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编号:0773-2240GNJLHWGK0045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肉类、蛋类、鱼类、蔬菜类等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预计采购金额为162万,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技术及服务需求;
2.3 交货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员工食堂;
2.4 交货时间:接到订货通知后,须在第二天早上07:00时前完成供货;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5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服务能力,能承担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配套工作。须具有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8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 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
4、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507979887@qq.com邮箱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 文件款打款信息(包括打款人名称、打款凭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18249309521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标书款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文件款收款信息:
收款人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 号:431901478010801
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或个人账户转出无效;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月26日10:00分;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75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32-64578941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邮 编:130022
联 系 人:韩冬
电 话:0431-81150785转8018、17743469015
传 真:0431-81150785
电子邮箱:4032910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