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12月30日 18:40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2-2024年度市政协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办公厅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30日 18:4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1月02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 | ||
预算金额 | ¥9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光耀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4414892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办公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20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72206174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24414892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办公厅 2022-2024年度市政协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YZB-SZX-2021-05)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2024年度市政协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SZX-2021-05 项目名称:2022-2024年度市政协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30.0万元 最高限价:93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出具的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成立的公司可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三)2021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减税、免税的投标人需提供减税、免税的申报材料)(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3日到 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一份,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办公厅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209号 联系方式:187220617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联系方式:022-244148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光耀 电 话:022-2441489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 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1日 |
项目需求书
(一)工作范围
投标人负责天津市政协机关食堂的整体服务保障工作,具体包括:
1.严格按照国家及天津市餐饮行业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负责食品原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平时使用的肉、蛋、奶、油、米、面、调味料等)的采购、加工制作、成本核算;
2.负责餐具、用具、设备的清洗、消毒工作;
3.负责食堂整体的保洁服务;
4.负责提供餐巾纸、保洁工具、低值易耗及清洁消毒用品;
5.负责食堂及食堂全体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工作;
6.保证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任务。
(二)供餐服务内容
1. 供餐模式
工作日早餐、午餐均采用自助模式供餐。
工作日晚餐,周六、日或其他节假日用餐:采用简易套餐模式供餐。
2. 供餐品种
(1)早餐:主食6种、蛋类2种、稀食4种、小菜4种、咸菜2种、小吃2种;
(2)午餐:热菜5种、凉菜2种、主食2种、杂粮2种、花样面食3种、西点3种、汤和粥各1种、水果/酸奶各1种、特色风味小吃3种及中/西点3种;
(3)菜单每周一更新,每日供应品种80%不重样;口味应融会南北及西部地区风味,重点体现天津特色,口味丰富。
(4)菜单制作应考虑满足回民就餐需求。
(5)节日就餐可根据就餐需求增加相应品种(如: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
3. 就餐人数
工作日:早餐200人、午餐200人。
工作日晚值班,周六、日及其他节假日:根据采购人实际就餐人数供餐。
4. 餐饮标准
20元/人/天(不含税价),餐费实际运营中据实结算。
(三)人员要求
食堂配置的所有配置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总人数不少于23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中餐厨师3人、小吃厨师2人、切配员2人、面点师3人、服务主管1人、高级服务员3人、服务员5人、洗刷保洁2人、库管员1人。
1.项目经理具备的条件:年龄30-50周岁,具有相关管理经验。从事大型机关食堂餐饮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验,精通厨房、餐厅管理业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管理能力。需经采购人面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厨师具备的条件:配备的厨师队伍中至少2人具有四级/中级以上厨师证。
3.面点师具备的条件:配备的面点师队伍中至少1人具有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
4.切配员具备的条件:具有3年以上本岗工作经验。
5.服务员具备的条件:年龄18—45周岁,仪表端正,从事本岗工作3年以上,具备日常餐饮服务及大型会务餐饮服务保障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6.保洁洗刷员不得大于55岁。
7.投标人需具备有资质的营养师团队。
(四)项目管理要求
1. 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具备相关餐饮服务经验,在餐饮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做到食品加工安全卫生,加工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有效期内健康证上岗,按时按点提供就餐服务。
2. 加强对员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应统一着装,做到仪表干净整洁,服务周到、热情大方,避免与采购人内部职工发生冲突。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按规范操作。
3. 投标人须制定详细系统的服务方案,须明确各岗位的人员配置、工作内容、职责和标准等。各岗位操作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并在醒目位置张贴。
4. 投标人需根据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加强培训演练,做好重点场所和人群防控,强化疫情科学应对。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工作措施,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因地制宜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 食堂操作和就餐环境要求:干净、干燥、无污染、无杂物、无残渣、无异味、无油垢、无蝇虫、无老鼠。垃圾要随有随清,垃圾桶加盖、内外袋无外溢。
6. 投标人应提报投诉处理流程、解决方案及满意度调查制度。
7. 投标人需具备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求,按要求提供正常餐饮服务项目之外的应急任务,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餐饮保障。
8. 未经采购人许可,投标人不得擅自拆改任何设施设备。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误饭、断供、食品安全问题,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按合同约定接受当月标的额30%处罚。
9. 投标人应对每餐餐品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
10. 投标人须遵守采购人内部各项制度,特别是保密、安全制度。
(五)结算方式
每月5日前支付上一月度管理费及食材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或协商后支付。
(六)责任分割
1.采购人负责情况说明:
(1)采购人负责无偿提供制作场地、库房、后厨设备和工具,并提供一间办公室。
(2)采购人负责免费提供涉及餐饮服务的水、电、燃气等能源。
(3)采购人负责厨房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
(4)采购人负担食堂内外区域定期消杀灭“四害”工作及烟道清洗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
2.投标人负责情况说明:
(1)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培训、劳务服务、住宿、保险(社保五险)及统一工服等支出。
(2)负责采购合格的各类餐饮保障所需合格的原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平时使用的肉、蛋、奶、油、米、面、调味料等)
(3)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准时出餐,保证食品安全。
(4)主副食制作精美可口,就餐环境整洁干净,服务态度端正,服务质量高。
(七)对投标人的要求
★1. 须承诺在近3年内,在其他采购人单位从事服务保障期间,没有发生员工违反采购人安全、保密等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单独提供承诺函)
★2. 投标企业法人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责任事故,且在以往餐饮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单独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的各项操作流程,须严格执行国家、天津市及相关部门管理规定,如卫生防疫、食品检验、加工制作、食品留样、员工健康、消防安全等。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食品操作、安全管理、员工管理流程和应急预案。
5.有健全的服务满意度制度及投诉、调查、解决机制。
★6.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所有员工经政审合格后上岗。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员工健康证。(单独提供承诺函)
7. 有定期对操作间、用餐区等公共区域进行灭“四害”工作的完备计划方案,该项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实施,费用由采购人解决。
8. 负责安排对食堂的排烟管道定期进行清洗,指派的作业人员或外委的清洗保洁公司必须具备专业资质。排烟管道清洗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9. 负责协助采购人申请、延续办理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0. 投标人应按照行业及企业自身取费标准,并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因素进行投标报价。包括: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人工费用;食材费用;此外还包括投标人企业内部管理费、税金、利润等相关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服务期内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的最终优惠价格。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八)考核要求
1. 服务范围内每半年采购人进行一次服务情况调查,包括:“菜品质量、服务态度等”,如调查后结果有五分之一以上用餐人员不满意,采购人提出整改警告,如整改后仍有五分之一以上用餐人员不满意,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2. 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每日菜品质量,若在用餐现场发现用餐环境不整洁或菜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现象,采购人有权要求立即整改。
3. 人数要求:按规定时间全员在岗,管理人员、现场工作人员等,无正当理由缺席每少一人扣100元。
4. 投标人全权负责所属员工的管理使用和教育培训及后续事项的协调解决,依法加强员工队伍管理,不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吃、拿、卡、要等问题,不发生有责纠纷,不发生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月计扣办法:出现第一次,经确认视情扣100-500元,出现第二次,经确认视情扣1000-2000元,并提出严正警告,出现第三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 日常管理正规有序,工作场所符合安全、整洁等作业要求,用餐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员工着装整齐。每发现一处问题,于当日内解决每处扣50元,同一问题次日仍未解决依次按倍率递增。发现安全隐患每起扣200元,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若投标人拒不整改,不采取实际行动,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 考核方式:投标人每月填报食堂管理情况考核表,采购人成立考核小组,每月不定时检查抽查,出具考核意见,服务情况调查每半年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