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市三中法食堂餐饮服务 (项目编号:NDZX-2021-02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市三中法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恒景园3号楼-1-1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ZX-2021-025
项目名称:市三中法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7.0万元
最高限价:217.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7日到 2021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恒景园3号楼-1-1301
方式: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tjgp.czds.tj.gov.cn),本次项目由于疫情原因采用网上报名:供应商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若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电汇凭证、开票信息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到我单位邮箱nuodazx@163.com,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恒景园3号楼-1-1301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恒景园3号楼-1-1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诺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富民路支行
账户号码:281788110277
注:汇款时必须备注项目编号NDZX-2021-025标书费,并将汇款凭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nuodazx@163.com,否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含章路16号
联系方式:022-84969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诺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恒景园3号楼-1-1301
联系方式:022-84213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位艳杰
电 话:022-8421389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
诺达(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
项目需求书
(一)工作职责
成交供应商负责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的整体服务,具体如下:
1.负责每周食谱制定、原材料的加工制作、成本核算;
2.负责采购人就餐人员就餐前后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3.负责餐具和设施设备的清洗、消毒及维护保养工作;
4.负责操作间、餐厅整体的保洁服务;
5.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会务、接待等其他临时就餐保障任务。
6.负责节假日及加班工作人员的就餐保障。
7.负责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人员配置要求
1、人员配置数量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厨师、面点师、洗刷保洁、切配、服务员等不少于26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服务主管1人、中餐厨师5人、小吃厨师4人、冷菜厨师1人、面点师2人、西点师1人、服务人员5人、切配3人、洗刷保洁人员3人。
2、岗位要求
项目经理:年龄30-50 周岁,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关管理专业证书,从事餐营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精通厨房、餐厅管理业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管理能力。需经采购人面试后方可上岗。
服务主管:年龄30-50周岁,从事餐饮行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大型会务活动、接待活动等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中餐厨师:年龄30-55周岁,从事餐饮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精通各类中餐制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小吃厨师:年龄30-55周岁,从事餐饮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精通各类小吃制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冷菜厨师:年龄30-55周岁,从事餐饮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精通各类凉菜、冷食制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面点师:年龄30-55周岁,从事餐饮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精通各类面食、西点的制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服务员:年龄20-45周岁,仪表端庄,经过严格的餐饮服务专业培训,具有大型会务等餐饮保障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洗刷保洁员:年龄不超过55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就餐保障要求
(1)就餐时间及方式
早餐:7:30-8:20
午餐:11:30-13:30
晚餐:17:00-18:00
早餐、中餐、晚采用全自助餐模式。为适应少数民族就餐习惯,应单独设立少数民族灶和少数民族就餐区。
外来人员接待及会务就餐方式、时间等根据采购人需求临时决定。
(2)就餐人数
周一至周五:早餐:400人,午餐400人,晚餐100人。
周六、周日:早餐:50人,午餐100人,晚餐50人。
(3)供餐标准及品种要求
食谱每周更新一次,提前由采购人审核后方可执行。口味应融会东西南北风味,体现区域特色,口味丰富,每日供应品种80%不重样,食谱制定应考虑满足少数民族就餐要求。
早餐(不少于):馒头、烧饼等主食10种,云吞、豆浆、锅巴菜、老豆腐等稀食6种,配菜(副食)5种。
午餐(不少于):主荤菜2种,副荤菜3种,素菜3种,凉菜3种,中西式甜点4种,主食类安排为米饭2种、花样面食4种、粗粮2种,汤3种,水果、酸奶及特色风味小吃3-4种。
晚餐(不少于):主荤菜2种,副荤菜3种,素菜3种,凉菜3种,中西式甜点4种,主食类安排为米饭2种、花样面食4种、粗粮2种,汤3种,水果、酸奶及特色风味小吃3-4种。
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或民族节日根据需要增加相应品种。
(三)对成交供应商的要求
1.成交供应商的各项操作流程,须按国家、天津市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如卫生防疫、消防安全、食品检验、加工制作、员工健康、食品留样等。
2. 管理制度及措施:严格执行餐饮行业相关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已制定的员工餐厅的各项管理制度(需提供规章制度、实施措施、服务承诺、突发事故的处理预案等);服从和遵守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供应商根据员工餐厅内部岗位设置,提供各岗位操作制度。
3.成交供应商需具备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求,按要求提供正常服务项目之外的应急任务,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餐饮保障。
4.成交供应商承诺所有员工经采购人政审合格后方可上岗,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培训,所有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且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员工健康证明。
5.成交供应商需对员工餐厅内外区域进行定期灭“四害”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配合采购人进行灭“四害”工作。
6.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有关规定,成交供应商须对食堂的排烟管道定期进行清洗维护,并负责员工餐厅内的整体安全防范及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7.成交供应商负责员工餐厅、操作间等区域环境卫生及餐具的清洁工作,使用的排油烟机等灶具及厨房设备由成交供应商定期清洗、维护。
8.成交供应商需做好所属员工的聘用、培训、管理教育工作,人员工资(包含预计加班费)、保险、劳务服务、住宿、交通、通讯、工服、劳保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二、采购人提供情况说明
1.采购人提供餐饮制作所需场地(含冷荤功能间)、餐厅、库管及后厨设备、工具。
2.采购人负责提供涉及餐饮服务的水、电、燃气等能源。
3.采购人负责采购验收、提供合格食品材料、调味品等餐饮所需原材料。
4.采购人负责提供餐具、厨杂及餐巾纸等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及保洁工具。
5.采购人负责餐厅场地的消杀灭蟑(四害)的费用。
6.采购人负责餐厅排烟系统每季度的清理清洁费用。
三、项目管理要求
1. 供应商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责任事故,且在以往餐饮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
2.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单位日常管规定和办公秩序,不得随意进入与本项目工作无关的场地,建立人员考评机制,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对本项目进行考核,并将检查结果报采购人。
3.供应商制定服务保障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及投诉解决方案。
4.加强对员工的日常管理教育,做到仪表干净整洁,服务周到、热情大方,严禁与食堂就餐人员发生矛盾冲突。
5.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误饭、断供、食品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6.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安全生产法》,所有食品应48小时留样备查。
7.由成交供应商制作的食物不洁或霉变引发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所发生的治疗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并按合同约定接受当日标的额30%处罚。如发生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8.保证就餐、操作环境干净、干燥、无污染、无杂物、无残渣、无异味、无油垢、无蝇虫、无老鼠。餐厨垃圾要存放于专用的垃圾冷藏室,垃圾桶加盖、内外袋无外溢,随时进行清理。
9.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