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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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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机关 大港街2022年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YZC-2021-042)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机关 大港街2022年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YZC-2021-04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港街2022年机关食堂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ZC-2021-042
项目名称:大港街2022年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4563万元
最高限价:66.456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6.4563 66.4563 餐饮服务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依据,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负责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或负责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或负责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 3、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税务局出具的2020年度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受权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法人(或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和受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8、《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1日到 2022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方式: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现金形式),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二层(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二层(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为控制疫情,避免接触传染; 现场评标阶段: 1投标人体温超过37.3度的禁止进入开标现场进行投标; 2须投标人佩戴口罩并且做好个人防护并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进入评标场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消毒工作,否则不得进场开标; 3评审专家须提前申请“天津健康码”本人身体健康码为绿色的方可接受评标邀请。评审当日为绿色的方可评标。 如遇特殊情况,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发布的本项目更正公告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道旭日路468号
联系方式:022-63856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联系方式:022-84601296-8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萍
电 话:022-84601296-8013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大港街2022年机关食堂服务项目2021.12.31(1).doc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宝坻区中医医院治未病与预防重大疑难疾病能力建设所需设备

第六部分 项目需求书

大港街2022年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内容

服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

服务内容:委托供应商对采购人机关食堂进行运营管理,负责每日为采购人职工提供满意的三餐(早、中、晚餐)服务,并负责食堂人员、水、电、气安全,以及日常的服务管理工作。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二、报价要求:

项目控制价664563元。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等、商业保险费、定期体检费、工服及防护物品费、培训费、各类福利费、保洁卫生费、食宿费、交通费、防暑降温费、厨师节假日加班费、厨房下水道清理、清洗烟道、管理费及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须将上述所有费用考虑到报价之中。本项目报价为一年服务费固定总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磋商小组在评分中予以考虑。

4. 付款方式:每半年付款一次,采购人于下半年初支付上半年的服务费,供应商同时开具等额合法发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结清一切费用前供应商需保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货款,承诺后方可付款。

采购人支付相关费用之前,供应商需开具等额合法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以实际合同为准)

三、项目需求书

(1)? 技术部分

1、? 就餐人数:

早餐:335人;午餐335人;晚餐:5人

2、? 就餐时间:

早餐:07:30-09:00

午餐:11:50-13:20

晚餐:17:00-18:30

如因工作需要,部分职工需延时或提前用餐时,采购人应提前告知供应商安排。

3、? 就餐标准:

早餐4元、午餐8元,晚餐6元,合计18元/天/人。自助餐模式。(具体情况视双方协商、以实际为准)

4、? 公务接待用餐:就餐标准按照国家市区街道有关规定执行,费用根据就餐人数按实结算。加班、值班人员就餐按照就餐标准执行,费用根据就餐人数按实结算。采购人公务接待用餐原则上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并确认,如采购人确有临时紧急公务接待用餐安排,供应商全力以赴提供保障,尽量达到采购人用餐标准,采购人应予以理解和协调配合。

5、? 供应商在食堂区域场所开设便利店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6、? 服务具体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个性化餐品要科学合理,确保食品安全。

(1)? 菜品要求:保证每日三餐菜品出品的质量和稳定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早餐:6-8种小菜和咸菜、蛋类、3种稀食(豆浆,粥,老豆腐之类),主食不少于3种;

午餐:热菜菜品不少于4种(1个荤菜、2个素菜、1个半荤半素)凉菜不少于2种,2种稀食,主食不少于3种,根据季节情况提供1种水果或酸奶;

晚餐:根据值班人数提供相应菜量,不少于2个菜(荤素搭配)、1汤或1粥。主食1种。

(2)? 服务标准:

讲究职业道德、做到文明服务;

②食堂职工穿戴整齐、卫生、挂牌服务;

③按规定时间出餐、供应热菜、热饭;

④加强安全教育,要有安全措施,防火、防盗、防毒、防霉烂。

7、? 人员配置数量和要求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组织结构,应由如下岗位组成,数量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规模和采购人要求自行配置,本项目人员不得少于9人。下列岗位如不满足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可自行添加岗位:

管理人员:1人

厨师长兼大厨:1人

面点:1人

砧板:2人

洗消;2人

服务员:2人

配置人员要求满足:从业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符合要求的健康许可证。

8、? 采购人情况说明

(1)? 食堂设备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负责保管使用。供应商应爱护厨房的各种设施及用具,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及时地予以养护及维修。合同结束时,供应商应交还采购人提供的全部设备及物品,如非正常损坏或丢失,须按原价赔偿。

(2)? 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食堂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供应商的运营具有监管的权利;有权对供应商食品卫生、安全、服务质量等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立即限期整改,对个别不良人员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或辞退。

(3)? 采购人负责提供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

9、? 供应商情况说明

(1)? 供应商具有完善的食堂经营管理制度及服务方案。主动接受采购人监督,做好食堂运营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遵守有关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严把采购关,不得购用三无产品,从正规渠道定购商品,对每天所进的物品要有据可查,落实好安全责任制,确保所进物品安全可靠。凡涉及到的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提前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并提供有效证照,如没有如实提供证照,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停止供货。同时供应商负责定期向采购人公布进货来源信息。食堂必须使用非转基因食用油烹调菜品。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相关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并严格实施。

(2)? 严格遵守餐饮卫生管理规定,保持工作服整洁,加强规范操作,认真负责对餐、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保证清洁用餐环境卫生。

(3)? 供应商负责做好留样管理,落实食品留样制度,保证职工用餐安全。按照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

(4)? 供应商须提前一周向采购人提供下周食谱,并结合节假日、民俗等因素,在听取采购人意见基础上,对食谱进行适时调整。

(5)? 供应商提供的个性化餐品要科学合理,确保食品安全。因供应商提供食材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加工保存方式不正确造成采购人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供应商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的法律后果。

(6)? 食堂全体服务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7)? 供应商负责食堂职工、水、电的日常管理工作。供应商在使用水、电过程中要注意节约,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对水、电管线等重要部位要每天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检查,如有损坏情况,供应商有责任和义务通知采购人报修,及时消除隐患,防止各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每日检查完毕完成后,及时锁闭食堂门窗。

(8)? 供应商须对采购人提供的基础设施承担安全使用的义务,须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保障食堂资产安全和采购人职工人身安全,对使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修,供应商未尽到责任和义务的,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后果均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9)? 供应商在没有与采购人取得沟通同意的情况下,严禁派遣采购人职工到街域外的单位帮忙或上班,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10)? 采购人用餐时间如有变化原则上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并确认,如采购人确因临时工作需要,部分职工需延时或提前用餐时,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需求。

(11)采购人接待用餐原则上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并确认,如采购人确有临时紧急接待用餐安排,供应商应予以理解和协调配合,全力以赴提供保障,尽量达到采购人用餐标准。

(12)供应商须对采购人提供的餐饮所用厨具和食堂及日常餐具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造成非正常损毁和不必要的浪费要进行赔偿。

(13)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派遣管理人员,不得使用食堂工作人员代替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到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全责,并扣除一定的管理费用。

(14)供应商在履行服务期间,由于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工艺流程、操作规程或操作人员操作不当致使发生安全事故以及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均与采购人无关。同时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给供应商操作人员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操作人员在医疗期间费用自理,医疗期间采购人不支付供应商劳务费。

(15)供应商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厨具损坏而不及时维修,采购人进行修理的,采购人在结算时,有权扣除维修费用。

(16)供应商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各项管理规定。

(17)因供应商问题造成食堂餐饮人员伤病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导致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考核检查不合格情况,第一次发现问题对供应商警告,第二次发现问题对供应商严重警告,超过2次以上,采购人有权清退供应商并解除合同。具体考核标准由采购人制定并解释。

9、就餐间、操作间、面点间等各区域的卫生标准

(1)就餐间的卫生标准

1、范围包括:从餐厅就餐进门刷卡区域开始、售饭区域、就餐区域、餐具存放区域、物品堆积区域、进入地下台阶至防火门止区域、后门送货、运送垃圾台阶结束为止区域。

2、地面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每餐结束后进行清理。做到每餐一扫,每周一大扫,每半年用设备彻底清洁地面一次,并填写记录。

3、四周墙壁及四角无积灰。

4、所有门及扶手清洁、无污物、无油渍。窗户、窗台及纱窗清洁无积灰。玻璃清洁、无污物。

5、就餐桌椅每餐结束后进行清洁,每半月彻底清洁一次。每次长假结束前进行彻底清洁,并填写记录。

6、餐桌上调料每餐结束后进行补充,调料每周彻底更换和清洁用具一次,并填写记录。

7、售饭台每餐结束后进行清理,做到光亮、洁净、无污物、无油渍。加热水按需补充,一旦污染及时进行更换。

8、筷子消毒机保证筷子消毒时间在20分钟以上;出筷正常;内部清洁。

9、餐具摆放台的台面保持每天清洁干净无污渍,汤锅、餐盘、餐碗洁净卫生,摆放合理、整齐有序。消毒好餐具晾放时需用消毒苫布遮盖,以防落入灰尘。

10、残食区地面视情况随时清理,保持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

将用毕餐具及时整理并安全清走;倒入残食量不能过多,用餐结束后残食及时清走,防止变质,污染环境。

11、餐具存放柜每周进行清洁一次,并填写记录。

12、职工洗碗水池:每天检查水龙头是否完好,水池是否干净,避免大家使用不便。

13、物品存放区内,码放整齐、美观,地面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

14、进入地下台阶至防火门止区域的地面和台阶,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

16、每餐结束后对餐厅进行通风,保持空气新鲜。

(2)餐厅的卫生标准

1、每周对向餐厅地面进行两次保洁,做到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

2、对餐桌上玻璃转盘、小餐厅摆放用具的桌子、窗台等同时进行清洁,做到干净、无污渍。

3、遇有应急就餐时,能够及时保证就餐要求。

(3)菜品操作间的卫生标准

1、地面保持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墙壁及四角无积灰。

每天制作过程中,做到地面卫生随时清理,保持地面无异物、无积水;架子、水槽下面无死角;明沟内无异物、异味。每周末坚持大扫除,彻底清洁并做好自查工作和总结工作。

2、所有容器、设备做到光亮、洁净、无故障。

土豆削皮机、绞肉机、豆浆机每次用完均做彻底清理,保证下次能够正常使用,并填写记录。

冰箱每周进行清理和除霜,不得有异味,并观察温度显示是否正常,制冷情况是否异常,保证冰柜中储存物品新鲜。

3、菜架做到分区合理,将每天原料码放整齐有序;保持原料的鲜度,禁止出现原料变质和过多存放;用后保持清洁。

4、清洗池:每天做好洗菜的准备工作,保持水池的清洁,在洗菜过程中坚持三遍清刷。严禁在成品中出现异物。把半成品菜放入筐中,送到灶台的架子上等待备用,严禁直接接触池面。

5、切配操作台做到每天工作程序化和顺序化,保持井然有序。操作工具清洁完好,生熟用具分开使用。每日毕餐后及时清理,做到干净、无污物、无油渍。

6、炉灶及水、电、气供应在使用前检查是否正常。每日毕餐后保持炉灶、抽油烟机清洁、无故障。

7、做到活完现场清,及时做好垃圾的清理工作,放置到指定地点,避免造成污染。

(4)面点间的卫生标准

1、地面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墙壁及四角无积灰。

2、所有面食操作间内机器全部由专人负责,下班前做好检查工作。做到容器、设备内外做到光亮、洁净,无故障。

蒸箱内部保持清洁,不许有残留食物出现,保持箱内热水清洁,防止食物出现异味和变质。每天毕餐后进行清理。

饼铛保持干净无污渍,电开关安全合理,禁止用水冲洗,并合理操作避免烫伤。每天毕餐后进行清理。

压面机每天清理干净,禁止出现异物进入面食成品造成事故,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安全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每天毕餐后进行清理。

3、面食操作台面保持干净、无污物、无油渍。每天毕餐后清理干净并盖上防尘布。面点间禁止堆放杂物。

4、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用具用后盖盖或用苫布遮盖。

5、剩余面食晾凉后及时包装好放入冰箱储存。

6、冰箱每周进行清理和除霜,不得有异味。

7、明沟:每天毕餐后清理干净,不许有可见异物,防止鼠害出现。

(5)洗碗区和消毒区的卫生标准

1、地面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窗台、玻璃清洁、无污渍。墙壁及四角无积灰。

2、保持设备内外清洁、无垢。

3、餐具消毒严格按照设备使用程序操作,保证20分钟以上的消毒时间,温度控制在100°--125°,确保消毒质量。

4、洗碗间和消毒间不要摆放和堆积无关物品。

(6)更衣室的卫生标准

1、更衣室的地面、玻璃洁净无污渍。墙壁及四角无积灰。

2、衣柜内外均应保持整洁,且不存放和工作无关的物品。

3、物品摆放整齐,清洁无异味。

(7)卫生间的卫生标准

1、卫生间的门及扶手、地面、墙壁、玻璃洁净无污渍。

2、物品摆放整齐,不存放和工作无关的物品。

3、洗手盆、便池清洁无异味。

(8)外部卫生区的卫生标准

1、范围包括:运送垃圾台阶区域开始,到台阶以下存放垃圾的一个车位,及食堂和地库之间的过道。

2、保持地面干净、整洁、不粘、不滑、无污渍、无水迹。

3、倾倒垃圾时,应该事先将水分和油虑干净。

4、应定期对垃圾桶进行内外清洁,以干净、无明显油渍、污物为标准。

5、监督垃圾和泔水的运送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告知采购人。

(五)对从业人员纪律要求

1、重大违纪,包括睡岗,脱岗,酒后上岗,在岗期间玩手机游戏,衣冠不整,迟到早退等,每月出现次数3次以上,扣除中标人月合同服务费的0.5%。

2、合同约定的人数每日上岗率必须100%,如有缺勤每人每天扣除50元。

3、所负责的食堂设备设施管理如是投标人责任造成损坏,由投标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4、因投标人管理不善,操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采购人财产丢失、人身伤害的,由投标人照价赔偿,负担一切费用,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六)对服务(投标)单位从业员的要求

投标人按项目实际需求进行岗位人员设置,(服务人员总数不得少于9人)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形象端正,无犯罪记录。除采购人要求定期调换的岗位外保证项目员工的基本稳定,员工调换必须告知采购人,新调换员工须经采购人面试合格方可上岗。采购人对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及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和审批权。

7*24小时服务响应,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服务单位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四、法律责任及保密要求:

1.投标人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投标人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承接业务,并承续法律责任。

3.投标人需与证书持有人双方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五、双方责任与权利

采购人权利与义务:

1、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食堂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供应商的运营具有监管的权利;有权对供应商食品卫生、安全、服务质量等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立即限期整改,对个别不良人员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或辞退。

2、采购人因工作原因,就餐人员数量或就餐标准有较大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按相应标准进行餐费结算。

3、在运行过程中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伙食标准和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整改,如对提出的问题不整改或敷衍应付,采购人有权与供应商终止合同。

4、认真做好食堂物品的清点与移交工作。

5、如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派遣管理人员到位,采购人有权收回相应的管理费用。

6、采购人为方便职工日常用品的消费,为供应商提供场所开设便利店,经营期间,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所经营的商品品牌和价格进行监督及整改。

7、供应商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厨具损坏而不及时维修,推给采购人修理的,采购人在季度结算管理费时,有权在管理费用中扣除维修费用。

供应商权利与义务:

1、做好食堂运营和管理工作,主动接受采购人监督,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遵守有关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严把采购关,不得购用三无产品,从正规渠道定购商品,食堂必须使用非转基因食用油烹调菜品。供应商凡涉及到的供应商,必须提前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并提供有效证照,如没有如实提供证照,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停止供货,并详细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定期向采购人公布进货来源信息。

2、经营的便利店商品必须做到物美价廉,必须经过正规渠道定购,价格必须要低于同等行业,严禁经营三无产品,一经发现将取消经营资格,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3、供应商在接管次月,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按照合同约定准时发放工资,足额缴纳职工保险。

4、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做好留样管理,保证职工用餐安全。按照新区市场局规定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

5、供应商服务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健康查体。要严格遵守餐饮卫生管理规定,保持工作服整洁,规范操作。认真对餐、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证清洁用餐环境卫生。

6、供应商负责服务人员的聘用、教育和管理,工作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服务人员出现事故,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须对采购人提供的基础设施承担安全使用的义务,对使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修,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7、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并严格实施。严格把好食品进货关,对每天所进的物品要有据可查,落实好安全责任制,确保所进物品安全可靠。

8、提前一周向采购人提供下周食谱,并结合节假日、民俗等因素,在听取采购人意见基础上,对食谱进行适时调整。供应商承包的食堂不准改变用途,不准转包。

9、供应商须对采购人提供的餐饮所用厨具和食堂及日常餐具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造成非正常损毁和不必要的浪费要进行赔偿。

10、在合同期内,供应商必须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保障食堂资产安全和采购人职工人身安全,期间所发生的一事故后果均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11、供应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派遣管理人员,不得使用食堂工作人员代替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到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全责,并扣除一定的管理费用。

12、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对不按规定操作、不服从管理、搬弄是非和消极怠工劝导教育无效人员,供应商有权给予辞退,对空缺工作人员由采购人重新招录。

13、供应商在没有与采购人取得沟通同意的情况下,严禁派遣食堂职工到街域外的单位帮忙或上班,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14、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各项管理规定。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依据,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七、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负责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或负责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或负责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

3、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税务局出具的2020年度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受权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法人(或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和受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可以参与投标。小型、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市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为判定依据。

8、《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验收标准

服务完成后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当天须一名本项目评标的社会专家及下列程序进行:

1、项目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项目服务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完成报告,申请项目验收。

2)采购人收到项目完成报告后,对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组织采购单位、社会专家和成交供应商组成验收组,根据项目需求书要求逐项进行验收方案制定。

3)采购人应当在项目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通知给验收组(采购人、社会专家及成交供应商)。

4)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

① 成交供应商汇报项目合同履行情况和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的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② 审阅项目档案资料;

查验项目实际质量;

③对项目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项目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参与项目验收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项目验收。

2、项目验收必备条件

1)已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项目包含所有环节均验收合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要求;

3、各项环节验收全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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