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全面 2分; 3.特殊情况应急方案不够合理,操作性不强 1 分; 4.无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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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情况(5分) 投标人对食品安全进行安全责任投保, 1.投保金额≥1000万元的,得5分; 2.投保金额≥500万元的,得2分; 3.投保金额≥100万元的,得1分; 4.未投保的不得分。 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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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便利性(10) |
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机构是否能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进行比较和评分(10分)。 1.能够更好地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的得10分; 2.能良好地为采购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的得6分; 3.只能为采购人提供一般服务的得 1分; (须投标人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场所的产权或者租赁证明、服务方案说明,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35页“三、技术评审和技术评定得分”中商务评分的总分值调整为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2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1、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7日09时00分至2021年12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鹤山市鹤城镇昆源路10号
联系方式:0750-839880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612号
联系方式:0750-881093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0750-8810930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