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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图书馆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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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单位食堂运行管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西城]单位食堂运行管理成交公告

2022-01-12

一、项目编号:11010221210200000008-XM001

二、项目名称:单位食堂运行管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95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京荣鼎盛(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东路5号院2号楼-1层017号-3号一区-25室

中标金额:195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京荣鼎盛(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东路5号院2号楼-1层017号-3号一区-25室 91110106MA007BHG4G 195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京荣鼎盛(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食堂运行管理 1 195万元 195万元 30元/人/天(早餐,中餐或晚餐中的一餐),中餐和晚餐需包含水果和酸奶,具体餐标分配比例,可有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餐费根据每月实际用餐人数单独结算。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詹春华、曹龙胜、宋苏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2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图书馆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26号

联系方式:曹老师,010-66075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联系方式:苏蕾,010-64204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蕾

电 话: 010-64204200

北京市西城区图书馆单位食堂运行管理项目磋商文件-发售版.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北京市西城区图书馆单位食堂 运行管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FE21ZX-013LZY-02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7 第四章 合同条款...............................................................................................23 第五章 附件——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30 第六章 评审标准...............................................................................................48 第七章 项目需求...............................................................................................55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西城区图书馆单位食堂运行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远东国际招 标有限公司 1层(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 9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上午 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FE21ZX-013LZY-02 项目名称:北京市西城区图书馆单位食堂运行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195.84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95.84万元 采购需求: 1. 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1-北馆: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26号 服务地点2-南馆:北京市西城区教子胡同8号 2. 服务人数: 北馆服务人数:北馆服务人数:早餐 80 人;午餐 192 人,其中 100 人的餐食需要 配送,配送地点距离食堂操作区约 1公里;晚餐:15 人。 南馆服务人数:早餐 30 人;午餐 40 人;晚餐 10 人。 3. 运营时间: 北馆开始运营时间:正在运营; 南馆开始运营时间:2022年4月1日 4. 餐费标准:30元/人/天(早餐,中餐或晚餐中的一餐),中餐和晚餐需包含水 果和酸奶,具体餐标分配比例,可有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餐费根据每月实际 用餐人数单独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服务期限三年,每年签订 2 一次合同。每年到期后,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磋商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协议。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 工商户(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非上述企业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 投标,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 单位; (2)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同等证件; (3)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信用声明”,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为准; (5)不同供应商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投标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活动的有关规定。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 月 6 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 午 1:30 时至 4:30 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层公开发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 土城路甲 9号)。 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务必须由拟派的授权代表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 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 3 地 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8 号 D座 5 层西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 六开标室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 上午 9:30 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5个工作日。公告信息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西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公告信息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西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上发布。 2. 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以上证件如处于年检、补证、换发中,供应商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 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 通知(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调整优化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扶持不发达地 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图书馆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 26 号 联系方式:曹老师,010-66075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 9号 联系方式:苏蕾,010-64204200、13164282404 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蕾 电 话:010-64204200、13164282404、yuandongzixun@126.com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 容 1.1 项目名称:北京市西城区图书馆单位食堂运行管理项目 采购编号:FE21ZX-013LZY-02 采购人:北京市西城区图书馆 联系方式:曹老师,010-66075199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苏蕾/010-64204200 1.2 合格供应商条件:见供应商须知 1.2 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以支票、电汇、或保函等形式提交。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户名: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支行 银行帐号:6232810010000100869 如使用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 请供应商优先以电汇的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 12.1 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有效期:在规定的提交之日起 90 天(日历日)内保持 有效 13.1 首次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文件 1 份(文件格式为 WORD 及正本扫描件 PDF)。 15.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2022 年 1 月 11 日上午 09:30 整(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8号 D座 5层西城区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六开标室 6 17.1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2022 年 1 月 11 日上午 09:30 整(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 20.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9.1 成交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执行,由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 进法计算。 29.2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盖 公章)。本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6%-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本项目不适用)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盖公章)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7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单位及合格的供应商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 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的采购人:北京市西城区图书馆;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以下也简 称“磋商”): 1.2.1 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非上述企业无资格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1.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 单位; (2)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同等证件; (3)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信用声明”,以“信用中国”网站 8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为准; (5)不同供应商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投标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活动的有关规定。 1.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单位或磋商小组行贿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影 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1.4 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 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1.4.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4.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1.5 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参加磋商。 2. 资金来源 2.1 财政资金。 3. 磋商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 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 磋商文件 4. 磋商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所需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供应商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磋商文 件中均有说明。 磋商文件共七章,其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合同条款 9 第五章 附件——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审标准 第七章 项目需求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 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 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5.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询问和质疑 5.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询问,采购单位应当在 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5.2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任何质疑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对供应 商在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交的质疑文件,应在收到之日后七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6. 采购单位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 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 件的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磋商文件 要求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予以发布、通知,不足 5日的, 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6.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单位回函确认,否则采 购单位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7. 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首次响应,不得只 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7.2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 10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响应文件构成 8.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编制首次响应文件,首次 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 1——首次响应书(格式) 附件 2——首次响应报价表(格式) 附件 3——首次响应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 4——技术响应偏离表(格式) 附件 5——商务响应偏离表(格式) 附件 6——项目团队配备情况表(格式) 附件 7——资格证明文件 7-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7-2 纳税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 的税收缴纳证明,需加盖公章) 7-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 明,需加盖公章) 7-4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格式) 7-5 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首页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 2021 年资信证明原 件或复印件,对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 银行资信证明的抬头名称可以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7-6 供应商近三年(2018 年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 (供应商应出具没有负面记录、不良社会报道及法律纠纷、没有处于被责 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即供应商应处于正常 的营业状况,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承诺书) 7-7 信用声明 11 7-8 中小企业证明 *附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 9——人员承诺(格式) *附件 10——磋商文件要求的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8.2 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要求,说明所提供的首次响应文件已对磋商文件的要求 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包含但不限于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或申明与磋 商文件要求的偏差和例外(所有偏差和例外均须写入“首次响应偏离表”)。 8.3 最终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磋商后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供。 9. 技术方案 9.1 供应商应提交技术方案,证明其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技术方案是首 次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9.2 上款所述的技术方案,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0. 响应报价 10.1 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0.2 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分项报价表(附件 3)上标明首次响应时相关服务的单价 (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3 首次响应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相关服务所需 的所有费用。 10.4 为了方便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供应商可根据本须知 10.3 条的规定 将首次响应报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 利。 10.5 每个供应商响应的每个包号只能有一个首次响应方案和报价。 10.6 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方案/最终报价由其在磋商后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供,每 个需要提供最终响应方案/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响应的每个包号只能有一个最终 响应方案/最终报价,否则该包视为无效响应。最终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 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最终报价调整要求的响应, 12 将被认为是无效响应。 11. 磋商保证金 11.1 供应商应提供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 条规定数额 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 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 任何情况发生,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其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3 磋商保证金可采用下列非现金形式之一: 电汇(或网银)、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 磋商保证金的接收单位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1.4 磋商保证金应和首次响应文件同时提交,相关要求见本须知第 14 条。 11.5 未按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同时对多个包号进 行响应时,磋商保证金可合并提供,供应商须注明响应的各包磋商保证金金额。 磋商保证金总额不足且无法判定是哪一个或多个包号不足的,涉及的所有包号 将均被视为无效响应。 11.6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 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 应商。 11.7 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磋商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 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13 12. 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有效期 12.1 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应在规定的提交之日起 90 天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和最 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磋商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2.2 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 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 件和最终报价,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 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上 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首次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供应商应准备首次响应文件正本 一 份和副本 二 份,每份首次响应文件 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另外供 应商还需提供电子光盘或 U盘首次响应文件 1份,电子版首次响应文件与纸质 首次响应文件内容不符的,以纸质首次响应文件为准。 13.2 首次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采用 A4 纸),并由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要求的地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授权 代表须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见附件),并将其附在首次 响应文件中。首次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采用 A4 纸)。 13.3 任何首次响应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13.4 首次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3.5 自然人参与磋商的,所有加盖公章的要求均可用签字代替。 四 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14. 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供应商应将首次响应文件正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所有副本一起密封装在 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版首次响应文 14 件可单独密封包装,也可和正本一起封装。 14.2 为方便核查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 明 “磋商保证金”字样,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单独递交(如以电汇形式提 交磋商保证金,采用电汇底单复印件。若采用网银方式,提供转账网页打印件)。 14.3 所有信封上均应: 1)清楚标明提交至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填入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时间)。 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4.4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首次响应被宣布为“迟到” 响应时,能原封退回。 14.5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首次响应文件的错误提 交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 15.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首次响应文件递交 至采购单位,递交地点应是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址。递交首次响应文件 的应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经其授权的代表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否则采购单位将拒收首 次响应文件。 15.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首次响应 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15.3 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期。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 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5.4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单位应当 拒收。 15 16. 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6.1 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 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 加盖公章)。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 内容与首次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6.2 供应商对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通知应密封提交并注明“补充/修改通知”。 16.3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首次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 修改或撤回(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除外)。 五 磋商及评审 17.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 17.1 采购单位应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 所有首次响应文件(第一轮报价不进行唱标)。 18. 组建磋商小组 18.1 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和本次采购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磋商和评 审工作。 19. 首次响应的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9.1 首次响应文件的初审 19.1.1 首次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 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磋商保证金、适用法律、缴 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无效响应。采购单位/磋商小组决 定首次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首次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 外部的证据(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信息和信用查询除外)。 19.1.2 资格性检查是指采购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首次响应文 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符合性检查是磋商小组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 从首次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 16 一的,其首次响应为无效响应,不能通过初审: (1) 未按规定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2)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3) 首次响应文件未密封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4)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包括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进行查询(截止时点为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保留查询网页打印件); (5)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合同条款和 项目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除外)。 19.1.3 没有通过初审的首次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单位/磋商小组将告知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相关供应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 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的响应。 19.2 首次响应文件的澄清 19.2.1 磋商小组在对首次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 要求供应商对首次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首次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首次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19.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首次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 盖公章。 19.2.3 该澄清文件将作为首次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0. 磋商程序和要求 20.1 磋商 20.1.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分别进行磋商,并 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视情况确 17 定。 20.1.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合同条款 和项目需求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 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0.2 最终响应文件(不含最终报价) 20.2.1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包括提交最终响应 文件的截止时间要求和密封要求)提交最终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不按规定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文件,磋商小组将 不予接受)。最终响应文件不得超出磋商小组规定的响应内容(超出规定的响 应内容,磋商小组将不予接受)。磋商小组接受的最终响应文件内容和首次响 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终响应文件为准。 20.2.2 供应商在规定的提交最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最终响应文件为无效 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0.2.3 供应商在提交最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最终响应文件进行 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磋商小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字,或者加盖公章)。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最终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不 一致,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在提交最终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 得对其最终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或撤回(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除外)。 20.2.4 如果磋商小组未对磋商文件做任何变动,供应商无须再提交最终响应文件,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即为其最终响应文件。磋商小组直接进入终审程序。 20.3 终审 20.3.1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最终响应文件进行终审,确定其是否进行了实质性 响应: (1)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经磋商小组变更后为实质性要求的最终响应文 件; (2)经磋商小组变更后为实质性要求的最终响应文件是否按规定进行签字或 盖章; (3)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合同条款和项目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包 18 括磋商后的实质性变动要求)。 20.3.2 上述任何一项不满足均不能通过终审,没有通过终审的最终响应文件将按无 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相关供应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 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的响应。 20.3.3 如果磋商文件合同条款和项目需求无任何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在磋商后也 未作出任何实质性变更,则无需进行终审。 20.4 最终报价 20.4.1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通过终审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最终报价 (包括提交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要求和密封要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须由 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该最终报价也是供应商最 终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0.4.2 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后提交的最终报价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最终报价,磋商小组 应当拒收。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或未按规定在最终报价 上签字或盖章,其响应视为无效,不能进入最后的比较和评价。 20.4.3 如果无需进行终审,最终报价可和最终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20.5 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最终报价进行补充、修 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磋商小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 者加盖公章)。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最终报价的组成部分,如不一致,以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在提交最终报价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最终 报价做任何补充、修改或撤回。 20.6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 商,向磋商小组提出书面退出声明(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 盖公章),不再进入下一程序。采购单位应当退还该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1. 比较与评价 21.1 对于按规定提交了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 其进行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1.2 磋商小组在比较和评价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最终响应文件(含最终报价) 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 19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最终响应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最终响应文件(含最终报价)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 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最终响应文件(含最终报价)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 章。该澄清文件将作为最终响应文件(含最终报价)内容的一部分。 21.3 最终报价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 单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更正,其响应视为无效。 21.4 比较和评审严格按照下列评审方法进行: 21.4.1 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磋商小组按 包根据下表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评审,以每包评审总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供 应商依次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对各供应商进 行独立打分,所有评委对同一供应商同一包号打分的算数平均值为该供应商 该包的最终得分(全部打分保留小数点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得分相同 的,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和评审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部 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22. 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22.1 凡与本次磋商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 向无关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 在磋商和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的任何违法活动,将 导致其响应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确定成交 23.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3.1 除第 25 条规定外,根据本须知 21.4 条要求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0 24. 确定成交供应商 24.1 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由采购人根据排名顺序确定 得分最高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前,采购单位不得与 供应商就最终报价、最终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24.2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顺序确定下 一名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依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5. 磋商终止 25.1 在采购中,若有包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应当终止该包磋商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该包采购活动: 25.1.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5.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5.1.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有效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 不足 2家的。 25.2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单位应当终止采购活动, 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 送财政主管部门。 25.3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 单位说明情况。 26. 成交通知书 26.1 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及磋商文件,同时以书 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发出未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 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6.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 27. 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 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 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 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七 其它 29. 成交服务费及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9.1 成交服务费具体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 改办价格[2003]857 号)执行,按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9.2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的附件 7。 30. 质疑 30.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 构(具体联系方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 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按要求购买并收到磋商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按 要求购买磋商文件的,可以按规定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 30.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 22 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30.4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0.5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 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 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 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30.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 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 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的,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 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 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 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7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 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 (本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待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合同编号: 北京市西城区图书馆单位食堂运行管理项目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北京市西城区图书馆单位食堂运行管理项目 甲方(委托方):北京市西城区图书馆 乙方(受托方): 为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统一用餐标准,更好的为北京市西城区图书馆北馆单位 24 提供餐饮服务,计划开展食堂运营管理项目。甲方特委托乙方承担北京市西城区图书 馆单位食堂运行管理项目”的实施工作。 由 向 提供服务。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 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该项目合作事宜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要求及实施的时间 1. 项目要求具体见附件。 2.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每年签订一次合同。到期后,双方协商同意, 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协议。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提出项目要求并规定项目完成时间及标准。 2)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2、甲方义务 1)按时支付协议所述项目的费用。 2)为乙方提供本项目的背景资料及其他与项目相关的已有资料。 3)指派项目协调人对项目工作提出建议,并协助乙方协调与相关单位的合作关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确定项目团队的工作成员及工作方式。 2)在项目确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阶段工作进度。 2、乙方义务 1)按照甲方对项目标准的要求提交项目方案, 2)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项目要求开展工作,确保项目的顺 利进行。 3)在项目开展过程中,积极与甲方的项目协调人沟通讨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支付方式 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1. 原材料采购费按月支付; 25 2. 餐饮管理费分两次支付,合同签订后 90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前 6 个管理月的 费用;合作满 6个月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 6个管理月的费用; 3. 因时间原因与前服务单位续签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补充协议, 费用为¥87,111.12 元(捌万柒仟壹佰壹拾壹元壹角贰分)由乙方代为支付。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成果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 甲方有权不支付本合同所述的款项。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延迟或取消,乙方应退还已收取费用且向甲方支付服 务费用的 %作为违约赔偿金。 六、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自双方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本协议,补充或者变 更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效力均等;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除签名部分为手写外,其他部分手写及涂改无效。 七、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户号: 备注:由于两馆服务期不同,南馆、北馆分别签订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26 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不适用) 开具日期: 致: (买方名称) (合同编号) 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 (卖方名称) (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名称)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 (货物名称) (以下简称“货物”) 签订的(合同编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 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 (货币名称) 支付总额不超过 (货币数量) ,即 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 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 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 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收费、费用 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 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 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 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姓名印刷体): 签 字 人 签 名: 公 章: 27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不适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 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 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 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 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 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 证金额内向无条件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28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 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 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 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 照本保函的承诺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 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 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 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 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 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 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 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9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30 第五章 附件——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 1——首次响应书(格式) 附件 2——首次响应报价表(格式) 附件 3——首次响应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 4——技术响应偏离表(格式) 附件 5——商务响应偏离表(格式) 附件 6——项目团队配备情况表(格式) 附件 7——资格证明文件 7-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7-2 纳税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 的税收缴纳证明,需加盖公章) 7-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 明,需加盖公章) 7-4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格式) 7-5 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首页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 2021 年资信证明原 件或复印件,对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 银行资信证明的抬头名称可以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7-6 供应商近三年(2018 年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 7-7 信用声明 7-8 中小企业证明 *附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 9——人员承诺(格式) 附件 10——磋商文件要求的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31 附件1 首次响应书(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采购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 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___份及电子版响应文件___ 份: 1、首次响应报价表 2、首次响应分项报价表 3、首次响应偏离表 4、资格证明文件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以 形式出具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包号和金额) 元。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相关包号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与服务首次响应报价见后附“首次响应报价 表”。 (2)我方如成交,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 号(采购编号、补充通知) (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项目所有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有效期为自规定的提交之日起 个日历日。 (5)我方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 (6)我方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之前,未曾为本项目响应包号提供过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也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贵方或磋商小组可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进行查询,我方完全接受查询的结果。 (7)我方已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内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 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 32 何响应。 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银行帐号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附件2 首次响应报价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首次响应报价 磋商保证金 服务期限 声明 01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 (1)此表中,供应商响应包号的首次响应总报价应和附件 3中的该包总价相一致。 (2)本报价中应包含供应商在执行本项目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支 付其他费用。 34 附件3 首次响应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项目内容 金额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1 食材费用 2 … 其他相关内容 注 1、价格采用人民币表示。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4、价格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1款的要求报价。 5、投标总价应包括如果授予合同将要缴纳的包括增值税在内的销售税和其它税。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35 附件4 技术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 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需根据用户需求中的序号逐一应答,偏离情况可回应“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号指标不允许负偏离”。正偏离需在说明中说清理由。 序号 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 磋商文件要求 偏离 说明 36 附件 5 商务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 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若全部商务条款没有偏离,可按如下方式应答: 磋商文件要求:磋商文件全部商务条款 响应:全部响应 偏离:全部无偏离 序号 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 磋商文件要求 偏离 说明 37 附件6 项目团队配备情况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备注 表后需附所有人员的健康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相关人员技师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38 附件7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附件 7-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参与磋商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 构参与磋商提供执业许可证、自然人参与磋商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 章】 附件 7-2 纳税证明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缴纳证明,需 加盖公章】 附件 7-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需加盖公章】 39 附件 7-4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后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批准登记机关 组织代码 法定代表人 营业期限 资质类型 资质等级 主营业务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行号 银行账号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邮 编 联系人 联系方式 40 附件 7-5 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首页须加盖本单位公 章)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 2021 年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对于资信证明文件 中写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银行资信证明的抬头名称可以是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41 附件 7-6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我单位近三年(2018 年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 满),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42 附件 7-7 信用声明 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我公司以及我公司提供货物与服务的供 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单位可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我公司完全接受由此查询的结果,特 此声明。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43 附件 7-8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说明: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选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 无效参选;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参选人必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否 则视为无效参选。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 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4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5 *附件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自然人参与磋商无需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 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 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采购,以本公司 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须附后): 电 话: 传 真: 46 *附件9——人员承诺(格式) (采购单位): 我单位承诺项目中服务的所有人员均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接种至少两针新冠 疫苗,未接种第三针者于接种第二剂疫苗满六个月后,及时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47 附件10——磋商文件要求的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48 第六章 评审标准 一、总 则 (一) 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 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均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三) 按本办法评审,依排名次序推荐合格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合格候选 人最多推荐三名。由采购人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确定磋商成交人。 二、评审步骤 (一)组建磋商小组。 (二)召开评委预备会,推选磋商小组组长,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评审工作。 (三)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四)供应商根据磋商内容,向磋商小组提供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 (五)磋商小组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对参加磋商 的各供应商分别就商务、技术进行评审、打分。 (六)磋商小组根据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对供应商价格进行打分,最终 确定各供应商最终得分,并进行排序。 (七)磋商小组完成书面评审报告。 三、评审标准及说明 (一)初步评审 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不 通过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评审过程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不再进入详细评审: 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法定代表人或 49 其授权代表也无签字或盖章的; 响应文件不完整; 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 服务周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磋商报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的; 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的; 以他人名义进行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以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的。 (二) 详细评审 1、评审分值分配见附表; 2、磋商报价得分计算方法: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商 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0 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 3、综合部分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计分内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一 商务部分 (10 分) 供应商的综合 实力及经验 (2分) 2分 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信誉、财务状况、技术、 履约能力等。 好:2分;较好:1分:差:0分。 企业业绩及经 验(8分) 8分 综合考虑供应商近三年(2018 年 12 月(含) 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做过的与本 50 项目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每提供 1个业绩得 2分,最高得 8分。 二 服务方案 80 分 整体评价 (15 分) 15 根据投标单位拟定整体服务方案的全面性、 针对性、可行性及方案的优劣情况进行评价。 项目整体服务方案的全面性高、针对性强、 可行性高,得 15 分; 项目整体服务方案的全面性不够、针对性不 强、全面性不高得 10 分; 项目整体服务方案的很不完整、缺乏针对性、 实用性很差、很不可靠、有缺漏项,得 5分; 未提供得 0分; 食品安全及质 量的保证措施 (10 分) 10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做的措施方案,科 学合理,有针对性。 能够充分说明针对产品质量所采取的措施和 保障计划,得 10 分; 基本能够说明针对产品质量所采取的措施和 保障计划,得 6分; 针对产品质量所采取的措施和保障计划较差 的得 3分; 未提供得 0分; 餐饮配送方案 及各项保障措 施(10 分) 10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报组织配送方案及各项 保障措施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安全性、可 行性,完全满足需求得 10 分,每降低一档扣 2分,扣完为止。 特色菜品 (8分) 8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菜谱和特色服务方案内容 全面、营养、健康等方面进行评价,菜品新 颖独特,且能迎合大众口味的计 8分; 评价一般的计 4分; 评价较差的计 1分; 51 未提供得 0分。 人员配备 (13 分) 5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数量、 专业配置、结构、综合素养等情况,评价较 优的得 5分; 评价一般的得 3分; 评价较差的得 1分; 未提供得 0分。 8 根据供应商拟配主要人员综合评分(厨师长、 厨师、面点师等)的专业水平: 1. 所有厨师均有厨师证得 3分,不满足得 0 分; 2. 人员情况综合评价。(厨师人数、资格证 等级包括厨师证、高级面点师资格等) 由评委会按 5分,4分,3分,1分四个档次 计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为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 管理评价 (7分) 7 根据供应商制定针对本项目人员管理、专业 技能及安全意识培训、考核制度等内容进行 评价,评价较优的得 7 分,评价一般的得 4 分,评价较差的得 1分,未提供得 0分。 设备设施管理 (5分) 5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 管理,以及餐具的清洗消毒等内容进行对比 评价,按 5分、3分、1分三个档次计分,未 提供得 0分。 服务质量保障 (7分) 7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食品安全方案描述合 理,方案完整,措施齐全,保障充分,横向 对比,得 7分;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食品安全方案描述不够 合理,方案欠完整,措施不够齐全,保障不 52 够充分,横向对比,得 4分;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食品安全方案描述极不 合理,方案极不齐全,措施极不齐全,保障 大的缺陷,横向对比,得 0分。 应急预案措施 (5分) 5 根据供应商拟定的针对招标单位特别需求及 停水停电、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 等突发状况制定的应急措施等情况进行评 价,方案较优的得 5分;方案一般的得 3分; 方案较差的得 1分;未提供得 0分。 三 价格 (10 分) 10 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价格最低的报 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 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 10 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3 附表: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评审结论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同等证件 2 纳税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 的税收缴纳证明,需加盖公章) 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 明,需加盖公章) 4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格式) 5 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首页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 2021 年资信证明原 件或复印件,对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 银行资信证明的抬头名称可以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6 供应商近三年(2018 年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 (格式) 7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信用声明) 8 小微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注:磋商时,磋商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到的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及处于处罚截止日期内的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属于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 其投标无效。另外,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留保存。 54 附表: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评审结论 1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没用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 辨认情况的 4 供应商没有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上有实质性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 份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情况的 5 没有报价高于预算金额情况的 6 没有投标有效期不足情况的 7 人员承诺 8 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5 第七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内容 1. 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 1-北馆: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 26 号 服务地点 2-南馆:北京市西城区教子胡同 8号 2. 服务人数 北馆服务人数:早餐 80 人;午餐 192 人,其中 100 人的餐食需要配送,配 送地点距离食堂操作区约 1公里;晚餐:15 人。 南馆服务人数:早餐 30 人;午餐 40 人;晚餐 10 人。 3. 运营时间 北馆开始运营时间:正在运营 南馆开始运营时间:2022 年 4 月 1 日 4. 餐费标准 30 元/人/天(早餐,中餐或晚餐中的一餐),中餐和晚餐需包含水果和酸 奶,具体餐标分配比例,可有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餐费根据每月实际用 餐人数单独结算。 5. 全年服务天数 365 天,单位为公共文化服务行业,无特殊情况全年都需开外对外服务,单 位开外对外服务食堂也需要全年运行为职工提供餐食。 6. 如单位开放时间调整,食堂也需根据单位开放的时间同步调整运行时间。 7. 餐食配送工作由食堂运营方负责,食品配送必备的保温设备和配送交通工具 均有食堂运营方负责采购和维护。 8. 运营方需要负责食堂设备设施的维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运营方负责。 9. 食堂油烟净化系统和烟道需按要求定时清洁,负责清洁的企业需符合相关资 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运营方负责 10 合同履行期限: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服务期限三年,每年 签订一次合同。到期后,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 协议。 56 二、产品总体要求 1、产品质量卫生要求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 食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 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一 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采购人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 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品包装食材的; 2、供货商要求 (1) 具有很强的服务团队及良好的服务体系。 (2) 所有服务人员持证上岗,服装统一,经常保持干净整洁,符合磋商文件附件 9人员要求。 (3) 严格执行工作程序、服务程序和卫生要求,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4) 友好、礼貌、尊重不同民族的饮食习惯。 (5) 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6) 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开展体温检测,从业人 员佩戴口罩,保持手部清洁,严禁患有发热等病症人员进入餐饮服务场所接 触及加工食品。 (7) 严格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及时对墙面、地 面桌椅等进行消毒。 (8) 负责食堂人员和空间环境定期的新冠核酸检测费用。 57 (9) 严格设施设备管理,定期维护食品存储、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定 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保证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3、配送能力要求 (1) 配送的食品全部都要有相应的防尘、防污染措施,避免外露; (2) 副食品供应商应配备一定规模的专业车队,配送运输使用恒温冷藏车; (3) 副食品配送应按生熟、荤素、干湿进行分类,各类物品应分箱存放、密封输 送,做到定人、定时、定位。 (4) 配送时严格清查配送物品的品种、数量、地点等是否相符,确保不漏项; (5)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 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 1.采购单位及合格的供应商 2.资金来源 3.磋商费用 二 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构成 5.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询问和质疑 6.采购单位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7.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8. 响应文件构成 9.技术方案 10.响应报价 11.磋商保证金 12.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有效期 13.首次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四 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14.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 16.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五 磋商及评审 17.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 18.组建磋商小组 19.首次响应的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20. 磋商程序和要求 21.比较与评价 22.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六 确定成交 23.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4.确定成交供应商 25.磋商终止 26.成交通知书 27.签订合同 七 其它 29. 成交服务费及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0. 质疑 第四章 合同条款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不适用) 第五章 附件——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 首次响应书(格式) 附件2 首次响应报价表 附件3 首次响应分项报价表 附件4 技术响应偏离表 附件7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附件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9——人员承诺(格式) 附件10——磋商文件要求的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第六章  评审标准 一 二 三 第七章 项目需求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