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某单位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某部副食品统供供应商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某部副食品统供供应商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某部副食品统供供应商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1月07日 10:38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统供供应商采购(二次)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其他食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产品加工,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油脂及食品杂碎,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糖及副产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植物油及其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谷物细粉,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仓储服务,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零售服务/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零售服务/综合零售服务,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南京市公告时间2022年01月07日 10: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1月07日至2022年01月1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7日 09:3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堂子街41号通宇大厦901室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斌
项目联系电话13022565577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闻助理 025-81020312
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堂子街41号通宇大厦9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雨欣18236822866、于艳丽18018077980、黄小斌13022565577
附件:
附件1公告附件: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docx

项目概况 某部副食品统供供应商采购(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W11-F1022

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统供供应商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部计划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12家供应商组建驻南京单位副食品统供供应商库,供驻南京单位选择。驻南京单位分布在南京市11个市辖区。采购主要分类为肉禽水产冻品蛋类、干调豆制品类、蔬菜水果类、饮料奶制品类、其它类。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一年,若遇招标人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落实招标人上级要求为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外包、分包,提供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承诺书。(五)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六)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供应商黑名单中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4、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资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七)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相应的有效食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07日 至 2022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网上获取。网上获取方式如下: 3.1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获取招标文件,已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加。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所有的附件可在网页首页查看) (2)“项目获取”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3.1.1投标人报名”) 3.2 招标文件费用:(“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3.2购买文件”。)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1)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2)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项目简称”); (3)钱包支付:注册账号时若已创建钱包子账号,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用来支付文件费用。 (4)诚E招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3.3 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可下载文件即报名成功。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堂子街41号通宇大厦9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联系方式:闻助理 025-8102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堂子街41号通宇大厦901室

联系方式:李雨欣18236822866、于艳丽18018077980、黄小斌13022565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斌

电 话: 13022565577

某部副食品统供供应商采购(二次)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 货物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某部计划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12家供应商组建驻南京单位副食品统供供应商库,供驻南京单位选择。驻南京单位分布在南京市11个市辖区。

品目号

品目名称

1

肉禽水产冻品蛋类

2

干调豆制品类

3

蔬菜水果类

4

饮料奶制品类

5

其它类

备注:每类报价必须下浮>10%。

2、 供应商入库和供应保障

(一)入库条件

投标人根据大润发超市麦德龙超市卡子门店、华润苏果超市将军大道店三家超市同类商品的平均价(三家超市均没有的商品按照京东商城自营商品价格),按照肉禽水产冻品蛋类、干调豆制品类、蔬菜水果类、饮料奶制品类和其它类共5大类分类分别报下浮费率的方法报价,每类报价必须下浮10%以上。按照综合评标法,选取12家供应商经评审确认入库后(开标有效投标供应商少于15家资格审查后合格供应商不足15家,本项目流标。)

(二)各单位供应商确定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项目实际情况,依据军队相关政策规定征集需求单位意见建议确定供应商。但实际可能产生的业务量不作保证。

3、 采购、验收及货款结算方式

(一)服务内容

1、配送内容:食堂主副食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五大类①肉禽水产冻品蛋类-包括猪肉、牛肉、羊肉等畜类,鸡鸭鹅等禽类,常见鱼虾贝类,冷冻食材,禽蛋;②蔬菜水果类-当季各类新鲜蔬菜水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水果;③干调豆制品类-各类常见干货,油盐酱醋等各类常用调味品,豆制品等;④饮料奶制品-各种饮料,牛奶、酸奶等奶制品;⑤其他类。

2、配送地点:南京市范围内和各单位指定区域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一年,若遇招标人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落实招标人上级要求为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采购程序

原材料每日配送,当日配送种类与数量以前一天采购方书面或电话菜单为准,采购方根据需求开出每日菜单的品种及数量,供应方须在收到菜单当日内做出响应,如有某些菜品出现市场断档,收到菜单当日及时告知采购方,以便采购方做出必要调整,供应商保证配送当日上午7:00前将配送清单内各类物品配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原材料没有按时按要求配送到位,影响采购方食堂正常开餐的,以当日采购所有物品需求计划总量两倍价款赔付当日损失,同时采购方将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三)数量确认及费用结算

1、供货数量以采购方订单数量为准,验收由炊管人员、厨房值班员和供应商三方现场联验联签,按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在当日送货单(一式三联)上签字,各自留存。

2、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原则上每月进行结算,结算价根据大润发超市、麦德龙超市卡子门店、华润苏果超市将军大道店三家超市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3家超市均没有的商品按照京东商城自营店商品价格)*(1-中标下浮率)定价,原则上每半月定价一次,每月15号询价价格为本月16号-月末最后1天结算基准价格;每月末最后1天询价价格为下月1号-15号结算基准价格。结算时,供应商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附双方认可并有签字的详细送货清单办理结算(通常15日内,特殊情况除外),通过转账的方式付清款项。

(四)质量和验收要求

1、供应商须保证所供原材料均为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验标准的正规产品,保证配送商品完全满足采购方要求。

2、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新送货物在2小时内到位,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3、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原材料品种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采购方进行赔付外,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所供主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

5、蔬菜、豆制品要求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鲜肉类要求为12小时内屠宰;冻品类需有出厂日期,保质期、品质优良、包装完好、无异味、无杂质,且配送日期必须在保质期内,并余留一个月以上,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其他所有食材保存期不少于生产厂商标注保质期限的三分之二。

6、副食品验收标准(见附表)。

(五)其它约定事项

1、供应商对主副食品配送负主要责任并承担供货期间的市场风险。

2、在采购人接收主副食品前,供应商对其承包的所有主副食品负责保护,保护的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由供应商承担。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损坏、被盗等,供应商自行考虑补救措施或赔偿受损方损失。

3、配备要求:

(1)配送人员形象良好,25-45岁,具有3年及以上司机驾驶经验,无犯罪记录,必须配合招标人临时性任务和特殊情况的相关要求。提供配送人员的驾驶证、2021年以来本公司缴纳的任意3个月社保材料。

(2)需按照需求单位要求时间之内送达,如遇需求单位特殊工作需要(例如:临时任务),接通知后2小时内送达(提供承诺函);

4、 配送需求

(一)供应商应保证每个配送方向或配送点,具备固定送货驾驶员和送货车辆,签订正式合同时将相关的证件复印件(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最近半年的社保证明、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交使用单位备案,并办理出入手续,且驾驶员需与使用单位签订安全承诺书。人员、车辆一经固定,无特殊理由不能临时变更。

(二)应当按照需求方的配送需求将所需食材送至各区域食堂,遇有紧急配送任务时(含非驻主城单位在南京市执行紧急任务期间),须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限送到。

(三)中标人因送货出入需求方单位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遵守需求方安全、保密规定,服从需求方工作人员指挥。

(四)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需要按要求保鲜的食品必须冷藏运输。

(五)商品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品包装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包装完好无破损。

5、 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

(二)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对公转账

(三)缴纳时间: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金额和形式向需求方递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需求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四)退还时间及方式:履约保证金实际退还金额=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应扣除金额。合同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出具退还保证金的函,招标人按照扣减后金额一次性无息退还。

6、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采购方权利与义务

1、采购方因战备、作战、处突、训练、大型活动等任务需要时,有权告知供应商临时停止配送供给,待任务结束后,自动恢复合同约定。

2、采购方对供应商配送的副食品每日进行质量检查、价格审查和卫生检疫。

3、监督供应商的配送业务,对配送、服务作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或跟踪检查,并对供应商违约行为进行处罚。

4、对供应商提出的疑问做出解答。

5、定期组织意见征求会,对伙食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解决。

6、按时给供应商进行结算。

(二)供应商权利与义务

1、供应商保证对配送车辆使用权,保证车况良好,能够投入正常运输,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车辆的登记、年审、保险、缴费等手续,并承担因此产生所有费用。

2、供应商采购的所有副食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为采购方提供假冒伪劣、三无产品以及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和检疫的产品。

3、供应商为采购方配送时,为保证采购方人员生活不受任何影响,供应商应克服人为、不良天气等因素的影响(不可抗力除外),按照采购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配送到位。

4、供应商工作人员在配送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不当,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出现车辆、货物损坏丢失等情况,全部损失自行承担。

5、供应商应配合采购方进行管理监督。供应商无法提供个别商品时,应在收到《订货通知单》或其它方式3个小时内及时告知采购方,双方协商处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提供采购方《订货通知单》或其它方式以外的商品,否则采购方不予结算。

6、供应商提供送货清单经采购方指定人员现场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采购方不予结算。

7、由于采购方单位性质特殊,供应商指定的联系人应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采购方遇有临时突发任务,需供应商提供配送保障时(江苏省内各地),供应商须无条件在采购方通知的时间内,配合采购方筹措所需副食品,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延误的,供应商应承担此次配送金额20%的违约罚款,从当月货款中扣除。

8、供应商所属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方保密规定。不得利用配送时机打听采购方所属单位的任何情况,不得在采购方所属区域从事拍照、摄像等活动,不得泄露采购方所属单位的任何情况。否则,采购方按照泄露军事秘密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7、 违约处理

(一)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2、供应商在配送期间,如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从协议配送商户名单中清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雇佣员工在采购方配送时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2)供应商有违规操作、违规供应、提供回扣的;

(3)副食品有严重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

(4)服务质量测评连续3次达不到良好的;

(5)与采购方发生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无故出现断供情况的;

(7)无故不参加采购方组织的副食品供应协调会的。

(8)供应商未能在采购预约规定期限内提供全部货物的。

3、采购方如遇上级政策调整需要终止合同时,提前一个月通知供应商后,可提前解除合同。

(二)违约处罚

1、为保证供应商严格履约,为采购方提供优质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向采购方账户存入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合同履行届满时,供应商无违约行为的,采购方应无息全额返还至供应商原存入账户。若因供应商过错,采购方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供应商还需补足扣除的履约保证金金额,确保履约保证金始终保持在合同总金额的5%。

2、供应商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配送,除采购方同意外,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承担未履约金额的30%违约金,从当月货款中扣除。

3、供应商配送的副食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方有权拒收或将不合格的副食品退回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在指定的时间内重新配送(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不得耽搁采购方正常开饭)。重新配送发生的所有费用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未按指定时间重新配送的,应向采购方承担未履约金额的30%违约金,违约金从当月货款中扣除。

4、因供应商配送的副食品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造成采购方人员食物中毒或影响身体健康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供应商所提供副食品如发现短斤缺两、质量问题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各类副食品不得出现短斤缺两或严重质量问题。一经发现,采购方有权在当月货款中扣除所供单品总额的10倍。

(2)各种物品的损耗:冰冻制品应控制在2%之内、水产品应控制在2%之内、禽肉类应控制在1%之内应视为非违约行为,采购方只需按实际验收的数量支付货款。

(3)不按配送计划进行配送,擅自串改价格的,采购方有权罚款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金额的30%,从当月货款中扣除。

8、 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部队安全保密规定,严禁泄露部队信息,如人员、采购数量、供货单位等敏感信息。如出现违约,并造成后果的,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9、 商务要求

1、质量要求:配送货物包装完整,质量规格保证达标,包括质量的保障措施、招标人意见的反馈和跟踪;

2、专业队伍支持情况:自有充足的专业配送车辆和配送人员,配送质量和卫生条件满足实际需求,交货及时、交货数量准确。

3、服务水平:包括常规服务、紧急服务的服务承诺及反应时限等。

4、供货期:按时按质按量在指定时间地方送达货物。

5、配送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如招标人因特殊情况致使配送地点需要更换时,协议供应商应继续履行配送服务协议,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6、供方与招标人签订《应急采购合同》,承担应急保障的供货义务。招标人在遇到紧急情况需要物资保障时,应迅速抽调力量,筹集相关物资,优先保障甲方需求,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送达。供方应根据招标人消耗情况,建立应急库存,满足招标人7-15天应急采购需求。

7、定期回访:客服人员会定期跟随配送人员到招标人处,了解、监督货物配送及验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解决问题,满足甲方的最新需求,改善服务质量。

8、投诉标准用时:在货物开箱检验后如发现的货物质量问题,招标人仍可向投标人索赔和求偿。投标人接到客户投诉要求,客户服务部应在2小时内安排更换货物;供货厂商应配备专业的配送服务队伍,保证提供高效率的售后服务,随时随地替客户解除产品问题,保证优质的客户服务。

9、配送周期:每日(一年365日无条件满足招标人供货需求)。

10、本次报价为下浮率报价,每次采购品目及数量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11、投标供应商需具备经过相关部门认证的检测场所或者有固定服务检测机构,能确保供应食材全部经过安全检测。(注:1、如检测场所为自有,需提供相关检测资质证书或检测认证证书或经过相关部门认证资料;2、如检测场所为委托检测模式,需提供被委托方相关检测资质证书或认证证书或相关部门认证资料及双方合作协议;3如是政府委托或政府下设检测机构,需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2、本项目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控制价为>10%低于此下浮率(10%)的投标将被否决。

13、本项目评审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邀请南京公证处人员参与项目公证。

关键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以标记(有1项不满足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不作标记。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包括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含制造商出具的产品规格表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