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武清分中心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1-D-0915)竞争性磋商公告 |
【信息时间:2022-1-5】 |
受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武清分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武清分中心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武清分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21-D-0915 二、项目内容 物业管理服务1项,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三、项目预算 95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1年度或2022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1年度或2022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2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网址: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 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316。 (2)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点击“申报注册”,完成网上注册。 (3)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022-24538059。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22-24538316。 (三)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如放弃投标,请于网上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取消参与磋商。 (四)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五)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2年1月5日9:00至2022年1月18日8:30,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陆”进行应答并提交。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八、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月18日8:30。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响应。 (二)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上述规定的时间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陆”提交网上应答和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九、解密时间、方式及磋商地点 (一)第一阶段解密时间:2022年1月18日8:30至9:30完成第一阶段解密的方为有效响应。 (二)第二阶段解密时间:通过第一阶段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一般是磋商当日)完成第二阶段解密,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三)解密方式:供应商须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完成解密。 (四)磋商地点:第一阶段解密后,磋商代表人须于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评审现场等候磋商。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三)联系人:傅耀 (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咨询服务电话: 1. 供应商注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316 2. 采购文件咨询:022-24538318 3. 网上应答操作咨询:022-24538176 4. 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武清分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新城前进道111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丁莉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9352715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武清分中心 2. 联系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新城前进道1118号 3. 联 系 人:薛长杰 4. 联系方式:022-29352715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022年1月5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TGPC-2021-D-0915).docx |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武清分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TGPC-2021-D-0915)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1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武清分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武清分中心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武清分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21-D-0915
二、项目内容
物业管理服务1项,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三、项目预算
95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1年度或2022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1年度或2022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2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网址: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 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316。
(2)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点击“申报注册”,完成网上注册。
(3)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022-24538059。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22-24538316。
(三)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如放弃投标,请于网上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取消参与磋商。
(四)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五)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2年1月5日9:00至2022年1月18日8:30,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陆”进行应答并提交。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八、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月18日8:30。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响应。
(二)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上述规定的时间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陆”提交网上应答和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九、解密时间、方式及磋商地点
(一)第一阶段解密时间:2022年1月18日8:30至9:30完成第一阶段解密的方为有效响应。
(二)第二阶段解密时间:通过第一阶段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一般是磋商当日)完成第二阶段解密,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三)解密方式:供应商须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完成解密。
(四)磋商地点:第一阶段解密后,磋商代表人须于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评审现场等候磋商。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三)联系人:傅耀
(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咨询服务电话:
1. 供应商注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316
2. 采购文件咨询:022-24538318
3. 网上应答操作咨询:022-24538176
4. 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武清分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新城前进道111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丁莉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9352715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武清分中心
2. 联系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新城前进道1118号
3. 联 系 人:薛长杰
4. 联系方式:022-29352715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022年1月5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服装费、工具耗材费用、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3. 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磋商小组在评分中予以考虑。
4. 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时间、地点要求:
1. 服务期: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服务人员进场(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详见项目需求书(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
(四)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
(五)付款方式
按月付款,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月服务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六)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技术要求
(一)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二)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三)投标人须承诺一旦获得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四)投标人须承诺相应专业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
三、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20分)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第二部分 客观分(49分)
1. 投标人业绩(10分)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非住宅物业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物业服务期限(合同服务起始日期为2018年1月1日或以后,且已经履行至少1年的时间)、物业服务内容。
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甲方印章)。
每个业绩2分,最多10分
2. 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6分)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具备1个证书得2分,最高6分
3. 派驻服务人员评价(30分)
(1)承诺派驻本项目的全部物业人员均满足项目需求书人员岗位表要求且身体健康的得9分,否则0分。
(2)保安: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得2分,最多6分;
(3)保安:提供上述人员(已提供(2)项合格证书扫描件的)递交响应文件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1分,最多3分;
(4)电工: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得2分,最多2分;
(5)电工:提供上述人员(已提供(4)项合格证书扫描件的)递交响应文件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1分,最多1分;
(6)保洁、厨师:提供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得2分,最多6分;
(7)保洁、厨师:提供上述人员(已提供(6)项合格证书扫描件的)递交响应文件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1分,最多3分;
4. 人员培训方案评价(3分)
人员培训方案应包含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目标、言行规范、仪表仪容、公众形象等。
每提供上述1项内容的得0.5分,最多3分。
第三部分 主观分(31分)
1. 人员、岗位配置评价(3分)
人员配备齐全,岗位设置合理:3分;
人员配置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
人员配置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
其他:0分;
2.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方案评价(7分)
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7分;
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
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其他:0分;
3. 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评价(6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准确,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6分;
理解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理解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其他:0分;
4. 进驻和接管方案评价(3分)
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可行性强,满足采购需求:3分;
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
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
其他0分;
5. 应急预案评价(3分)
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3分;
预案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
预案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
其他:0分;
6.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评价(3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切实可行:3分;
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
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
其他:0分;
7. 人员稳定性方案评价(3分)
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可行性强,能保障服务队伍稳定:3分;
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
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
其他:0分;
8. 投标报价合理性(3分)
投标报价计算的合理性,根据投标人报价情况综合评定,其中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在响应文件中对人员保险、公积金缴纳类别及测算标准另附说明,如有人员享有优惠政策,须将享有优惠政策的批准文件和政策文件一并提供,否则不予认定
投标报价科学合理:3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方面存在1处瑕疵:2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方面存在2处瑕疵:1分;
未按《报价分项一览表》、《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报价的或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缴未缴的或投标报价不合理的:0分。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1.物业服务面积:3228.3平米;
2.物业服务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新城前进道1118号(新办公楼);天津市武清区新华南路(老办公楼)
3.各类房屋数量:新办公楼54间;老办公楼18间。
4.房屋附属设备:电梯间、楼梯,相关设施、工作台、地面、墙体、阁楼清洗、保洁,整体办公楼玻璃擦拭,地面的深度清洁。
5.本项目属于物业管理项目。
二、人员及岗位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要求 |
是否接受 退休人员 |
工作时间 |
1 |
保安 |
7 |
男性,60周岁以下,具有3年及以上保安工作经验.要求身体健康,持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上岗。 |
否 |
24小时值守 四班三运转 |
2 |
保洁 |
3 |
女性,50周岁以下,具有3年及以上保洁工作经验。要求身体健康,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
否 |
每周5天 每天8小时 |
3 |
厨师 |
3 |
(1)男女不限,品行端正,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或以下; (2)主厨1名,帮厨2名; (3)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
否 |
每周5天 每天8小时 |
4 |
电工 |
1 |
(1)男性,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上岗; (3)负责日常空调、供水、供电设备等零碎维修。 |
否 |
每周5天 每天8小时 |
5 |
秩序维护 |
1 |
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或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
否 |
每周5天 每天8小时 |
合计人数 |
15人 |
注:
除上述人员外,采购人另行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采购人的沟通并负责项目总体管理。该项目负责人无需常驻现场,根据采购人需要到现场,不计入测算费用。
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需安排加班的,成交供应商应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调整等法定情形的,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三、各岗位人员具体工作内容、职责及服务标准
1. 保洁
每天负责地面、厕所、护栏、窗台、门厅玻璃、浇花、主任、副主任室、值班室、各办公室、办公工位、大厅、楼道、厨房、会议室、阁楼等卫生,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
(1)工作要求
礼貌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持续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除工作时间外,可在指定地点休息。
认真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2)保洁服务范围及标准
各楼层公共区域
地面:无废杂物、纸屑、无污迹、整齐、干净。
墙面:踢脚线、安全警示灯、各种标牌表面干净、无灰尘、水迹、斑点。
电梯间:墙面、地面、门框、电梯指示牌表面干净、无油迹、灰尘。
垃圾桶外表干净、无积垢、异味。
玻璃窗明净、光洁、无积尘、污迹、斑点。
各种设施外表(大庁前台、广告牌、灯箱、消防栓箱,楼层分布牌等表面干净、无积尘、污迹、斑点。
卫生间
地面:无尘土、碎纸、垃圾、无积水、无尿迹、污迹。
洗手池:池壁无污垢、无痰迹及头发等不洁物。
水龙头:无任何印迹、污垢,光亮、洁净。
洗手池台面:无水迹、无尘土、无污迹。
镜面:无水点、无水迹、无尘土、无污迹。
小便器:无尿碱、无水锈印迹(黄迹)。无污垢,喷水嘴清洁。
恭桶:内外洁净,无大便痕迹,无污垢黄迹。
手纸架:无手印、光亮、洁净。
纸篓:污物量不超过桶底2/3.
隔板:无尘土、无污迹、无手印。
楼梯清洁标准
地面:无痰迹、碎纸、烟头及垃圾杂物。
墙面:无手印、无污迹。
消防设施:表面无尘土。
楼梯:地面无烟头,痰迹及垃圾杂物,扶手无尘土。
主任室清洁标准
桌椅、书柜、窗台:表面无尘土。
地面:无污迹、无碎纸屑、清抹干净。
倾倒所有烟灰缸、垃圾桶、碎纸机。
各功能室(会议室)、值班室、大厅工位
日常清洁桌椅表面无尘土、无明显污迹。
地面无明显污迹、无碎纸屑。
照明灯具光洁,明亮。
2.保安
门前车辆、办事大厅日常秩序维护、门窗开关管理、电器开关的管理、门前绿化和办公楼后小菜园的管理,以及门前、小院的卫生保洁。
(1)保安应严格执行值班任务,做到24小时轮流值班,强化责任心,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加强巡视,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地监管、巡视。
(2)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相应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3)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对当班情况做好记录,并向接班人员进行通报,做好信息沟通。
(4)大厅自助设备开启,并指导办事人员使用;按要求开启、关闭照明灯;上下班时检查楼道门锁的开锁情况;做好邮件、书报的签收、登记和分发工作。
(5)保持院内环境和相关设施卫生、整洁;对门前的各种车辆做好交通疏导和定置停放,维护好门前交通秩序和车辆安全。
(6)做好门前、内部停车场、后院以及值班室内环境卫生,不得存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爱护相关设施及其他物品,保持整洁、完好,不得损坏;对室内电气设备经常进行查看,及时消除因过载或短路引起的安全隐患。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不得在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不得睡岗、脱岗;不得与无关人员闲聊、打闹、嬉笑。
(8)树立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本分做人,礼貌待人,文明对人,宽厚与人,善良为人。
(9)出现或发生治安和灾害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尽量把损失降到最小。并及时向有关人员和相关机关报案,做好记录。
(10)保安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凡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3.电工
电工岗位服务标准
(1)保证办公楼和指定区域电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安全运行。每月进行一次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2)加强巡修检查工作,对所有电器设施设备的巡视每天不得少于二次。
(3)做好日常的维修维护工作,做到当天故障当天排除,如当天不能够彻底维修的,应向主管科室说明原由,并通知项目负责人。
(4)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做到领用材料的以旧换新,严禁将公物转送他人,每次维修时做好维修、器材消耗记录。
(5)保证电话畅通,下班后不得关手机,有紧急任务应随传随到,不可延误,酿成后果应负全面责任。
(6)确保电器安全,严禁违章操作,保证配电室内外清洁卫生。
(7)电气线路、灯具、空气开关、电梯、安全保护装置等电器设备应定期检查,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定期保养。
(8)线路发生漏电现象时,要及时查清漏电部位及原因,进行修复或更换线路。
(9)定期进行检查维修。金属构件:要保持牢固、安全、不锈蚀,损坏严重的应更换,无保留价值的应给予拆除。
(10)对办公楼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每天不得少于二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修复。对于当天不能修复的,应向主管科室说明原由,并通知项目负责人,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11)对上下水管道、消防管道、污水井等设施设备的专项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并保证管道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2)巡视过程中,要衣着整齐、文明礼貌、服务周到,同时做好巡视记录。
(13)一般维修要在接到报修通知的20分钟内完成,故障排除要在接到通知的1小时内完成(下水堵塞故障应在2个小时内疏通)。对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
(14)维修现场要保持正规有序,维修完毕认真清洁现场。
(15)完成采购人交派的其他工作。
4.厨师
主厨
(1)负责制作每周的菜谱;
(2)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备、工具及食材的申请;
(3)负责食堂早餐和午餐的烹调制作,增加花色品种;
(4)计划用料,精工细作,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制作方法,做到色、香、味俱佳;
(5)保证员工能按时开饭;
(6)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消毒。
(7)落实《食品安全法》,确保饮食安全;
(8)负责节能降耗工作,严格控制水、电、气的用量,避免浪费
帮厨
(1)负责原料的切配加工半成品及成品工作;
(2)负责部分菜品的提前腌制改刀工作;
(3)负责本岗位原料保管及验货工作;
(4)按菜单和标准的要求来组织切配菜肴;
(5)当天收回餐具,当天进行清洗、消毒工作,不隔顿、不隔夜;
(6)餐具清洗消毒应按照流程进行操作;
(7)消毒后的餐具放置厨具内,防止再次污染;
(8)餐具消毒结束后将洗碗消毒池及其他洗消设备冲洗干净;
(9)对库房内的食品、调料做严格的出入库登记;
(10)定期对库房内的食材、调料等进行盘点,本着杜绝浪费的原则进行出库管理;
(11)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验制度及落实;
(12)对库房内的卫生进行清理,定期进行消毒。
5.秩序维护人员
(1)负责大厅秩序的维护引导等工作;
(2)负责大厅自助设备开启,并指导办事人员使用;按要求开启、关闭自助设备;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在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4)树立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本分做人,礼貌待人,文明对人,宽厚与人,善良为人;
(5)完成采购人交派的其他工作。
四、费用分割
1、本项目保安工具、保洁工具、保洁耗材、办公耗材、维修工具及耗材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2、食堂服务涉及的食材、水、电燃气等均由采购人提供。
2、采购人负责提供不低于5平米的物业用房。物业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由投标人负责。
五、物业服务过程中,对物业公司评价考核验收标准
1. 物业服务期间无重大治安事件发生。
2. 物业服务期间未与采购人发生任何纠纷。
3. 物业服务期间未发生因服务标准落实不到位而产生的工作投诉(有效投诉)。
4. 物业服务期间按要求落实各项服务。
5. 物业企业配备的各类服务人员符合要求。
6. 若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不满足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酌情扣除当月部分物业服务费用,若成交供应商拒不整改,采购人有权提前结束合同。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服务”系指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相关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
《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
(5)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5.1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5.2 除《磋商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3 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4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信息公告、更正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和“天津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磋商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查看项目文件”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8.2 询问
(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3 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8.4 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9. 其他
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草案;
(5)响应文件格式;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磋商项目需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4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商要求。
10.5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3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发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将自动发送通知至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查看项目文件”,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4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