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稿时间 :2021-12-29】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属单位食堂蔬菜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自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ZXZJZC2021679GK
2.采购内容及数量: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属单位(其中包括北苑交警中队、福田中队、稠江中队、江东中队)食堂大宗物品蔬菜(肉、蔬菜、豆制品、禽蛋、其他、调味品等)配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服务期限:一年。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预算投资200万元;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即为预算价)。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无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公告期限: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5日。
6.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和地点:于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发售截止时间之后至开标前一日16:30前潜在投标人仍有权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网上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详细地址: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2)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2年1月 18日下午15:00。
投标人应与2022年1月 18日下午15: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1月 18日下午15:00。
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开标室。
10.业务咨询:
采购人: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杭华 联系电话:13806792016;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春健 联系电话:0579-83809111-8055;传真:转8079
报名处联系人:王梦萍 联系电话:0579-83827705;
附件: 下属单位菜招标文件.doc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属单位食堂蔬菜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ZXZJZC2021679GK
采 购 人: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二0二一年十二月
招标文件目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采购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6
一、说明 6
二、招标文件 7
三、投标文件 9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五、其它 12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13
一、概况 13
二、配送要求 13
三、货物总体质量要求 14
四、索票要求 15
五、配送产品质量描述 15
六、其它要求 26
七、服务日期要求及服务地点 27
八、履约验收 27
九、商务要求 27
十、其他 27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 28
一、开标 28
二、评标 29
三、定标 31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4
第六章 评标办法 36
第七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9
第八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45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属单位食堂蔬菜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自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ZXZJZC2021679GK
2.采购内容及数量: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属单位(其中包括北苑交警中队、福田中队、稠江中队、江东中队)食堂大宗物品蔬菜(肉、蔬菜、豆制品、禽蛋、其他、调味品等)配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服务期限:一年。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预算投资200万元;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即为预算价)。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无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公告期限: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5日。
6.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和地点:于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发售截止时间之后至开标前一日16:30前潜在投标人仍有权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网上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详细地址: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2)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2年1月 18日下午15:00。
投标人应与2022年1月 18日下午15: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1月 18日下午15:00。
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开标室。
10.业务咨询:
采购人: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杭华 联系电话:13806792016;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春健 联系电话:0579-83809111-8055;传真:转8079
报名处联系人:王梦萍 联系电话:0579-83827705;
2021年12月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规定 |
|
1 |
项目综合 说明 |
项目名称: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属单位食堂蔬菜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及数量: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属单位(其中包括北苑交警中队、福田中队、稠江中队、江东中队)食堂大宗物品蔬菜(肉、蔬菜、豆制品、禽蛋、其他、调味品等)配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
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
详见采购公告 |
4 |
服务期限 |
一年,具体时间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
5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 |
6 |
现场踏勘时间 |
投标前,投标人须自行到项目所在地予以踏勘,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7 |
招标答疑截止时间 |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8 |
投标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90天(日历天) |
9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开标室 |
10 |
投标文件份数 |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11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采购人在招标仪式开始前半个小时,即2022年1月18日14:30—15:00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
12 |
投标保证金 |
无 |
13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1月1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开标室 参加开标会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说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携带身份说明的不得入场,且投标将被拒绝。 |
14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5 |
付款方式 |
一个月结算一次,于次月10日前将上月合同款划拨到中标人指定帐户;费用凭合同、正式增值税发票等相关资料由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进行支付。 |
16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7 |
履约保证金退还 |
无 |
18 |
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将按严重失信行为上报信用办记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的; (2)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4)中标供应商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要求履约的; (5)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擅自终止合同的; (6)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失信行为; (7)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 |
19 |
其他 |
1.本项目设有预算价和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均为无效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 |
注: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后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及其它类似的服务。
2.5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2.6甲方:即采购人,在招投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甲方。
2.7乙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乙方。
2.8“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2.9“★”标记系指必须满足不能负偏离或必须应答的条款。
3.合格的投标人
3.1符合采购公告中要求的条件。
3.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不能被认定为投标人资格已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评标小组认定为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保证
4.1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5.招标投标费用
5.1不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这些费用。
5.2 采购代理服务费
5.2.1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不超过中标总金额的1.5%。
中标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00以下 |
1.5% |
招标服务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方单向收取。 例:中标金额为1000万。服务费=100万×1.5%+400万×0.8%+500万×0.45%=6.95万 |
100-500 |
0.8% |
|
500-1000 |
0.45% |
|
1000-5000 |
0.25% |
|
5000-10000 |
0.1% |
5.2.2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可用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现金等付款方式。
5.2.3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6.现场勘察
6.1投标前,投标人须自行到项目所在地予以踏勘,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投标单位在考察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及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3采购人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6.4现场踏勘完毕,将认为投标人己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7.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第六章 评标办法
第七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八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8.2除8.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上述所列8.1及8.2条内容均以书面文件为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对采购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8.4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项目要求、报价要求等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
9.2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补充或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补充或修改,采购人都将通过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出,潜在投标人自行网上下载,该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9.3投标单位在前附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无异议,采购人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解释。
9.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5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答复或电话通知一律无效。
注:若本条所述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充)文件没有向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而是通过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出的,则以该网发出的为准,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充)文件一经该网发出,即视为投标人已经收到。
9.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前书面形式要求澄清问题的文件,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1.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
11.2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技术及商务要求须逐条逐项作出实质性回答。
11.3 在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描述中,投标人应充分应答和满足用户的强制性的需求,如“★”等,否则将导致无效标。
11.4编制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未提出异议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以下所列内容和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及其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12.2 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技术标为除商务报价外的所有内容,且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密封。技术标(含资信与服务)不得含商务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2.3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内容(并不仅限于以下)并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所有证书应在有效期内,逾期的无效)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单位情况介绍;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说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出席投标会的不须提供);
(6)供货配送承诺书;
(7)货物质量保证书;
(8)2018年1月1日以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配送业绩;(如有)
(9)配送服务方案(包含配送服务体系、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货物质量保障应急机制等);
(10)有种植基地或无公害合作基地的协议与合同;(如有);
(11)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人员配备清单及与之对应的健康证复印件;
(12)拟投入本项目的食品原料检验、检测相关设备,车辆配备,相匹配的留样保鲜设备等;
(13)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资料;
(14)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12.4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并不仅限于以下)并应按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函;
(2)报价一览表;
(3)其他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资料。
13.投标人资格的有关说明资料
13.1投标人应提交说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说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是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14.报价要求
14.1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 0%(不含)~ 15%(含)的报价区间内自报让利率。 投标报价须包括人工费、农产品费、损耗费、配送费、装卸费、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报价中。
14.2本次投标价格的参考基准价为绿禾网(微信公众号)零售价+美菜配送网(微信公众号)零售价+年年发生鲜配送(微信小程序)零售价的平均价。
14.3实际结算单价=基准价*(1-让利率)。
14.4投标人应在投标书的《报价一览表》上写明投标报价项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标后,中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14.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14.6采购人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
14.7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报价。一旦确认某一投标人中标,除合同规定的可调整内容外,中标人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14.8须由中标单位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
14.9招标文件中规定由投标单位承担并支付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应一并考虑。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文件须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招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格式在不改变格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可以增加自行设计的表格及内容,以便更细致全面的说明其能力。
1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6.1投标人应按第12条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和顺序用标准A4纸分别装订成册(图纸可采用A3纸),标书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商务(技术)标、正(副)本、投标单位名称”;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若正本与副本之间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6.2商务标和技术标须分别装订成册,技术标中不得包含商务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除本招标文件特别约定外)或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6.4 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17.投标保证金:无。
18.履约保证金:无。
19.投标有效期
19.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
19.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方同意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标记:技术标一个包装袋,商务标一个包装袋;技术标包装袋内装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标包装袋内装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外包装封面上应标明“采购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技术标(或商务标)、投标人名称”等,并注明“于2022年1月 18日下午15:00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封口应加盖单位公章。
21.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21.1开标地点即为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采购人在采购仪式开始前半个小时,即2022年1月 18日 14:30— 15:00接收投标文件。
21.2开标开始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接收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按规定提交撤回投标文件通知书的不予开标。
23.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3.5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将其按严重失信行为上报信用办记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其它
24.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一、概况
1、采购内容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下属单位(其中包括北苑交警中队、福田中队、稠江中队、江东中队)食堂大宗物品蔬菜(肉、蔬菜、豆制品、禽蛋、其他、调味品等)配送。
2、供货期限:
2.1供货期限为一年。
2.2合同期内,若有以次充好或其他违反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人将根据情况取消其配送资格。
二、配送要求
1.配送车辆、人员:配送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运输车辆厢式冷藏货车或厢式货车;车体内外干净、整洁;不得人货混装;配送人员有健康证。
2.配送时间:中标单位保证每天在6:50分之前将食堂原材料配送达采购人处,不得延误。配送商每天将订单内所有食堂用原材料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配送商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其中采购人一份,采购人财务做账一份,中标人一份)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若《送货清单》采购人未签字,则该张《送货清单》无效)
3.所有品种按除去包装物及冰品、纸品后的净菜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4.中标单位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到指定地点,由采购人负责验收并签字确认,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中标单位。采购人在验收食品时,只对食品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中标单位对食品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
5.如配送商漏单则须无条件补货,补货物资必须第二天早上8:30前补货至食堂。
6.遇特殊情况,如:采购人用餐人数临时增减,特需物品临时增减等,中标单位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当日超过三次以上的,适当补贴油费。
7.禽肉类等货品根据采购人要求加工,家禽必须是当天新鲜宰杀,宰杀后内脏(如:肝、肫等)需一起送达。
三、货物总体质量要求
1.货物包装应完好无破漏,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型,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2.货物应当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3.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国家标准,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4.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5.提供质量可靠、安全质优的“绿色、清洁、健康”的禽肉、水产、蔬菜、调料等副食品。
6.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有关规定,从正规渠道(蔬菜生产基地、定点屠宰厂等正规厂家)采购,调味品等必须是正规商品,并保证保质期在有效范围,且不超过国家规定范围的一半时间以上。
7.所供禽肉类必须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盖有卫生检验部门的蓝色图形检验印章,做到肉色新鲜、无腐败变质现象;蔬菜必须经农药检测,达到食品安全要求;坚持每日配送前检测,并做好48小时实物留样。
8.必须拥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运输设备及车辆,并保证其配送运输车辆具备冷藏功能,确保所配送的食品(特别是夏季)保持新鲜优质。
9.对当天配送的所有食品均应留样待查,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反查。
10.当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对配送物品的质量问题存在不同意见时,以第三方机构的认定结果为准。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交警队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出中标供应商支付。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标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卫生的要求;并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品质和食品安全上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
12.对食堂大宗物品蔬菜配送,因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原因造成食物安全事故(中毒事件),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经济赔偿并负法律责任。
13.根据采购人按检验标准自己结果或国家授权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采购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提出索赔。
14.中标单位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人根据协议供货合同规定对中标单位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5.质保期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缺陷造成各种问题应由中标单位负责。
四、索票要求
(一)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说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类 别 |
资质说明 |
畜禽冻肉类 |
《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 |
肉制品 |
《营业执照》 |
水产品 |
《营业执照》 |
蔬菜 |
《营业执照》 |
(二)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
产品资质名称 |
验收索证要求 |
禽畜冻肉类 |
1.《动物检疫合格说明》 |
由动物检疫部门出具 |
2.《产品合格证》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说明,随货同行。 |
|
肉制品 |
1.《产品检验报告》 |
由具有资质的检验部门出具(一年内有效) |
2.《产品合格证》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说明。 |
|
水产品 |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说明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说明。 |
蔬菜 |
货物清单 |
加盖公章货物清单(送货单),供货单位提供自检或委托第三方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
副食品 |
货物清单 |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
鲜活水产品 |
货物清单 |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
五、配送产品质量描述
1.经过国家和地方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的货物;
2.所提供的食品是非转基因食品;
(一)肉制品
序号 |
品名 |
质量描述 |
1 |
去皮五花肉 |
肥瘦比例不大于7:3,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 |
2 |
边鸡 |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头,无颈,无内脏,每只不低于0.5公斤,鸡肉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鸡的正常气味。 |
3 |
白条鸭 |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1公斤,鸭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鸭的正常气味。 |
4 |
边鸭 |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头,无颈,无内脏,重约0.6-1公斤,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鸭的正常气味。 |
5 |
牛肉丸 |
15克 / 粒(500克约40粒).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
6 |
香菇贡丸 |
15克 / 粒(500克约40粒).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
7 |
鸡架(鸡壳) |
整鸡去肉,即鸡骨架,有颈无头,新鲜,无内脏,骨架颜色纯正,重约0.25公斤,外表微湿润,不粘手,具有鸡的正常气味。 |
8 |
白条鹅 |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1公斤,鹅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鹅的正常气味。 |
9 |
去皮上肉 |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
10 |
白条鸡 |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规格从0.6—1.5公斤,鸡肉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 |
11 |
方火腿 |
表皮应干燥、皮质坚硬,火腿肌肉应是紧密且富有弹性,切面为深红色、色泽均匀;无酸败味或其它异味。 |
12 |
带鱼 |
每条不低于500克,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
13 |
瘦肉(2#、4#) |
Ⅱ号肉或Ⅳ号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 |
14 |
鸭腿 |
表皮光滑,无淤血,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
15 |
鸡腿 |
表皮光滑,无淤血,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
16 |
鱼丸 |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水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回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完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
17 |
猪前排 |
带颈骨及前五条排骨,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化冻现象。 |
18 |
腊肠 |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
19 |
鸡翅 |
肉质紧密,无污伤、无小毛,个体大小均匀。 |
20 |
泥猛鱼 |
每条不低于200克,无头,无内脏,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
21 |
脊骨 |
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化冻现象。 |
22 |
猪蹄 |
必须去除一切毛污物,无异味,交货以干净、新鲜、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
23 |
仓鱼 |
每条不低于200克,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
24 |
猪筒骨 |
骨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 |
25 |
牛肉 |
解冻后的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都不粘手,良质冻牛肉的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
26 |
鸭二节翅 |
肉质紧密,带翅尖,无污伤,无小毛,个体大小均匀。 |
27 |
鱿鱼 |
每条不低于200克.皮肤天然色泽明显,表面黏液不粘手,无异味。 |
28 |
腊肉 |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
29 |
鸡脚 |
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
30 |
猪肝 |
整体呈红褐色或棕黄色,有光泽,湿润,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微实,肝叶完整,无脂肪,无寄生虫、炎症水疱、薄膜、无胆汁污染,略有鱼腥味。 |
31 |
福寿鱼排 |
无头尾,无鳃,无鳞,无内脏,具有鱼的自然颜色。 |
32 |
扇骨 |
形状扁平,骨体冻实坚硬,无冻化现象。 |
33 |
猪头皮 |
猪脸肉,无嘴,无耳,无骨。 |
34 |
猪后腿骨 |
骨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 |
35 |
猪心 |
圆锥型,带心尖,心肌为红色或淡红色,结实而有弹性,无寄生虫、脓包炎症等病变。 |
36 |
白条羊 |
每条不低于10公斤,去头、去蹄,去内脏,解冻后的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不黏手,肉质紧密。 |
(二)蔬菜及鲜活塘鱼
序号 |
品名 |
质量要求 |
不达标形态 |
1 |
大土豆(甘肃) |
颜色淡黄或奶白,个大形正、每个4两以上,大小整齐,表皮光滑,体硬不软,饱满。 |
发芽、青斑、萎蔫、腐烂、坑眼多、有毛根、泥土、糙皮。 |
2 |
小土豆(洗) |
颜色为淡黄色或奶白色,大小均匀,表皮光滑,体硬不软,饱满。 |
坑眼多,发芽、发青,有疤眼。 |
3 |
茄子 |
型直长、紫色,表面光滑有光泽,有弹性不软,皮薄肉嫩籽少,个体均匀。 |
表皮有皱,压伤、虫蛀、烂斑、籽肉分离,太软。 |
4 |
芋儿 (洗) |
洗、大小均匀、无疤眼。 |
|
5 |
冬瓜 |
吊瓜,皮青翠,有白霜,肉洁白、厚嫩、紧密,膛小,有一定硬度。表皮平整光滑、无外伤腐烂。 |
压伤、烂斑、较软,肉有空隙,水份少,发糠。 |
6 |
黄瓜 |
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表皮有光泽,肉脆甜、瓤小籽少。 |
颜色黄,皮皱,有大肚或瘦尖,弯曲,有压伤、腐烂、断裂,肉白或有空心。 |
7 |
西胡瓜 |
颜色青绿色、表皮光滑,大小适中、皮薄肉嫩,瓤小子少,有一定硬度,尾蒂有毛刺。 |
表皮粗糙、烂斑、划伤、软烂。 |
8 |
苦瓜 |
颜色淡绿色或白色、有光泽,凸处明显,条直均匀,有一定硬度,瓤黄白,子小、味苦。 |
腐烂、压伤、刀伤、磨损,有虫洞,斑点,颜色发黄、甚至发红,瓜身软。 |
9 |
韭黄 |
大韭菜,叶肥挺,稍弯曲,色泽淡黄,香味浓郁,长20厘米以内。 |
有泥土,黄叶,干软,有断裂,腐烂。 |
10 |
韭菜 |
叶较宽,挺直,翠绿色,根部洁白,软嫩且有韭菜味,根株均匀,长20厘米以内。 |
有泥土,黄叶或叶上有斑,枯萎,无尖,腐烂。 |
11 |
泡萝卜(红皮) |
红皮、大小均匀、无泥沙。 |
|
12 |
老姜(洗) |
颜色淡黄,表皮完整,姜体脆硬,肥大有姜味。 |
烂斑、干硬、碰伤、毛根、泥土多。 |
13 |
小青椒 |
细长圆锥形、颜色黄绿或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肉薄籽多、辣味重。 |
腐烂、干尖、表面无光泽、有皱纹、断裂,干软、划痕。 |
14 |
洋葱(红皮) |
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鳞片肥厚,完整无损,抱合紧密,球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 |
腐烂、干枯、过软、裂开、发芽、发乌、有泥土。 |
15 |
香葱 |
叶翠绿、饱满充气,均匀细长、鳞茎洁白、挺直、香味浓郁,长15-30厘米。 |
有黄叶、烂叶、干尖、叶斑。有毛根、泥土,枯萎,茎弯曲或浸水过多。 |
16 |
大葱 |
葱叶为管状、浅绿色,,葱白长、紧实、挺直,无根、长约50厘米。 |
分葱、花皮、枯萎、霉叶、黄叶,有泥土、葱白松空、弯曲。 |
17 |
蒜苔 |
颜色深绿、梗细滑、有光泽、挺直、鲜嫩、指甲掐之易断。 |
颜色黄绿,梗粗,表面有皱纹。老掐之不断,梗尖干黄。 |
18 |
蒜苗(香蒜苗) |
叶翠绿、薄嫩、挺直,蒜茎洁白,水份充足,外表无水。 |
有黄叶、干尖、烂梢,有根、泥土。 |
19 |
蒜米 |
白色,无霉烂、无瘢痕。 |
发芽、烂瓣,瘪瓣、虫孔。 |
20 |
软江叶 |
颜色碧绿、叶厚实,有光泽,梗细短、光滑嫩绿,掐之易断。 |
有叶斑或叶子过大,枯萎,有杂质,梗粗老。 |
21 |
番茄 |
颜色大红、粉红或黄色、光泽亮艳,个大圆整,大小规整,饱满有弹性,至少八成熟,肉厚籽少,味甜中带酸。 |
腐烂、压伤、过软或过硬,表皮有斑点或畸形果。 |
22 |
青椒(薄皮) |
个大、直长、薄皮,颜色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肉层中等有辣味。 |
腐烂、干尖、表面无光泽、有皱纹、断裂,干软、凹陷,有泥土。 |
23 |
甜椒 |
颜色红艳,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烂、干尖、皱纹、断裂、干软、泥土,长度不低于8厘米,宽不低于3厘米,表面无虫眼。 |
个小、腐烂、表面无光泽、有皱纹、断裂,干软、压伤划痕。 |
24 |
藕 |
表皮颜色白中带黄,藕节肥大,无叉,水分充足,肉洁白脆嫩,藕节3-4节。 |
有外伤、断裂、腐烂、有褐色斑,干萎颜色发黄。 |
25 |
仔姜 |
颜色淡黄,表皮完整,姜体脆硬,肥大有姜味。 |
烂斑、干硬、碰伤、毛根、泥土多。 |
26 |
花菜 |
中号,花蕾颜色洁白或乳白、功密紧实不散,球形完整、表面湿润,花梗乳白或淡绿,紧凑,外叶绿色且少,主茎短,断面洁白。 |
花蕾发黄,有黑斑及污点,粗且松,表面发干,压伤,刀伤,虫害,主茎长。 |
27 |
鲜竹笋 |
笋壳淡黄色,有光泽,笋体粗壮、充实、饱满,肉质洁白较嫩,水分多。 |
断裂、黑斑、风干、刀伤,壳皮卷曲,壳肉有空隙,笋根变黑、肉变色。 |
28 |
大头菜 |
以实际市场定价购买样品为标准。 |
|
29 |
白笋子 |
以实际市场定价购买样品为标准。 |
|
30 |
黄笋子 |
以实际市场定价购买样品为标准。 |
|
31 |
高笋(去皮) |
笋形粗壮,条直、均匀、叶绿色,茎皮光泽,绿或淡绿色,断面碧绿,无黑心。 |
压伤、裂纹、水锈斑,空心、有泥土。 |
32 |
西芹 |
叶茎宽厚,颜色深绿,新鲜肥嫩,无腐烂变质。 |
有黄叶、梗伤,水秀,腐烂,断裂,枯萎。 |
33 |
莲白 |
外叶淡绿色,内叶淡黄色,叶肥厚脆嫩,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完整。 |
包心松散有黄叶、虫蛀,萎蔫、雨淋水浸。 |
34 |
小白菜 |
梗白色,较嫩较短,叶子淡绿色,整棵菜水份充足,无根。 |
有黄叶,枯萎,虫蛀洞或小虫,腐烂,压伤,散水太多。 |
35 |
青笋 (去皮) |
绿心、中号(尾部4公分)、略长、无黄白。 |
|
36 |
青笋尖 |
无压伤、裂纹、水锈斑、空心、黄叶、毛根、泥土。 |
|
37 |
嫩豌豆 |
新鲜、清秀 |
|
38 |
嫩玉米 |
无腐烂变质、无异味。 |
|
39 |
瓢儿菜 |
中号,梗白色或浅绿色,较嫩,叶子深绿色,整棵菜水份充足,无根。 |
有黄叶,枯萎,虫蛀洞或小虫,腐烂,压伤,散水太多。 |
40 |
大白菜 |
外叶淡绿色、奶黄色、帮白内叶乳白色,叶新鲜光泽,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完整。 |
空心、乱心、压伤、冻伤、虫蛀、雨淋、水浸、裂缝、老帮黄叶、外叶萎蔫,包心松,有泥土。 |
41 |
芹菜 |
叶嫩绿或黄绿,茎、根部呈白色,茎细软,中间空、水份充足,有清香味,长约30厘米。 |
有泥土、烂叶、黄叶、根茎变黄、有锈斑、黄斑、断裂、腐烂、杂草。 |
42 |
香菜 |
翠绿、挺直、根部无泥、香气重、水份充足。 |
黄叶、腐烂、泥土、发蔫。 |
43 |
西兰花 |
花蕾颜色深绿、紧实不散,球形完整、表面有白霜,花梗深绿、紧凑,外叶绿色且少,主茎短。 |
花蕾有烂斑,污点、粗且松,表面发干,压伤、刀伤、主茎长。 |
44 |
平菇 |
中号,菌为洁白色或浅黑色,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相连未展开,根短。 |
发霉、潮湿、粘手、水浸、杂质、菌盖边缘裂开,盖柄脱离,颜色发黄有黄斑。 |
45 |
金针菇 |
菌盖颜色乳白、菌柄淡黄色、根部淡褐色,菌身细短,挺直。 |
腐烂、潮湿、枯萎、菌盖脱落,柄粗长,颜色发黄。 |
46 |
鸡菇 |
不能发霉、变质,中号。 |
|
47 |
香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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