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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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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监所饭堂物料配送服务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招标详情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监所饭堂物料配送服务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机构: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 发布时间:2021-12-29 18:04:45

项目编号:GDHZSS202123JSFT

一、采购项目名称: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监所饭堂物料配送服务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二、采购品目名称:
C99 其他服务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
2021
12
29 18:04:45
日至
2022
01
06 23:59:59
日止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
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1号
联系人:
谭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773401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12号智汇大厦7楼703
联系人:
陈小姐、傅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7793282
发布人: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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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监所饭堂物料配送服务——(意见征集稿定稿).pdf<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监所饭堂物料配 送服务 采购文件 (意见征集稿) 采购单位: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3 一、项目基本情况...................................................................................................................... 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 三、获取招标文件...................................................................................................................... 4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 五、公告期限.............................................................................................................................. 5 六、 其他补充事宜.....................................................................................................................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9 一、★ 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9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1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23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24 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24 一、概念释义............................................................................................................................ 28 二、 采购文件说明...................................................................................................................3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4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五、开标会................................................................................................................................ 39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 40 七、评审结果确定.................................................................................................................... 49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办法..............................................................................................................54 资格性审查标准........................................................................................................................ 56 符合性审查标准........................................................................................................................ 58 技术部分评审............................................................................................................................ 59 商务部分评审............................................................................................................................ 63 价格部分评审............................................................................................................................ 66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格式..................................................................................................................70 一、项目概况............................................................................................................................ 71 二、项目具体内容.................................................................................................................... 71 三、双方权利义务.................................................................................................................... 81 四、对乙方执行合同情况的监督管理.................................................................................... 81 五、异议索赔............................................................................................................................ 82 六、违约责任............................................................................................................................ 82 七、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83 五、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83 八、争议的解决........................................................................................................................ 83 九、不可抗力............................................................................................................................ 83 八、税费.................................................................................................................................... 84 九、合同生效............................................................................................................................ 84 十、其它.................................................................................................................................... 84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86 目 录...........................................................................................................................................86 一、开标一览表........................................................................................................................ 87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88 三、投标承诺函........................................................................................................................ 91 四、投标授权书........................................................................................................................ 93 五、守法经营声明书................................................................................................................ 95 六、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96 七、 其他资格文件...................................................................................................................98 八、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00 九、商务条款响应表.............................................................................................................. 101 十、实质性响应条款响应表.................................................................................................. 103 十一、企业综合概况.............................................................................................................. 105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107 十三、项目业绩介绍.............................................................................................................. 108 十四、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 109 十五、商务部分其他文件...................................................................................................... 110 十六、技术条款响应表.......................................................................................................... 111 十七、技术方案总体内容...................................................................................................... 113 十八、其他材料...................................................................................................................... 118 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ZSS202123JSFT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监所饭堂物料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378,000.00 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合同包(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监所饭堂物料配送服务): 品目 号 品目 名称 采购 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 求 品目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1-1 其他 服务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监所 饭堂物料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 文件 9,378,000.009,378,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两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项目概况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监所饭堂物料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 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ggzy.fosh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 于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 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 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 明材料;依法免缴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守法 经营声明书》);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 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 料);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仅能由一家企 业参与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 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下午 14:30:00 至 17:30: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ggzy.foshan.gov.cn/。供应商 通过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5 方式:本项目通过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 月 日 时 分 秒(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 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同福 路 10 号佛山市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2号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 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采购文件 公示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网上获取招 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投标人须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 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有关操作及要求如下: 1.(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 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 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 4009280095。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 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 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获取采 购文件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 6 上获取,登记成功后,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同时,供应商应当 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登记手 续,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可邮寄资料或 发送邮件到 hzss87793283@126.com 办理登记手续。 (1)“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本项目的《采购 项目保证金缴纳信息回执》。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3.项目的登记流程: (1)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jy.ggzy.foshan.gov.cn:3480/TPBidder/Pages/SelectLo ginType.aspx),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进场)栏 目下,通过登记获取采购文件模块,选择需要登记的项目,点击进入 项目进行操作。 (2)点击登记获取采购文件菜单,右侧弹出可登记的项目,选 择对应的项目后点击【登记】。 (3)进入页面后,投标单位可查阅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填写负责 人等信息后,点击【确认登记】按钮完成登记操作。 电子投标文 件提交与解 密要求 (1)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 年 月 日 : 至 年 月 日 : 。 (2)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 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 功上传。 (3) 投标文件解密(开启): 1)解密开启时间:开标时,投标人在 年 月 日 : 开 始后 30 分钟内,登录交易系统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解密(开启)地点:本项目网上开标,供应商只能进行远程 解密,不用到开标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7 (4)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投标人可通过以下路 径进行下载: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页面-驱动及 操作手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技术咨询电话:4009280095。 信用记录查 询及使用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 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 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档。 注意事项 1、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 成功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后, 成为本项目的合法投标人。 2、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 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 为准。 询问、质疑 1.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 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 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投标人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进行 提交。 询问受理方 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 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 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 质疑受理方 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 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 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 8 投标保证金 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帐。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 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投标保函递交方式:请投标人于 年 月 日 : 至 : ( 北京时间)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一楼大堂签到并 递交项目投标保函。 公告发布媒 体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s.gov.cn/)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 1号 联系方式:0757-8773401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 12 号智汇大厦 7楼 703 联系方式:0757-87793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傅小姐 电 话:0757-87793282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 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条件 文件内容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下列两项材料扫描件之 一即可: (1)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要求:由 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 反映审计结论); (2)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 投标截止之日前 6 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 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 成立时间不足 6 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 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可提供由 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 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 盖银行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 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 4、守法经营声明书 5、提供投标承诺函。 2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详见企业资质、资格性 证明。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 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 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相 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0 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 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 料)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 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投标承诺函。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提供投标承诺函。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投标承诺函。 11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述 1、拟通过本项目采购,选择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下属两个饭堂(监所职工饭堂和在 押人员饭堂)提供每天三餐的食材供应配送服务。 2、目前各饭堂的就餐人数大致情况如下: 序号 饭堂名称 早餐(人数) 午餐(人数) 晚餐(人数) 平时 节假日 平时 节假日 平时 节假日 1 监所职工饭堂 68 45 75 48 35 35 2 在押人员饭堂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说明:如在本项目供货期内,以上就餐情况发生变动的,以变动后的为准。 (二)采购(配送)产品基准价 纳入本项目采购(配送)范围的各类产品基准价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属于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 (http://fsdr.foshan.gov.cn/gzcx/nfcpjgcx/gqlfcpjg/)上公告范围内的产品,按交 货当天公告的佛山市三水区农副产品零售价格为基准单价;属于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 站上公告的产品,其基准单价参照交货当天三水区西南农贸市场或三水区商业城农贸市 场的零售价;如所需产品不属于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内公告的或在三水区西南农贸 市场或三水区商业城农贸市场没有销售的非大宗产品,其价格由采购人和中标人依据合 理的原则商定。 (二)早餐糕点产品规格及基准价: 序 号 产品 类型 品 种 规格 基准价 (元/份) 序 号 产品 类型 品 种 规格 基准价 (元/份) 1.1 面包 类 方片包 不少 于 60 克/份 1.70 3.1 蛋糕 类 小纸杯蛋 糕 不少 于 60 克/份 1.50 1.2 餐包 2.00 3.2 三角蛋糕 2.00 1.3 沙拉面包 2.00 3.3 柠檬蛋卷 2.00 1.4 葱油面包 2.00 3.4 草莓蛋卷 2.00 1.5 酥皮面包 2.00 3.5 哈密瓜蛋 卷 2.00 1.6 椰条面包 2.00 3.6 提子蛋卷 2.00 1.7 菠萝面包 2.00 3.7 肉松蛋卷 2.00 1.8 莲蓉面包 2.00 3.8 肉松蛋糕 2.00 1.9 豆沙面包 2.00 3.9 红枣蛋糕 2.00 12 1.1 0 火腿面包 2.00 3.1 0 大纸杯蛋 糕 2.00 1.1 1 红豆面包 2.00 4.1 蒸包 类 大馒头 不少 于 60 克/份 1.50 1.1 2 提子面包 2.00 4.2 黑芝麻馒 头 1.50 1.1 3 肉松面包 2.00 4.3 红糖馒头 1.50 1.1 4 椰汁面包 2.00 4.4 椰香糯米 糍 1.50 2.1 蒸点 类 韭菜饺 不少 于 60 克/份 1.50 4.5 香甜奶王 卷 1.50 2.2 栗米饺 1.50 4.6 牛油葱花 卷 1.50 2.3 冬菇饺 1.50 4.7 纯正莲蓉 包 1.50 2.4 萝卜糕 1.50 4.8 香甜奶王 包 1.50 2.5 芋头糕 1.50 4.9 花生芝麻 包 1.50 2.6 马蹄糕 1.50 4.1 0 玫瑰豆沙 包 1.50 2.7 干蒸 1.50 4.1 1 冬菇生肉 包 1.50 2.8 玉米饼 1.50 4.1 2 豉汁叉烧 包 1.50 2.9 糯米包 1.60 4.1 3 腊味糯米 卷 1.50 2.1 0 牛肉丸 1.70 4.1 4 甜滑流沙 包 1.50 2.1 1 大叉烧包 3.60 4.1 5 核桃包 1.50 2.1 2 咸肉粽 3.20 — — —— —— —— —— 2.1 3 糯米鸡 3.60 — — —— —— —— 说明: 如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增加糕点产品品种的,相关产品的基准价参照本项目同 类产品基准价进行定价。 (三)★ 产品标准及来源要求 为本项目提供的各类产品须来源于合法的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和卫生标准必须符合 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不存在侵权或冒牌的情况、不存在安全风险。(投标人在投标时 13 须针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若不提供承诺函,则视为投标无效) (四)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1、中标人应为本项目配置一个由负责人(1人)、驾驶员及理货员组成专责工作组, 为本项目提供产品装载、配送、交付服务。 2、专责工作组的负责人应具备较高业务水平、工作协调能力及较高的道德素质并持 有健康证。 说明: (1)为了便于沟通和管理,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本项目合同时,应将专责工作组 成员的身份证明、在中标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健康证明、联系方式报采购人备案,且 相关人员在本项目配送服务期内不得随意更换。如确因实际情况需要更换或临时性调整 的,在及时向采购员人报告,并将拟更换人员的身份证明、在中标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 健康证明、联系方式报采购人备案、登记,否则,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考核办法对中 标人进行处理。如在本项目供货期内,相关人员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及时通知采 购人。 (2)在本项目配送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人提交的人员备案资料对相关工 作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如发现有相关人员的身份与备案资料不相符的,按擅自更换配 送服务人员的处理办法对中标人进行处理。 (五)车辆配置要求 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需求配置专用配送车辆为本项目提供配送服务(投标人在投标 时须针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若不提供承诺函,则视为投标无效)。承诺 投入本项目的相关车辆的信息在签订本项目合同时报采购人备案、登记,以便于管理。 说明: (1)备案、登记车辆不得随意更换,如因实际原因(如:年审、季审、故障维修) 不能出车的,中标人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否则,采购人将根据擅自更换配送车辆的考 核办法对中标人进行处理。 (2)中标人对运输车辆安全行驶及驾驶员负有管理和安全教育责任,如因运输车辆 或驾驶员的原因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或财产受到损害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 标人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办法对中标人进行处理。 14 (六)食品安全保障要求 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对食品安全责任险作投保(投保期限必须涵盖本项目的供货期), 并将相应的保险单据报采购人进行备案。如投保为每年一次的,则须在该保单生效之日 起 5个工作日内报送采购人进行备案。 (七)供货及配送日常管理要求 本项目要求中标人按以下基本要求对供货及配送进行日常管理: 1、依照采购人(用户)下达的送货通知要求,准时将相关的产品按质、按量送达至 指定的地点。 2、交付产品的外观或包装应完好、洁净,无污染、无破损,同时,不存在变质或不 符合采购需求的情况,否则,中标人应及时更换相关产品,以避免影响采购人(用户) 工作的正常运作。 3、根据不同类型的产品,配置专用的容器进行分类装载运输,且相关的专用容器应 有明显的标识,以防止产品交叉污染或串味。 4、用于配送的专用运输车辆和用于装载产品的专用容器必须在每次使用前进行彻底 的清洗、消毒,以防止食品污染情况发生,如因此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受到损害或损失 的,相关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除不可抗力的原因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送货或不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产 品。 6、应至少每两个星期提供一次产品提供可供选择的产品清单,以便于采购人(用户) 选择配送产品 7、投入本项目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应穿着统一洁净的工作服装上岗提高供服务。 8、在提供服务期内获得或接触到的有关采购人的管理及工作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如存在涉密或其他违法行为从而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受到损害,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 任由中标人承担。 9、负责产品装载运输及交付的专职人员应按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并接受采购(用 户)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指挥和管理。 10、承担在产品组织、配送过程中相关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八)应急管理要求 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及特点,从满足实际需要出发,制定一套包括但不 15 限于采购人(用户)临时增加货品、配送车辆在途中出现故障、配送车辆在途中遇到严 重拥堵、自然灾害、项目管理或服务人员缺失、有问题食品召回等应急方案,以保障饭 堂运作不受影响。 说明:要求投标人针对以上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方案,不提供该项评审内容 将会导致影响评审得分。 (九)产品交付要求 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本项目的产品标准和来源要求进行产品组织、配送,否则,由 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在交付产品时,中标人应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产品清单、产品来源证明、具有相 应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包括农残检测报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等)、 相关产品当天在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http://www.fspc.gov.cn/gzcx/nfcpjgcx/gqlfcpjg/)公布的佛山市三水区农副产品 零售价格表,为日后的产品溯源、结算提供依据。如产品交付时相关随附资料有缺失, 采购人(用户)有权拒收该批次产品,并由采购人(用户)自行采购当天饭堂所需食材, 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生鲜产品需要采用冷藏方式进行配送,以防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变质的情况 应,同时,应保证冷冻产品在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脱离冷链时间 不得超过 20 分钟。 4、应根据采购人(用户)的要求,安排专职人员对送达的水产品、畜产品进行初加 工(初加工工作包括:宰杀、清洗、去骨、去内脏、制作肉胶等)。 5、所有蔬菜、水果在交付前应经过前期处理(前期处理包括:去除表面杂质、去蒂、 摘剔等),使用率应达到 95%以上,同时,应根据采购人(用户)的规格要求组织配送, 做到每批次产品规格统一,否则,采购人(用户)有权要求中标人退换相关产品。 6、交付的糕点类产品应为当天生产的产品,且加工工艺和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国家相 关的规范、标准,不存有霉点、变质或过期等情况。在进行配送时,应采取必要的保温、 防污染、防挤压措施,以确保送达的产品安全卫生、形态美观、适口性好,不存在污染、 变形、糊化、生冷的情况,同时,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用户)的送货数量计划,每次、 每个品种免费多提供一份作为产品样品,以供产品质量溯源。样品抽取方式:由采购方 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由双方工作人员签署确认(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抽取具体时间等) 并封存,封存时间将不少于 48 小时。 16 7、交付的工业制品应包装洁净、完好,标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8、交付的各类产品除了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卫生标准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干货类产品要求 标准/等级要求 包装要 求 感官要求 非使用劣质原料加工的产品, 不含有毒物质、不含违禁添加剂。 袋装 具有相应产品所特有的色、香、味, 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整齐均匀、无 虫蛀、无杂质、无霉变或其他异味。 (2)调味料类产品要求 序号 品 类 标准/等级要求 包装要 求 感官要求 1 酱类 符合国家一级或优 级标准。不含“转基因” 成份,为交付前两个月 内生产的产品。 瓶装 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 滋味。 无其他不良气味、异味、异物。酱油 的氨基 酸态氮大于等于 0.7 克/100mL。 2 腐乳 红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 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 腐乳外表呈乳黄色。块形整齐均匀, 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 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 味,无任何其他异味,滋味鲜美,咸 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 3 淀粉类 袋装 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 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 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 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 具有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4 白沙糖 符合国家一级或 优级标准。 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 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 异气味,晶粒均匀整齐松散,不结块, 无肉眼可见的杂质,水溶液应清晰透 明无杂质。 5 红糖 具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酸味、 酒味或其他异气味。 6 食盐 为加碘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 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 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具有纯正 的咸味。 7 食用花 生油 符合国家一级或 优级标准。 瓶装 具有相应产品所特有的色、香、 味,清澄透明,无异味。 (3)新鲜禽畜及三鸟类产品要求 序号 品 种 标准/规格要求 感官要求 17 1 五花肉 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 虫、无异味、无腐烂变质,且 为当天加工的新鲜产品。 肥瘦比例为 3:7(三线肉),肉呈 均匀的 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有 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 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脂肪洁白,肉 汁透明。 2 猪上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 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 脂肪洁白无霉点。 3 猪脚 干净,无剩毛、无污物,无异味。 4 猪排骨 脂肪含量低于5%。肉呈均匀的红色, 有光泽,肉质紧密,肉的外表及切面微 湿润。 5 猪瘦肉 6 猪杂 外形、完整、无变质,无炎症溃疡、 淤血、充血、出血、水肿及其它病理现 象。 7 牛肉 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 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干,或外 表湿润,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 肌纤维韧性强。 8 白条羊 肌肉呈均匀的红色,结构紧密,有 坚实感、有光泽,肌纤维韧性强,脂肪 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干,或外 表湿润。 9 光鸡 无淤血、无注水、无寄 生虫、无异味、无腐烂变质, 且为当天加工的新鲜产品。每 只重量不低于 1kg。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有 腿翅,无内脏,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 有光泽,肌肉呈黄、浅黄、淡红、灰白 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 不粘手。 10 光鸭 无淤血、无注水、无寄 生虫、无异味、无腐烂变质, 且为当天加工的新鲜产品。每 只重量不低于 1.5kg。 11 光鹅 无淤血、无注水、无寄 生虫、无异味、无腐烂变质, 且为当天加工的新鲜产品。每 只重量不低于 3.5kg。 12 鲜禽蛋 新鲜,且应为不低于无 公害标准养殖的产品。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 无裂纹,无霉斑,呈规则卵圆形,具有 蛋壳固有的色泽且均匀一致。蛋白浓稠、 透明。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 稀稠分明,具有蛋固有的腥味。 13 皮蛋 符合国家优级标准。 蛋体完整、有光泽、有明显的振颤 感,松花明显,不粘壳、不粘手。蛋白 呈半透明的青褐色或棕褐色。蛋黄呈墨 绿色并有明显的多种色层。具有皮蛋应 有的气味与滋味,无异味,不苦、不涩、 18 不辣。 14 咸蛋 符合国家无公害食品标 准。 外观裹灰松紧适宜,厚薄均匀,无 凹凸不平和露壳。蛋壳完整无裂纹,无 破损,表面清洁。气室低于 7mm。蛋白 纯白色无斑点,煮熟后蛋白细嫩。蛋黄 色泽朱红(或橙黄)煮熟后黄中起油或有 油流出。咸味适中,无异味。 (4)生鲜水产品要求 序号 品 种 规格要求 生鲜度或感官要求 1 仓鱼 每条不低于 200g 体态完整有光泽,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 伤,无异味,无寄生物,鱼眼睛清亮,角膜透 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皮肤天然色 泽明显有透明黏液层。 2 带鱼 每条不低于 500g 3 大头鱼 每条不低于 2kg 活体,且体态完整有光泽,无嘴烂及其它 外表损伤,无异味,无寄生物,鱼眼睛清亮, 角膜透明。 4 草鱼 每条不低于 1.5kg 5 鲫鱼 每条不低于 500g 6 生鱼 每条不低于 500g 7 塘鲺 每条不低于 200g 8 黄骨鱼 每条不低于 200g 9 其他鱼类 每条不低于市场常见 重量 (5)蔬果类产品要求 序 号 品 类 规格/标准要求 感官要求 1 水果 类 不低于市场常见 的规格 色泽光鲜、水润饱满、无腐烂,果品表面清洁新鲜, 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成熟度适中,带有相应产品所特 有的芳香味。 2 叶菜 类 形态正常,肉质致密、新鲜,茎基部削平,无腐烂、 病虫害、机械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 3 瓜类 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 果、异 味、病虫害和明显机械损伤。形态、色泽一致,瓜条均 匀,无疤点,无断裂,不带泥土,无畸形、病虫害、腐 烂。 4 茄类 5 豆类 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病虫害斑。籽粒饱满较 均匀,无发芽、无变质、无变色、无腐烂。不带泥土、 杂质。 6 葛类 无发芽、无变质、不带泥土。 7 辛辣 类 鲜嫩,无虫口病斑及冻伤,无腐败或破损,无发芽, 无黑变,无枯叶,无开裂或断裂,无杂质。 8 玉米 籽粒饱满较均匀、无病虫害斑、新鲜 9 芽苗 类 芽苗细嫩,不带豆壳杂质,不浸水。 10 腌制 不含有损健康成 无腐败、不带泥土、杂质。 19 类 份 (6)糕点类产品要求 序号 品类 感官要求 1 河粉 粉薄白透明,爽软韧柔。 2 米粉 质地柔韧,富有弹性,水煮不糊汤,干炒不易断。 3 面条 色泽为淡黄色(即胚乳的颜色),抗褐变能力强,弹性好。 4 糕点类产 品 外形整齐,不收缩,气孔均匀,粉质细腻,不黏、不松散、无糖 粒、无粉块,组织松软,具有相应品种应有的组织特征,无发霉、变 质或污染情况。 (7)饮品要求 包装要求 规格 感官要求 袋装/瓶装 常规 具有相应产品所特有的色、香、味,无沉淀、无杂 质、无霉变或其他异味。 (8)大米类要求 标准/等级要求 包装要 求 感官要求 非使用劣质原料加工的产品, 不含有毒物质、不含违禁添加剂。 袋装 具有相应产品所特有的色、香、味, 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米粒饱满,洁 净,有光泽,整齐均匀、无虫蛀、无杂质、 无霉变或其他异味。 (十)供货任务的确定方式 采购人(用户)在每周的周六前根据未来一周各饭堂所需的产品品种、数量向中标 人发出《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饭堂配送货物通知单》(见下表),中标人须根据通知 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的产品配置至各饭堂。 说明: (1)采购人(用户)有权在发出配送通知后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变更配送内容,对此, 中标人应予以配合。 (2)中标人在收到配送通知后,如果因实际情况不能完全按要求进行配送的,应及 时向采购人(用户)报告,以便采购人(用户)及时调整配送方案。 (3)采购人(用户)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供货任务的确定方式和通知方式。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配送货物通知单 通知日期: 年 月 日 送达地点: 序号 产品名称 配送数量 交付时间 1 2 20 供货方经办人签名: 说明:以上格式采购人有权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调整。 (十一)货物验收 1、为确保产品质量及来源符合要求,由采购人(用户)派出专员为对中标人送达 的货物进行检查及签收,签收前将对送达产品的包装完好情况、污染情况、霉变情况、 产品来源、质量检验报告、零售价格、交付数量等信息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并填写《佛 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配送货物验收单》(见下表),为产品结算提供依据。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配送货物验收单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产品名称 交付数量 外观/气 味 随付单证 1 2 3 …… 供货单位: 收货单位: 供货方经办人(签名): 收货方经办人(签名): 说明:以上格式采购人有权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调整。 2、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交付的产品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中标人应立即无条 件退换相关产品,否则,采购人(用户)有权拒收相关产品或拒付相关产品款项。 3、采购人(用户)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样并封存,为在产品使用 过程中出现问题时提供依据。样品抽取方式:由采购人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由双方工作 人员签署确认(签署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交付及抽取具体时间等)并封存,封存时间 根据不同类型的产品及使用时间而定。 4、对于存在质量争议的产品,由采购人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鉴 定。如存在质量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十二)考核办法 3 …… 21 在本项目供货期内,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供货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 并对违约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理。监督、考核和处理方式如下: 1、不按采购人下达的采购通知及时送货或不按规定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产品的,中 标人须根据不及时送货或更换不符合要求产品的次数,按每次 500 元计算向采购人支付 违约金。 说明:如因中标人不按规定及时送货或更换不符合要求产品导致采购人的餐饮工作 停顿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相应的产品,以解决餐饮工作停顿的问题,但期间所产生 的一切费用(包括产品采购成本)由中标人支付或由采购人在应付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2、中标人供应的产品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确定为不符合国家质量要求 的,须根据被确定为不符合国家质量要求的次数,按每次 1000 元计算向采购人支付违约 金。 3、将零散收购的产品供应给采购人并经核实的,中标人须按相应产品的价格和数量 计算,并按计算数额的十倍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4、存在短斤少两、以次充好、虚增价格情况的,中标人须根据相应产品的数量和价 格计算,并按计算数额的十倍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5、中标人不按要求配置专用的容器进行分类装载运输或相关的专用容器没有明显标 识的,须根据出现次数,按每次 200 元计算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6、专用运输车辆、专用容器存在污垢、杂物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状况的,中标人须根 据出现的次数,按每次 1000 元计算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7、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专职人员不具有健康证明的,中标人须根据核实的次数,按 每次 500 元计算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8、不按要求将产品送达至指定地点的,中标人须根据发生的次数,按每次 1000 元 计算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9、不按要求对送达的水产品、带骨畜产品进行宰杀、清洗和整理或初加工的,中标 人须根据出现的次数,按每次 200 元计算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10、未经采购人的批准,擅自更换配送服务人员或配送车辆的,中标人须根据出现 的次数,按每次 500 元计算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11、如中标人在本项目供货期内,存在以下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中标 人签订的项目合同。如相关的问题涉及法律、经济责任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和经 济责任: (1)未按要求作出投保的; 22 (2)因不法经营等原因,被相关政府部门勒令停业; (3)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法行为; (4)因所供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 (5)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发生同一违约问题。 说明:在本项目供货期内,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本考核和处理办法进行修改 或调整。 23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采用报出下浮率方式报价,下浮率有效报价范围:100%≥下浮率≥0%, 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中标下浮率为中标投标人的下浮率,该中标下浮率在本项目供货期内不作调整。 3、所报的价格已包括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的所有成本、费用和合理利润。 (二)服务地点 本项目采购产品的配送地点为:南丰大道三水区看守所。 (三)项目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两年。 (四)付款方式 1、本项目配送产品货款每月结算一次,当月应付货款在次月后的十五日内支付。 2、产品当月货款根据交付品种、数量、相应的基准价和中标下浮率计算。具体计算 方式如下: (1)当月应付货款=当月应付各品种产品货款之和 (2)当月应付各品种产品货款=各品种产品交付数量×相应的基准价×(1-中标下 浮率) 3、在结算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有效的结算发票。 4、所有货款由采购人以银行划款的方式划入中标人名下的结算账户。 说明:采购人按本结算方式完成向支付部门办理相应的结算申请工作视为已履行支 付责任。 24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序号 事 项 主 要 内 容 1 投标保证金数 额及其支付 □ 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 证金的事项及有关条款不适用。 ?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保证金数额:?150,000.00 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2、支付方式:仅限于投标担保函方式,方式详见“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投标保证金要求部分。 3、支付时间: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 投标保证金提 交方式(银行保 函或者担保保 函形式)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形式提交的: ①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保函原件(保函格式参 考“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 ②保函格式参考“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或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格式,银行保函由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银行出具,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③保函有效期须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本项目投标有效期 满持续有效。 ④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担保函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 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地址: hzss87793283@126.com) 。 3 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无需交纳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需要交纳中标服务费,具体要求如下: 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计算。 计算基数: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 的计算基数;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 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的 “服务类”标准计算。 25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0~500 万元 1.1% 0.8% 500~1000 万元 0.8% 0.4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注:中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中的要求和规定的金额在收到 中标通知 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人中 标后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服务费收费通知书》要 求支付中标服务费。凭中标服务费缴款证明材料到采购代理 机构指定地点领取《中标通知书》。 4 统一结算币种 均不计息,以人民币元结算。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满 90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不足 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 有关资质、荣誉 证书有效期要 求 (1)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所有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荣誉证书均 须有效; (2)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投标截止当日 或已办理延期手续; (3)如证书没有有效期且该资质未被取消的,则视为仍在有 效期内; (4)有关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证书如有最新的行业管理规定或 政策文件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5)采用电子化采购的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资质、荣 誉证书、合同等资料或证明材料,均应提交其正本原件的扫 描件。 7 项目论证情况 本项目采购文件需经过专家论证。 8 项目采购预算 ?9,378,000.00 元(人民币叁仟玖佰叁拾柒万伍仟玖佰元整) 9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6 10 中标投标人数 量 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 2家,其中中标投标人 1 家。 11 采购合同备案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按照有关 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 理部门)备案。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经采购代理机构盖 章见证后,由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上传广东 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备案。 12 现场考察或答 疑会 ?不举行; □举行: (1)集中时间: 年 月 日 ; (2)地点:(必须明确写明具体门牌号) (3)联系人: (4)联系电话: 13 有效通知载体 本项目相关信息和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中国政府 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 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 息化综合平台)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 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须及时登录上述网站获取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所 有信息。 14 采购信息发布 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 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 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h ttp://www.ss.gov.cn/)。 备注: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信息内容、时间 不一致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者其省级分网发布的信息 为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省级分网发布的,以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15 省网注册要求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有关投标人在参加广东 省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 请 通 过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27 (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 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登 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详阅“办事指南”-“投标人注册登记”。 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 电话:020-83188500/83188580。 16 质疑受理机构 及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机构名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受理机构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 12 号智汇 大厦 7楼 703 质疑受理联系人:陈小姐、傅小姐 质疑受理机构电话:0757-87793282 (工作/接收时间:9:00-17:00) 质疑受理机构传真:0757-87793281 17 询问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 “项目询问”,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通 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询问函均不予受理。 18 质疑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 “项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通 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质疑函均不予受理。 19 投诉受理机构 及联系方式 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办事指南” 栏目中佛山市的“受理投诉联系信息”。 20 所属行业 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8 一、概念释义 1. 招标适用法律 1.1 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东省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2. 释义 2.1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 组织实施整个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审委员会成员。 2.2 采购人:是指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采购人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 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确定采购需求,作为合同采购方(用 户)的主体承担答复询问质疑、履行合同义务、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2.3 投标人:指接受本次采购活动投标邀请,并按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自然人。 2.4 中标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5 交易系统:本文特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简称“交易综合平 台”),包括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企业信息数据库等。 2.6 电子投标文件:本文是指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制作的投 标文件。 2.7 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 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8 产品制造商:是指符合行业的生产专业技术条件及标准,能独立承担主体设备 或核心技术的设计与生产安装,具备品质检测技术及手段,并具有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 的生产性经营企业。 2.9 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项目公告、公开招标文件以及公开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 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2.10 采购过程:是指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止,采购 文件的发出、投标、开标、评标、澄清等各个程序环节。 2.11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关键性和重要要求、条款、条件、规定,且 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实质性条款包括项目采购 29 预算、最高限价、报价要求、质保期、完工期、服务期、付款方式、本文件涉及的“基 本商务要求一览表”的条款及其它带“★”标注的强制响应条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 须满足的要求。 2.12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 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调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 争地位。 2.13 轻微偏离: 是指投标文件能够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 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 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它包括负偏离(劣于)和正偏离(优于)。 2.14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15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 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视同中小企业。 2.16 佛山市:是指包括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共五个行政辖区。 2.17 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3.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或行政主管部门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以下约定:根据《广东省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 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51 号),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 5000 元以上罚款,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 万元以上罚款。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的, 30 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的要 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从事政府采购业务。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须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合法的注册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必备条 件,于本文件指定时效内均能满足投标资格及相关重要要求。 3.3 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成功上传完整的电 子投标文件,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后,成为本项目的合法投标人。 3.4 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 切均以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 3.5 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且准确有效,如发现自身资料被盗用或复制, 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出现多家投标供应商名称 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法律法规规定投标文件中必 须公开的信息,供应商不得列为不同意公开的内容,否则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响应,评标 委员会将按规定对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 3.6 属于国内制造商投标人须满足: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生产经营性企业,符合 行业的生产专业技术条件、标准和履约供应能力,能独立承担主体设备或核心技术的设 计与生产安装,具备品质检测技术和手段,具有完善持续可靠和最便利的售后服务保障。 国外制造商须在中国大陆设有合法注册的直辖专属机构。 3.7 属于经销代理资格性质的投标人须满足:合法有效的经营范围,符合投标准入 资格和专业技术条件,遵从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大陆有授权资格的直辖专属机构所核定的 业务范围和供货渠道,能独立承担项目实施与交付验收的一切责任义务,具有完善持续 可靠和最便利的售后服务保障。 3.8 中小企业须符合财库〔2020〕46 号文关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要求,且在 31 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 持政策: (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 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 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9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有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10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 (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 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11 关于联合体投标/项目分包:(不适用本项目) (1) 若投标准入条件允许两个以上的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 符合政府采购法规相关法定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 的,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 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 参与本次投标中,不得再以独立体名义或在其它联合体中重复出现。 (2)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3) 若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 32 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组成联合 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12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 进行管理服务等的供应商,其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项目及其所 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受托为采购项目的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供应商,其法人及其附 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3.13 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法定许可的生产及销售资格,且符合产品所属行 业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3.14 所有产品为全新原厂制造,其核心关键部分为近 10 个月内所生产的非淘汰类 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不能提供超出 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此外,还须同时具备国家认监委颁布《中国强制认证》(CCC 认 证)。 3.15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或强 制采购的,应当提供国家认可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3.16 主机设备要有标准配置清单,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 明;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购置的计算机设备必须 配有正版合法的经采购人认可的操作系统和软件。 3.17 信息安全产品应当获得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 3.18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与《关于政府采 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 理的有关规定,未经核准同意,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本国产品,投标人以进口产品参 与投标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19 如采购文件中已说明,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 或全部产品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在提供的 进口产品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 应商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原产地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 套单证。 3.20 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 33 (1) 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 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 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 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 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 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 3.21 不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可认定为无效投标行为,对其提供的货物、工 程和伴随服务,采购人拒绝为其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3.22 政府采购质押融资: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微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7〕30 号),凡是取得政府采购合同并在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的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凭借政府采 购备案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供应商在签署 拟采用“政府采购质押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单位提示该合同将用于贷款 申请,并在合同中注明“政府采购质押融资”字样和“融资银行名称及该银行的唯一收 款账号,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不得变更收款账号”内容。 二、采购文件说明 4.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4.1 本文件是采购人阐明所实施的采购项目内容、投标规约等综合性文件,招标文 件、投标文件、评审结果、合同书和相关承诺确认文件,均作为约束当事人行为的重要 标准,各方当事人均应以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商业诚信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义务。 4.2 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交易系统发布电子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函、采购项目内容、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评审标准与 方法、合同书范本、投标文件格式共六部分组成。 4.4 招标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限制和禁 止性内容时,应以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否则,以招标文件约定的技术 要求为准。 4.5 招标文件中重复描述的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均以文件中首次对该内容描述为准。 4.6 投标人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并应 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 34 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 认定为无效投标。 4.7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5.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5.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 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将在项目公告网站和交 易系统发布。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 布的公告为准。 5.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在交易系统发布招标文件的最新版本(澄清文件),投标人 需按照更正公告要求重新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其后果由投标 人自负;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5.3 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对已发布澄清修正的项目应及时查看更正公 告。 5.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5.5 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和交易系 统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6.1 除非《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中另有规定,否则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者召开 开标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6.1.1 在《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 开开标前答疑会; 6.1.2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可在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召开日前 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6.1.3 供应商出席答疑会及踏勘现场的费用、过失责任及风险均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5 7. 原则 7.1 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的原则,对弄虚作假或违 背诚信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7.2 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参加本次投标而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及其他当事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7.3 投标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系统中企业信息数据库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 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 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4 投标人应及时维护、更新交易系统中企业信息数据库的相关信息及资料,确保 其真实性、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负。 7.5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盖章(电子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必需有数字证书签名方为合法的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编写 8.1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发现自身 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出现 多家投标供应商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法律法 规规定投标文件中必须公开的信息,供应商不得列为不同意公开的内容,否则视为实质 性条款不响应,评标委员会将按规定对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 8.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并按照 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由此产生 的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3 投标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系统中企业信息数据库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 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 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4 投标人应及时维护、更新交易系统中企业信息数据库的相关信息及资料,确保 其真实性、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负。 8.5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盖章(电子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必需有数字证书签名方为合法的投标文件。 36 9. 投标文件的组成与制作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使用交易系统专用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 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单位法定名称章,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 章代替。电子投标文件中组成的每份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要求加盖电子签章, 其效力涵盖整份文件,签章不应加盖在文件中有超链接的地方,否则造成超链接无法打 开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须另行提供法人出具的授权书。 (4) 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所有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荣誉证书均须有效;如证书设有有 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有效期且该资 质未被取消的,则视为仍在有效期内。有关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证书如有最新的行业管理 规定或政策文件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5) 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 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6)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招标 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 价。 10.投标报价 10.1 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 可达到预期设计功能和常规使用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 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 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 总价之内。 10.2 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的报价,或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高于同业同期市 场平均价时须作出重点说明,详述其理由和依据。 10.3 在投标时间截止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任何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此报价将作为评审 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并不是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唯一依据。 11.投标保证金 37 11.1 投标保证金:对约定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 (1)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形式和时间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重 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3) 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方)的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它主体 单位代为缴交。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不接纳现金、支票、 汇票和其它票证。 (4) 退还说明: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中 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 的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 证金。 11.1.1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详见投标人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时打印的《政府采购项目缴纳 保证金账户信息》。 2.投标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金额和要求提交。 3.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即“缴纳保证金账 户信息回执”上的内容,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 仅限本项目该报名投标人缴纳保证金使用),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 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 未到账而导致投标无效,建议至少提前 2个工作日转账。 (2)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与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与投标人 名称不一致的,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1.2.1 以投标担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如下: 1.以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投标担保函(具体格式参照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 投标担保函以原件形式提交,否则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与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投标担保函原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切勿封 38 装于投标文件内,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此后果概不 负责。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制作,装订到投标文件。 12.投标有效期 3.24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 间起满 90 天,中标投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在此有效期内未经采购代理机 构同意,投标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 3.25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前,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 期,其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提交。不同意或拒绝延期的投标人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1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13.1 除非投标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 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 13.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六)项规定。 13.3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13.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3.5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主体方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 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6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递交 14.1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通 过交易系统成功完整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必须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 标文件的凭证。为防止网络阻塞,建议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尽早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如 遇网络上传速度较慢情况,投标人也可选择到交易中心自助服务区完成上传。 39 14.2 交易系统接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标准时间,并为网上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时间 戳。投标人应当合理安排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确保在采购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完成递交,递交时间以交易系统成功接收的时间为准。 14.3 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15.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5.1 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 投标文件,并通过交易系统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 后一次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为准。 15.2 投标人应保证在交易系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得超过 200MB,否则出现因投 标文件过大而造成不能正常开标、评标等情况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3 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应保证投标文件中不含病毒或者 其他恶意程序。 15.4 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 15.4.1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15.4.2 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15.4.3 未使用最新发布的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15.5 拒绝接受参与投标的情形: 15.5.1 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形式参与投标; 15.5.2 未按要求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15.5.3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数字证书加密或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 完整的; 15.5.4 电子投标文件中含有病毒或者其他恶意程序的; 15.5.5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法》 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5.6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会 16. 开标 16.1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具体时间详见第一部分第六条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其他事项说明”。 40 16.2 投标人须在前款规定时间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 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投标文件将退回。 16.3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开标系统自动导入投标人已 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自动记录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如有),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情 况。 16.4 如因投标人丢失、损坏 CA 数字证书等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 内成功解密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无法 完整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交纳的(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项目),均 作无效投标处理。 16.5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开标系统对投标人解密后的投标人名称、开标一览表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如有)和解密情况进行公布。开标结束后投 标人可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开标情况及《开标记录表》内容。 16.6 投标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完成解密后,无论其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16.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 公正和信息安全时,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应暂停或终止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1) 因互联网中断、停电、病毒入侵、不可抗力等非可控因素,导致交易系统不能 正常运行的。 (2) 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发生故障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交易系统的。 (3) 交易系统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4) 交易系统出现安全漏洞导致泄密的。 (5)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 法: (1) 宣布项目暂停,并通知供应商,待交易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后,重新恢复暂停 的项目。 (2) 宣布终止该项目在网上政府采购系统中的运行程序,并通知采购人重新组织招 标。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 17.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审工作要求 17.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特点和专业技术要求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 41 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专家成员在评标前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 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 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 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17.2 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评审回避的相关规定。评审专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 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 咨询服务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17.3 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 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 17.4 评审期间,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不得对采购文件中一些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 性重要内容(包括带“★”项)进行现场临时修改调整,也不得单独与投标人进行联系 接触。 17.5 各方当事人、专家成员如对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的理解存有歧 义时,评标委员会可对这些文件或向有关方面进行查证了解质询,通过集体讨论或表决 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合法公正和有利于项目的安全顺利实施为前 提。 17.6.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有 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7.7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7.7.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17.7.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17.7.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17.7.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42 17.7.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17.8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7.9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 评标方法 18.1 本项目按照《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18.2 评标委员会成员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化评标。通过交易系统查看电子招标文 件和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8.3 综合评分法: 18.3.1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8.3.2 评标步骤: 18.3.2.1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 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对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满足完整和有效的前提 下,方可核定其投标资格合格。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合格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资格审查时,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为查询渠道,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 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档。 18.3.2.2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 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18.3.2.3 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评估, 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技术、商务、价格部分的评审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 18.3.2.4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18.3.2.5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 43 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18.3.2.6 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18.4 最低评标价法 18.4.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 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8.4.2 评标步骤: 18.4.2.1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 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对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满足完整和有效的 前提下,方可核定其投标资格合格。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18.4.2.2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 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不进入价格评审。 18.5 除非《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 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评 标委员会组成及评审工作要求”第(8)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 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8.6 价格评审: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 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详见《价格扣除》。 18.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 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8.8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44 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 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19.评标依据 19.1 投标文件涉及的投标人资质、业绩、证照、人员等内容资料要求从企业信息数 据库中获取的,以投标人在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登记的数据及内容为准。对评审部分内容 在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暂未有该信息登记的(如社保证明等),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 求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上传。 19.2 采购人、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赖于投 标人最基本的商业诚信和所递交投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额外主动寻求外部证据,不受 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19.3 有效投标人家数核定标准及同品牌投标处理: 19.3.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 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19.3.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 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 投票表决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 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9.3.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在采购文件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 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20. 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 20.1 开标结束后,因交易系统出现故障无法评标时,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确认后, 暂停评标活动,等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评标;如故障无法排除,由交易中心报政府采购管 理部门作出处理。 20.2 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21. 评审流程与相关事项 45 21.1 评标委员会成员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化评标。通过交易系统查看电子采购文 件和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1.2 确认评审纪律和回避规定。 21.3 资格性审查 21.3.1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 行审查。资格审查时,对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满足完整和有效的前提下, 方可核定其投标资格合格。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 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21.3.2 资格审查时,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 为查询渠道,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 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档。 21.4 符合性审查: 21.4.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 21.4.2 符合性审查内容:对照本项目的技术、商务、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报 价要求及文件制作要求,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全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没有出现 重大偏离。实质性条款为带“★”标注的强制响应条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满足的 要求。 21.4.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4.4 符合性审查结论以记名方式独立表决,对有过半数评委审定为“不合格”或 “无效投标”者将不进入下一程序。 22.推荐中标候选人 22.1 综合评分法 22.1.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 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 46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 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 作为中标候选人。 22.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 选人。 22.2 最低评标价法 22.2.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 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 相同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 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2.2.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 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 的中标候选人。 22.3 质询与澄清 22.3.1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要求投标人在限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对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 的实质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将作为投标文件不 可分割的内容。 22.3.2 如果投标人授权代表未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达到的,视为放弃澄 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并认同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出的决定且无异议。对此情形,评标 委员会应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倾向考虑和作出决定。 22.4 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原则及顺序: 投标文件出现差异时,修正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47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6)对投标标的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实质性条款不响应处理; (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评标委员会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 上述第(1)-(4)情形,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前款规定 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5 政策性价格折扣: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投标人提供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分,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四部 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22.6 原件备查审核:若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交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客户验收报告、企 业资质证书、人员资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聘用合同书、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扫描件, 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原件审核验证。投标人必 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原件,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投标人对应评审因素的 评审得分。 22.7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 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评审 结束后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 采购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3.废标情形与处理 23.1 本项目或分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采购过程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5)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 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 (6)因重大变故,接采购人通知本项目采购任务取消的。 符合以上废标情形第 1-5 条其中之一时,将择日重新组织招标,同时将废标理由和 48 处理决定知会各相关投标人。 24.无效投标行为的认定 24.1 无效投标行为的认定 (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4)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电子 签章不完整的; (5)未按要求提供重要的样品、样板、物证和资料; (6)投标有效期及报价有效期不响应; (7)以假借、挂靠他人名义或用串通合谋等不正当手段形式参与投标,或在独立投 标人之间存有利益共享、虚假竞争的同盟关系;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汇入到同一个“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回执”上的子账 号(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 目或分包的投标; (11)投标人的主要成员同时出任其它投标人的重要职位,包括:法定代表人、董 事成员、监事成员、高级经理或有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关键岗位; (12)投标方案、报价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 (13)投标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14)投标方案或报价出现缺漏,无法满足项目要求; (1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严重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 49 (1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 (17)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8)未能有效通过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对约定必备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 容出现实质性偏离; (19)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与承诺等证明材料经认定后存在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情 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0)出现了违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 (21)评审期间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或调整补充内容及修正报价 超出允许规定范围; (22)由于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原因造成不能 正常操作交易系统的; (23)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 标评标活动的; (24)解密后,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满足资格审查及评标的需要的,投 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无效投标处理的; (25)因投标人自身行为导致无法参与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26)符合采购文件中载明会导致无效投标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2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七、评审结果确定 25. 确定评审结果 25.1 采购人可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投标人,或在法定时间内对评审结 果进行确认。 25.2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采购结果确认通 知书》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 25.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 定中标投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投标人。 50 26. 中标通知 26.1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投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 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 即为落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26.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26.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应当依法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7. 中标服务费 27.1 中标服务费: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 发的[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 号文《国家发改 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28. 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28.1 确定中标投标人后,有投标人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依法提出质疑,质疑成立 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 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投标人的,采购人应当依法确定下一顺序的中标投标人; 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8.2 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中标候选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 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投 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3 对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 理。 29. 合同签订 29.1 中标投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拒绝或拖延签 订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同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29.2 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澄清材料及来往确认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和裁定 争议的依据,对这些文件个别条款要约的理解存有歧义、偏差、含糊、疏漏等情形时, 一切以能够实现项目的功能效果和设计目标为前提,均以采购代理机构的理解判断为准。 29.3 在不违背原采购方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 51 范本中个别非实质性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正。 29.4 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 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29.5 合同生效后一切行为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约期间有违约过 错的一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30. 询问、质疑与投诉 30.1 询问 30.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询问,询问受理方式: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 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 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询问函均不予受理。 30.2 质疑与处理 30.2.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质疑受理 方式(详见本文件“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 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①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③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2.2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 购代理机构将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30.2.3 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 30.2.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 共同提出。 30.2.5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 要内容: 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52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 30.2.6 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质疑应当 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 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其证 据来源必须合法。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30.2.7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应当坚持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公平公正、简便高效原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中 标供应商提出质疑时,质疑函及相关质疑内容的举证材料将转递予被质疑者,被质疑者 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投标文件可公开的内容须接受任何形式 的审查 核实。 30.2.8 提交质疑方式:详见本文件“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30.2.9 质疑联系方式:详见本文件“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30.2.10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供应 商。答复函可以直接领取、传真或邮寄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 30.2.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30.2.12 投诉联系方式:详见本文件“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30.3 投诉 30.3.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30.3.2 投诉受理机机构及联系方式详见《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31.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违规处罚的适用情形 (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包含病毒或者其他恶意程序对交易系统进行破坏 53 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的材料或信息; (4)在评标期间,使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标结果; (5)恶意串通或捏造事实,对其竞争对手进行诋毁、排挤、攻击; (6)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投标或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7)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拒绝或不按期签订合同,违背投标 承诺和拒绝、拖延履行合同义务; (8)擅自将合同项目或主体关键性合同义务分包转让他人;小型、微型企业将合同 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将合同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9)获中标候选通知或公示后,无法如期按采购人要求履行承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 重要证明材料; (10)违反政府采购法规,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如实告知原则,扰乱了采 购程序; (11)提供虚假、恶意质疑投诉材料或在一年内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质疑投诉记 录。 54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办法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1 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先对所有有效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然后把通过资格性审 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对是 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 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未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被认定 为无效投标。如果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则终止评标。 只有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的综合评审,进行技术、 商务及价格的比较与评价。 1.2 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 会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 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商务评分。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评分为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根据价格部分评审表的计算公式以及价格扣除原则计算得出。将技术 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排 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 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2. 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综合评审: (一)初审 1.资格性审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初步评审表”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只有对 招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资格性评审,投 标人才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初步评审表”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审,只有对招标文件“符 合性审查”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对是否实质性响 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 55 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二)综合评审 1. 技术评价:技术评分标准详见技术部分评审; 2. 商务评价:商务评分标准详见商务部分评审; 3. 价格评价:价格评分标准详见价格部分评审; 4.计算综合得分: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得分。 (三)评标委员会向采购单位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3. 评标标准 分值分配: 评分项目 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价格部分 分值 45 分 35 分 20 分 1、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最终得分高低排定名次,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 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以经核准和扣除后的价格为基 准进行比较);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重新招标。 3、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 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4. 附件 附件一 资格性审查标准 附件二 符合性审查标准 附件三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 附件四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 附件五 价格部分评审标准 56 附件一: 资格性审查标准 序号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 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下列两项材料扫描件之 一即可: (1)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 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 审计结论); (2)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 投标截止之日前 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 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 间不足 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 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 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 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 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 4、守法经营声明书 5、提供投标承诺函。 2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详见企业资质、资格性证 明。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 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 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相 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57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 供相关证明资料)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 购活动。 提供投标承诺函。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仅能 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提供投标承诺函。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投标承诺函。 注: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满足“投标承诺函”的要求。 58 附件二: 符合性审查标准 1、基本商务条款要求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投标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授权代表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商务要求 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的商务要求的不可负偏离条款 投标要求 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每个投标人只能有一个报价。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其他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通用技术条款要求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技术要求 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的不可负偏离条款 59 附件三: 技术部分评审(45分) 序号 评分 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分) 1 应急管理 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应急管理投标方案(内容须包含有临时增 加货品、配送车辆在途中出现故障、配送车辆在途中遇到严 重拥堵、自然灾害、项目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缺失、有问题 食品召回、食物中毒处理等)进行综合评审: ①优:内容全面、措施完善细致、合理可行的,得 6分; ②良:内容全面、措施完善、基本可行的,得 3分; ③中:内容基本全面、措施欠完善、可行一般的,得 1 分; ④差:内容不全面、措施不完善、可行性差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 6分。 【注:没有提供该项评审内容的不得分。】 6 2 产品质量 管理能力 (一)根据投标人属下员工中具有由政府部门核发食品安全 管理员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情况进行评分: ①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1分, 本小项最高得 4分。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1、相关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2、“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平台”或 “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网”证书查询截图打印 件; 3、相关持证人员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 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具有食品检验员(工)或农产品快检类培训证书 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1分,本小项最高得 2分。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6 60 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1、相关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2、相关持证人员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 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本项最高得 6分。 3 (二)根据投标人具有的产品检测、检验室的情况进行评审: 投标人设有产品检测、检验室的,得 3分。 本项最高得 3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 产品检测检验室为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作为证 明材料,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3 4 (三)根据投标人自主购置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的功能进行 评审: 投标人自主购置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具有农药残留、瘦 肉精、兽药残留、水质检测功能,每具有其中 1项功能的得 1分,本项最高得 4分。 【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应设备的名称、检测功能说 明、设备购置发票及设备图片等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4 5 (四)根据投标人设有冷库的情况进行评审: 投标人设有冷库的,得 3分。 本项最高得 3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改造(销售)合同复印件以及产权 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冷库场地为租赁,还须提供租 赁合同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 全的不得分。】 3 6 货源保障 根据各投标人与第三方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协议情况进 行评审: 每提供一项标的内容为熟食类、蔬菜、水产、禽畜、副 食品、调味品、早餐糕点、水果、饮品类产品为其中一项内 容的协议(合同)的,得 0.5 分,本小项最高得 5分。 5 61 本项最高得 5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协议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7 项目配送 实施方案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方案(方案内容须包含有货 物组织、配送运输、装卸等)进行综合评审: ①优:方案完善、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6分; ②良:方案基本完善、有一定的合理性、基本可行的, 得 3分; ③中:实施方案不够完善,缺乏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 得 1分; ④差:实施方案不完善,不合理、可行性差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 6分。 【注:没有提供该项评审内容的不得分。】 6 8 货物理货 组织方案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方案[方案内容须包含有原 材料品质控制、加工制作(包括:肉类产品初加工、蔬菜及 水果前期处理、产品规格统一控制等)]进行综合评审: ①优:方案完善、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6分; ②良:方案基本完善、有一定的合理性、基本可行的, 得 3分; ③中:实施方案不够完善,缺乏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 得 1分; ④差:实施方案不完善,不合理、可行性差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 6分。 【注:没有提供该项评审内容的不得分。】 6 9 货物配送 便捷性 根据投标人的服务便利性情况进行评价: ①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书面或口头)后在 1 个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配送货物的,得 6分; ②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书面或口头)后在 1 至 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配送货物的,得 4分; ③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书面或口头)后在 2 小 时以上到达采购人现场配送货物的,得 2分; 6 62 本项最高得 6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作为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备注: 1.各投标单位的技术部分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分值四舍五入到小数点 后两位。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 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63 附件四: 商务部分评审(35 分) 序号 评分 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分) 1 同类项 目经验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同类项目经验的情况进行评审: (一)投标人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业绩以合同内 容为评审依据):每提供一项得 1分,本小项最高得 10 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 不提供不得分。(说明:同一整体项目项下签订有一个或多个 分项合同的按一个项目计算。)】 (二)在上述第(一)项提供的业绩中,获得业主评价意 见(评价意见为满意或以上的)的对应项目,每提供一项加 0.5 分,最多加 5分;本小项最高得 5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业主评价意见(加盖业主公章)复印 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 15 分。 15 2 企业实 力 根据投标人具有以下证书的情况进行评审: ①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④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⑤具有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证书; ⑥具有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⑦具有五星级服务认证证书。 以上证书每提供其中一项得 1分,本项最高可得 6分。 【注:第①至⑥项:投标人须提供证书状态为“有效”的 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 网页截图打印件作为证明材料;第⑦项: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 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6 3 食品安 根据投标人已对(或承诺)食品安全责任险作投保的情况进行 8 64 全责任 险投保 情况 评审: (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①累计赔偿限额达到人民币 2000 万元或以上的,得 4分; ②累计赔偿限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但不足人民币 2000 万元的,得 3分; ③累计赔偿限额达到人民币 500 万元或以上但不足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得 2分; ④累计赔偿限额小于人民币 500 万元的,得 1分。 本小项最高得 4分。 (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 ①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达到人民币 1000 万元或以上的, 得 4分; ②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达到人民币 500 万元或以上但不 足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得 3分; ③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达到人民币 100 万元或以上但不 足人民币 500 万元的,得 2分; ④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小于人民币 100 万元的,得 1分; 本小项最高得 4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已对食品安全责任险作投保的投标证 明材料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并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或提 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若投标人未对食品安全责任险作投保的,须提供书面承诺 函(格式自拟,承诺函须反映保险保额额度)作为证明材料, 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 8分。 4 配送车 辆保障 根据投标人承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情况进行评审: 1、承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中:具有轻型或以上厢式货车 的,每提供一辆自有车辆的得 1分,本小项最高得 2分; 2、以上第 1 项承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中:具有冷藏功能 的对应车辆,每提供一辆另加 4分,本小项最高得 4分; 本项最高得 6分。 6 65 【注: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内的机动车行 驶证正(副)证正反面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作为证明 材料;若车辆为冷藏车或冷链车的,还须提供车辆是冷藏车或 冷链车的相关证明材料(车辆的图片或描述等);证明材料不 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车辆所有人以机动车登记证上所有人栏目记载内容为 准、车辆类型以机动车登记证上车辆类型栏目记载内容为准)】 备注: 1.各投标单位的商务部分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分值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 位。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 该项评分为零分。 3.评审内容中所要求“原件核查”的,应附“资料原件提交清单(格式自拟)”与投标 文件(切勿与投标文件一起封装)同时提交,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核对,且原件 与投标文件复印件相符。原件于评标结束当日退回。不提供原件核查,该项不得分。 66 价格部分评审(20 分) 评审项目 说明 内容 分值 报价 20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 的投标报价(指经核准和扣除后的投标总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注:1、核准和扣除之前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 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3、投标报价以“本项目预算金额*(1-投标下浮率)”进行价 格评分的计算。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 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1、价格核准: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 (一)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87 号令) 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对采 购项目内容的投标报价中,投标供应商出现报价漏项的,评标时将视其投标总报价已包含漏 67 项报价。 2、价格扣除: (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2.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 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 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 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 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 准。 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 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属于何种类型企业,没有提供上述材料的其价格均不予以扣除。(《中 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如投标人为非制造商,其代理产品的制造 商也应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2.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2.4.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 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68 2.4.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 价格扣除。 2.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5.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 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障金;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 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2.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 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2)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2.6.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 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 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对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2.6.1、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___期)”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节能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 rc.gv.cn/)和中国质量认证 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 69 2.6.2、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 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 cn/)上发布。 70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格式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监所饭堂物料配 送服务 合 同 书 采购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 订,但不得修改实质性内容。 71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项目《采购文件》 的要求、乙方《投标文件》及其承诺内容、《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 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监所饭堂物料配送服务 (二)合同价:中标下浮率: %。 合同价已包含乙方承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乙方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货、 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金及相关服务等在项目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 的一切费用。 (三)项目地点:甲方(用户)指定地点。 (四)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两年。 本项目服务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付款方式: 。 二、项目具体内容 (一)采购(配送)内容: 本合同采购(配送)标的物为:时令蔬菜、生鲜水产、生鲜禽畜、副食品、调味品、早 餐糕点、水果、饮品等产品(不含大米和食用油)。 (二)采购(配送)产品来源要求: 乙方提供的各类产品须来源于合法的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和卫生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规定和标准,不存在侵权或冒牌的情况、不存在安全风险。 (三)配送地点: 本项目采购产品的配送地点为:南丰大道三水区看守所。 (四)配送供货期: 本合同的供货期为 2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72 (五)配送产品单价: 本合同采购的产品单价统一按基准价下浮 %计算。 说明: 纳入本项目采购(配送)范围的各类产品基准价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属于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 (http://fsdr.foshan.gov.cn/gzcx/nfcpjgcx/gqlfcpjg/)上公告范围内的产品,按交货当 天公告的佛山市三水区农副产品零售价格为基准单价;属于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公告 的产品,其基准单价参照交货当天三水区西南农贸市场或三水区商业城农贸市场的零售价; 如所需产品不属于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内公告的或在三水区西南农贸市场或三水区商业 城农贸市场没有销售的非大宗产品,其价格由甲方和乙方依据合理的原则商定。 (二)早餐糕点产品规格及基准价: 序 号 产品 类型 品 种 规格 基准价 (元/份) 序 号 产品 类型 品 种 规格 基准价 (元/份) 1.1 面包 类 方片包 不少于 60 克/ 份 1.70 3.1 蛋糕 类 小纸杯蛋 糕 不少 于 60 克/ 份 1.50 1.2 餐包 2.00 3.2 三角蛋糕 2.00 1.3 沙拉面 包 2.00 3.3 柠檬蛋卷 2.00 1.4 葱油面 包 2.00 3.4 草莓蛋卷 2.00 1.5 酥皮面 包 2.00 3.5 哈密瓜蛋 卷 2.00 1.6 椰条面 包 2.00 3.6 提子蛋卷 2.00 1.7 菠萝面 包 2.00 3.7 肉松蛋卷 2.00 1.8 莲蓉面 包 2.00 3.8 肉松蛋糕 2.00 1.9 豆沙面 包 2.00 3.9 红枣蛋糕 2.00 1.1 0 火腿面 包 2.00 3.1 0 大纸杯蛋 糕 2.00 1.1 1 红豆面 包 2.00 4.1 蒸包 类 大馒头 不少 于 60 克/ 份 1.50 1.1 2 提子面 包 2.00 4.2 黑芝麻馒 头 1.50 1.1 3 肉松面 包 2.00 4.3 红糖馒头 1.50 1.1 4 椰汁面 包 2.00 4.4 椰香糯米 糍 1.50 73 2.1 蒸点 类 韭菜饺 不少于 60 克/ 份 1.50 4.5 香甜奶王 卷 1.50 2.2 栗米饺 1.50 4.6 牛油葱花 卷 1.50 2.3 冬菇饺 1.50 4.7 纯正莲蓉 包 1.50 2.4 萝卜糕 1.50 4.8 香甜奶王 包 1.50 2.5 芋头糕 1.50 4.9 花生芝麻 包 1.50 2.6 马蹄糕 1.50 4.1 0 玫瑰豆沙 包 1.50 2.7 干蒸 1.50 4.1 1 冬菇生肉 包 1.50 2.8 玉米饼 1.50 4.1 2 豉汁叉烧 包 1.50 2.9 糯米包 1.60 4.1 3 腊味糯米 卷 1.50 2.1 0 牛肉丸 1.70 4.1 4 甜滑流沙 包 1.50 2.1 1 大叉烧 包 3.60 4.1 5 核桃包 1.50 2.1 2 咸肉粽 3.20 — — —— —— —— —— 2.1 3 糯米鸡 3.60 — — —— —— —— 说明: 如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需要增加糕点产品品种的,相关产品的基准价参照本项目同类 产品基准价进行定价。 (六)产品配送通知: 甲方(用户)在每周的周六前根据未来一周各饭堂所需的产品品种、数量向乙方发出饭 堂配送货物通知,乙方须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的产品配置至各饭堂。 说明: (1)甲方(用户)有权在发出配送通知后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变更配送内容,对此,乙方 应予以配合。 (2)乙方在收到配送通知后,如果因实际情况不能完全按要求进行配送的,应及时向甲 方(用户)报告,以便甲方(用户)及时调整配送方案。 (3)甲方(用户)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供货任务的确定方式和通知方式。 (七)产品配送要求: (1)供货及配送日常管理要求: 74 本项目要求乙方按以下基本要求对供货及配送进行日常管理: 1、依照甲方(用户)下达的送货通知要求,准时将相关的产品按质、按量送达至指定的 地点。 2、交付产品的外观或包装应完好、洁净,无污染、无破损,同时,不存在变质或不符合 采购需求的情况,否则,应及时更换相关产品,以避免影响饭堂工作的正常运作。 3、根据不同类型的产品,配置专用的容器进行分类装载运输,且相关的专用容器应有明 显的标识,以防止产品交叉污染或串味。 4、用于配送的专用运输车辆和用于装载产品的专用容器必须在每次使用前进行彻底的清 洗、消毒,以防止食品污染情况发生,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受到损害或损失的,相关责 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除不可抗力的原因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送货或不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 6、应至少每两个星期提供一次产品提供可供选择的产品清单,以便于甲方(用户)选择 配送产品 7、投入本项目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应穿着统一洁净的工作服装上岗提高供服务。 8、在提供服务期内获得或接触到的有关采购人的管理及工作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如存 在涉密或其他违法行为从而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受到损害,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由乙方 承担。 9、负责产品装载运输及交付的专职人员应按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并接受甲方(用户) 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指挥和管理。 10、承担在产品组织、配送过程中相关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2)应急管理要求: 乙方应根据甲方确认的临时增加货品、配送车辆在途中出现故障、配送车辆在途中遇到 严重拥堵、自然灾害、项目管理或服务人员缺失、有问题食品召回等应急方案提供应急服务, 以保障饭堂运作不受影响。 (3)产品交付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本项目的产品标准和来源要求进行产品组织、配送,否则,由此产生 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2、在交付产品时,乙方应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产品清单、产品来源证明、具有相应资质 的第三方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包括农残检测报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等)、相关产品当 天在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http://www.fspc.gov.cn/gzcx/nfcpjgcx/gqlfcpjg/)公布的佛 山市三水区农副产品零售价格表,为日后的产品溯源、结算提供依据。如产品交付时相关随 75 附资料有缺失,甲方(用户)有权拒收该批次产品,并由甲方(用户)自行采购当天饭堂所 需食材,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生鲜产品需要采用冷藏方式进行配送,以防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变质的情况应, 同时,应保证冷冻产品在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 4、应根据甲方(用户)的要求,安排专职人员对送达的水产品、畜产品进行初加工(初 加工工作包括:宰杀、清洗、去骨、去内脏、制作肉胶等)。 5、所有蔬菜、水果在交付前应经过前期处理(前期处理包括:去除表面杂质、去蒂、摘 剔等),使用率应达到 95%以上,同时,应根据甲方(用户)的规格要求组织配送,做到每 批次产品规格统一,否则,甲方(用户)有权要求乙方退换相关产品。 6、交付的糕点类产品应为当天生产的产品,且加工工艺和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国家相关的 规范、标准,不存有霉点、变质或过期等情况。在进行配送时,应采取必要的保温、防污染、 防挤压措施,以确保送达的产品安全卫生、形态美观、适口性好,不存在污染、变形、糊化、 生冷的情况,同时,乙方须根据甲方(用户)的送货数量计划,每次、每个品种免费多送一 份作为产品样品,以供产品质量溯源。样品抽取方式:由甲方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由双方工 作人员签署确认(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抽取具体时间等)并封存,封存时间将不少于 48 小时。 7、交付的工业制品应包装洁净、完好,标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8、交付的各类产品除了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卫生标准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干货类产品要求 标准/等级要求 包装要 求 感官要求 非使用劣质原料加工的产品, 不含有毒物质、不含违禁添加剂。 袋装 具有相应产品所特有的色、香、味, 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整齐均匀、无 虫蛀、无杂质、无霉变或其他异味。 (2)调味料类产品要求 序号 品 类 标准/等级要求 包装要 求 感官要求 1 酱类 符合国家一级或优 级标准。不含“转基因” 成份,为交付前两个月 内生产的产品。 瓶装 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 滋味。 无其他不良气味、异味、异物。酱油 的氨基 酸态氮大于等于 0.7 克/100mL。 2 腐乳 红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 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 76 腐乳外表呈乳黄色。块形整齐均匀, 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 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 味,无任何其他异味,滋味鲜美,咸 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 3 淀粉类 袋装 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 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 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 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 具有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4 白沙糖 符合国家一级或 优级标准。 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 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 异气味,晶粒均匀整齐松散,不结块, 无肉眼可见的杂质,水溶液应清晰透 明无杂质。 5 红糖 具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酸味、 酒味或其他异气味。 6 食盐 为加碘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 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 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具有纯正 的咸味。 7 食用花 生油 符合国家一级或 优级标准。 瓶装 具有相应产品所特有的色、香、 味,清澄透明,无异味。 (3)新鲜禽畜及三鸟类产品要求 序号 品 种 标准/规格要求 感官要求 1 五花肉 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 虫、无异味、无腐烂变质,且 为当天加工的新鲜产品。 肥瘦比例为 3:7(三线肉),肉呈 均匀的 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有 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 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脂肪洁白,肉 汁透明。 2 猪上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 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 脂肪洁白无霉点。 3 猪脚 干净,无剩毛、无污物,无异味。 4 猪排骨 脂肪含量低于5%。肉呈均匀的红色, 有光泽,肉质紧密,肉的外表及切面微 湿润。 5 猪瘦肉 6 猪杂 外形、完整、无变质,无炎症溃疡、 淤血、充血、出血、水肿及其它病理现 象。 7 牛肉 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 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干,或外 表湿润,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 肌纤维韧性强。 77 8 白条羊 肌肉呈均匀的红色,结构紧密,有 坚实感、有光泽,肌纤维韧性强,脂肪 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干,或外 表湿润。 9 光鸡 无淤血、无注水、无寄 生虫、无异味、无腐烂变质, 且为当天加工的新鲜产品。每 只重量不低于 1kg。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有 腿翅,无内脏,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 有光泽,肌肉呈黄、浅黄、淡红、灰白 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 不粘手。 10 光鸭 无淤血、无注水、无寄 生虫、无异味、无腐烂变质, 且为当天加工的新鲜产品。每 只重量不低于 1.5kg。 11 光鹅 无淤血、无注水、无寄 生虫、无异味、无腐烂变质, 且为当天加工的新鲜产品。每 只重量不低于 3.5kg。 12 鲜禽蛋 新鲜,且应为不低于无 公害标准养殖的产品。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 无裂纹,无霉斑,呈规则卵圆形,具有 蛋壳固有的色泽且均匀一致。蛋白浓稠、 透明。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 稀稠分明,具有蛋固有的腥味。 13 皮蛋 符合国家优级标准。 蛋体完整、有光泽、有明显的振颤 感,松花明显,不粘壳、不粘手。蛋白 呈半透明的青褐色或棕褐色。蛋黄呈墨 绿色并有明显的多种色层。具有皮蛋应 有的气味与滋味,无异味,不苦、不涩、 不辣。 14 咸蛋 符合国家无公害食品标 准。 外观裹灰松紧适宜,厚薄均匀,无 凹凸不平和露壳。蛋壳完整无裂纹,无 破损,表面清洁。气室低于 7mm。蛋白 纯白色无斑点,煮熟后蛋白细嫩。蛋黄 色泽朱红(或橙黄)煮熟后黄中起油或有 油流出。咸味适中,无异味。 (4)生鲜水产品要求 序号 品 种 规格要求 生鲜度或感官要求 1 仓鱼 每条不低于 200g 体态完整有光泽,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 伤,无异味,无寄生物,鱼眼睛清亮,角膜透 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皮肤天然色 泽明显有透明黏液层。 2 带鱼 每条不低于 500g 3 大头鱼 每条不低于 2kg 活体,且体态完整有光泽,无嘴烂及其它 外表损伤,无异味,无寄生物,鱼眼睛清亮, 角膜透明。 4 草鱼 每条不低于 1.5kg 5 鲫鱼 每条不低于 500g 6 生鱼 每条不低于 500g 7 塘鲺 每条不低于 200g 8 黄骨鱼 每条不低于 200g 78 9 其他鱼类 每条不低于市场常见 重量 (5)蔬果类产品要求 序号 品 类 规格/标准要求 感官要求 1 水果 类 不低于市场常 见的规格 色泽光鲜、水润饱满、无腐烂,果品表面清洁新鲜, 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成熟度适中,带有相应产品所特 有的芳香味。 2 叶菜 类 形态正常,肉质致密、新鲜,茎基部削平,无腐烂、 病虫害、机械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 3 瓜类 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 果、异 味、病虫害和明显机械损伤。形态、色泽一致,瓜条均 匀,无疤点,无断裂,不带泥土,无畸形、病虫害、腐 烂。 4 茄类 5 豆类 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病虫害斑。籽粒饱满较 均匀,无发芽、无变质、无变色、无腐烂。不带泥土、 杂质。 6 葛类 无发芽、无变质、不带泥土。 7 辛辣 类 鲜嫩,无虫口病斑及冻伤,无腐败或破损,无发芽, 无黑变,无枯叶,无开裂或断裂,无杂质。 8 玉米 籽粒饱满较均匀、无病虫害斑、新鲜 9 芽苗 类 芽苗细嫩,不带豆壳杂质,不浸水。 10 腌制 类 不含有损健康 成份 无腐败、不带泥土、杂质。 (6)糕点类产品要求 序号 品类 感官要求 1 河粉 粉薄白透明,爽软韧柔。 2 米粉 质地柔韧,富有弹性,水煮不糊汤,干炒不易断。 3 面条 色泽为淡黄色(即胚乳的颜色),抗褐变能力强,弹性好。 4 糕点类产 品 外形整齐,不收缩,气孔均匀,粉质细腻,不黏、不松散、无糖 粒、无粉块,组织松软,具有相应品种应有的组织特征,无发霉、变 质或污染情况。 (7)饮品要求 包装要求 规格 感官要求 袋装/瓶装 常规 具有相应产品所特有的色、香、味,无沉淀、无杂 质、无霉变或其他异味。 (8)大米类要求 标准/等级要求 包装要 求 感官要求 非使用劣质原料加工的产品, 不含有毒物质、不含违禁添加剂。 袋装 具有相应产品所特有的色、香、味, 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米粒饱满,洁 净,有光泽,整齐均匀、无虫蛀、无杂质、 79 无霉变或其他异味。 (八)供货任务的确定方式 甲方(用户)在每周的周六前根据未来一周各饭堂所需的产品品种、数量向乙方发出《佛 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饭堂配送货物通知单》(见下表),乙方须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 内将相关的产品配置至各饭堂。 说明: (1)甲方(用户)有权在发出配送通知后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变更配送内容,对此,乙方 应予以配合。 (2)乙方在收到配送通知后,如果因实际情况不能完全按要求进行配送的,应及时向甲 方(用户)报告,以便甲方(用户)及时调整配送方案。 (3)甲方(用户)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供货任务的确定方式和通知方式。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配送货物通知单 通知日期: 年 月 日 送达地点: 供货方经办人签名: 说明:以上格式甲方有权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调整。 (九)货物验收: 1、为确保产品质量及来源符合要求,由甲方(用户)派出专员为对乙方送达的货物进 行检查及签收,签收前将对送达产品的包装完好情况、污染情况、霉变情况、产品来源、质 量检验报告、零售价格、交付数量等信息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并填写配送货物验收单,为产 品结算提供依据。 2、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交付的产品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乙方应立即无条件退换 相关产品,否则,甲方(用户)有权拒收相关产品或拒付相关产品款项。 3、甲方(用户)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样并封存,为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出 序号 产品名称 配送数量 交付时间 1 2 3 …… 80 现问题时提供依据。样品抽取方式:由甲方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由双方工作人员签署确认(签 署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交付及抽取具体时间等)并封存,封存时间根据不同类型的产品及 使用时间而定。 4、对于存在质量争议的产品,由甲方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如 存在质量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考核办法 在本项目供货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供货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并对违约 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理。监督、考核和处理方式如下: 1、不按甲方下达的采购通知及时送货或不按规定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产品的,乙方须根 据不及时送货或更换不符合要求产品的次数,按每次 500 元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说明:如因乙方不按规定及时送货或更换不符合要求产品导致甲方的餐饮工作停顿的, 甲方有权自行采购相应的产品,以解决餐饮工作停顿的问题,但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 括产品采购成本)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在应付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2、乙方供应的产品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确定为不符合国家质量要求的,须 根据被确定为不符合国家质量要求的次数,按每次 1000 元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将零散收购的产品供应给甲方并经核实的,乙方须按相应产品的价格和数量计算,并 按计算数额的十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存在短斤少两、以次充好、虚增价格情况的,乙方须根据相应产品的数量和价格计算, 并按计算数额的十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不按要求配置专用的容器进行分类装载运输或相关的专用容器没有明显标识的, 须根据出现次数,按每次 200 元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专用运输车辆、专用容器存在污垢、杂物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状况的,乙方须根据出现 的次数,按每次 1000 元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专职人员不具有健康证明的,乙方须根据核实的次数,按每次 500 元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不按要求将产品送达至指定地点的,乙方须根据发生的次数,按每次 1000 元计算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 9、不按要求对送达的水产品、带骨畜产品进行宰杀、清洗和整理或初加工的,乙方须根 81 据出现的次数,按每次 200 元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未经甲方的批准,擅自更换配送服务人员或配送车辆的,乙方须根据出现的次数, 按每次 500 元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如乙方在本项目供货期内,存在以下问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签订的项 目合同。如相关的问题涉及法律、经济责任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1)未按要求作出投保的; (2)因不法经营等原因,被相关政府部门勒令停业; (3)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法行为; (4)因所供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 (5)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发生同一违约问题。 说明:在本项目供货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本考核和处理办法进行修改或调整。 三、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利得到合同承诺的满足要求的服务。 2、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和配合的准备工作,使乙方在维护实施过程中不受外来因素的阻挠 和影响; 3、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乙方的维护进行人员配合和协助工作; 4、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办法对设备进行验收; 5、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金额付款给乙方。 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利按照合同承诺的方式收取合同规定金额; 2、按本合同约定的完成任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所描述的要求(详见招标 文件采购项目及内容); 3、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4、必须严格按规定开展服务工作,不得有违法违规执业的行为。 四、对乙方执行合同情况的监督管理 1. 为保证本项目的服务质量,甲方将于合同期内对乙方执行合同情况进行跟踪核查; 2. 乙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如被发现以下问题,通过有关部门的查实,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 82 同,甲方有保留停止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费用和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有关情况向相 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3.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造成甲方及相关单位损失的; 4. 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式,以谋取非法利益的; 5. 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构成恶劣影响的; 6. 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受委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的; 7. 违反保密规定的; 8. 拒绝接受甲方跟踪核查的; 9. 不按要求保管资料的。 五、异议索赔 1. 乙方对于所提供的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的须负有责任。乙方同意甲方拒收货物,乙方 负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银行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等 必要的费用。 2. 对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乙方同意免费更换,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 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顺延被更换货物 的质保期。 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如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 10 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内,按照甲方选择的 方法解 决索赔事宜,甲方将有权从货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 步要求索赔的权力。 六、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交货,则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 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如超过合同规定 交货期限 5天乙方仍不能交货完毕,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 2. 乙方不能交货,则按合同总价 3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 同。如上述违约金金额仍不足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 出索赔。 3. 货物未能一次性通过验收,则甲方同意由乙方予以整改,并在第一次验收结束之日起 5天内重新组织验收;经 2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因此 给甲方造成 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83 4. 如果甲方逾期付款,则每逾期一天按拖欠金额的 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累计违约金 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30%。但由于财政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 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延期交货及服务的理由。 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解约通知之日起 10 天内退回甲方已支付的价款。 七、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甲方在验收后 100 天内如对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 同时,即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3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 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 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有权不予 接受。 五、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服务不合规定、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甲方因违章操作、保养不善等造成货物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2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 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八、争议的解决 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 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2. 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佛山有管辖权的法院。 3. 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4.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九、不可抗力 1. 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7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 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84 八、税费 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 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 于货物和部件的进口关税,所有货物的国内增值税)均应由乙方负担。 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其它 (一)本项目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下列文件的优先解释 顺序如下: 1. 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及 修正文件); 2. 本采购合同 3.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包括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各类新出台的制度和规 定); 4. 中标通知书; 5. 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正内容、答疑会议纪要等); 6. 投标文件及其相关承诺附件(含报价文件澄清);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 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注:如乙方在《投标文件》及其相关承诺附件中作出有比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和本 合同更有利于甲方的响应(该是否有利于甲方的解释权双方同意最终归甲方所有), 则 乙方投标文件及其相关承诺附件中更有利于甲方的相关条款内容的解释顺序优于招标文 件及答疑补遗文件和本合同,乙方须按这些响应承诺履行。 (二)知识产权: 1. 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 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 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85 2. 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必须采用正版系统软件和开发工具软件,如因版权问题导 致实施计划延误,或受到来自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应用软件”设计权及其他知 识产权的法律指控时,乙方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三)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甲方书面同 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四)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变更协议等)、招标文 件、投标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 组成 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 或盖章确认之 日期。 (五)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 承担相应责任。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主体性和关键性合同义务。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招标代理机构执 壹 份。 (八)本合同共计 页 A4 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九)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十)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 甲方(用户)(盖公章): 乙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86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 开标一览表 二、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 投标承诺函 四、 投标授权书 五、 守法经营声明书 六、 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七、 其他资格文件 八、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九、 商务条款响应表 十、实质性响应条款响应表 十一、 企业综合概况 十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三、 项目业绩介绍 十四、 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 十五、 商务部分其他文件 十六、 技术条款响应表 十七、 技术方案总体内容 十八、 其他材料 特别提示与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按格式内容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7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监所饭堂物料配送服务 交易编号: GDHZSS202123JSFT 分项名称 单位 填报内容 投标总价 元 ¥ 投标下浮率 % 服务期 / 备注 1、有效报价上限:详见第三部分的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2、详细报价内容见《报价清单明细表》; 3、如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总价=预算金额*(1-投标下浮率)。 填表要求: 1.投标总价应为各分项报价之和,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准则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2.以上投标报价须满足“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的商务要求中“报价要求”的内容和 要求。 3.开标内容与投标文件对应内容必须一致,否则,以开标唱读内容为准。开标内容中投 标报价合计为必唱内容,其它内容均为选择性唱读内容。 4.本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8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致: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 我方已按“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监所饭堂物料配送服务”(项目编号: GDHZSS202123JSFT)的招标文件要求,于 年 月 日前以 (付款形式) 方式汇入指定 账户(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 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情况如下:(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进帐单) 转账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账户名称: (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账户名) 帐 号: (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账号) 开户银行: 省 市 本单位谨承诺上述资料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本 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 投标人名称: (盖投标人公章) 单位地址: 联系人(财务人员): 单位电话: 联系人手机: 日期: 年 月 日 附:我方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注:如采用投标担保函形式,须提交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可不递交本声明。 粘贴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直接扫描到此张纸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9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若用电汇、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可不递交该投标担保函) 致: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下称“投标人”)根据贵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拟向贵方投标承接 项目。根据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向贵方提交投标保函。 根据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下称“保证人”)在此向贵方(下称“受益人”)开立不可 撤销的、保证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保函(下称 “本保函”)。 本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保证人承诺,一旦收到受益人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 书面通知,保证人将在收到索赔文件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保函金额内无条件地向受益人付 款: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 2.投标人中标后未与受益人签约。 3.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二、保证人与投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受益人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第三人时需经保 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自动解除。 三、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 四、本保函一经开立即生效,于 年 月 日失效(如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 本保函有效期也作相应延长)。本保函失效后,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正本原件退回投标人, 但无论是否退回,本保函自失效日起均视为自动失效,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和义 务自动解除。 五、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保函履行期间, 如发生争议,各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受益人所在地有管辖权 的法院提起诉讼。 保证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 邮政编码: ; 90 电 话: ; 传 真: 。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担保函原件单独封装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投 标文件中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投标时递交的投标保函,其标记和密封要求如下:投标保函纸质原件应使用一 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投标保函”字样,载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采 购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地址。 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及标记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对投标保函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 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保函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由 此造成的投标保函提前开封的责任。 3.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如下: 采购人地址: ; 采购人名称: ; (项目名称) 投标保函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 91 三、投标承诺函 投标承诺函 致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根据《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方递交的投标文件参与下列项目的投标,现为 我方的一切投标行为作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1. 投标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监所饭堂物料配送服务;交易编号: GDHZSS202123JSFT 。 2. 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要求及规约,对 文件的合理性、公正性和程序安排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 3. 我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其内容已充分表达了我方的真实 意愿,没有任何遗漏、虚假、侵权之处,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之行为,愿独自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满 90 天,若我方获中标资格,投标有效期则相应延长 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不论在任何时候,定将按贵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一切 补充材料。 5. 完全服从和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仅凭投标报价或单一竞 争优势并非是决定中标资格的唯一重要依据。 6. 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中标供应商应尽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采 购人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和经济赔偿。 7. 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交近三个 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 8. 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以便核查。 9.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10. 我方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1. 我方未曾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12. 本承诺函效力及范围均涵盖我方整套投标文件和一切补充文件; 13.我方承诺没有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14.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 92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15.我方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93 四、投标授权书 致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特授权委任:以下为本单位现职员工,作为我方唯一全权代表,亲自出席参与贵 方承办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对该代表人所提供、签署的一切文书均视为符合我方的合法利 益和真实意愿,我方愿为其投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交易编号:GDHZSS202123JSFT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监所饭堂物料配送服务 委任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职务: ,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手机: ; 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单位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递交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全程;按照 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现场处理投标相关事宜;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 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有效期限:与本单位投标文件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特此授权证明。 附件: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94 附件: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 注: 1. 须与《投标授权书》委任的全权代表一致。 2. 上传全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95 五、守法经营声明书 守法经营声明书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已清楚招标文件 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我方诚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特此声明: (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 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我方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 下:(除法定代表人外,其他管理人员可根据本单位的管理架构和职位名称进行填写) 人员职位 姓名 联系固话及手机 法定代表人 董事成员 监事成员 总经理 副总经理 …… (三)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如投标人为非法人的,特此声明:我方 负责人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其它事项说明: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说明: 1.本声明书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如允许分公司投标的项目,除须填写上述法人机构人员情况,还须增加分公司负责人 及管理人员情况。 3.供应商应对该声明书的真实性负责,如若发现与实际不符,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96 六、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 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以下材料须按照采购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述的内容和要求提供: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 二、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 1份);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网上信用记录证明: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查询结果。 要求: (1)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的查询页面打印件,查询时间不 能早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页面无法打印的可以截图打印。 (2)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可提供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或下载打印信用报告。相关 资料须体现投标人全称、查询时间、查询网址和查询结果,查询界面须能体现“信息概览、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守信红名单、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或直接下载打印信用报告。 (3)“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可提供网页打印件或截图。相关资料须体现投标 人全称、查询时间、查询网址和查询结果。 (4)查询结果如显示无投标人信息或没有该企业相关记录的,亦须按照上述要求打印网 页或截图。 (6)查询页面显示的关键内容见下图标注指引。 说明: 1. 上述资格性证明文件属性是打印件的,应将打印件扫描上传后加盖电子章;文件属性 为截图的,直接复制粘贴在文档后加盖电子章。 2.投标人须如实提供网上信用记录证明,采购人将在资格审查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 行审查、验证,如有造假或情况不一致,将导致投标无效! 97 98 七、 其他资格文件 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下列两项材料扫描件之一即可: (1)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 (2)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资信证明要求: ①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供应商最近 6个月内(从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 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采购文件有关要求,且其符合性及有效性将以采购人 审查结果为准。如成立时间不足 6个月的,按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时间提供。 ②资信证明的落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名称一致,如不一致的, 视作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将作无效处理。 ③资信证明书格式有抬头的,可以写本项目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单位全称,即“招标人” 或“代理机构”。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要求: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 (1)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如成立时间不足上述月份要求的的, 应提供成立后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 成立并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 章。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要求: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 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 如成立时间不足上述月份要求的,应提供成立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供应 99 商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并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 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 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 章。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 (1)以上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以上内容及序列要求在 投标/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 (2)本项目“企业综合概况”格式文件中已要求在“企业年度主要财务状况摘要”提交 财务报告(要求从供应商库获取),此处不用重复上传,但应注明“财务报告详见《企业综 合概况》的企业年度主要财务状况摘要”。 100 八、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 材料名称 查看 说明: 1. 该信息从供应商库获取,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 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上述证明文件的机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应一致。 101 九、商务条款响应表 商务条款响应表 一、基本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序 号 商务条款 投标人响应描述 完全响应/正偏离/负 偏离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1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2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3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4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5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二、其他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序 号 主要商务条款 完全响应/正偏 离/负偏离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产品、工程和服务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3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4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5 采购文件中的其他(非“★”项、非“▲”项)商务条款均能 完全响应 6 同意接受采购人发布的补充通知中各项商务要求(如有) 7 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提供的商务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和 有效性进行公开审查验证 三、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如有): 102 四、不同意公开的商务部分内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的信息,不得作为不同意 公开的内容,否则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1.对于上述要求,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的“采购项目商务要 求”内容进行逐条响应。 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完全响应/正偏离/负偏离”栏内写“完全响应”,如投标 人不完全响应视为偏离,则按实际情况在“完全响应/正偏离/负偏离”栏内写“正偏离”或 “负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本文件中标“★”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响应或存在负偏离,将作无效处理。 3.若上述商务条款内容与“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列述不一致时,均以“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详细内容为准。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103 十、实质性响应条款响应表 实质性响应条款(“★”项)响应表 序号 “★”项实质性响 应条款 响应实际参数 是否完全 响应/正偏 离/负偏离 偏离 说明 证明文件 (如有) 1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2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3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4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5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6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的“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和“采 购项目商务要求”标有“★"号的实质性条款内容逐条响应;供应商如不响应,将导致投标无 效。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作出优惠承诺和具体实施安排,以提高其投标的竞争力。 2.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完全响应/正偏离/负偏离”栏内填 写“√”或“完全响应”;对空白或打“×”或填写“负偏离”视为负偏离,对打“○”或 填写“正偏离”视为正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3.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 104 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5 十一、企业综合概况 投标人企业基本概况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 编 企业网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身 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业务联系人 联系人身份 证号码 职 务 电 话 手机 传 真 财务联系人 联系人身份 证号码 职 务 电 话 手机 传 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 设置 主营业务介绍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 2 分支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售后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服务机构性质: 联系电话: 传 真: 注:以上内容均应如实详细地填写,如不具有“分支机构情况”可写“无”。 106 企业年度主要财务状况摘要(万元) 序号 年度 附件链接 1 2 3 注: 1、该信息从供应商库获取。 2、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评分内容选择对应的财务报告 (经审计)。评分内容没有要求的,请选择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经审计),投标人成立时 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 107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说明: 1.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须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其他材料”。 3. 不属于中小企业的供应商无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108 十三、项目业绩介绍 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单位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验收时 间 客户单 位联系 人 客户单位 联系电话 说明: 1.以上业绩信息及合同等资料从供应商库获取,此将作为综合评价、评分的重要参考依 据。 2.以上项目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商务部分-企业业 绩)内容,请投标人按照评分内容的要求(如是否同时要求提供验收报告或客户验收评价等) 从供应商库中选择对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3.业绩的验收或客户满意度评价,均以采购单位或其经办部门的公章确认为准。 109 十四、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 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 序号 资质类型 资质/证书名称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有效期 说明: 1.以上资质信息从供应商库获取,此将作为综合评价、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2.以上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评分内容,请投标人按照评分内容的要求从供应商库中选 择对应的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3.证书有效期要求: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 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设置有效期要求的,视为长期有效。 4.资质类型分为:企业资质、产品资质、荣誉证书(以上证书应为投标人自有证书,如 属于其他企业或其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资质证书,请在《技术方案总体内容》中提供)。 110 十五、商务部分其他文件 (一)其它材料 1、同类项目经验的证明材料; 2、企业实力的证明材料; 3、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情况的证明材料; 4、配送车辆保障的证明材料; 5、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111 十六、技术条款响应表 技术条款响应表 一、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序 号 条款名称 投标人响应描述 是否完全响 应/正偏离/ 负偏离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1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2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3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4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5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6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7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二、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说明(对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包括:非“★” 项、非“▲”项),如有偏离应逐一描述,未填写视为完全响应)): 三、不同意公开的技术部分内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的信息,不得作为不同意公开 的内容,否则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 1. 对于上述要求,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的“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内容进行逐条响应。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完全响应/正偏离 /负偏离”栏内填写“√”或“完全响应”;对空白或打“×”或填写“负偏离”视为负 偏离,对打“○”或填写“正偏离”视为正偏离,该栏未填写的视为不响应。若存在偏 离,请在“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栏中扼要说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情况。 2. 本文件中标“★”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响应或存在负偏离,将作无效处理。 112 3. 若上述技术条款内容与“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列述不一致时,均以“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详细内容为准。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113 十七、技术方案总体内容 (一)技术方案总体内容 技术方案设计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 技术方案必须对应评审方法中评审因素的顺序逐一进行描述,不限于以下几个部分及内 容要点: 第一部分 应急管理方案 要求:投标人应结合其投标方案,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管理投标方案(内容须包含有临 时增加货品、配送车辆在途中出现故障、配送车辆在途中遇到严重拥堵、自然灾害、项目管 理人员或服务人员缺失、有问题食品召回、食物中毒处理等)。介绍内容应与投标文件相关 资料、响应情况及表述内容相符。 第二部分 产品质量管理能力 要求:投标人应根据评审内容,提供相关响应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属下员工中具有由政府部门核发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情况; (2)投标人具有的产品检测、检验室的情况; (3)投标人自主购置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的功能; (4)投标人设有冷库的情况。 提供的内容应与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响应情况及表述内容相符。 第三部分 货源保障 要求:投标人应根据评审内容,提供相关响应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与第三方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协议情况; 提供的内容应与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响应情况及表述内容相符。 第四部分 项目配送实施方案 要求:投标人应结合其投标方案,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方案(方案内容须包含有货物组织、 配送运输、装卸等)。介绍内容应与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响应情况及表述内容相符。 114 第五部分 货物理货组织方案 要求:投标人应结合其投标方案,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方案[方案内容须包含有原材料品质 控制、加工制作(包括:肉类产品初加工、蔬菜及水果前期处理、产品规格统一控制等)]。 介绍内容应与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响应情况及表述内容相符。 第六部分 货物配送便捷性 要求:投标人应结合其投标方案,提供服务便利性情况(承诺函)的证明材料。介绍内 容应与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响应情况及表述内容相符。 115 (二)其他材料 此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评审要求的其他文件: 除上述格式文件中已列述的文件资料外,评审要求的其他文件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 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2. 企业变更资料: 比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生产或经营范围等信息曾变更的记录或证明文件等; 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3.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有关要求及说明如下: (1)文件格式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此声明函仅适用于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本声明函,无须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说明: 1.除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从供应商库获取的资料(如项目业绩、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 员情况等)外,其他材料可以在此部分进行补充; 2.补充的其他材料应按上述排列顺序扫描上传; 3.若无材料需要提交的,请上传一份空白文档。 116 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交易编 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 1. 本声明函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2.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本声明函,无须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 3.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 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不填写或不提交此附件。 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 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 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 11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 员人数。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18 十八、其他材料 (一)其它文件资料参考格式 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 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述 (二)采购(配送)产品基准价 (三)★ 产品标准及来源要求 (四)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五)车辆配置要求 (六)食品安全保障要求 (七)供货及配送日常管理要求 (八)应急管理要求 (九)产品交付要求 (1)干货类产品要求 (2)调味料类产品要求 (3)新鲜禽畜及三鸟类产品要求 (4)生鲜水产品要求 (5)蔬果类产品要求 (6)糕点类产品要求 (7)饮品要求 (8)大米类要求 (十)供货任务的确定方式 (十一)货物验收 (十二)考核办法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 报价要求 (二)服务地点 (三)项目服务期 (四)付款方式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一、概念释义 1. 招标适用法律 2. 释义 3.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二、采购文件说明 4.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5.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原则 8. 投标文件的编写 9. 投标文件的组成与制作要求 10.投标报价 11.投标保证金 12.投标有效期 1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五、开标会 16. 开标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 17.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审工作要求 18. 评标方法 19.评标依据 20. 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 21.评审流程与相关事项 22.推荐中标候选人 23.废标情形与处理 24.无效投标行为的认定 七、评审结果确定 25. 确定评审结果 26.中标通知 27.中标服务费 28. 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29. 合同签订 30. 询问、质疑与投诉 31.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违规处罚的适用情形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办法 1. 评标方法 2. 评标步骤 3. 评标标准 4.附件 资格性审查标准 符合性审查标准 技术部分评审(45分) 商务部分评审(35分) 价格部分评审(20分)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格式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监所饭堂物料配送服务 (二)合同价:中标下浮率: %。 (三)项目地点:甲方(用户)指定地点。 (四)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两年。 (五)付款方式: 。 二、项目具体内容 (一)采购(配送)内容: (二)采购(配送)产品来源要求: (三)配送地点: (四)配送供货期: (五)配送产品单价: (六)产品配送通知: (七)产品配送要求: (1)供货及配送日常管理要求: (2)应急管理要求: (3)产品交付要求: (八)供货任务的确定方式 (九)货物验收: (十)考核办法 三、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2) 乙方权利和义务 四、对乙方执行合同情况的监督管理 五、异议索赔 六、违约责任 七、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五、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八、争议的解决 九、不可抗力 八、税费 九、合同生效 十、其它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投标承诺函 四、投标授权书 五、守法经营声明书 六、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七、 其他资格文件 八、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九、商务条款响应表 十、实质性响应条款响应表 十一、企业综合概况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三、项目业绩介绍 十四、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 十五、商务部分其他文件 十六、技术条款响应表 十七、技术方案总体内容 十八、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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