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大同市云冈区机关三食堂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大同市云冈区机关三食堂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11N7410602542021601
合同各方:
甲方(买方):大同市云冈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大同市云冈区五一路 28 号
电话:0352-4040199
邮政编号:037001
联系人:韩天有
开户银行:建行大同市云冈区支行
帐号:14001626208050011860
乙方:山西毅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兴云智慧街御河湾 1 期 74 号
邮政编号:037000
电话:13903429301
联系人:夏喜柱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大同御河北路支行
帐号:050404530920018936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云冈
区机关食堂的委托经营管理事宜,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
之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托管范围及内容
托管范围:大同市云冈区机关三食堂饭菜的加工制作、
保洁服务、食材采购及食堂的相关经营和管理。
工作日每天服务就餐人数大约 300 人。
就餐标准:
早餐:5 元/人,(凉菜三种、主食五种、汤两种和现做
小吃两种)。
午餐:10 元/人,(凉菜三种、热菜主肉菜、副肉菜、
肉炒菜、炖菜、烩菜、炒鲜菜、主食六种、汤两种和水果一
种)。
晚餐:10 元/人,(凉菜三种、热菜主肉菜、副肉菜、
肉炒菜、炖菜、烩菜、炒鲜菜、主食两种、汤一种和水果一
种)。
要求用餐荤素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品种丰富。
二、托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拟采用“1+1+1”模式,及合同一年一签。
根据服务质量,经甲方认定后,可以延续“1+1+1”年。
第一年,从2022年 3月 11日起至2023年 3月 10日止。
三、托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实行费用总包干。甲方每年向乙
方支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606616 元(大写: 陆拾万陆仟陆佰
壹拾陆元整 )。该费用包括乙方人员工资、保险、体检、
服装、培训费、税费、维修费等各项费用及相关管理费。
2、托管费用按月结算,乙方每月月底提供正规增值税
发票后,甲方支付乙方该月的管理费用。月费为人民币
50551.33 元(大写: 伍万零伍佰伍拾壹元叁角叁分)。
3、合同期内,由双方于次月 5 日前根据上月实际就餐
人数消费情况结算(早餐个人消费两元、政府餐补三元,午
餐个人消费三元、政府餐补七元,晚餐个人消费三元、政府
餐补七元。)
4、甲乙双方财务人员就每月发生的招待用餐费用进行
对账,经双方核对后,5 日内一次性付清用餐费用。如有特
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适当延长结算日期,但延长
期限不超过 30 日。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食堂内的厨房、餐厅、餐具仓
库、办公场所。甲方的设备、设施、用具登记造册并经乙方
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向甲方归还交
接。
2、食堂内大中型设备更新、购置甲方负责,并由甲方
承担维修费用。
3、甲方承担食堂的水、电、燃气、醇基燃料取暖费用。
4、甲方按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条款,
并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5、甲方对乙方膳食配搭、服务态度、卫生状况、饭菜
质量及开饭时间的准确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进
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整。
6、甲方要协助乙方及时处理运行期间各项事宜(包括
外界干扰因素,如:停水、电)。
7、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托管费
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原材料的采购和加工,并制定就餐人
员食谱标准,为职工就餐提供服务。
2、合同期内,乙方应严格履行甲方食堂的运营、管理
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他人。如有违反,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3、乙方应以服务就餐人员为宗旨,必须按时、按质、
按量保障甲方人员用餐。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
严禁供应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和卫生。
4、乙方日常管理工作须接受甲方合理建议和意见。乙
方制定的食谱标准、花色品种,甲方审核通过后执行,未经
甲方同意,乙方不能随意更改菜品。
5、乙方在经营期间,自行制定饮食安全应急预案及其
它安全应急预案。若因乙方提供食材而造成就餐人员食物中
毒(依据每餐留样 125 克 48 小时检测且必须经相应权威部
门确认后),则由乙方全权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及法律
责任。若由于甲方用餐人员在外用餐或食用自带食物造成的
食物中毒,乙方不予负责。
6、乙方必须保持食堂操作间及餐厅的清洁卫生,定期
做好防蚊、蝇、鼠害工作,为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
7、乙方应严把和副食品的采购检验关,应向供方索取
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外购的粮油、鱼、肉蔬菜
类等,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购买。定型的食品包
装应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坚决杜绝伪劣商品
和三无食品进入食堂,建立好台账制度。
8、合同期内,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方可上
岗。乙方工作人员同乙方存在劳动关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乙方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由乙方独自承担。乙方工作人员
在工作中出现的任何伤、病都由乙方负责。
9、乙方应按照规程,安全操作,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都由乙方负责解
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10、食堂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费用由乙方承担。
食堂单个或单批次更新设施、设备、餐具或设备维修费
用超过 50 元以上由甲方承担,费用 50 元以下由乙方承担。
食堂设备若有人为损坏、丢失或未达到使用期限不能使用的,
由乙方负责并赔偿。
11、合同期内,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或相关行为给第三方
或甲方人员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12、托管期内,乙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
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3、做好我区机关食堂采购支持脱贫攻坚和扶贫脱贫工
作,科学确定本机关食堂优先采购我区贫困地方农副产品的
比重,助力贫困村打赢脱贫攻坚战。
五、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3 万
元。合同到期后,如乙方对食堂设备没有损坏、丢失,也没
有遗留与食堂有关的纠纷,甲方三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
乙方。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合同期内,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对方同意后,合同解除。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经甲方两次提出书
面整改意见,乙方仍不达标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
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不可抗力
因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合同
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善后事宜协商解决。
八、节能降耗
(一)、用水
1、用水应根据实际加工原材料的特性,定性、定量的
使用水源。无需使用流动水的应用容器盛装。
2、灶台引水管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不得一直处于打
开状态。蓄水槽内不能有隔日用水。
3、蒸箱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水源,并放尽箱内多余积
水。
4、对于冷藏、冰冻原料化冻尽量不使用流动用水,减
少用水的损耗。
5、操作区域清扫用水要适量,达到能清扫的效果即可。
就餐区域不得用水直接扑于地面清扫,必须使用湿拖把清扫。
(二)、用电
1、食堂要定期统计总用电量,划分重点用电,实施重
点监管。降低用电消耗。
2、食堂照明设施要定期检查,以防漏电耗电,人员不
在照明区域内的要及时关闭电源,养成人走关灯的习惯。照
明设施要尽量使用节能灯管。
3、紫外线灯按程序操作,不可一直常亮,消毒后及时
关闭,不得在人员操作时一直处于开灯状态。
4、厨房间及就餐区域所有电器生产设备及照明设备不
用时都要及时关闭电源,冰箱要及时清理积冰防止冰箱一直
处于高功耗的状态。
5、就餐区域空调要在餐前 5 分钟打开,不得过早打开
空调,空调使用温度范围为:夏天温度低于 28℃,冬天温度
高于 10℃的不得开启空调,夏天制冷不得低于 26℃,冬天
制热不得高于 20℃。
(三)、设备及就餐器具
1、厨房生产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出现故障及时排查,
以免造成重大损失。生产设备要时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在
最佳的工作状态。
2、就餐区域的设备要每餐检查,确保每一餐的顺利进
行,出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时常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3、照明设施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查,灯管要
及时更换,定期做全面的检查和清洁。
4、食堂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用具责任到人,分工
明确。
5、就餐餐具要定期检查有无损坏和破损,清点数目是
否符合,就餐员工要爱惜食堂公共用品,食堂员工不得监守
自盗。餐具清洗及消毒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得无乱摆放,
造成餐具的损耗。
(四)、易耗品
1、食堂的易耗品统一由仓库管理员保管,其他人员未
经食堂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领取。
2、易耗品要严格控制,做到定人、定量、定时间。
3、用易耗品应规定使用时间,使用人员和使用数量,
未按规定执行的超出预算的应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就餐易耗品要定人、定量,可按实际需要填补。
5、其他用品要定人保管使用,切不可浪费,严禁食堂
工作人员盗取食堂公共财物。
九、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中途违约,需要向另一方面支
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对于合同总金额 20%,如违约金不足以
弥补另一方面损失,违约方还应赔偿。
2、合同期间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转包第三方,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对于合同总金额 20%
的违约金。
3、如甲方未按合约及时付清各项款项,每逾期一日,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未付款项的 0.3%支付乙方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的,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
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直属机
关事务服务中心膳食科留存贰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约各方: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3
一、合同编号:11N7410602542021601
二、合同名称:大同市云冈区机关三食堂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2142021CCS00031
四、项目名称:大同市云冈区机关三食堂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同市云冈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大同市云冈区五一路28号
联系方式:0354-4040199
供应商(乙方):山西毅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城区兴云智慧街御河湾1期74号
联系方式:1390342930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同市云冈区机关三食堂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价(元):606616.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1、大同市云冈区机关政府三食堂饭菜加工制作、保洁服务及食材采购。 2、服务人数每天约260人左右,主要负责早餐(5元/人/餐)、午餐(10元/人/餐)、晚餐(10元/人/餐)及接待餐等工作。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期限一年。第一期合同结束后,由采购人综合评估供应商的服务、履约情况,决定是否再授予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2.合同金额(元):606616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大同市云冈区机关三食堂,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3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大同市云冈区机关三食堂餐饮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11N74106025420216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