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合江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请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sggzy.com),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5222021000287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合江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10395000.00 | ||
最高限价 | 10395000.00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按合同要求每学期学校开学前15内开始送货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2、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3、落实扶持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为非生产厂家的,提供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名称”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类别”)、《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许可范围”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采购的食品名称或食品所属分类。(如:《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中的“预包装食品”)。 2、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竞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1年12月18日到2021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请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sggzy.com),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 ||
方式: | 请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sggzy.com),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 ||
售价: | 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2022年01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四川永策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泸州市江阳区华升南路欢乐汇B塔楼1408室)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 | ||
地址: | 合江县合江镇少岷路329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30-526974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永策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泸州市江阳区华升南路欢乐汇B塔楼1408室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潘女士;联系电话:1915089284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潘女士 | ||
电话: | 19150892840 |
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合江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括
本项目为2022年合江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米、食用油采购项目,包括21个镇街和11所直属学校,学生数量5.5万人,预计时间180天。分为两个包,其中01包采购大米一批,02包采购食用油(纯菜籽油)一批。
预算金额:人民币1039.50万元;其中01包预算采购金额人民币594.00万元,02包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45.50 万元。
本项目两个包均实行单价招标,最终结算金额按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送货量按实结算。其中01包大米单价最高限价:6.00元/千克;02包食用油(纯菜籽油)单价最高限价:18.00元/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为非生产厂家的,提供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名称”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类别”)、《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许可范围”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采购的食品名称或食品所属分类。(如:《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中的“预包装食品”)。
8、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竞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服务的内容及要求
01包:大米
★1、品种及质量等级:大米(籼米)三级及以上标准(按照国家大米GB/T1354-2018标准分类),【提供第三方具有相关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样品同批次,2021年11月1日以后生产加工及送检)检验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规格:25千克/袋;注:每袋净含量为25千克(实际称量不得低于25千克)
★3、所投产品符合GB/T1354-2018大米国家质量标准,卫生指标和检验按照GB2715-2016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提供第三方具有相关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样品同批次,2021年11月1日以后生产加工及送检)检验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GB2715-2016的检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若缺少一项,视为负偏离:
1.黄曲霉毒素 B1 2.铅(Pb) 3.镉(Cd) 4.汞(Hg) 5.无机砷 (以As计 ) 6.磷化物(以PH3计) 7.马拉硫磷 8.甲基毒死蜱 9.溴氰菊酯 10.六六六 11.滴滴涕 12.七氯 13.艾氏剂 14.狄氏剂 注:(1)1-14条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2)其他未列明的检测指标按照GB2715-2016标准执行,在履约过程中抽检,如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声明符合相关标准即可】 |
★5、送到学校的大米生产加工日期必须在一个月内,不得使用陈化粮作加工原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6、包装(25千克/袋)符合GB/T17109—2008粮食销售包装标准;包装袋应当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包装袋无破损。包装上须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联系方式、质量等级、营养标签、生产许可证编号、贮存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包装袋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及实景图片予以佐证】
7、提供第三方具有相关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合格产品证明【1.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2.如果成品无法检测,须提供原材料的检测报告】
注:
1.未按要求提供或虽提供但无法佐证者自行承担被评标专家视为负偏离的风险。
2.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含样品)必须是合格产品,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样品递交及评审相关要求:
(1)提供样品:大米(≥5千克,袋装,提供2袋)。 (2)送样地点:同开标地点。 (3)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样品将被拒收。 (4)所提供样品应进行内外封装(外密封袋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编号)。内封装样品为“盲样”,不得出现生产厂商或投标人的任何标识和文字信息,否则样品将被视为零分处理。外密封袋(含有投标人信息)将在监督代表对内装样品随机编号后(1.2.3......),在评标专家评审前,外密封袋由监督代表带离样品评审室。如果样品内包装有可能出现影响评审公正的可能,监督代表有权将所有内包装换为统一的包袋装或将不同投标人样品放置在相同的容器中(1个投标人样品1个容器)。 (5)投标样品须与投标产品的质量等级、类型、产地、品牌等一致,样品将作为评标、验收的重要依据,评标前由监督代表对其所提供的内封装样品进行随机编号后(A,B,C,D.....),评审专家只针对标有(A,B,C,D.....)的“盲样”进行评审。各评审专家针打分后,汇总出A,B,C,D.....的各个样品的得分后,再由监督代表公布出(A,B,C,D.....)各个样品对应的样品编号(1,2,3,4.......),最后在对(1,2,3,4.......)对应的供应商名称进行分值的填写和核对。 (6)未提供样品的、未按要求提供样品、样品数量不齐的,样品分作零分处理。 (7)评审结束以后,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样品在采购人监督代表监督下进行封存,运往采购人指定地点。前三名以外的其他投标人的样品在评审结束后当日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理,投标人提交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须自行承担。待中标供应商与采购方签署合同后1个工作日,退还未中标人的样品。 (8)样品评审办法:具体详见评分办法。 注:样品评审本身不涉及相关检测报告,招标文件中要求递交相关检测报告用于佐证技术参数。 |
02包:食用菜籽油
★1、规格:压榨四级或四级以上成品桶装菜籽油。【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具有相关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其投标产品符合四级或四级以上菜籽油】
★2、食用菜籽油为非转基因菜籽油。【提供第三方具有相关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食用油(液体)无法检测出或无法充分佐证,则提供所投菜籽油原材料油菜籽的非转基因检测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中转基因成分(CaMV35S或pCaMV35S, NOS或tNOS)的检测结果均为“未检测出”或检测报告结论为“合格”;】
3、提供符合GB/T1536—2004菜籽油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具有相关检验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样品同批次,2021年11月1日以后生产加工及送检)的检验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4、提供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的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具有相关检验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样品同批次,2021年11月1日以后生产加工及送检)的检验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5、提供符合GB2760—2014标准(食品添加剂等)的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具有相关检验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样品同批次,2021年11月1日以后生产加工及送检)的检验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6、提供符合GB2761-2017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具有相关检验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样品同批次,2021年11月1日以后生产加工及送检)的检验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7、提供符合GB2763-2021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合格检测报告:
GB2763-2021的检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多效唑 2.联苯菊酯 3.百草枯 注:(1)1-3条须在检测报告中体现。 (2)其他未列明的检测指标投标人按照GB2763-2021标准执行。【投标人单独提供承诺函,声明符合相关标准即可】 |
【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具有相关检验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样品同批次,2021年11月1日以后生产加工及送检)的检验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8、提供符合GB2762-2017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具有相关检验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样品同批次,2021年11月1日以后生产及送检)的检验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9、桶装:每桶不超过20升,一次性密封装;
★10、送到学校的食用菜籽油生产加工日期在60天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11、包装完好严密,瓶口无油迹等渗漏现象。包装瓶应符合GB/T17374-2008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具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包装须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联系方式、质量等级、营养标签、生产许可证编号、贮存条件、原料原产国,“压榨、非转基因、XX等级”等字样。【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实物照片予以佐证】
13、投标产品取得注册商标。【投标文件中提供商标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未按要求提供或虽提供但无法佐证者自行承担被评标专家视为负偏离的风险。
14、 样品递交及评审相关要求: (1)提供样品:食用纯菜籽油(5L桶装,提供2桶)。 (2)送样地点:同开标地点。 (3)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样品将被拒收。 (4)所提供样品应进行内外封装(外密封袋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编号)。内封装样品(容器)为“盲样”,不得出现生产厂商或投标人的任何标识和文字信息,否则样品将被视为零分处理。外密封袋(含有投标人信息)将在监督代表对内装样品随机编号后(1.2.3......),评标专家评审前,由监督代表带离样品评审室。如果样品内包装有可能出现影响评审公正的可能,监督代表有权自行取样,将所有样品取样在相同容器中。(1个投标人样品1个容器) (5)投标样品须与投标产品的质量等级、类型、产地、品牌等一致,样品将作为评标、验收的重要依据,评标前由监督代表对其所提供的内封装样品进行随机编号后(A,B,C,D.....),评审专家只针对标有(A,B,C,D.....)的“盲样”进行评审。各评审专家针打分后,汇总出A,B,C,D.....的各个样品的得分后,再由监督代表公布出(A,B,C,D.....)各个样品对应的样品编号(1,2,3,4.......),最后在对(1,2,3,4.......)对应的供应商名称进行分值的填写和核对。 (6)未提供样品的、未按要求提供样品、样品数量不齐的,样品分作零分处理。 (7)评审结束以后,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样品在采购人监督代表监督下进行封存,运往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的样品均不退回,其他投标人的样品在评审结束后当日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理,投标人提交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须自行承担。 (8)样品评审办法:具体详见评分办法。 注:样品评审本身不涉及相关检测报告,招标文件中要求递交相关检测报告(原件)用于佐证技术参数。 |
四、商务要求
1、交货期及地点
(1) 交货期:按月送货到学校,每月送货不少于两次。(特殊情况根据学校要求配送)。
(2)交货地点: 按项目要求配送至各学校。具体配送范围:详见附件1。
2、付款方法和条件:
(1)付款方法:供应商凭商品正式发票及学校收货签收单送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结算供货款,按实结算。收货签收单由供应商提供,载明货物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一式三联,供应商存根一联,收货学校一联,与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结账时交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一联。学校收货时必须在签收单上有两人及以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2)结算金额计算方式:结算总金额=中标单价*实际配送量;
(3)验收方式:由学校初验与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抽检方式相结合,学校初验包括数量是否正确,包装是否完好、规范,合格证是否齐全,是否有霉变现象;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需要对送到学校的货物进行抽检。
3、供应商报价要求:本项目按单价招标,其中第01包大米单价最高限价6.00元/千克;第02包食用油(纯菜籽油)单价最高限价18.00元/升(单包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采购数量以学校实际用量为准,最终以实际配送数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投标人的总报价包含货物价款、检验检测费用、税费、保险费、包装费(含转运、搬运费)、售后服务和与货物有关的供货方应缴纳的其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4、售后服务要求:详见附件2“合江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安全承诺书” 中相关要求。
5、验收标准: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如国家标准更新,须以国家最新标准为准,提供新标准检验报告。
6、特别商务要求:
(1)在本项目供货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国家或当地政府改变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采购单位有权解除本项目供货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告知中标供应商,终止本项目供货合同履行,双方对已经履行部分按实进行结算,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供应商投标时须作出书面响应承诺。
(2)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3)中标供应商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所采购的产品,不得低于实际结算金额的30%。
注:以上要求01包和02包均适用,商务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