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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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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午餐配送服务(第二次)(21C00092)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合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午餐配送服务(第二次)(21C0009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7日

项目概况:

“合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午餐配送服务(第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月7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C00092

项目名称:合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午餐配送服务(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77,040.00元

最高限价:1,877,04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餐饮服务 1,877,040.00元 18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1,877,04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18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12月27日 至 2022年1月4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月7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月7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文化艺术中心五楼)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2年1月7日 10:00

磋商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文化艺术中心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合川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采购经办人:张正林

采购人电话:0238518633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胡洁

代理机构电话:023-4275730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文化艺术中心五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正林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85186335

九、附件
重庆市合川区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午餐配送服务采购最终定稿 第二次.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竞争性谈判文件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

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21C00092

采购项目编号:HC2021竞磋7

项 目 名 称:合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午餐配送服务(第二次)

采 购 人:重庆市合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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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主要条款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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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重庆市合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合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午餐配送服务(第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元)

磋商保证金

(元)

成交供应商

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合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午餐配送服务(第二次)

1877040

10000

1

餐饮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支付。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进入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12月27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文化艺术中心五楼)

(六)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开标当天现场报名,不需提前报名。

(七)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1月7日北京时间9:30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7日北京时间10:00

(九)开标时间:2022年1月7日北京时间10:00

(十)开标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一)为确认投标人身份合法有效,由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原件,报名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十二)为确认投标人身份合法有效,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报名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注:(十一)(十二)要求的资料须在现场报名时单独提交一份进行验核和收取,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投标人将视为以他人名义投标,其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五、磋商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支付至投标保证金账户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银行名称:重庆银行合川支行

银行账号:470102029000203436-100068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068

注:转账时账号中的“-”不得舍去,否则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到达规定账号。

(三)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开户银行账户按规定金额一次性支付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内,并于2022年1月7日10时前到账,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投标保证金的汇入时间风险,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视为未缴纳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特别提醒:

1、为方便投标保证金的核查,请各投标人把银行进帐单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为保证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投标供应商必须自行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https://www.cqggzy.com/hechuanweb/)(注册名称应与银行开户名称一致)。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持银行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到合川交易中心财务室(501室)进行核验。(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企业帐户信息,无需重新注册。如账户信息发生变化,应修改相应信息,并按上述程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账户变化资料原件到财务室进行注册变更和核验)。
3、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要求注册核验的,应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带至开标现场审验。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结果公示无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送至区交易中心进行合同鉴证,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流标项目的保证金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4、因故未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账户注册或未进行合同鉴证等自身原因而耽误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23)42757282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洁

电 话:023-42757303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

(二)采购人:重庆市合川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张正林

电 话: 85186335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

第二篇 采购服务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是针对合川区行政服务中心316名工作人员工作午餐供应,每人每餐标准为15元/人次(单价限价),供应商应按照标准提供三荤三素一汤以及水果和糕点各一种,供餐方式为现场送餐,并且适时根据采购人需要变换菜品和口味。一律不得使用野生动物、高档食材等违反公务用餐规定、以及民族民间风俗禁忌的食材。送餐地点为合川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三楼自助就餐区域,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午餐供应时间特点和具体需求以及相关国家食品制作经营规定,为采购人提供相应餐食保障,同时负责采购人自助就餐区域环境卫生、饭后餐具清洗消毒等工作。

二、项目具体需求及质量标准

(一)服务工作内容

合川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对象为合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午间用餐以及平时加班用餐、会议用餐、部分公务接待用餐,因考虑方便群众办事和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午间按时就餐,所有工作人员午间就餐地点均在行政服务中心B区三楼,就餐方式为餐盘自助,供应商需进行餐食原材料采购、食品清洗加工制作,并按照服务时间要求,将餐食转运至合川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三楼食堂自助就餐区域,并按照就餐区域现有布局设计摆放餐食。本次采购需求中对供应商安排在午间自助就餐现场人员要求方面为厨师不少于1人,后勤、服务员不少于5人提供保障服务,并在所有人员就餐后对食堂及餐具提供保洁、清洗、消毒等,将餐余垃圾打包、运输处理,以及其他与本采购项目紧密相关工作。

(二)服务质量要求

1.供货商为采购人提供用餐服务需自行采购使用食材,采购使用原材料食材(以下简称食材)应达国家食品安全相应标准,其中使用肉质食材,应有弹性,整体色泽光润,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具有猪(牛、羊等)肉固有气味,无异味;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采购的鲜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使用水产类食材,表面清洁完整,无寄生物,外观完美,有光泽;使用粮油类食材,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最佳食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外观应颗粒饱满,大小均匀,无虫害及霉变,无杂质,无陈米、酸败及其它异味,口感好,符合GB/T1354-2018相关国家标准,使用面粉为优质特制一等(精制级)小麦粉,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应符合《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GB1355-86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GB2715《粮食卫生标准》,食用油为非转基因色拉油(金龙鱼、红蜻蜓、鲁花、福临门等),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址等相关内容,产品应具有色泽及透明度、气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状态,无正常视力见的异物杂质、残渣,符合国家食用植物油GB2716-2018相关检测标准;使用干副调料类食材,包装上应注明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干菜、大料、干货等散装的料品不能存在有发霉、变质的现象,采购干货调料、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糖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有QS标志;使用冻品类食材,应确保无杂质、异味,冻品物资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QS标识齐全明晰。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符合GB 16869-2005相关检查标准;使用蔬菜类食材,应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无机械损伤,去根帮和老叶,去杂,洗净,不切农药残留限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提供水果类食材,应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无机械损伤。

2.食品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为0。

3.制餐、用餐场所环境卫生保洁率,餐具清洗消毒率达100%。

4.制餐场所各类设施设备完好率达100%。

(三)服务时间要求

供应商应严格按时供餐,除法定节假日外,午餐供应时间工作日12:00—13:00。(注:因就餐工作人员为办事群众提供延时服务、参加会议、等其他因素未按时就餐,食堂应预留相应人员的饭菜,确保人员正常就餐)

(四)服务成果要求

1.所有食品均由供货商提供,供应商应安排专人采购,并保证符合食品质量卫生相关要求,菜品不断推陈出新。

2.实行菜谱审核制度。供应商须在每周五前将下一周菜谱及采购计划交由采购人负责人进行审核后采购,将审核后的菜谱进行公示;接待工作餐应提前将菜单交就餐单位及采购人负责人进行审核后采购。

3.供应商须保证所供食物数量充足,材质新鲜,每餐所剩饭菜不得用于下次使用,自行处理。注重菜品色彩搭配、咸淡搭配、口味搭配和营养搭配,减少油炸食品,不得搭配食物搭配禁忌的菜品。

4.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安全开餐,开餐时间由采购人规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供应商,确保供应商有足够时间应对。用餐完毕后,供应商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和管理,并做好供餐场地清洁卫生。

5.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采购人有权全程监督供应商食堂管理、禁止使用对人体有损健康的防腐剂等添加剂。

6.午餐菜品品种确保每天不重样,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工作人员饭菜量充足,多余的饭菜由供应商自行处理。

7.供应商在实际操作中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全部直接和间接承担,必要时赔偿经济等损失。

(五)服务人员要求(人员素质、数量、岗位设置等)

1.应专门配置用于制作采购人餐食厨师且配置厨师人员不少于3人。

厨师长(兼管理人员)1人,至少具备国家厨师二级/技师及以上水平(提供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有从事厨师长工作经验;有较强菜品创新能力;有较强管理能力;年龄在30-55周岁。红案师傅1人、白案师傅1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用于制作采购人餐食且提供现场后勤、服务员不少于5人。包括墩板人、洗碗洗菜、清洁等岗位,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3.整个服务团队人数务必在保障采购人平时工作用餐基础上,按质按量完成采购人承担的会议、加班、接待用餐。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近期健康证、厨师须提供厨师资格证书、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健康证、资格证、社保证明须带原件备查。

所有员工身体健康,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上岗。厨师长、厨师、厨工、服务员须服务至合同期结束,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由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能更换。员工须统一着装,工作时形象整洁,服务热情周到、礼貌快捷。

4.有健全的食堂管理制度,包含员工管理、内外消毒、就餐用具消毒、卫生检查制度、配餐间管理制度等制度。

(六)设备要求

食材加工场地、设备以及配送设施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打餐区域设备(自助餐器皿、保温桶、餐具等)由采购人提供。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为18个月(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在执行合同服务开始后,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实行一个月考核一次,考评得分低于7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1次,则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5%。若考核不合格达到3次,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具体考核标准见下表。

考评项目和权重

考评标准

分值

实际得 分

情况说明

履约

情况

严格按照响应文件和采购人需求时间配送,配送不及时1次扣10分。

10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应答承诺及合同约定的条款,在考核期内无有效投诉,若出现有效投诉的1次扣5分

10

严格按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服务承诺提供服务,未按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1次扣2分

10

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进行服务,出现1次不按约定服务的扣3分

10

不定期开展民意调查,调查满意度低于80%,此项不得分。

20

供餐厨师及服务人员与就餐人员发生矛盾冲突的,工作期间出现不使用文明用语、不按规范清洁餐具、打餐区域卫生不达标的,每发现1次扣5分

20

接受区政务办及其他部门对备餐点、运输环节进行检查,并如实反映情况。若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此项不得分。

20

考评总分值:100分 考评得分: 分

考核意见和结论:

评分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食材、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人工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

结算金额为中标单价乘以用餐人数,每天具体用餐人数,包含实际刷卡用餐人数和临时增加的无卡用餐人数,其中无卡用餐人数以采购人综合科结算人数为准。每月结算一次,当月用餐费凭税务发票次月予以结算。

四、质量保证

(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二)供应商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供应商提供有效期保险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中选后购买,若未响应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注:

①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响应方案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报价唯一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响应文件内容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内容作出响应。

磋商有效期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二、评审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值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10%

10分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2

服务部分68%

企业业绩(15%)

15分

提供经营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任一类型食堂经营管理成功案例,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15分。(提供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与本项目类似的成功案例。)

需提供合同和合同相对方满意证明,满意证明格式自定。

资格证书(16%)

16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

1.劳动部门等颁发的厨师等级证书有“二级厨师”2名及以上得2分,最高得2分;
2.劳动部门等颁发的厨师等级证书有“一级厨师”及以上的,1名得4分,最高得8分;
3.卫生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等颁发的“营养健康师”得2分,最高得2分;

4.卫生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等颁发的“服务师”得2分,最高得2分;
5.卫生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等颁发的“餐饮经理资格证”得2分,最高得2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管理制度(10%)

10分

投标人投标文件内的管理制度有卫生管理制度、有岗位职责、有食品留样制度、有采购制度、有凉菜加工制作制度、有库房及仓储管理制度、有员工管理制度,以上制度有记录、有相关签字留档,管理制度完善、科学、合理为优秀得分10分,管理制度较为完善、科学、合理为一般得分5分,没有则不得分。

消防、食品、培训、人身安全管理(8%)

8分

供应商对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有培训、有考核标准,按照供应商提供的培训计划及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分,完善、科学、合理为优得8分,较为完善、科学、合理为一般得5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培训计划和考核标准

停水、停电、停气应急预案(7%)

7分

有计划、有预案、有处置方式,按照供应商提供的培训计划、处置方式及相关预案进行综合评分,应急预案完善、科学、合理为优得7分,应急预案较为完善、科学、合理为一般得4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应急预案

消毒、留样、灭四害卫生制度管理(2%)

2分

对餐具卫生、厨房卫生、餐厅卫生、个人卫生有细致的管理方案,有对应记录、有相关签字留档得分2分,不全面得分1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管理方案

人员配置(10%)

10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满足最低配置8人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服务人员得1分,本项最多得8分。

1.提供人员花名册;2.服务人员开标前近半年工资表册(银行转账记录)或社保缴费记录

能够针对本项目所有人员进行合理配置,有对应人员分工细则,职能职责的得2分, 没有则不得分。

提供人员分工配置表

3

商务部分22%

售后服务(10%)

10分

经营备餐点距离合川行政服务中心B区2公里以内得10分,或承诺中标后,5天之内在合川设立经营场地,经营备餐点距离合川行政服务中心B区2公里以内得10分,本项最多得10分。

自有场地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场地提供租用合同及产权证复印件,或者承诺书(格式自定)。

履约能力(12%)

12分

供应商提供的食材需安全可靠,具有可溯源的能力。提供米、油、猪肉、鱼肉的购买渠道,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12分。

若有追溯平台的,提供平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无追溯平台的,提供其购买米、油、猪肉、鱼肉的物资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 6 %(6%-10%由采购人在幅度范围内确定)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采购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四)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三)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五、磋商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由 “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和“经济文件”二部分组成,每一部分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副本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一页加盖公章,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1、响应文件按照“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两部分分别封装,“经济文件”的正副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的正副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的封口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不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封装和密封的磋商,交易中心拒绝接受。

1.2、响应文件的制作:文件的每一部分各自装订成册,应按照第七篇规定目录的顺序编写目录,并应逐页编制页码。在每一本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

1.3、密封袋的封面可参照第七篇规定格式制作。

如果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制作和标记,采购机构对竞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拆封不负责任。

2、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参阅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集中采购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五、成交通知

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后,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中标或成交结果,公示时间1个工作日。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异议,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视同认可采购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将不再受理。

2、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期间和中标结果公示截止时间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4、质疑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质疑书提供一正本,二副本,并提供质疑书电子件。未按附件格式要求和未提供附件要求材料的,我中心将拒绝受理。

(二)质疑答复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磋商活动后,再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之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四)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七、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磋商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5 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合同(参考)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磋商项目名称

数量

综合单价

总价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服务要求

二、考核方式

三、付款方式:

四、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五、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备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经济文件

(不准提前启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供应商地址:

目录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8、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9、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相关信息

数量

单价

合计

1

2

3

4

5

6

7

11

……

12

总计

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3、该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

(不准提前启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供应商地址:

目录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需求应答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服务地点、质量保证等(格式自定)。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服务承诺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格式)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需求应答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服务需求

响应情况

差异说明

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采购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

2.本表可扩展;

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服务地点、质量保证等(格式自定)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

采购商务需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相应条款;

2.本表可扩展。


(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重庆市合川区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午餐配送服务采购最终定稿 第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