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 采购人名称:仙居县公安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食堂食品采购
三、 采购项目编号:TZXYCS2021-40号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4日
七、 预算总金额: 1200000
八、 废标理由:
标项1: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腾腾
联系电话:0576-89325635
传真:
地址: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2、采购人名称:仙居县公安局
联系人:吴警官
联系电话:13967618393
传真:
地址:仙居县环城南路900号
附件信息:
(正式)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食堂食品采购.doc
534.5K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TZXYCS2021-40号
项 目 名 称: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食堂食品采购
采 购 人:仙居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0二一年十一月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食堂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获取(下载)磋商文件,并于 2021年 12 月 15 日 9 :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磋商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XYCS2021-40号
项目名称: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食堂食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元) |
备注 |
一 |
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食堂食品采购 |
1 |
项 |
1200000 |
详见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其他可查询的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有一处及以上实体门店。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时间: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2.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1.截止时间:2021年 12 月 15 日 09:00 (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
(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
(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240064408@qq.com 。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1年 12 月 15 日 09:00 (北京时间)
2. 地点(网址):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磋商供应商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项目开评标结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标前准备:各磋商供应商应及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拿到CA后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具体以浙江政府采购网最新网址为准),电子投标(【浙江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具体流程详见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具体以政采云平台最新网址为准。
4.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项目采购-开标评标”,用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对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备份文件读取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5.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项目如有更正或澄清公告,请各供应商自行及时登陆上述网站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作出书面通知。
6.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采购监管部门如发现供应商出现投标硬件异常的,若查证后存在违法事实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剩余供应商达3家及以上的,由采购人决定是否按中标顺位替补;不足3家的,该项目作废标处理。
7.项目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②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鼓励供应商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
8.本项目钉钉群二维码:详见附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仙居县公安局
地 址:仙居县环城南路900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7618393
质疑联系人: 雷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13566491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传 真: 0576-87821579
项目联系人(询问):丁腾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9325635
质疑联系人:万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6-8932563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仙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仙居县南峰街道环城南路财政大楼
传 真:0576-87720209
联系人 :郑女士、陈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720209
第2章 项目需求
一、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仙居县看守所食堂食品类原材料采购项目。
2、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年采购金额约 120 万元,涉及食堂的食品原材料供应;
3、服务期限:一年。
二、招标要求:
(一)食堂主、副食品品种明细及品质要求:
1、肉类: 包括各类猪肉、牛肉、羊肉、兔肉等。
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GB2707-2005鲜(冻)畜肉卫生标准,国家农业标准J-NYT 1759-2009猪肉等级规格Ⅰ级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胴体质量等级Ⅰ级,胴体外观整体形态美观、匀称,肌肉丰满,脂肪覆盖情况好,肉色鲜红色,光泽好,肌肉质地坚实,纹理致密,脂肪色为白色,光泽好。
(2)胴体瘦肉率﹥55%。
(3)猪肉鲜嫩度合适,不能掺杂老猪肉、病猪肉及注水肉。
(4)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和食品安全要求,48小时留样备查。
2、禽肉冷冻类:包括边鸡、白条鸭、边鸭、边条鹅、边条鸡、鸡腿、鸭腿、各类肉丸等,要求干净、新鲜、无异味。
3、豆制品及禽蛋:包括各类豆腐制品、鸡蛋、鸭蛋、鹌鹑蛋、松花蛋、咸鸭蛋等。要求:
(1)豆制品内不能加入添加剂(如保鲜剂、防腐剂、保水剂)。
(2)随机抽查每500克鲜鸡蛋,个数必须在6-8个。
(3)所有豆制品送到应保持新鲜、不腐败、不变质。48小时留样备查。
(4)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质量标准,必须为合格、安全、新鲜的货物。不符合规定、腐烂变质或已受到污染的货物不得提供。48小时留样备查。
4、水产品:包括带鱼、黄鱼、鲳鱼、鸦片鱼头、虾仁等,要求中等大小、无异味。
5、鲜活水产品:包括花鲢鱼、活鳊鱼、活草鱼、活鲫鱼、虾、蟹等。
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质量标准,具有水生动物检疫合格证,必须为合格、安全、新鲜的货物,不符合规定、腐烂变质或已受到污染的货物不得提供,48小时留样备查。
6、蔬菜及水果: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菇类、薯芋类、豆苗类、葱姜蒜类、水果等。
蔬菜:
(1)货物应具有该蔬菜可食用时应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残留沙土,无枯萎黄叶,符合绿色蔬菜、无公害蔬菜等国家食品卫生有关标准,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危害状及机械损伤。
(2)所有货物均为净菜,做到每批次均进行农药残留检验,48小时留样备查,农药残留量不超过国家的有关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每批蔬菜附有农药残留检测证明。
(3)因蔬菜的季节性特性,采购人具体采购蔬菜的品种按需求进行选择,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书面采购清单进行供货。
水果:
(1)水果品种:主要是苹果、香蕉等大众水果,具体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2)货物应具有该水果可食用时应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标准,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危害状及机械损伤。
7、调料等副食品: 包括盐、味精、糖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质量标准。
8、米: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具有SC编号;必须是当年或当期新米,米质纯,无杂质,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无黄粒、霉粒,水分小于14.5%;按配送批次提供检测报告。
9、油:食用油必须具有SC编号,按配送批次提供检测报告,要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净重等。干货产品必须是由正规厂家生产的名牌信得过产品。
10、牛奶:知名厂家生产的品牌,具有SC编号、区域性知名品牌证明,按配送批次提供检测报告,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净重等。
(二)配送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使用厢式配送车配送。
2、成交供应商应固定1~2名送货驾驶员和1~2辆送货车辆,并将相关的证件复印件(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最近半年的社保证明、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有无犯罪记录等)交采购人备案,并办理出入手续,且驾驶员需与采购人签订安全承诺书。人员、车辆一经固定,无特殊理由不能临时变更。
3、送货要求:
①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食材配送通知单》要求,在每日6:30时之前将所需食材送至食堂库房。遇有紧急配送任务时,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的电话通知要求送到。
② 蔬菜、豆制品等要求0.5kg/品种起送。
③ 肉类、水产、禽蛋及制品等要求0.5kg/品种起送。
④ 预包装食品要求1袋(包)/品种起送。
⑤ 其他散装食品要求0.5kg/品种起送。
4、其他服务承诺:
以上为最低服务承诺要求,磋商供应商必须满足,在此基础上磋商供应商可提供其他更多的服务承诺(如送货方式、应急保障措施等),并提供详细的服务计划书。
三、食品安全要求:
1、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场所内公共性食品安全危机的,成交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可能发生的刑事责任。
2、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各类产品因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负责退换货。问题严重的将终止供货,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
3、不论以何种形式进行供货,成交供应商都必须按照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做出的服务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四、成交供应商的管理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采购人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采购人供货的;
4、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5、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6、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7、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成交供应商还需赔偿采购人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
(三)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
(四)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五)因生产商原因停产、改变生产规格的,中标供应商凭生产商证明告知采购人,采购人经市场调查确认,选择替换品种、规格与供应商协商定价后确认更换的品种、规格、价格。
(六)成交供应商须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七)食品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生产食品的源头与成交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成交供应商应保存以下资料:
1、成交供应商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
2、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
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
五、物资验收
1、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合同期内,采购人对货物质量进行两次以内的抽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检不受此次数限制),质量检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责成采购人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扣除50%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等处理;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责成乙方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3、验收工作组织
质量验收、数量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指定人员完成。
4、验收场所的准备
应当在固定的场所进行验收,定期清扫,保持清洁,保证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5、主、副食品验收
(1)验收流程
1)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车厢内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无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2)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成交供应商可提供票证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归档留存。(各类物资票证要求参照本指引第四部分)
3)逐一对主、副食品进行验收,送货员、验收人联签。
4)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存在食品质量问题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大米中发现虫蛀结块挂丝、碎米粒、黄粒米、杂质超标,食油有焦臭、酸败气味,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按储藏要求储藏后在加工食用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应立即通知镇党政办,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5)冻肉类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1)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2)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3)整批产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4)肉制品无疾病控制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同类产品半年内有效检验报告,作退货处理;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6)其余无法出具相关票证的货物退货处理。
7)验收记录
分别建立肉、蔬菜及水果、副食品等物资验收登记本。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票证索取等事项,并由成交供应商送货人签名确认。
(2)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物资由验收人员提出退(补)货申请。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对数量不足或退货的,责成成交供应商以不影响罪犯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
(3)成交供应商供应情况记录
建立成交供应商供应情况记录本,详细记录供应情况及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6、各类物资索票要求
(1)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类 别 |
资质证明 |
畜禽冻肉类 |
《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如有) |
肉制品 |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
水产品 |
《营业执照》 |
蔬菜及水果 |
《营业执照》 |
(2)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
产品资质名称 |
验收索证要求 |
禽畜冻肉类 |
1、《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由动物检疫部门出具 |
2、《产品合格证》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货同行。 |
|
肉制品 |
1、《产品检验报告》 |
由具有资质的检验部门出具(一年内有效) |
2、《产品合格证》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
|
水产品 |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
蔬菜及水果 |
货物清单 |
加盖公章货物清单(送货单),供货单位提供自检或委托第三方的蔬菜及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
副食品 |
货物清单 |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
鲜活水产品 |
货物清单 |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
六、其他
1、成交供应商必须文明服务,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理,与采购人无关。
2、 本项目不得转包,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转包或违法分包时,可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终止合同,并报财政局给予责处。
七、货款支付: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投标下浮率(%)报价(下浮率是指以市场基准价为基准浮动的百分比,百分号前保留一位小数,下同)。
市场基准价的确定:采购人成立采价小组。每月采价一次,采价地点:三江、台州华联、天盛、宜家、永辉等城区大型便民超市和中心菜场,每月随机抽取一家城区大型便民超市(中标单位、促销商品均除外)和中心菜场,每月各采价一次;以采价商家的平均价确定本月市场基准价(零售),在经核定的市场基准价(零售)基础上结合乙方中标下浮率予以结算。
1、合同货款及费用的结算时间:乙方凭食材验收单及税务部门提供的正式发票,在约定时间段内向甲方申请结算上月应付货款。
2、结算额度:每月结算的款项于次月前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以转账方式支付完毕。
3、每月结算价款=经核定的各类货品市场基准价(零售)×各类货品每月实际采购数量×(1-下浮率)。
八、履约保证金
1、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行为,达到投标承诺和合同的全部要求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违约责任
当成交供应商出现以下行为时,视为违约,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1、由于成交供应商工作失误,未能及时通知采购人导致配送不能按时到达采购人,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有关责任,视情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至10%。(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时除外)
2、成交供应商配送的蔬菜、水产、禽肉类采购渠道不正规;肉类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检验;蔬菜农药残留过高,达不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质保过期、品牌“三无”、假冒伪劣等调料,经采购人检查发现,第一次扣除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的10%;第二次扣除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的30%;第三次扣除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的60%,并取消成交供应商的配送资格。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禽肉类、水产不新鲜,蔬菜枯萎、菜叶破损严重,采购人有权提出退换;供应商提供的副食品不符合采购人需要或缺斤少两(荤菜三两以上,蔬菜半斤以上),采购人有权要求补足数量或按实际重量结算付款;成交供应商供应的调料非采购人要求品牌,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成交供应商供应的水产、海鲜应明确种类、大小,如发现产品以劣充优、以小替大、价格虚示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货物结算。
4、如成交供应商合同期内累计出现问题次数2次以上,采购人有权扣除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的20%;合同期内累计次数达4次以上,采购人有权扣除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的30%;合同期内内累计次数达6次以上,采购人有权扣除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的50%,并取消配送资格,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成交供应商配送的副食品存在卫生安全问题,导致采购人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事故责任与费用,没收履约保证金,取消配送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配送的主、副食品有腐烂变质现象,经采购人核查情况属实后,在立即无偿退换的基础上,第一次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警告,第二次采购人有权扣除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的30%;第三次采购人有权扣除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的70%,并取消配送资格。
6、由于成交供应商采取欺骗、隐瞒、虚报等手段,故意抬高主、副食品配送价格的,采购人经调查发现配送价格高于成交供应商门店当日市场价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按市场价重新结算。并在发现问题时,第一次采购人有权扣除成交供应商全额履约保证金的30%,并要求其补交足履约保证金,方可继续履行合同,第二次采购人有权扣除成交供应商全额履约保证金的50%,并要求补交足履约保证金,方可履行合同。第三次采购人有权扣除成交供应商全额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资格。
7、成交供应商配送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进行具体指导,如成交供应商无法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随时取消成交供应商配送资格,并退回其履约保证金。
政采贷相关说明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政采云平台已推广“政采贷”服务,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中国工商银行 |
陈盈 |
13967614344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 |
陈超 |
17858683697 |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
朱祖优 |
13858602876 |
中国建设银行 |
徐旭霞 |
15988932355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赵红芳 |
18968556112 |
农村商业银行 |
叶斌昇 |
13806593583 |
台州银行 |
朱翔 |
13819660917 |
中国农业银行 |
娄志伟 |
13958514828 |
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相关说明
金融机构名称及意愿承担保函(保单)种类 |
保函(保单)收费情况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机构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 履约保函: 是 预付款保函: 是 |
对外保函服务 1.开立及展期费担保费率: (1)融资性保函:期限在一年(含)以内,客户按担保额度0.05-0.25%/月计收。最小计费周期为实际月(按实际发生天数,从保函生效之日至失效日计算,30天为1月),期限不足1月的按1个月计收。最低500元/季。 (2)非融资性保函:期限在一年(含)以内,客户按0.027-0.167%/月计收。最小计费周期为实际月(按实际发生天数,从保函生效之日至失效日计算,30天为1月),期限不足1月的按1个月计收。最低500元/季。 (3)担保期限超过一年的,每增加一年整体费率提高10%(单利)。若担保文本未明确确定的到期日或含有自动延展性质条款的,我行可按根据基础合同和担保文本的有关约定推算出的担保最长有效期调整对应的费率。 如企业划型为小微企业的,以上手续费全免。 |
陈盈13967614344 |
机构名称: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仙居支行 履约保函:是 预付款保函:是 备注:我行目前只有线下模式 |
根据保证金比例不同,参照下述费率计收: 全额保证金,500一年; 保证金比例50%以下,保函敞口金额的1.25‰/季,最低500元/季; 保证金比例50%(含)以上,保函敞口金额的1‰/季,最低500元/季。 涉及保函增额,增额部分参照开立保函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延期修改按照300/次的标准另行收费; 按年收费项目不足一年按一年计收,超过一年三十天按照两年计收(从保函开立之日起390天(含)为一个年度三十天) 按季收费项目不足一季按一季度计收,超过一季度十天的按两季度计收(从保函开立之日起100天(含)为一个季度十天) |
银行联系人:陈超17858683697 具体保函业务办理客户经理:王英17858683702 |
机构名称:仙居农商银行 履约保函:是 预付款保函:是 |
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万分之五,在出具保函前一次性收取。 |
李杭13586233529 |
机构名称:仙居中国银行 履约保函:是 预付款保函:是 |
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1%(1.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500元。 |
张弥0576-87796908 |
机构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 履约保险:是 预付款保函:是 |
建设工程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年费率1.2%,每单最低保险费为1000元。 建设工程预付款保证保险,年费率0.6%,每单最低保险费为1000元。 |
王巧红13968483573 |
机构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公司 履约保函:是 预付款保函:否 |
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最低0.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1000元。 |
吴琼17858699170 |
机构名称: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仙居县营销服务部 |
预付款保函:按预付款金额投保,年费率为1%-2%,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500元;保险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
陶正鹏13858613668 |
机构名称:仙居县台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是 |
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0.2%,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800元。 |
郭鹏飞13819645716 |
第三章 磋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食堂食品采购 |
2 |
采购内容 |
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内容 |
3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4 |
服务期限 |
一年 |
5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6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7 |
履约保证金 |
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 |
8 |
磋商响应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 |
1.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上传一份; 2.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电子邮件提交一份,由磋商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240064408@qq.com。 注:磋商供应商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
9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0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1 |
答疑与澄清 |
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2 |
实质性条款 |
带▲是实质性条款,磋商响应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13 |
▲项目限价 |
投标报价下浮率至少为 8 %,如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未下浮 8 %,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
14 |
解释权 |
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一、说明
(一)总则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电子交易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交易活动。
2、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
3、采购人:是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4、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四)特别说明
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供应商所标产品除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磋商响应文件为准。磋商供应商对所标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磋商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供应商所标产品、磋商响应文件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9、磋商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其他可被查询的渠道。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政府采购政策:
①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项目。
②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不适用)
④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⑤本项目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⑥本项目不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⑦提供的服务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⑧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⑨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磋商响应文件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特别提示:如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原件另行包装,并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起提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所有原件不予接收。资料原件也可以用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原件替代】
▲1、资格证明内容的组成:
(1)磋商声明书(见附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无需提供);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事业单位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或提供最近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其中,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或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或提供①②两点证明材料(①依法缴纳税收: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税务部门出具的有税种的完税证明电子文档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享受免税政策的,应出具说明函或者提供依法免税证明资料);②社会保障资金: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电子文档(税务部门出具的专用收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格式);
(8)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注:若磋商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商务与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
(1)供应商情况介绍(格式见附件);
(2)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根据评分办法编制的各项内容(缺项的得0分);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3、报价文件:
(1)报价内容由首次报价一览表以及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组成。
(2)此报价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报出的唯一的首次报价,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
(3) 投标产品以投标下浮率(%)方式进行报价,磋商供应商应自行考虑供货物物资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装卸、验收及其所有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以及供货时间内所供货物的价格浮动因素,投标下浮率在合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调整。
(4)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资料、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有)。
(5)相关报价表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 磋商响应报价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报价有关表格应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
1、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本磋商文件中若有多标项的,若参与多标项投标的,则按每个标项分别独立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请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具体以政采云平台最新网址为准)和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
▲(3)磋商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签字盖章。
(4)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有正确的索引目录及连续页码标注。因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5)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6)投标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7)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晰可辨,因模糊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负责。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磋商响应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
2、磋商响应文件的封装要求
(1)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因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2)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上传一份;
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电子邮件提交一份,由磋商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240064408@qq.com。
3、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
(1)磋商响应文件导入和加密
①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导错位置;
②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好后应当生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生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具体流程详见【浙江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具体以政采云平台最新网址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①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②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A.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磋商供应商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B.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磋商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240064408@qq.com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磋商供应商确认“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发送至上述邮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失败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不予接收的磋商响应文件情形
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磋商响应文件;
②未生成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
(4)磋商供应商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5)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磋商响应截止日起90天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磋商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五、磋商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审、询标,磋商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磋商供应商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
磋商供应商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在解密规定时间内用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对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钉钉直播开标,各磋商供应商代表可自行下载“钉钉”软件观看。(钉钉直播群见磋商公告)
(一)磋商程序
1、开启开标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2、对提交了电子备份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做好磋商响应文件签收记录并通过发送网络形式及时告知供应商。
3、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4、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中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5、解密结束后,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各供应商代表应提前打印《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签署完毕后上传至钉钉直播群。
6、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单位CA签章,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
9、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30分钟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
12、采购组织机构对磋商小组专家成员进行评价;
13、主持人到磋商采购会现场宣布磋商结果(含技术得分、最终报价、报价得分及总得分),磋商采购会议结束。
(二)澄清问题的形式
1、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询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务必在线等待,留意手机短信,及时在线澄清、说明或补正。
2、供应商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三)错误修正
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的,将终止磋商。
(四)磋商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五)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终止磋商
1、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货物跟商务与技术内容中的供应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
2、不具备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打“▲”条款或者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填写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与其终止磋商。
6、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价的。
7、磋商参数未如实填写,完全复制粘贴磋商采购参数的。
8、磋商响应文件中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
9、磋商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包括被拒绝的条款)。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磋商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欺骗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或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或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
(六)磋商原则和方法
1、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供应商接触。
2、磋商办法:具体磋商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审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被拒绝磋商。
六、磋商结果确定
1、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人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中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采购监管部门如发现供应商出现投标硬件异常的,若查证后存在违法事实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剩余供应商达3家及以上的,由采购人决定是否按中标顺位替补;不足3家的,该项目作废标处理。
3、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将磋商文件随同公告。
4、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及公告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成交资格。
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八、中标服务费
1、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2、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 13000 元,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招标实际需求,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本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1、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如综合得分相同,最终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以商务资信得分较高者为先。
二、评标细则
本项目总分100分(商务与技术文件为70分,报价文件为30分)。各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其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与报价文件得分之和,即综合得分=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商务资信分+技术分)+报价文件得分。所有评分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一)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磋商小组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评分结果不一致时,经磋商小组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
(二)各磋商供应商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
(三)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高的供应商的价格作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最后磋商报价/磋商基准价)×30%×100 。
(四)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内容及标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一、商务资信分 |
20分 |
||
1 |
磋商响应文件质量 |
根据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是否完整,目录对应清晰、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简洁明确程度及针对性、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关联点设置是否定位准确等情况酌情评分,最高得2分;磋商响应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等,评审小组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 |
2 |
2 |
配送车辆 |
磋商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固定厢式货车(至少4.2M长)每辆得2.5分,最多得5分。磋商供应商车辆登记非本公司名下的不得分。 拟投入固定货车的证明材料:相应车辆的照片(车牌号清晰)、行驶证复印件、交强险保单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5 |
3 |
磋商供应商业绩 |
磋商供应商提供2018年以来成功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5分。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5 |
4 |
冷藏仓储 |
磋商供应商公司是否有足够的冷藏仓储设施保证商品的品质保鲜要求,磋商供应商自有独立的保鲜库和冷冰库,少于2个不得分,2个得2分;每增加一个加2分(可为租赁),最多得8分。(自有冷库须提供相关证明,租赁冷库须提供租赁合同,提供保鲜库和冷冰库的实地照片,否则不得分) |
8 |
二、技术分 |
50分 |
||
5 |
检测设施 |
磋商供应商公司是否有独立、封闭的检测室,且检测室检测设备是否齐全;检测室抽检结果是否记录并存档(提供实地照片) |
5 |
6 |
配送保障 |
根据磋商供应商对不同种类食品的送达时间、配送响应进度方案由评委进行打分。 |
5 |
根据磋商供应商对不同种类食品的储存、运输方案由评委进行打分。 |
5 |
||
根据磋商供应商对不同种类食品的检测方案由评委进行打分。 |
5 |
||
7 |
应急措施 |
对供货突发事件(天气、交通、活动等因素)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措施进行打分。 |
5 |
对采购单位需要变更配送量、配送时间、配送地点等服务进行打分。 |
5 |
||
8 |
食品安全措施、承诺 |
磋商供应商是否给出优质服务及其保障措施等承诺,程度如何由评委进行打分。 附件(1)我要登录 ![]() ![]()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 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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