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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人民医院(宣汉县精神病医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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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人民医院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宣汉县人民医院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1-06 17:57

项目概况 宣汉县人民医院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达州市通川区红星美凯龙写字楼1-2栋18楼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722202200003
项目名称 宣汉县人民医院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2547600.00
最高限价(元) 2547600.00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宣汉县人民医院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1月07日到2022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达州市通川区红星美凯龙写字楼1-2栋18楼6号
方式: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报名登记表(按附件格式填写)、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现场报名获取:现场递交以上资料。(2)网上报名获取:(网络报名方式的采用支付宝转账支付,支付宝账号:13079076668)①可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360081828@qq.com(原件请于开标时间前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818-2168111。(邮件注明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②可将报名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红星美凯龙写字楼2栋18楼6号,不接受邮寄到付)
售价: 2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01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达州市通川区红星美凯龙写字楼1-2栋18楼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54.76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54.76万元;财政监督:宣汉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18-5713112。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宣汉县人民医院
地址: 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
联系方式: 0818-7275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金花桥街道王何大道97号附29号
联系方式: 0818-2168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老师
电话: 13548288301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第 1 页 共 69 页 采购项目编号:511722202200002 宣汉县人民医院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达州) 宣汉县人民医院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2年 1 月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第 2 页 共 69 页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4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3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 44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46 第七章 评标办法.............................................................................................52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64 附件一: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68 附件二:介绍信.................................................................................................69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第 3 页 共 69 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拟对 宣汉县人民医院食堂大宗 食材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51172220220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宣汉县人民医院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 1 个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 六 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 2022 年 1 月 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3 日每天上午 9:00- 12:0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红星美凯龙写字楼 1-2 栋 18 楼 6 号)获取。 2.获取方式:现场或网上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 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3.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 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报名登记表(按附件格式填写)、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 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现场报名获取:现场递交以上资料。 (2)网上报名获取:(网络报名方式的采用支付宝转账支付,支付宝账号: 15228092100) ①可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 360081828@qq.com(原件请于开标时间前递交至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818-2168111。(邮件注明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 ②可将报名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红星美凯龙写字楼 1-2 栋 18 楼 6 号,不接受邮寄到付,到邮时间超过报名时间不予接受。) 以上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经办人邮箱。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第 4 页 共 69 页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 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 不予接收。如需邮寄请提前咨询代理机构相关事宜。(文件接收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 13:30-投标截止时间) 八、开标地点: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达州市通川区红星美凯 龙写字楼 1-2 栋 18 楼 6 号)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宣汉县人民医院 地 址: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6819516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金花桥街道王何大道 97 号附 29 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18-2168111,13079076668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第 5 页 共 69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254.76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254.76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采购项目所属行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划型分类,本项目采购内容 的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 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连同投标 文件一并提交。未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其投标无效。 4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是( ) 允许投标的进口产品: 。 否(√)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 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响应文件按无 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 竞争。 5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 完成 是( )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 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否(√) 6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举行() 不举行( √) 标前答疑会 7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 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 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 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 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 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 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 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 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在确定中标人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第 6 页 共 69 页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采 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注: 1、本项目投标人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 合理时间由评标委员会现场确定,但原则上不超过 30 分钟。 2、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说明、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若 在项目评标后等发现其项目成本明显高于其说明、证明的,投标人 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 人等行为情形的相关法律责任。 3、项目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要求。 8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 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 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进行价格扣除。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 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 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 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 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9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 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优先节能采购产品范围。 10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 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 予以公告。 1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 12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其他响应性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电子文档 1 份; 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一份。 13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14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5 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 件内容咨询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18-2168111。 16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18-2168111。 17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 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18-2168111。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红星美凯龙写字楼 2 栋 18 楼 6 号。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第 7 页 共 69 页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8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提出。 19 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技术指 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 办法以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 的询问和质疑 向采购单位提出,并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 质疑。 20 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 问和质疑 受理单位: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18-2168111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红星美凯龙写字楼 2 栋 18 楼 6 号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 作日内。 注: 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 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 (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 单位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 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 质疑。 21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宣汉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8-5713112 地址: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 755 号 邮编:636150 22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 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3 信用记录查询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ichuan.gov.cn )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 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 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 24 招标服务费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 费。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 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 收取。 收款单位: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黄忠支行 银行账号:22893001040007591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第 8 页 共 69 页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25 承诺提醒 关于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承诺,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所作承诺真实性,如提供虚 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26 “政采贷”业务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 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的通知精神,为解决政府 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金 融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 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 (成交)通知书及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 流程见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 开展“政采贷”业务金融机构名单 1.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2.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 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16.雅安市商业银行 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18.乐山市商业银行 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19.乐山嘉州富村镇银行 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20.绵阳市商业银行 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21.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 社 9.四川天府银行 2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分行 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2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1.成都银行 24.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 有限责任公司 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25.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26.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省分行包括各支行。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 第 9 页 共 69 页 招标的采购人是 宣汉县人民医院 。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 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产品 4.1 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 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 问题。 4.2 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 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4.3 除非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招标文件 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 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 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5.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6.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6.1.1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 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任一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 产品。 6.1.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 第 10 页 共 69 页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 会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6.1.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6.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 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 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6.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 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 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 下内容: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 第 11 页 共 69 页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8.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信函、电子邮件、 网站公告提示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 (需要纸质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到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领取), 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 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8.3 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 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 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公告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公告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公告的 内容。 8.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 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9.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9.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 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2 第 12 页 共 69 页 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9.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 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被视为无效材料。 (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0.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若投标人投 标文件中提供的外文资料未翻译成中文,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涉嫌虚假 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 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2.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3.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 13.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 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 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3.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3.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 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3.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 第 13 页 共 69 页 人承担连带责任。 1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3.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1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4.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 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 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4.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 少包括下列两部分文件: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 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评标)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材料: (一)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 本次招标报 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二)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第 14 页 共 69 页 目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服务应答包括(但不限 于)下列内容: (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3)服务应答表;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 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 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3)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4)商务应答表;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四)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 名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 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 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注:投标人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需要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授权的,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得到了制造厂家授权,如其承 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与制造厂家授权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承诺的为准。 (五)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6.投标文件格式 16.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第三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 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16.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 第 15 页 共 69 页 1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 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8.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 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投标 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 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9.2 电子文档应为盖章后的投标文件的正本扫描件(采用 U 盘或光盘制作),并 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电子文档”、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 19.3“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 内,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19.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要求加盖公章 的地方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 单位印章代替。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 一览表”应为原件。电子文件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 正本为准(实质性要求) 19.5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6 第 16 页 共 69 页 19.6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实质性要求)。 19.7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实质性要 求)。 19.8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除外。 19.9 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 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 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0.2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及副 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20.3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开标 一览表/电子文档、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0.4 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 20.1~20.3 条规定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 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 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1.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 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 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 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1.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2.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7 第 17 页 共 69 页 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20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 标注“修改”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 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3.开标 23.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 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 23.2 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3.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 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 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 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3.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 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 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 87 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3.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 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 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4. 开标程序 24.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 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8 第 18 页 共 69 页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 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 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同时,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唱标人 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 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 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 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 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 标、评标工作。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 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 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 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 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5.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6.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 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 第 19 页 共 69 页 26.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 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 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4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 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 放弃中标。 28.2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 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 的条件。 28.3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 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 财政部门备案。 28.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 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8.5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 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 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8.6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 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 其违约责任。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 第 20 页 共 69 页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 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 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 主要合同义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 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 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9.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 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 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 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 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2. 履约保证金 32.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2.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 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是否收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3.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 第 21 页 共 69 页 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5. 履行合同 35.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36. 验收 36.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 要求进行验收。 36.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 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 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 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 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 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7.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 第 22 页 共 69 页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7.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7.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 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及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指标、参数和资质要求、评分办法以及其他采购需求 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由采购人按规定 作出答复;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按规定作出答复。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第 23 页 共 69 页 九、其他 39.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 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 调整。 40.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 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实质性要求)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 第 24 页 共 69 页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 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5 第 25 页 共 69 页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资格性投标文件 投 标 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时间: 年 月 日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6 第 26 页 共 69 页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 务)授权 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 项目(招标编号:XXXX)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 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 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7 第 27 页 共 69 页 二、承诺函 本承诺书内容必须全部做出明确应答,如无应答或应答含混,即视为存在未应答事项 事实,评审组可按相关规定扣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 ) 没有( )行贿犯罪记录(中标后向采购单位提供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 件)。 三、我单位有( )没有(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 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 )没有( ) 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有( )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 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8 第 28 页 共 69 页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 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2)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 取中标处理。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9 第 29 页 共 69 页 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注: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 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非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0 第 30 页 共 69 页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1 第 31 页 共 69 页 六、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 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2 第 32 页 共 69 页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投 标 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时间: 年 月 日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3 第 33 页 共 69 页 一、投 标 函(实质性要求)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XXXX(投标单位的 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投标下浮率 XXXX%。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XX 份,电子文档 XX 份,用于 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 XX 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XX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4 第 34 页 共 69 页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 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 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 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 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 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 能中标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七、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 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八、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关于“投标费用”、“合同分 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 九、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 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 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 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 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十、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XXX;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XXX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 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5 第 35 页 共 69 页 三、开标一览表(实质性要求) 招标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下浮率(%) 备注 1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本项目食材费、车辆运输费、 配送服务、人工费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一切费用,请各位供应商报价时充分考虑 相关因素。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加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除了单独密封递交外,投标文件(正副本)也应当提供,如有 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6 第 36 页 共 69 页 四、商务应答表(实质性要求)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商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7 第 37 页 共 69 页 五、服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项目服务标准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二、采购要求(一)、(二)内容”列入此 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8 第 38 页 共 69 页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9 第 39 页 共 69 页 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 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0 第 40 页 共 69 页 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1 第 41 页 共 69 页 九、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 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 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 所规定的失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 壹、贰、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 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 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 计算。 4、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 进行惩戒。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2 第 42 页 共 69 页 十、服务方案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格式不限。但应包含且不限于:综合评分明细表涉及内容。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 第 43 页 共 69 页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 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资质性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 证》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一)资格要求:无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注: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 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 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 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 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 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4 第 44 页 共 69 页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其他组织:提供“对 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⑤自然人:提供“身 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9 或 2020 年 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 表附注),②也可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 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 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注: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的可不提供以上第 3 条资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 见第三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格式详见第三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 式详见第三章);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5 第 45 页 共 69 页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 详见第三章);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8.1 供应商需出具符合采购要求的《中小企业证明函》原件。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 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1、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除外)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鲜章)。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7】41 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 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 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 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6 第 46 页 共 69 页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采购一家为宣汉县人民医院本部员工食堂、病员食堂及分院食堂 购买大宗食材并提供配送服务的供应商。 二、采购要求 (一)食品、食材要求 序 号 采 购 标 的 要求 年预计采购量 (单位:斤。实 际以结算为准) 1 新 鲜 猪 肉 (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无槽头肉和血刀肉;无残留毛绒,不准带长短 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 (4)气味:具有生鲜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 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 (5)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 ★(6)供应商配送猪肉时提供当批次猪肉的《生猪 定点屠宰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生猪定点 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62400 2 冻 猪 肉 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 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 异味,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 27000 3 大 米 质量指标不低于 GB/T 1354-2018 优质大米一级等指 标的技术要求。 250800 4 面 粉 小麦粉(面粉)的质量指标不低于 GB/T 1355-1986 的特制一等指标的技术要求。 85200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7 第 47 页 共 69 页 5 油 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植物油,食用油的食品安全 指标应符合 GB2716-2018 的规定。 55680 注:上述的相关技术标准如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 为准。 (二)食品安全质量要求 1、供应商配送的各类食品、食材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 的要求,产品质量合格,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 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 2、供应商不得配送转基因食品、食材或利用转基因食品、食材原料加工的 食品。 3、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食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 4、食品、食材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食材包装的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 无破损;应有食品安全认证或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 配料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 5、供应商对食堂配送的质量安全负责:若发生系配送食品、食材质量、卫 生安全引起的食品、食材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 应损失。在食品安全相关主管部门的食品、食材安全检查中,因供应商配送的 食品、食材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检查不合格,造成采购人被通报或处罚的,由供 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应的经济损失。如因供应商故意造成采购人 食品、食材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涉嫌犯罪 的,采购人有权将直接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6、所有食品、食材来源须可追溯。(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三、配送要求 1、所有配送食品、食材在配送前由供应商自行查验。配送的预包装食品、 食材须在保质期内,且不超过保质期限一半的时间配送,严禁配送临期食品、食 材。 2、预包装类食品、食材每批次提供一次由国家认可的官方检测机构出具检 测合格报告。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8 第 48 页 共 69 页 3、采购人当日将次日所需采购的食品、食材名称、规格、数量通知供应商, 供应商须在次日上午 7:00 前将采购人所需食品、食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猪 肉类需收货现场称重量;超过 1小时未向采购人送达食品、食材的,供应商按照 当日食品、食材配送总金额的 20%向采购人赔偿经济损失;若当日未按照采购人 要求向采购人送货食品、食材的,供应商按照当日食品、食材配送总金额的 100% 向采购人赔偿经济损失。供应商累计两次出现未配送食材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 终止合同,未付的款项将不再支付。 4、若在食品、食材收货时采购人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拒收后供应 商应在 1小时内配送质量合格的食品、食材到达收货现场; 若食品、食材再次 配送经采购人验收发现仍存在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应在 1小时内配送质量合格的 食品到达收货现场,同时供应商负责人到达现场处理。 5、配送的食品、食材由采购人根据《食品、食材配送清单》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经双方签字确认方可入库储藏。 6、供应商按规定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库房,并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 ★四、应急预案要求 1、供应商在应对市场各种变化及遇突发事件(车辆故障、人员缺岗、食品 安全事故、疫情期间配送)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采购人食品、 食材供应。 2、因采购人临时所须的配送需求,供应商承诺在 2小时内完成采购配送。 (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五、管理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实施条例》标准所规定的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建立健全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 度、食品安全运送制度、库房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 ★六、配送车辆及人员要求 1、配送车辆:供应商具备符合食品、食材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 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食材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提供不少于 1辆厢 式货车或冷藏运输车(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食品、食材配送在运输、储存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9 第 49 页 共 69 页 过程中保证食品、食材的卫生与安全并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2、配送人员:供应商应配备专职驾驶员 1人以上,配送人员(除车辆驾驶 员外)1人以上。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以上服务人员应符合采购人用人要 求,上岗前具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材料,经采购人认可同意后方 可上岗,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确实需要更换服务人员的,须经采购人 同意后方可更换,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服务人员。供应商 负责服务人员日常工作中的管理与服务,服从采购人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 出的其他管理和服务要求。 3、供应商必须负责所有服务人员的人事(含聘用、解除等相关工资)、结 算发放工资、社会保险(五险)等工作,并为服务人员提供员工培训等方面的管 理服务。本项目履约中存在的一切风险均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七、考核要求 1、采购人按照《食品、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扣分表》(月总分为 100 分) 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月考核得分=月总分(100 分)-月累计考核扣分,考核标准 如下: 《食品、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扣分表》 序 号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考核扣分 1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章“(一)食 品、食材要求、(二)配送服务要求” 及供应商响应文件。 每出现一次未按 要求配送情况扣 5分 2、考核结果的等级划分及运用,如下表: 序 号 考核等级划 分 考核得分(总分为 100 分) 当月考核扣除金额 1 合格 90-100 分 不扣除 2 不合格 90 分(不含)以下 扣除当月食品、食材配 送总金额的 3%。 3、考核方式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0 第 50 页 共 69 页 3.1 考核人员:由采购人负责。 3.2 考核时间: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每月不定时对供应商配送的食品、食 材质量及配送等各服务环节进行综合考评,每月月底出具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根 据考核分数取平均值计算,并作为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当月食品、食材配送金额的 依据之一。 ★八、商务要求 1、履约时间及地点 (1)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2)配送地点:宣汉县人民医院本部食堂、分院食堂。 2、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同比例下浮进行报价。供应商经综合测算后针对所有的食 材报出一个下浮比例(即下浮率),下浮率的定义:如产品 10 元,优惠 2元, 即:下浮率为 20%。下浮率可以是 0%,但不得作上浮报价。 (2)供应商报价是对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的价格体现,并且在合 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报价应该包括本项目食材费、车辆运输费、 配送服务、人工费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一切费用,请各位供应商报价时充分 考虑相关因素。 3、付款方式及要求 (1)结算价格的确定:当月供货价格=基准单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 ①以“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统计信息”公布的最新 一期的各市场采购的同类产品平均价作为基准单价,当月没有的数据按上月,方 式一有优先权。 若 ① 没有的数据按 ② 处理:②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组成市场考察小 组,每月在约定时间内对当地区至少三个农贸市场或超市采购的同类产品零售价 进行调查,按市场同类产品平均价格即基准单价。 (2)付款方式 ①按月据实结算支付:月应付金额=基准单价×(1-投标报价下浮率)×当 月实际采购验收合格数量-考核扣款(若有)。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1 第 51 页 共 69 页 ②年度总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上月食品、食材 的配送清单及发票凭据,经采购人审核确定无误后,采购人采用按月支付的付款 方式,当月支付上月食品配送总金额给中标供应商。 4、验收要求 (1)验收主体:宣汉县人民医院 (2)供货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行 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3)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 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 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政策落实要求 根据财库〔2021〕19 号文要求,供应商按照不低于 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 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www.fupin832.com 原贫 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是指 在 832 个脱贫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为防止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出现,供应商需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 或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购买食品安全保险的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承 保或承诺保险金额度至少在 300 万元(含)以上且受益人为本项目采购人所属单 位。(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以上带“★”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如有负偏离作无 效响应处理;未带“★”的条款为一般要求,负偏离将按评审标准进行扣分。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 第 52 页 共 69 页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 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 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 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确定投标供应 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 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 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 的行为;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3 第 53 页 共 69 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1.7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二)宣布评标纪律; (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 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 违法违规行为; (八)核对评标结果,有财政部 87 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 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 报告; (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 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 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 件一并存档。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4 第 54 页 共 69 页 3、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 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 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 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符合性检查。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 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 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 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2.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 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5 第 55 页 共 69 页 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 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 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2.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 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招标 文件明确为实质要求的); (六)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 时间、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 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 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七)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八)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本章 3.2.2 规定的例外 情形除外); (九)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属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无 效情形的。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 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5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6 第 56 页 共 69 页 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 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 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排名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 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 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6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 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 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标结果。 3.7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 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 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8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8.1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7 第 57 页 共 69 页 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 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8.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 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 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8.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 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 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当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9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 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 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8 第 58 页 共 69 页 理人签字确认。 3.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 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 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 财政部门。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 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 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 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 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 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 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一)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9 第 59 页 共 69 页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 文件进行独立评分,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 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 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 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 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 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 评审。 4.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 因素 分值 评分细则 说明 1 报价 30 分 以(1-最高下浮率)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基准价/(1-下浮率)×30×100%; 供应商报价时按采购项目品类综合下浮后的结算比 例(百分比,结算比例不能超过 100%或者为负数)方式 进行报价(例:若供应商报价下浮 20%,则按 8折作为最 终成交结算价),若供应商有多个报价,则其响应文件按 无效文件处理。下浮比例为负数或者大于等于 100%的报 价为无效响应。 共同评 分因素 2 采购 要求 15 分 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二、采购要求(一)、(二)内 容)没有负偏离的得 15分;带“★”的条款为实质性要 求,不允许负偏离,如有负偏离作无效响应处理;未带“★” 的条款为一般要求,共计 15 项,一项不满足扣 1分,扣 完为止。 注:本项所述的条款数量按以下原则计算: 1.无子项的条款:以每项条款为 1项进行计算; 共同评 分因素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0 第 60 页 共 69 页 2.有子项的条款:以最末级的子项为 1项进行计算。 3 配送 方案 12 分 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方案包括:①配送前食品的准备;② 配送服务人员到岗要求;③配送车辆准备;④配送路线整 体规划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方案符合实际情况且完全满 足项目需求的得 12 分,每缺少一项扣 3分,每有一处方 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他方案、凭空 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 形等扣 1.5 分,扣完为止。 技术评 分因素 4 应急 方案 12 分 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方案包括:①车辆故障处理;②人员 缺岗;③食品安全事故;④临时配送;⑤市场食品短缺; ⑥疫情期间配送防控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方案符合 实际情况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12分,每缺少一项扣 2分,每有一处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 用其他方案、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 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扣 1分,扣完为止。 技术评 分因素 5 管理 制度 12 分 供应商提供的管理制度包括:①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制度;②食品索证索票制度;③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④食品安全运送制度;⑤库房安全管理;⑥食品安全自查 制度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方案符合实际情况且完全满足 项目需求的得 12分,每缺少一项扣 2分,每有一处方案 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他方案、凭空编 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 等扣 1分,扣完为止。 技术评 分因素 6 履约 能力 12 分 1、供应商提供食材配送专用厢式货车或冷藏车辆,每有 一辆的得 2分,本项最多得 4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自有车辆的提供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的提 供有效的租赁合同以及和合同相匹配的车辆有效的行驶 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共同评 分因素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1 第 61 页 共 69 页 2、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专职驾驶员每有 1 人得 2分, 最多得 4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驾驶员有效的驾驶证和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并加 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3.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配送人员(除车辆驾驶人员外) 每有 1人得 2分,最多得 4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配送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否则不得分。 7 食品 安全 责任 保险 4分 在承保或承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金额 300 万的基础上,每增 加 100 万元加 2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 注: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共同评 分因素 8 业绩 3分 供应商 2018 年 1月 1 日至今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 得 1分,最多得 3分。 注:提供供应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不提供不得分。 共同评 分因素 4.3.4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 标报价。 5、废 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 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2 第 62 页 共 69 页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 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排名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 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 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 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3 第 63 页 共 69 页 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 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 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 意见,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 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六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 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4 第 64 页 共 69 页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本合同由采购人和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响应科学合理签 订)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月 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 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 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 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2、XX万元; 3、XX万元。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5 第 65 页 共 69 页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 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 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 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 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 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 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6 第 66 页 共 69 页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 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 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 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 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 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 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经协商在 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 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7 第 67 页 共 69 页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第十五条 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 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8 第 68 页 共 69 页 附件一: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 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 报 名 日 期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包 号(如 有) 投标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传 真 邮箱 通 信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序 号 报名资料 是否提交 备 注 1 单位介绍信(原件) 2 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3 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备注:①请准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②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单位介 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 2); ③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9 第 69 页 共 69 页 附件二:介绍信 介 绍 信 四川安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兹介绍我单位(公司) 等 名同志,前往你处购买 (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现对以下情况予以全面认知: 1、我单位提供用于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发售采购文件的电子邮箱 为: ,联系电话为: ,均真实、有效,如因我单位 提供的邮箱地址有误,未能及时获取采购文件,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法律责任,由 我单位(公司)自行承担。 2、我单位(公司)在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之前全程关注了解四川政府 采购网上发布关于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如有更正公告)。我单位(公司)在更正 公告发布后规定的时间(详见本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 取更正公告书面内容,如我单位逾期未领取,视同我单位(公司)已全面认知本 项目更正公告的书面内容。 3、我单位(公司)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后,将认真阅读并理解采购文 件的全部内容。如果对采购文件及规定有任何异议,我单位(公司)将在法定时 限内以书面递交方式进行主张。 4、我单位(公司)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针对本项目的所有作为或不作为 均为我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并对该作为或不作为依法承担责任。 对于上述条款,我单位(公司)已全面认知,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法律责任, 由我单位(公司)自行承担。 附件: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按以上格式内容出具介绍信,不得擅自更改或自拟格式。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4.合格的投标产品 5.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6.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2.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3.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 14.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16.投标文件格式 17.投标保证金 1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9.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9 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3.开标 24. 开标程序 25.开评标过程存档 26.评标情况公告 27.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1. 补充合同 32. 履约保证金 33.合同公告 34、合同备案 35. 履行合同 36. 验收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 投标人纪律要求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及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指标 九、其他 39.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 40.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性投标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二、承诺函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六、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一、投 标 函(实质性要求)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三、开标一览表(实质性要求) 四、商务应答表(实质性要求) 五、服务应答表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九、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十、服务方案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二、采购要求 (一)食品、食材要求 (二)食品安全质量要求 ★三、配送要求 ★四、应急预案要求 ★五、管理要求 ★六、配送车辆及人员要求 ★七、考核要求 ★八、商务要求 1、履约时间及地点 2、报价要求 3、付款方式及要求 4、验收要求 5、政策落实要求 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2、评标方法 3、评标程序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5、废 标 6、定标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附件一: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 附件二:介绍信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