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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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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研究生公寓附属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研究生公寓附属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1-05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研究生公寓附属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 HNJY2021-1-111
预算金额(万元) 0
最高限价(万元) 0.000000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下载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3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1月以来至少连续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零纳税的也需提供证明,或者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提供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3.4投标人具有年检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投标人正在经营的学校食堂或企事业单位食堂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视为符合条件(投标人取得证照的提供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取得所经营学校等食堂证照的提供证照复印件及对应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本项目设有食堂“最低年营业额”,投标人以食堂年营业额进行报价,报价必须满足:年营业额报价≥最低年营业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年营业额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最低年营业额为665.25万元。 3.6投标人是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且三年内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提供承诺书)。 3.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3.10 2021年12月,仍在合同期限内经营海南大学海甸校区食堂的餐饮企业及与其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必须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投标。相关企业如下: (1)深圳市心连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广东新又好集团有限公司 (3)广州新供销天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4)重庆凡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5)河南味邦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6)海南美味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7)南京梅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8)广东好来客集团有限公司 (9)南京余庆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北京万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1)上海麦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与以上公司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参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不属于本项相关企业)。
时间 2021-12-15 至 2021-12-22 , 每天 00:00 至 12:00,下午 12:01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方式 网上购买
售价(元) 200.0
时间 2022-01-05 08:30
地点 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324开标室(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标讯正文。
采购单位名称 海南大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6251770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66779294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南航一路号
项目联系人 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742218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研究生公寓附属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NJY2021-1-111

项目名称: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研究生公寓附属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 0元

最高限价: 0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研究生公寓附属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1月以来至少连续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零纳税的也需提供证明,或者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提供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3.4投标人具有年检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投标人正在经营的学校食堂或企事业单位食堂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视为符合条件(投标人取得证照的提供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取得所经营学校等食堂证照的提供证照复印件及对应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本项目设有食堂“最低年营业额”,投标人以食堂年营业额进行报价,报价必须满足:年营业额报价≥最低年营业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年营业额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最低年营业额为665.25万元。

3.6投标人是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且三年内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提供承诺书)。

3.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3.10 2021年12月,仍在合同期限内经营海南大学海甸校区食堂的餐饮企业及与其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必须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相关企业如下:

(1)深圳市心连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广东新又好集团有限公司

(3)广州新供销天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4)重庆凡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5)河南味邦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6)海南美味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7)南京梅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8)广东好来客集团有限公司

(9)南京余庆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北京万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1)上海麦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与以上公司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参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不属于本项相关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 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0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324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适用于网络递交)

6.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6.2.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南省),海南省政府采购网

6.2.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6.3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6.3.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 ,支付地址: http://zw.hainan.gov.cn/ggzy/ 。

6.4其他 本项目为非电子标项目,需投标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zw.hainan.gov.cn/ggzy/)注册,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 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PZ)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加密压缩)并上传到系统; 注册咨询电话:65355095、技术支持咨询电话:6520320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南大学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联系方式:66251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海口市南航路一号

联系方式:667792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华军

电话: 66779294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
研究生公寓附属食堂.docx

海南大学海校区

研究生公寓附属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HNJY2021-1-111





采购人:海南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2021年12月




第1章 招标邀请函


受海南大学(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拟对该校海甸校区研究生公寓附属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项目编号: HNJY2021-1-111)所需的服务组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1项目名称:海南大学海校区研究生公寓附属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1.2数量:1个标段

海南大学海校区研究生公寓附属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1.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1.3.1 食堂委托经营年限为:3年,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1.4项目概况

1.4.1海南大学海校区研究生公寓附属食堂委托经营项目1个标段。

该食堂建于2021年,建筑物共3层,总建筑面积约4307.29平方米,可同时容纳约1100人就餐;现该食堂已完成基础建设。

1.4.2本次招标项目

海南大学海校区研究生公寓附属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具体信息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的表3《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研究生公寓附属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概况及最低年营业额、履约保证金一览表》)

1.4.3食堂将按现状招标,实行委托经营。

食堂场地设施、大型设备实行零使用费。学校对该委托经营项目收取发展基金。食堂发展基金为食堂年营业额的8%日常维修维护基金占食堂发展基金的60%,主要统筹用于食堂日常维修、购置设备、小型水电气改造项目等;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占食堂发展基金的40%,主要用于食堂饭菜价格补贴,单个食堂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该食堂实际交纳的食堂发展基金金额。)

中标餐饮经营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保证餐饮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和优惠的价格。学校派专人对食堂成本、收入、利润、伙食质量、食品价格、食品安全卫生等进行全面监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1.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2.1.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1月以来至少连续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零纳税的也需提供证明,或者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1.5提供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2.2投标人具有年检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投标人正在经营的学校食堂或企事业单位食堂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视为符合条件(投标人取得证照的提供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取得所经营学校等食堂证照的提供证照复印件及对应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本项目设有食堂“最低年营业额”,投标人以食堂年营业额进行报价,报价必须满足:年营业额报价≥最低年营业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年营业额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最低年营业额为665.25万元。

2.4投标人是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且三年内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提供承诺书)。

2.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与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8 2021年12月,仍在合同期限内经营海南大学海校区食堂的餐饮企业及与其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必须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相关企业如下:

(1)深圳市心连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广东新又好集团有限公司

(3)广州新供销天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4)重庆凡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5)河南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6)海南美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7)南京梅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8)广东好来客集团有限公司

(9)南京余庆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北京万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1)上海麦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与以上公司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参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不属于本项相关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于2021年1215 日至2021年12222359分(北京时间,下同),从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获取采购文件。

标书售价:标书每包200元,标书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5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324开标室(就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215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324开标室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适用于网络递交)

7.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7.2.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南省),海南省政府采购网

7.2.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7.3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7.3.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 ,支付地址: http://zw.hainan.gov.cn/ggzy/ 。

7.4其他

本项目为非电子标项目,需投标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zw.hainan.gov.cn/ggzy/ ),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 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PZ)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加密压缩)并上传到系统

中标方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须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八、现场考察

招标人组织统一现场考察时间为在标书购买截止日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09:00,逾期候。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898-6627906613098917941。有关费用自理,考察期间如发生意外自负。(现场考察不签名不签到)

建议投标人现场考察充分了解校区实际,如食堂所处位置、面积、供电量、设施设备现状、潜在顾客数量等,无论投标人是否参与现场考察,均表示对本项目相关服务环境、条件及可能发生的变化、存在风险等已充分认识。

注册咨询电话:65355095、技术支持咨询电话:65203207

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南大学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联系方式: 0898-66279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2-8号  

联系方式: 0898-667792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0898-66742218

招标信息及中标结果请查询:http://zw.hainan.gov.cn/ggzy/

重要提示:投标人应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汇入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1名词解释

1.1.1招标人:海南大学

1.1.2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1.1.3投标人:已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

1.2适用范围

本次招投标活动为以公开方式择优选定委托经营管理企业,本次招投标活动以本招标文件约定内容为主,参照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流程执行。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本次招投标活动。

1.3合格的投标人

1.3.1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1.3.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

1.3.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1.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费用

无论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由五部分组成,包括:

第一章招标邀请函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合同样本

第五章投标文件内容和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2.2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电力供应及公用设施设备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2.3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投标人若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4招标文件的质疑

2.4.1 投标人对招标采购文件如有疑点,应按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

2.4.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超过七个工作日、非书面形式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4.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4.4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全国范围内12个月内达三次以上,将由财政部门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2.5..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5.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2.5.4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为准。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内容和格式”要求编制。

3.2投标

3.2.1本项目设有食堂“最低年营业额”,投标人以食堂年营业额进行报价,报价必须满足:年营业额报价≥最低年营业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年营业额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最低年营业额为665.25万元。

3.3投标保证金

3.3.1投标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要条件,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3.3.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注明汇款单位、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

3.3.3若投标人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4.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并扫描合同传到系统即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3.4.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3.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3.5.2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3.5.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3.5.4与招标人、其它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5.5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5.6投标人放弃中标权的。

3.6投标有效期

3.6.1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截止之日起计算的60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投标人,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须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3.7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及形式

3.7.1投标文件壹式份,胶装装订。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份。必须U盘拷贝的PDF格式正本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

3.7.2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每份投标书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7.3投标文件正本中,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3.7.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要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位签署人在修改处签字和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4.1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在投标专用袋()中,封皮上均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

4.2年营业额报价应准确填写,若年营业额报价与投标文件不符时,均以年营业额报价为准。年营业额报价单独用信封密封递交。

4.3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4.4投标截止时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

4.5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地点。

4.6若招标代理机构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4.7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4.8“投标文件”的标记(不作为实质性要求)

4.8.1不能按“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制作的标书,被视为不完整的投标书,势必影响评标工作进行,是投标人潜在的风险

4.9、上传“投标文件”的时间以及截止时间

4.9.1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4.9.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10投标截止后如投标人少于3名,本次招标将宣布失败,如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招标文件可作为其他采购方式的依据,如不改变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原封退回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11如投标人在非开标现场上传的电子标书的IP地址相同,则IP地址相同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五、开标、评标及签约

5.1开标

5.1.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系委托情况,被委托投标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签名报到。

5.1.2政府招标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员由其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

5.1.3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现场拆开标书,并唱标,公布每份投标文件中“年营业额报价”的内容,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开标记录。

5.1.4若投标文件未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5.1.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或书写错误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年营业额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年营业额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存在书写错误的,以书写正确的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同时书写错误的,其投标无效;

(三)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四)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年营业额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五)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经投标人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2评标

5.2.1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有关方面的专家以及招标人代表等7人组成,其中2名评审人员由招标人委派,另外5名专家现场从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该评标委员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5.2.2根据初步评审结论,确定合格投标人,然后对其进行评分。

5.2.3根据评分结果,确定得分排在第一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5.2.4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发布中标公告后,如出现中标人放弃、取消资格等特殊情形,招标人有权决定是由下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或是本次招标废标,进行重新招标。

2)重新招标,原放弃中标权的投标人、诚信或虚假投标的违规投标人等不得参与重新招标活动。

5.2.5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义务向其他投标人解释评标结果的理由。

5.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3.1第一阶段:资格初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初步审查(详见表1、表2),确定合格投标人。

1

资格性审查表

(评审专家审查)

序号

审查项目

评议内容

投标人1

投标人2

投标人3

1

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按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和企业纳税证明或者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投标人是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且三年内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提供承诺书)




结论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2

符合性审查表

(评审专家审查)

序号

审查项目

评议内容

投标人1

投标人2

投标人3

1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2

其它

投标人具有年检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投标人正在经营的学校食堂或企事业单位食堂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视为符合条件

投标人不属于必须回避的企业(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函)




3

投标保证金

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证明

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60

5

投标价

投标价是否唯一,且满足:年营业额报价≥最低年营业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年营业额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

其他

无其它符合招标文件中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结论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评委:


日期: 202 年 月 日

5.3.2第二阶段:综合评分阶段。5名评审专家根据食堂招标详细评分表的评比项目进行评分(详见表3),并可就评比项目向投标人进行征询,或要求投标人澄清。所有评分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

综合评分表

项目名称:海南大学海校区研究生公寓附属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

比选内容

评分因素及标准

分值

技术项

(满分30分)

资质

认证

1. 投标人具有:

(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2)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时需承诺中标1年内将前述认证范围覆盖中标食堂。

具有以上每项证书得2分,满分10分,没有不得分,没有承诺书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10分

2.投标人具有

(1)国家或省或市(县)级餐饮“龙头企业”称号;

(2)国家或省或市(县)级全国连锁餐饮企业;

(3)国家级优秀餐饮企业称号;

具备以上一项相关证书得3分,没有不得分,最高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3分

企业

信誉

3.投标人正在经营的食堂,有被:
(1)市(县)级及以上卫生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

督管理局评为A级食堂或餐饮企业的,得6分;
(2)市(县)级及以上卫生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

督管理局评为B级食堂或餐饮企业的,得3分。

此项满分为6分,需提供主管部门开具的对应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项不能累计,以最高级别计分,没有不得分。

6分

企业

业绩

4.投标人具有2018年以来经营过学校食堂或企事业单位食堂业绩的,投标时提供餐饮服务合同及相关结算凭证(提供合同原件、同时提供合同服务期内开具给合同服务单位的连续3个月的餐饮收入发票复印件,或是合同服务期内连续3个月的服务单位转入的营业额银行结算凭证复印件。如合同中无法证明所服务单位人数的,需另外提供相关服务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1)服务单位人数≥10000人,得2分;

(2)服务单位人数5000服务单位人数<10000人,得1分;

(3)服务单位人数<5000人,得0.5分

本项累计得分最高计8分,不提供不得分。

8

赞(捐)助社会公益事业

5.投标人2018年以来向学校、社会组织提供过赞(捐)助,金额或物品价值超过5000元及以上的,每1次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原件。

3分

商务项

(满分50分)

团队组织

1.拟派到中标食堂项目经理素质要求

(1)投标人拟派到中标食堂的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3分(提供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9-2021年三年中每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社保清单中必须含有项目经理名字、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是投标单位缴纳,否则不计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拟派到中标食堂的项目经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到中标食堂的项目经理具有餐饮业相关管理工作经验3年(含)以上得3分,2年(含)至3年(不含)得2分,2年(不含)以下得1分,此项满分为3分。同时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

2.拟派到中标食堂项目团队素质要求

(1)投标人拟派到中标食堂项目团队中,厨师具有三级厨师证的每个得0.5分,二级厨师证的每个得1分,一级厨师证的每个得2分,此项满分为3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2)具有餐饮业相关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的人员,每个得0.5分,此项满分为4分。(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供2019-2021年三年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社保清单中必须含有其名字,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是投标单位缴纳)。

7

3.团队成员中至少1人具有营养师证或健康管理师证的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供其工作经验证明(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供2019-2021年三年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社保清单中必须含有其名字,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是投标单位缴纳)。

1分

经营管理

(横向比较)

1. 食堂组织机构图、从业人员岗位职责及人数合理配置方案,优秀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较差的得0分;

3

2.服务质量控制方案,优秀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较差的得0分;

3

3.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控制方案(含食品安全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除“四害”方案、垃圾处理方案、餐厨废弃物和废油脂处理等),优秀的得6.00-7.00分,较好的得4.00-5.99分,一般的得1.00-3.99分,较差的得0-0.99分;

7分

4.保障安全生产的各类应急预案(含食物中毒、天燃气漏气、消防、停水停电、台风等),优秀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较差的得0分;

3

5.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优秀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较差的得0分;

3

6.人员管理与培训方案,优秀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较差的得0分;

3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