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杭州湾上虞经开区科创中心食堂经营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hengcaiyun.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1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C2021602
项目名称:杭州湾上虞经开区科创中心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元):24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杭州湾上虞经开区科创中心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数量: 不限批
预算金额(元): 2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杭州湾上虞经开区科创中心食堂经营管理,提供膳食服务,即一日三餐菜品,包括配送菜品、厨房管理及人工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两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04日至2022年01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hengcaiyun.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5日 09:30
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7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管理学习专题》。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CA管理学习专题》:
https://edu.zcygov.cn/luban/ca?utm=web-government-front.380aac0a.0.0.fc2b6aa0b6e211ebbdb0dd007730dd44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投标文件制作:
① 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②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工具》: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供应商-国企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需登录账号后查看)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
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
5.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
6.特别提醒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进入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需进行测温、查验健康码,并佩戴口罩。请各投标人,根据省、市、区相关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疫工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海诚园区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康阳大道88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魏高
项目联系方式:13858451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龙湖大厦14楼
传 真:0575-88658182
项目联系人:周俐
项目联系方式:17858507963
3、监督管理部门
上虞区国企采购监督电话:0575-82398118/0575-82398105
附件信息:
-
发布稿 0104--杭州湾上虞经开区科创中心食堂经营管理项目.doc
545.4K
杭州湾上虞经开区科创中心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JJC202160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人: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海诚园区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TOC \o "1-1" \h \z \u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6
一、总则 9
二、招标文件 9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五、开标 15
六、资格审查 15
七、评标 16
八、定 标 20
九、合同签订及其他 21
十、质疑与投诉 22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4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28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 38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48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湾上虞经开区科创中心食堂经营管理项目的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1月0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海诚园区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委托,现就 杭州湾上虞经开区科创中心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项目编号:ZJJC2021602
采购组织类型: 国企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1 |
杭州湾上虞经开区科创中心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
2 |
年 |
240 |
杭州湾上虞经开区科创中心食堂经营管理,提供膳食服务,即一日三餐菜品,包括配送菜品、厨房管理及人工服务。 |
240 |
每年最高不超过120万元【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运营服务费及考核补助款,考核补助款招投标时固定为人民币每年叁拾陆万元整(小写360000/年),中标后每月根据考核情况按实支付。】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五、投标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1月04日09:30之前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hengcaiyun.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提示:
将拒绝接受未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
六、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管理学习专题》。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CA管理学习专题》:
https://edu.zcygov.cn/luban/ca?utm=web-government-front.380aac0a.0.0.fc2b6aa0b6e211ebbdb0dd007730dd44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投标文件制作:
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工具》: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供应商-国企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需登录账号后查看)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
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
5.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
6.特别提醒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进入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需进行测温、查验健康码,并佩戴口罩。请各投标人,根据省、市、区相关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疫工作。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2022年01月25日 上午09时30 分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2 年01月25日上午09时30分整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73开标室开标。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2年01月25日 10: 0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01月25日 10: 00前)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投标人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由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若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
本次开标(不)提供现场视频。
九、投标保证金:无
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俐
联系电话:17858507963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龙湖大厦14楼
采购人名称: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海诚园区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高
联系电话:13858451190
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康阳大道88号
3、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投诉电话:0575-82398118/0575-82398105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项目名称 |
杭州湾上虞经开区科创中心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
2 |
项目实施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
3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240 万元。 |
4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审查是指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5 |
踏勘现场 |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允许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
6 |
询问 |
供应商对国企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
7 |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 |
8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人向采购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
9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0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11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12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
13 |
投标保证金 |
无 |
14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 5 %的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递交。(投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
15 |
采购及中标公告发布媒体 |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16 |
质疑 |
参照《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好答复工作,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采购评审专家(评标委员会、采购小组)应当协助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
17 |
投诉 |
参照《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或者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投诉。采购人主管部门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调查并回应。投诉事项调查期间,采购人主管部门应当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人提交投诉件时,应当提供相关书面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
18 |
特别说明 |
投标人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的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 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 招标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
19 |
是否允许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20 |
是否提供演示 |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演示。 |
21 |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22 |
其他 |
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皆需提供正反面,否则按不提供处理。 |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一、总则
项目说明
项目说明见前附表所述。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法定时间内提出。
投标人须对所投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1.3本招标文件所称公章是指单位法定名称章或者冠以单位法定名称的电子公章。
1.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
招标文件的解释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通过招标公告发布网站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不论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
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在公告发布网站查看。若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要求投标人作电子澄清(询标由专家在政采云系统上发起询标函,投标人在澄清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投标人的电子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进行电子签章(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扫描后上传),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报价
本次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餐饮管理费、人员工资福利及五险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经营服务费用的总报价,同时应考虑节假日、公务接待、政府重大活动、防台抗寒等突发性应急处置期间加班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签字是指线下签字扫描后上传或者线上进行电子签章),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则应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前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商务技术文件,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提供以下项所列的技术文件:
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
供应商商务技术文件中资信分自评表(格式见附件);
投标项目明细清单(格式见附件);
技术响应及建议表(格式见附件);
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菜谱制定;
管理方案;
安全方案;
筹备方案;
人员方案;
本地化服务;
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
服务承诺;
认证证书;
业绩;
荣誉;
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注:以上内容应与评标办法中内容具有一致性。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投标将被追认为无效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实质性指标、关键性指标和重要指标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技术偏离表中仅复制粘贴而未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的,其产生的影响直至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运营服务费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或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未提供备份文件或者备份文件也出现异常情况无法进行评审的,亦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文件上传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前附表所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要求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十三条,否则采购人将不接受投标文件。
11.2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
11.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并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11.3.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11.3.2 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的;
11.3.3 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条款;
11.3.4 中标人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1.3.5 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11.3.6 投标人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的;
11.3.7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按招标文件9.1条、9.2条、9.3条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
投标文件须按附件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写全称。(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文件的形式
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期
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传输,以纸质、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为应对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异常情况,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交备份文件。
采购人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公告形式通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销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五、开标
开标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三家(含)以上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开标。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若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投标人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由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及有关人员参加。
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投标人一般不需要参加现场投标和开标,若投标人需要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则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备份文件。若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开标后评标前的信用记录,经查询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无效;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资格审查意见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七、评标
评标原则
竞争优选;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价格合理,方案、产品先进可行;
反对不正当竞争。
评标组织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推选产生的组长主持;
本次评标为在线评标。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内容、项目建设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即按《评分标准》确定的标准,以经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技术和商务评估,并综合进行比较与评价。参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5}13号)规定,“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投标文件中投标(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 《政府采购产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审中因投标文件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
无效投标
经过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存在以下重大偏离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将因未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而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
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
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因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
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技术、商务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
投标详细配置清单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对招标产品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致使其技术文件无法评审的;
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料”部分中出现《开标一览表》或《运营服务费投标报价明细表》相关内容的;
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即“★”的关键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负偏离或缺漏;
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
24.18员工工资标准低于绍兴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24.1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废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中止电子交易活动和重新组织采购
26.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6.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采购人不得在中标人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
投标人相互之间,或与采购人相互不得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人解释未中标的原因;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八、定 标
28.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
28.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8.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8.5中标人应携带介绍信自行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28.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九、合同签订及其他
29.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9.2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履约保证金
采购合同条款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1.验收
3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31.2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1.3采购人负责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2.货款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项目款项的支付。
33.售后服务考核
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国企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由国企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十、质疑与投诉
参照《上虞区区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国企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34.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国企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5.供应商质疑
3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好答复工作,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采购评审专家(评标委员会、采购小组)应当协助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
35.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提出质疑的日期。
未按上述内容填写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36供应商投诉
36.1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36.2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或者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主管部门投诉。采购人主 管部门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调查并回应。投诉事项调查期间,采购人主管部门应当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人提交投诉件时,应当提供相关书面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章 评标办法
一、本次招标将按下列第 1 种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1、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评分标准》规定的评分因素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以技术分、资信分、商务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总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总得分且报价相同的,以技术指标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无法确定技术指标优劣的,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2、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评审后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低报价相同的,以技术指标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无法确定技术指标优劣的,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二章 评分标准
一、报价文件评分标准(20分)
报价文件主要是对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进行评议,其评分标准及分值设置规则如下:
1、本次招标最高限价规定如下:
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贰年(小写 2400000.00元/两年),即每年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贰拾元整(小写 1200000.00元)。
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运营服务费及考核补助款,考核补助款固定为人民币每年叁拾陆万元整(小写360000/年)
2、投标人的报价在最高限价内的,为有效报价。
3、本次评标设有最佳报价。最佳报价确定方式:根据所有入围投标人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作为最佳报价。
4、最佳报价者的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与最佳报价相比,按下列方法计算其报价分:
投标价格分=(最佳报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5、当投标(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报价明细表报价予以修正并由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修正或确认的,则做无效标处理。
6、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赠送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如出现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价格的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商务技术文件评标内容及标准( 80 分)
1、评分细则
评分项目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分值 |
|
技术 (70) |
菜谱制定 |
以安全、卫生、营养为原则,根据本食堂特点安排一份四季菜谱,每季排一周(7天)菜谱,每天排12个以上菜品,荤素搭配均衡。评委根据菜谱的花色品种和价格合理性结合本食堂特点,进行比较评议,酌情评分。每季菜谱1-3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 |
管理方案 |
管理食堂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卫生安全管理措施规范,操作性强,思路科学清晰。按其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可行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优、良、及格、不及格等档次,并酌情评分。最高得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8 |
|
安全方案 |
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的风险分析及可行控制方案。评委根据企业提供的方案的相关内容,重点考察企业方案对食堂风险的分析,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的科学合理性,考察企业在安全方案的内控机制及能力,酌情评分。 最高得1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 |
|
应急方案 |
对突发性应急处置期间的应急方案,操作性强、思路清晰,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优、良、及格、不及格等档次,并酌情评分。 最高得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6 |
|
筹备方案 |
针对本项目需求的筹备计划及后续的可行性工作计划。评委根据企业提供的方案的相关内容,重点考察企业对筹备工作的认识程度,对筹备过程中承诺的支持力度,以及按时开张的可行性,评价企业在后续过程中的工作计划的科学性,酌情评分。 最高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4 |
|
人员方案 |
评委根据以下项打分: ①企业提供的团队人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经验、职业水平、能力等,最高得4分); ②拟配置的人员计划(采购人要求基本配置13人,投标人完全响应得6分,未达到配置要求不得分);③保障厨师轮岗措施(此项需提供投标企业近期经营其它2个及以上食堂的业绩证明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最高得1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4 |
|
本地化服务 |
为保障食材新鲜,根据企业本地化蔬菜配送种植基地与本项目的距离远近、本地化配送人员车辆安排方案以及当日配送方案由专家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最高得1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 |
|
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 |
根据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的可行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 最高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
服务承诺 |
针对本项目服务的相关承诺和支持力度等,酌情评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
商务资信(10分) |
认证证书 |
认证证书(具体详见商务要求表) |
4 |
荣誉 |
荣誉证明资料(具体详见商务要求表) |
2 |
|
业绩 |
企业业绩(具体详见商务要求表) |
4 |
2、商务要求表(对应评分标准)
商务资信 |
认证证书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4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荣誉 |
2018年1月1日(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以来,获得绍兴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资质的得2分。 注: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2 |
|
业绩 |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经营或委托管理三星级酒店业绩的得3分,四星级及以上的得4分。 注:提供委托管理合同及星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注:
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资信分为客观分,也需独立进行评价并核对分值,最终分值需一致。
2、所有文件、合同、证书、资质等需要真实有效。中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原件,若发现资料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第一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杭州湾上虞经开区科创中心食堂经营管理项目。
1.2 服务内容:
杭州湾经开区科创中心食堂原由杭州湾经开区管委会主办,现因科创中心产权属杭州湾经控集团下属建开集团所有,科创中心食堂拟由经控集团下属海诚园区运营公司负责运营管理。
本项目主要服务范围为杭州湾上虞经开区科创中心食堂一楼大餐厅、二楼自助餐及包厢的经营管理服务,中标方提供膳食服务,即一日三餐菜品供应,包括配送菜、厨房管理及服务等。
①科创中心食堂一楼大堂面积约1400平方,含餐厅、厨房、仓库、洗菜区等。早餐:工作日人均就餐约80人、节假日约25人;午餐:工作日约250人、节假日约40人,晚餐:工作日70人、节假日约25人;食堂节假日正常运营,保障值班人员就餐。
②二楼自助餐厅及7个包厢,面积约700平方米,用于保障日常公务及商务接待,按需开放。
③完成重大会议、活动等的用餐保障及上级交办的临时性用餐服务。
④以上服务供应如有变化则按照采购方的要求进行协商调整。
1.3 项目服务年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若上一年考核结果符合业主要求则续签下一年;若连续两个月考核扣分达到100分以上,采购人将进行约谈;若下一个月依旧考核扣分达到100分以上,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相关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二、就餐食堂要求
1.一般要求:
①确保食品安全,保证食材新鲜,生鲜食品当天配送;晚餐原则上不得提供中午剩余菜品。
②食堂环境整洁,餐具、用具、食材干净卫生、摆放有序。
③合理安排节假日工作人员,严格考勤管理,禁止无故旷工、迟到、早退。
④每周五定期向采购人提供下周菜单(中餐至少包含热菜六荤六素、冷菜三个、一个汤,晚餐至少包含热菜四荤四素、冷菜两个、一个汤),供采购人选择确认。
⑤如遇重大接待任务或其它特殊情况,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及时增加和调配工作人员(厨师、服务员等)及菜品供应,食堂包厢接待餐费另行结算,包厢服务人工费已经包含在运营服务费中,不再另行补助。
⑥中标人如需更换食堂人员,应提前申报,新进人员应当提交人员相关资料(职称、执业证书、个人履历、健康证等),并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录用。中标人不得擅自调整与辞退工作人员,如确需辞退的需征得采购人同意,并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⑦服从采购人合理安排的其它工作。
2.人员配置及要求:
需配备至少13名食堂全职工作人员,并按照下述要求进行人员优化配置(如发现实际配置的人员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按照考核要求从当月管理服务中扣除1000元/人/月;人员配置不到位,缺位半个月以上则从当月管理服务费中扣除5000元/人/岗)。食堂所有配备人员需均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1)食堂主管(1名)
配备全职食堂主管1名,负责食堂全面日常工作,配置人员年龄要求: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工作时间:7:30-17:00,周休一天,节假日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安排休息时间。
需在宾馆(饭店)担任过餐饮经理或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食堂担任过主管,有丰富食堂管理经验、责任心强。
(2)厨师(2名)
配备厨师2名,具有三年以上实际管理和工作经验,其中带班主厨一名,应有中级厨师证,技术全面、责任心强。厨师应定期进行轮岗(按照业主要求定期更换,避免出现食堂口味单一,菜谱单调的情况),合理分工,早、晚餐时段及节假日须确保至少1名厨师在岗。配置人员年龄要求: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
(3)面点师(1名)
配备面点师1名。配置人员年龄要求: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
①早餐应提供不少于12个品种供采购人员工就餐时选择,同时每星期必须更换品种三次以上。
②自制面点早餐比例不低于60%。
(4)配菜师(1名):
配备配菜师1名。配置人员年龄要求: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
(5)服务员(全职服务员2名,如遇重大接待任务中,应按甲方需求增派临时服务)
其中2名全职服务员,配置人员年龄要求:女性45周岁以下。
临时服务员若干名(最多不超过5人,具体人数按需派遣),配置人员年龄要求:女性45周岁以下。
①全职服务员1人负责一楼大厅的就餐环境及餐具、用具的清洁卫生等工作,1人负责二楼自助餐厅、包厢接待服务,就餐环境及餐具、用具的清洁卫生等工作。全职服务员原则上周休一天,分早晚班,早班工作时间(7:30-15:00),晚班工作时间(9:00-17:30),具体视采购人工作需要调整。
②临时服务员工作时间根据甲方接待时间而定,人员费用包含在运营服务费中,甲方不另行支付,乙方必须根据实际服务需要安排好临时服务人员。
(6)勤杂工(6名)
①负责餐具、用具的回收、清洗、消毒工作。
②每天做好就餐区、厨房地面及周围水沟、水池等卫生区域内的清洁工作。
③做好员工就餐打卡及员工打菜工作。
④原则上平均年龄不超过55周岁。
(7)其他要求:
①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②所有工作人员需提供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治安情况证明。
③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临时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