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32-00251
项目名称:浑河十一街1-92号办公楼食堂招标
预算金额:675000元/年,其中不包含工作人员餐费
采购需求:食堂餐饮服务,主要为开发区信访局、房产局、人社局维权中心、城建开发区有限公司、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执法局中德园执法大队等部门提供早、午餐。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2024年)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7日进场服务;服务期限:每年一签,服务期内采购人根据服务质量及考核结果,对达不到采购人食堂管理要求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利终止合同,具体规定以签订合同为准。如在保证财政预算且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认可满意并考核合格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年。
一、食堂服务管理:
1.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局食堂,位于浑河十一街1-92号,食堂主要为开发区信访局、房产局、人社局维权中心、城建开发区有限公司、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执法局中德园执法大队等部门提供早、午餐。
2.餐标:每人每天14元。
2.甲方负责基础设施保障,乙方负责食堂服务运行及就餐管理和食材采购。
3.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4.厨具、餐具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做好菜肴留样备检工作,确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
5.所有餐饮服务人员均有健康证,并按规定做好体检工作。
6.厨师、面点师等各岗位人员要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7.根据季节变换情况,制定周营养食谱,公布并严格执行。食谱要确保主副食花色、品种、营养及人体每日所需的热量。做好食堂每日早餐和午餐的供应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主副食的品种、数量、质量,做到种类丰富,营养均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
8.乙方保证每日每餐用餐数量充足,不能出现餐量不足的现象。
9.按要求做好各类会议用餐、节假日加班的餐饮保障和各类应急任务。
10.按季节做好冬季蔬菜的腌制、储存工作。
11.厨具非正常损坏要赔偿。
12.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100%;工作人员拥有健康证和体检率100%;通过满意度测评,就餐人员满意率达90%以上。
13. 每季度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14.清洁用品、消耗用品及工作服费用乙方自理。
二、食堂餐饮要求
1.人数标准:大灶厨师1名,小灶厨师1名,打荷1名,水案3名,面点2名,洗消间1名,服务员2名,管理员1名,共计12人。(需为相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五险)
2.食堂配餐标准
早餐标准:4元/人/餐
小餐厅:面食3种、热菜4种(一荤两素一炖)、凉菜4种、粥2种、蛋1种、水果1种、牛奶1种、豆浆1种
大餐厅:主食3种、热菜2种(一荤一素)、凉菜3种、粥2种、蛋1种、豆浆1种
午餐标准:10元/人/餐
小餐厅:主食5种、热菜6种(两荤二素两炖)、凉菜4种、汤1种、水果2种、果汁2种、酸奶1种
大餐厅:主食3种、热菜4种(两荤两素)、凉菜2种、汤1种、水果1种、果汁1种、酸奶1种
配餐原则:科学、营养、绿色、合理、健康;精心、精工、精巧、精美、精细。
以精湛烹饪技术、专业化规范管理、提供星级服务。
3.用餐人数
参照管委会食堂四部门处级10人,独立餐厅,员工食堂200人,共计为210人供餐(提供食材、服务),接受开发信访局管理。
4.人员要求
(1)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技能和技术培训。
(2)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工作。
(3)所有从业人员男员工年龄不得超过60岁,女员工不超过55岁。
5.管理标准:
按伙食标准高品质保证菜饭质量,保证食品及就餐环境卫生。
(1)卫生及食品标准
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标一“长粒香”大米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6-2004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猪肉、牛肉、鸡肉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且属于农家饲养、并经过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的图章的活鲜肉类。
4)调味品、干杂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5)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景安全认证
6)蔬菜、水产品、水果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等。
7)每周提前公布菜谱,并贴于食堂明显处,每半个月至少保证一次牛羊肉或排骨,节假日前一天适当增加符合节日气息的餐点,春节、新年等重大节日前一天增加大虾、牛肉等改善伙食(贵重的食材可实行分餐)。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做好替代菜品。
(2)食品制作
1)食品制作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不得随意减少环节。
2)在制作过程中,要充分发挥食品的特点,做到物有其味,口味纯正。
3)要依据季节变化,及时变更菜谱,多做时令菜,大众菜。
4)要注意每餐消费情况,及时调整不受欢迎的菜品。
5)要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留样数量每品种300g,留存48小时,并做好记录。
(3)卫生管理
1)卫生区要整洁无积尘、蛛网、无积水杂物。
2)室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孳生地,实施有效防范措施。
3)帘门、纱窗应及时闭合。
4)设备、物品要保持本色,及时做好清洁工作。
5)泔水、垃圾应盖好存放,及时处理。
6)个人卫生要做好,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帽,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专用手套。
7)加工食品时不许染指甲、戴戒指,要洗手消毒、不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8)加工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不捣耳朵、不对着食品打喷嚏。
9)食品加工前处理,要清理洗净,无杂物、无泥土及其它非入菜部分,所有原材料投产前必须经检验,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
10)加工食品要生熟分开。
11)食品加工后贮存应存在专用贮藏间,防止污染;直接入口食品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12)食堂餐具要严格执行消毒制度,餐具、容器餐后应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消毒要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顺序操作。
13)消毒后的餐具应立即存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
14)各餐厅餐具严格管理,不混用。尤其要加强领导餐厅餐具的管理,做到专人专用。
三、政策响应
为落实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辽财采〔2021〕114 号)文件,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文件中关于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www.fupin832.com,简称“832 平台”)的采购额度和预留比例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2024年)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7日进场服务,合同每年一签(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1年12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2月2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投标文件递交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开标室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