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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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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1-06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 HNJY2021-27-4
预算金额(万元) 0
最高限价(万元) 0.000000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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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1+2”年,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年检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有效的经营范围涵盖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和日用百货销售等范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和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无税收月份打印零申报表)或者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6.必须购买采购文件,并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时提供投标人投标承诺函。 8.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9.投标人是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在经营期间,按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标准要求进行经营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转包或者分包;经查清经营期间存在转让、转包、分包行为和出现被立案查处、食物中毒事件,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委托经营合同(提供承诺书)。
时间 2021-12-16 至 2021-12-23 , 每天 00:00 至 12:00,下午 12:01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方式 网上购买
售价(元) 200.0
时间 2022-01-06 10:30
地点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7开标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标讯正文。
采购单位名称 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5851784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琼山区铁桥路52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66779294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南航一路号
项目联系人 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742218

受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拟对该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项目编号:HNJY2021-27-4)所需的服务组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1项目名称: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1.2数量及分包:1个标段

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和生活小超市铺面项目

1.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1.3.1 食堂委托经营年限为:“1+2”年,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1.4项目概况

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食堂建筑面积约838.04平方米(二层);校内目前住宿生约1300人,供餐食堂一家,学生用餐时段错开安排,每一次用餐人数只能满足300人同时就餐。设备设施齐全,已具备餐饮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基本条件,要求经营者以顾客为本,提供质优价廉的餐饮服务。

一间校内生活小超市,位于学校学生食堂一楼,建筑面积合计63.65平方米。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年检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有效的经营范围涵盖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和日用百货销售等范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和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无税收月份打印零申报表)或者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6.必须购买采购文件,并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时提供投标人投标承诺函。

8.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9.投标人是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在经营期间,按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标准要求进行经营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转包或者分包;经查清经营期间存在转让、转包、分包行为和出现被立案查处、食物中毒事件,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委托经营合同(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1年 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 23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从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获取采购文件。

标书售价:标书每包200元,标书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7开标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月6 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7开标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投标现场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7.2.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7.2.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7.3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7.3.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 ,支付地址: http://zw.hainan.gov.cn/ggzy/ 。

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与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7.4其他

本项目为非电子标项目,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投标现场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zw.hainan.gov.cn/ggzy/)注册,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 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PZ)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加密压缩)并上传到系统;

注册咨询电话:65355095、技术支持咨询电话:65203207

八、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

地 址: 海口市琼山区铁桥路52号

联系方式: 0898-658517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2-8号

联系方式: 0898-667792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0898-66742218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
27-4 12.07.docx

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

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HNJY2021-27-4

采购人:海南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2021年12



第1章 招标邀请函


受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拟对该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项目编号:HNJY2021-27-4)所需的服务组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1项目名称: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1.2数量及分包:1个标段

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和生活小超市铺面项目

1.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1.3.1 食堂委托经营年限为:“1+2”年,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1.4项目概况

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食堂建筑面积约838.04平方米(二层);校内目前住宿生约1300人,供餐食堂一家,学生用餐时段错开安排,每一次用餐人数只能满足300人同时就餐。设备设施齐全,已具备餐饮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基本条件,要求经营者以顾客为本,提供质优价廉的餐饮服务。

一间校内生活小超市,位于学校学生食堂一楼,建筑面积合计63.65平方米。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年检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有效的经营范围涵盖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和日用百货销售等范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和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无税收月份打印零申报表)或者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6.必须购买采购文件,并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时提供投标人投标承诺函。

8.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9.投标人是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在经营期间,按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标准要求进行经营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转包或者分包;经查清经营期间存在转让、转包、分包行为和出现被立案查处、食物中毒事件,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委托经营合同(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1年 1216日至2021年12232359(北京时间,下同),从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获取采购文件。

标书售价:标书每包200元,标书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6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7开标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216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7开标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投标现场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7.2.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7.2.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7.3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7.3.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 ,支付地址: http://zw.hainan.gov.cn/ggzy/ 。

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与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7.4其他

本项目为非电子标项目,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投标现场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zw.hainan.gov.cn/ggzy/ )注,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 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PZ)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加密压缩)并上传到系统;

中标方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各包中标人须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注册咨询电话:65355095、技术支持咨询电话:65203207

八、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

地 址: 海口市琼山区铁桥路52号

联系方式: 18689999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2-8号  

联系方式: 0898-667792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0898-66742218

招标信息及中标结果请查询:http://zw.hainan.gov.cn/ggzy/

重要提示:投标人应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汇入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1名词解释

1.1.1招标人: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

1.1.2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

1.1.3投标人:已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且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

1.2适用范围

本次招投标活动为以公开方式择优选定委托经营管理企业,本次招投标活动以本招标文件约定内容为主,参照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流程执行。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本次招投标活动。

1.3合格的投标人

1.3.1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1.3.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

1.3.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1.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费用

无论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由五部分组成,包括:

第一章招标邀请函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合同样本

第五章投标文件内容和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2.2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电力供应及公用设施设备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2.3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投标人若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4招标文件的质疑

2.4.1 投标人对招标采购文件如有疑点,应按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

2.4.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超过七个工作日、非书面形式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4.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4.4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全国范围内12个月内达三次以上,将由财政部门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2.5..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5.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2.5.4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为准。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内容和格式”要求编制。

3.2投标

3.3投标保证金

3.3.1投标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要条件,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3.3.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指定账户并注明汇款单位、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

3.3.3若投标人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4.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并扫描合同上传到系统即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3.4.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3.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3.5.2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3.5.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3.5.4与招标人、其它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5.5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5.6投标人放弃中标权的。

3.6投标有效期

3.6.1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截止之日起计算的60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投标人,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须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3.7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及形式

3.7.1投标文件壹式份,胶装装订。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份。(必须U盘拷贝的PDF格式正本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

3.7.2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每份投标书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7.3投标文件正本中,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3.7.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要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位签署人在修改处签字和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4.1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在投标专用袋(箱)中,封皮上均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

4.2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4.3投标截止时间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

4.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地点。

4.5若招标代理机构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4.6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五、开标、评标及签约

5.1开标

5.1.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系委托情况,被委托投标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签名报到。

5.1.2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员由其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

5.1.3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现场拆开标书,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开标记录。

5.1.4若投标文件未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5.2评标

5.2.1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有关方面的专家以及招标人代表等5人组成,其中1名评审人员由招标人委派,另外4名专家现场从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该评标委员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5.2.2根据初步评审结论,确定合格投标人,然后对其进行评分。

5.2.3根据评分结果,确定得分排在第一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5.2.4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2.5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义务向其他投标人解释评标结果的理由。

5.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3.1第一阶段:资格初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初步审查(详见表1),确定合格投标人。


表1

审查表

(评审专家审查)

序号

审查项目

评议内容(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投标人1

投标人2

投标人3

1

投标人的资格

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2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3

投标保证金

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

投标有效期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

其它

无其它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结论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表2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及分值

分值

1

服务团队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的服务团队的技术力量进行评分:

(1)投标人派到项目单位经理1名:(最多得10分)

具有从事单位食堂管理经验达到6年以上的,得10分;从事食堂管理经验达3年的,得5分;从事食堂管理经验达3年以下的,得1分。

注:(提供从事单位食堂管理合同原件,提供社保证明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55分

(2)拟派到项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最多得15分)

投标人派到项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师(高级)证书,得10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中级)证书,得5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1分;具有参加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合格证的,得5分。

注:(投标时提供社保证明原件和证书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3)拟派到项目单位公共营养师1名:(最多得10分)

投标人派到项目单位食品营养师:具有岗位专业(高级)营养师证书的,得10分;具有(中级)营养师证书的,得5分;具有(三级)营养师证书的,得2分;。

注:(投标时提供社保证明原件和证书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4)拟派到项目单位厨师3名:(最多得15分)

投标人派到项目单位的厨师具有岗位专业中式烹调师高级证的,每个得5分;具有岗位专业中式烹调师二级证的,每个得3分;具有岗位专业中式烹调师三级证的,每个得1分。

注:(投标时提供社保证明原件和证书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5)拟派到项目单位中式面点师1名:(最多得5分)

投标人派到项目单位的中式面点师:具有一级中式面点师证的,得5分:具有二级中式面点师证的,每个得2分;具有三级中式面点师证的,每个得1分。

注:(投标时提供社保证明原件和证书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2

综合实力

(1)投标人具有ISO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2)投标人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得1分;

(3)投标人具有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得1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官网截图,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3分

(4)投标人在其经营期间经主管部门考核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称号,得5分;被县(区)级及以上卫生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评为A级食堂的,得3分,被评为B级食堂的,得2分; 被评为C级食堂的,得1分。 最多得5分。本项不能累计,以最高级别计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项目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分

3

业绩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起已履行合同完毕或正在履行合同的食堂经营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

(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原件备查)

10分

4

经营管理方案与措施

根据管理经营方案及实施措施的实用性、合理性进行评比

(1) 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符合市场监管局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得5分良得3-4分;一般的1-2分;较差的得0分;

(2) 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得5分良得3-4分;一般的1-2分;较差的得0分;

(3) 生产安全管理方案:得5分良得3-4分;一般的1-2分;较差的得0分;

15分

5

小超市

租金竞价

小超市租金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批复文件采取竞价方式进行,租金不低于6556元/月,实际租金于投标人投标的报价计。最高得6分。报价从高到低进行评分,投标人有效报价最高者得6分,有效报价第二名得4分,有效报价第三名得2分,有效报价在第四名(含第四名)之后的得1分,无效报价得0分。

6分

6

服务承诺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的针对性,可行性,优越性等进行评比,评价为优得5-6分;良得3-4分;一般1-2分。

6分

合计

100分

注:社保证明是指投标单位派到项目单位人员,证明为投标单位的人员。

5.4定标

5.4.1评标小组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根据评标办法综合评分,从高分(优)到低分(劣)进行排序。

出现得分相同的并列排名者,首先以技术项得分高者优先,其次以商务项得分高者优先,如得分仍然相同,则由招标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不能成为中标人,招标人将对该项目标段重新组织招标。

5.4.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指定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

5.5中标通知

5.5.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办理有关手续。

5.5.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5.6签订合同

5.6.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6.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食堂建筑面积约838.04平方米(二层);校内目前住宿生约1300人,供餐食堂一家,学生用餐时段错开安排,每一次用餐人数只能满足300人同时就餐。设备设施齐全,已具备餐饮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基本条件,要求经营者以顾客为本,提供质优价廉的餐饮服务。

(二)项目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证照,如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和日用百货销售等)、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投标人是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在经营期间,按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标准要求进行经营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转包或者分包;经查清经营期间存在转让、转包、分包行为和出现被立案查处、食物中毒事件,学校可单方面终止委托经营合同。

3.招标人须实地考察中标人注册的经营场所和经营实力(按业绩评分标准现场核实),证实是否有承担经营风险的能力方可签订合同,若存在不能承担相应风险能力的,依次递补中标人。

4.中标人要向学校缴交风险保证金20万元。

5.投标人应配备食堂专职负责人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专职负责人应具有三年以上饮食经营管理经验,掌握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在省级部门组织的培训中考核合格,并持有企业法人或校长颁发的聘用证书。

6.投标人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和销售的人员应持有有效的餐饮行业健康证,并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

7.投标人应了解学校的教学、生活的规律和要求,要有立足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充分认识学校食堂具有明显的公益性的特点,适当压缩利润空间。

8.投标人应有完整的组织机构,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卫生保障、安全防患、应急处置、文明服务、价格管理等制度。

9.投标人应服从学校管理,接受学校对食堂卫生、食品安全、服务质量、食品价格等方面的监督,及时整改工作中的问题;配合学校做好有关检查、评估工作。

10.投标人应具备应对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受灾期间正常供餐。

11.学校开学期间,投标人须保证每日三餐的正常供应;每天开餐时间:早餐:6:20-7:50,午餐:11:20-12:30,晚餐:16:30-18:30,夜餐:21:30-22:30,其他时间不得开餐。

12.投标人须向学校承诺,经营项目不影响他人身心健康、校区秩序和卫生,不得经营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投标人所经营的项目必须报学校审查同意后方可经营。经营必须合法,否则经营方要为其违法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劳动法规,按规定给员工办理相关保险,保证劳动者的权益和工资、福利待遇等。

14.投标人应妥善使用、保管、维护食堂的设施设备。合同期满或者合同终止时,应当将学校原配置的设施设备如数归还,如属自然损坏的设备必须保存实物,其他人为损坏或丢失的按原设备清单维修或配置齐全,或折价赔偿。未经学校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对食堂房屋布局做任何改动。

15.投标人负责配置经营食堂的日常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餐盘、筷子、勺子、菜筐。抹布、拖把、灭火器、清洁工具和消防器材。应无条件服从学校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

16.投标人不能在校园内丢弃垃圾及物品,一旦发现此行为,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与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终止该项目,学校方有权收回房屋,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经营方负责。

17.投标人须按月向学校交纳所使用的水电费。

18.为了顺利在2022年春季开学正常营业,投标单位要到现场踏勘,保证食堂2022年春季开学正常营业,并按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标准要求进行经营管理,如不能保证2022年春季开学正常营业,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委托经营合同。

(三)委托经营方式

1.投标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食堂经营期间所有菜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当地相同的价格,任何产品的定价和调价,需要校方同意方可执行。

2.投标人自行办理卫生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有效证件,并承担全部费用,学校予以配合,但不承担任何费用。

3.合作年限:与合作企业的合作期设定为“1+2”,先签订1年,经试用考核符合当地食品药品监督标准,师生满意度达80%以上之后续签2年。

(四)其他要求

1.按合同规定学校需在委托经营期间向原中标单位无偿提供场地和设施设备,可实际在经营期间,在市场监督局的检查要求下,原中标单位整改投入了部分设施设备,共计215980.00元(详见附件清单)。这笔费用清单学校已知情,为此,该项目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需向原经营单位支付该设施设备的5折投入费用107990.00元,原购置的设备、用具等按所列清单转交中标单位。若因中标单位在第一年试用期间经营不合格,以上设备、用具自行处置,不顺延移交。若第一年试用合格,继续签约第二、三年,经营期满,以上设备、用具归校方使用,不得自行处置。

2.为维护师生用餐秩序,学校团委安排学生会干部每天值勤维护用餐秩序,中标单位务必每天为当日值勤学生会干部免费提供用餐(早餐6元、中餐10元),一般每餐值勤人员15人;学校推行贫困生勤工俭学,中标单位要接受学校安排的身体健康的贫困生参与食堂的勤工俭学工作,并为勤工俭学学生免费提供用餐,一般不超过5人。

3.小超市经营范围: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烟酒、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五毛食品(五毛钱左右的油炸面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糖果、果味饮料等小零食)或有噪音、污染环境和国家明令禁止经营范围外的项目。出租价格不低于6556元/月,实际月租金按投标人投标时的有效报价计算。


第四章 合同样本

(合同条款由招标人和中标人自行约定)

























第五章投标文件内容和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公司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制作投标文件,并按以下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1.投标函(表1)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新版合法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和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表3,投标文件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

5.企业纳税证明(零纳税的也要提供证明)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6.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7.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银行转账凭证)

8.年检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9.声明书(表4)

10.承诺书(表5)

11. 资信证明查询截图

12.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包括其他承诺函等)










表1

1. 投标函

致:

根据贵单位( )的招标文件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单位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根据此函,我们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接受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我们完全清楚、理解相关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2.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计算的60天,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3.已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小写)元)。

4.我同意提供贵单位要求的有关本次投标的所有资料或证据,并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高投标价的投标,即最高投标价不是成交的保证。

6.如果我方成交,我们将按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7.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支付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8. 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出现下列情形,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登记信息提供以下内容: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占股比例

备注

1

2

……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授权代表签字:职务:

日期:





表2

2.投标人基本情况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常用联系人

 

手机

 

固定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

 

手机

 

成立时间

年月日

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近3年营业收入(万元)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全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表3

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本授权书声明:

委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 性别:出生日期: 年月日

所在单位: 职务:

身份证:联系方式:

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方参加组织的 项目, (项目编号为: )的招投标活动,并授权其全权办理以下事宜:

1.参加投标活动;

2.签订与成交事宜有关的合同;

3.负责合同的履行、服务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事宜的洽谈和处理。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方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让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复印件

委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受托人:(签字)

年月日


表4

9.声明书

致: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表5

10.承诺书


致:

我公司是依法经营的餐饮企业,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在经营期间,按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标准要求进行经营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转包或者分包;经查清经营期间存在转让、转包、分包行为和出现被立案查处、食物中毒事件,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委托经营合同。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