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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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厨房设备项目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
SZCG2021201175 |
项目名称: |
深圳大学厨房设备项目 |
包 号: |
A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货币类型: |
人民币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内容 |
1 |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
2 |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3 |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相应财政预算金额(或设定的财政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 |
4 |
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
5 |
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 |
6 |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
7 |
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 |
8 |
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 |
9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
10 |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
11 |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
12 |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30 |
||
2 |
技术部分 |
53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技术保障措施 |
3 |
投标人拟至少分别配备具有机电安装工程师、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资格等技术人员各一名,每提供一种技术人员得30分,提供两种得60分,提供三种得100分。 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3个月(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文件不清晰、无法判断的,一律按不得分处理,同一人员有多个证书的,只按一个人员计算。(原件备查) |
|
2 |
技术规格偏离情况 |
42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要求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需求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100分,带▲的参数为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5分,其他一般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6分,扣完为止。 |
|
3 |
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
3 |
投标人具备有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且产品名称和系列为:不锈钢厨具系列、天然气灶具系列、天然气蒸柜系列,每提供一项满足要求的得30分,提供两项者得60分,提供三项者得100分。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
|
4 |
检测报告 |
5 |
投标人应按“七、检测报告”的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备查),提供3项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得100分,2项得65分,1项得30分,提供的检测报告合格的得分,未提供的、不能有效证明的、检测不合格的,或证明文件不清晰、无法判断的,一律按不得分处理。 |
|
3 |
商务需求 |
1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条款偏离情况 |
5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要求偏离表(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00分,普通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100分,扣完为止。 |
|
2 |
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条款偏离情况 |
2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要求偏离表(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00分,普通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100分,扣完为止。 |
|
3 |
其他商务条款偏离情况 |
3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要求偏离表(其他商务要求)》,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00分,普通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12.5分,扣完为止。 |
|
4 |
诚信情况 |
5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诚信 |
5 |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
5 |
综合实力 |
2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以合同时间为准,截止日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
2 |
提供3个同类业绩合同即得满分,提供2个得60分,提供1个得3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每一个完工项目的合同和验收报告(均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业务章)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投标书目录
? 一、投标函 ?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 ? (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 (二)技术保障措施(可选) ? (三)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可选) ? (四)近三年同类业绩(可选) ?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可选) ? 四、项目详细报价 ? (一)分项报价表 ? (二)核心产品品牌 ? (三)可选配件报价清单(不包括在总报价内) ? (四)投标人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 |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货物类)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
警示条款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四、《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目录
第一册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册通用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审要求
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质疑处理
第一册专用条款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大学厨房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28日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G2021201175
2.项目名称:深圳大学厨房设备项目
3.预算金额:6500000.00(元)
4.最高限价:65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厨房设备 |
1.0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5日 20:00:00至2021年12月28日 09:30:0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地点: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8日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12月23日 00:0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1年12月25日 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页(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597839319)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门三楼309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8394814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大学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方式:2653110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侧交易集团评审区三楼
联系方式:83948100,83938584,8393859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 话:0755-86500056
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通用条款序号 |
涉及事项 |
具体补充内容 |
3.1 |
采购人 |
深圳大学 |
3.2 |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
5.3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0 |
标前会议 |
不组织 |
12/13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 |
20 |
投标有效期 |
120个日历日 |
22 |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
不接受 |
25 |
投标文件的大小 |
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 |
26 |
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 |
无 |
37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38 |
定标方法 |
评定分离 |
46 |
履约担保 |
合同金额的5 %,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原方式退还,不计利息。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向中标人每日偿付履约保证金的0.5‰的利息。因中标人原因而未能达到本项目验收标准或验收不通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二、其他关键信息
(一)评标定标信息
(1)评定分离项目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定标方法 |
自定法 |
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 |
3 |
中标供应商家数 |
1 |
(二)其他事项
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以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货物清单明细”的“货物名称”一栏为准)全部均由优惠主体制造,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制造是指货物由优惠主体生产且使用该优惠主体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优惠主体制造货物,又有非优惠主体制造货物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四、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章节提供的格式)。
(4)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信息
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1 |
PLAN-2021-440301-0108001001-01624 |
深圳大学厨房设备项目 |
6,500,000.00 |
二、货物需求明细
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PLAN-2021-440301-0108001001-01624 |
风幕机 |
35 |
件 |
拒绝进口 |
2 |
干手机 |
24 |
个 |
拒绝进口 |
|
3 |
洗手星 |
24 |
件 |
拒绝进口 |
|
4 |
六门更衣柜 |
8 |
件 |
拒绝进口 |
|
5 |
高温组合冷库 |
5 |
座 |
拒绝进口 |
|
6 |
不锈钢四层架 |
102 |
件 |
拒绝进口 |
|
7 |
单星盆台 |
18 |
件 |
拒绝进口 |
|
8 |
低温组合冷库 |
3 |
座 |
拒绝进口 |
|
9 |
电子落地秤 |
2 |
台 |
拒绝进口 |
|
10 |
平板车 |
2 |
台 |
拒绝进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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