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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妇幼保健院(石狮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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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结果公告

2022年01月19日 16:2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
行政区域石狮市公告时间2022年01月19日 16:2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988718、28131778
采购单位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石狮市八七路5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 13799880696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先生、饶先生 (0595)22988718、28131778
附件:
附件1266(3)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定稿).doc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YFCG202111266(3)

采购项目名称: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本项目因没有供应商报名参加,依法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

地址:石狮市八七路561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13799880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联系方式:林先生、饶先生 (0595)22988718、28131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先生

电 话: (0595)22988718、28131778

泉州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福 建 云 锋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FUJIAN YUNFENG AGENCY PROCURE CO.,LTD

采 购 文 件

采购编号:YFCG202111266(3)

采购项目: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

目 录

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书 41.谈判邀请书 52.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一览表 7第二部分 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基本要求 8基本需求 9第三部分 谈判供应商须知 14A说明 15B采购文件 16C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 16D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9E谈判、评审和成交 20F授予合同 24第四部分 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供货合同 25第五部分 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321.谈判书 332.谈判一览表 343.基本要求应答书 35 4.谈判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385.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96.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407.版权声明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书 4

1.谈判邀请书 5

2.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一览表 7

第二部分 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基本要求 8

基本需求 9

第三部分 谈判供应商须知 14

A说明 15

B采购文件 16

C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 16

D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9

E谈判、评审和成交 20

F授予合同 24

第四部分 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供货合同 25

第五部分 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32

1.谈判书 33

2.谈判一览表 34

3.基本要求应答书 35

4.谈判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38

5.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9

6.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40

7.版权声明 41

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约定内容

1

采购项目

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

2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采购内容

详见文件第二部分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基本要求

4

服务期

一年。采购人发出交付提货券通知之日起一年内随时交付。

5

供货价格与费用

成交人按照所报提货价格供货,采购人不在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6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壹万元整(¥:410,000.00元)。

7

对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详见文件第三部分谈判供应商须知

8

谈判保证金

无。采购文件中有涉及谈判保证金的条款均无效。

9

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数量

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一套。

10

成交人产生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本项目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确定2家成交人,并由工会会员自行选择其中一家供货。

11

履约保证金

预算金额的2.5%计算。

12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1月19日15:30时(北京时间)

13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14

谈判开始时间

2022年1月19日15:30时(北京时间)

15

谈判报价

谈判供应商按综合平均折扣方式提供报价,如:0.90、0.80或0.70等,取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折扣不得大于1。谈判供应商应在每份套餐预算金额1000元/人的基础上报出所谈判商品的综合平均折扣(让利),如:三个谈判供应商报价分别为:谈判供应商甲每份套餐报价的综合平均折扣为9折(0.90);谈判供应商乙每份套餐报价的综合平均折扣为8折(0.80);谈判供应商丙每份套餐报价的综合平均折扣为7折,则最低折扣(最高让利)为丙7折(0.70)。

16

实际结算金额

每份套餐采购人支付的实际金额为1000元,折扣则采用溢价形式体现在套餐的提货券券面金额上,提货券券面金额计算方式为:实际支付金额1000元÷综合平均折扣。比如成交的综合平均折扣为8折,那么每份套餐的提货券券面金额为:1000元÷0.8=1250元。

17

注意事项

(1)本采购文件共38页,请谈判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负。

(2)关于疫情防控要求:a、属于国家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以及与上述地区有旅居史或与通报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须严格遵守当地(含丰泽)疫情防控规定。建议前述人员不参加本项目活动。b、需参加本项目活动的人员行程轨迹应避免与前述高中风险地区有交集。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书

1.谈判邀请书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采购人)的委托对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接受邀请的谈判供应商前来参加。

1.采购编号:YFCG202111266(3)

2.采购项目、数量、服务及期限:详见“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一览表”。

3.谈判供应商条件

3.1谈判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

3.3因项目的特殊性,谈判供应商须在石狮市区内至少自已合法注册设有1家可提货的连锁超市类门店或大型商场。

3.4谈判供应商在石狮市区内可提货的连锁超市类门店或大型商场的在售商品品种须达10000种以上(商品不可重复)。

3.5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9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2一个谈判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谈判响应文件。

3.1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号谈判或者未划分合同号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

3.1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7日止。接受邀请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南路178号二楼)购买采购文件,每份采购文件人民币200元整;未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谈判将被拒绝。

5.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月19日15: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谈判开始时间:2022年1月19日15:30时(北京时间)

7.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8.索取《采购文件》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9.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99880696

10.采购人地址:石狮市八七路561号

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提出不予接受。

12.有关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谈判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3.采购代理机构: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E-mail:YFCG2988718@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988718、28131778

传 真:(0595)22195078

联系人:林先生、饶先生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152300100100077663

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2.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一览表

合同号

品目号

货物(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服务要求

货品供应地点

服务期

备注

1

a

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

1

详见“第二部分第一章 基本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一年。采购人发出交付提货券通知之日起一年内随时交付。

第二部分

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

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2、谈判报价:谈判供应商按综合平均折扣方式提供报价,如:0.90、0.80或0.70等,取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折扣不得大于1。

二、技术要求

1、采购金额:工会会员暂按410人,每人按1000元的标准,总计采购额度约为41.00万元。具体会员人数及采购额度按实结算。

2、采购物品、方式及门店要求:

2.1采购物品:包含大米、食用油、面、蛋、牛奶、水果、干果、日常生活用品等(不得向持券人销售“闽工(2018)158号文件”规定禁止提供的慰问品)。

2.2提货方式:成交人必须在石狮市区范围内有实体门店,便于选货提货。

3、物品参数: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其他国家规定和相关行业标准。

4、发放金额及提货安排:全年每人发放金额1000元,采购人发出交付提货券通知之日起一年内随时交付

5、发放方式:以提货券形式发放,成交人收到采购人通知10个工作日内将提货券送至指定地点(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并办理交接手续,由采购人安排将提货券发放至每个会员。会员收到提货券后在一年内随时自行到成交人门店选货领取,具体领取什么物品由会员在以上规定范围内自行挑选,只要是范围内的物品都可以在限额内用提货券领取,但必须在规定的提取时间内领取,逾期作废,损失自行承担。

6、报价要求:

(1)谈判报价形式为综合平均折扣。谈判供应商应在每份套餐预算金额1000元/人的基础上报出所谈判商品的综合平均折扣(让利),如:三个谈判供应商报价分别为:谈判供应商甲每份套餐报价的综合平均折扣为9折;谈判供应商乙每份套餐报价的综合平均折扣为8折;谈判供应商丙每份套餐报价的综合平均折扣为7折,则最低折扣(最高让利)为丙7折。

(2)每份套餐采购人支付的实际金额为1000元,折扣则采用溢价形式体现在套餐的提货券券面金额上,提货券券面金额计算方式为:实际支付金额1000元÷综合平均折扣。比如成交的综合平均折扣为8折,那么每份套餐的提货券券面金额为:1000元÷0.8=1250元。

(3)提货券由采购人单位会员自行到成交人门店现场按券面金额进行选购。限定购买包含大米、食用油、面、蛋、牛奶、水果、干果、日常生活用品等(不得向持券人销售“闽工(2018)158号文件”规定禁止提供的慰问品),结算价格为成交人当天出售商品的实际结算价格,并可同时参与提货当天成交人的优惠活动。成交人不得以限制选择商品、临时提价等形式限制、阻碍采购人单位会员的选购。

(4)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一切税金的货物、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等一切费用。上述价格在相关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备注:本采购项目谈判主体、合同签订主体、履约主体需统一,未满足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相应资格,服务商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商务条件

1、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采购人发出交付提货券通知之日起一年内随时交付。

3、交付条件:采购人收到提货券并办理签收文件(提货券样式应事先经采购人确认)。

4、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人须交纳成交金额2.5%的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人未按合同有关规定履行其义务,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该履约保证金合同期结束后且无质量问题及其他违约事项一次性无息退还。(如履约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提供的,其有效期需在一年及以上)

5、是否邀请谈判供应商参与验收:否

6、验收: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提货完成,成交人提交提货签收文件。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50

首次为累计提货量达到总货量的50%时结算一次。成交人提交提货签收文件与采购人结算完成,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及清单,经采购人内部审签后支付所提交提货签收文件相应提货卷数量100%的金额(不含溢价部分)。

2

50

第二次为完成全部提货时进行最终结算。成交人提交提货签收文件与采购人结算完成,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及清单,经采购人内部审签后支付所提交提货签收文件相应提货卷数量100%的金额(不含溢价部分)。

备注:成交人提供已注明相关事项的编号提货券,采购人分发给工会成员,工会成员到现场提货时由成交人回收提货券。

(1)以提货券形式到商场现场提货。

(2)所有货款均由采购人支付。

(3)支付货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采购合同正本、税务发票原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经办人员签字)及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

②成交人、收款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成交人收款账号应为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银行账号。

8、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或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成交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2)成交人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版权和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成交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四、违约责任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违约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解除合同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后因成交人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正常继续履行或提前终止,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人还应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2.逾期提交发票等材料违约责任

成交人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对账并将合法有效发票及相关材料送达采购人指定部门,除双方协商同意外,如因成交人单方面原因未及时提供发票等相关材料的,每逾期一天,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3.逾期交付提货券违约责任

因成交人原因逾期开始交付的,每延迟一天,需支付采购人违约金3000元;不够一天的时间计为一天。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付时间延误的,交付时间予以顺延。逾期超过60天,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采购人应支付成交人的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成交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缴纳。

4.逾期支付货款的违约责任

若采购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和货款一起付清。

5.商品质量违约责任

成交人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采购文件及谈判响应文件约定的,成交人应无条件退货换货;因商品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或任何第三方损害的,成交人应承担一切损害赔偿、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金可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成交人还须向采购人缴纳;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分包/转包违约责任

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人还须向采购人支付成交金额20%的违约金。成交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

五、知识产权

1.成交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成交人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成交人应赔偿该损失

2.若成交人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成交人成交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成交人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1.双方协商解决。

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八、廉政条款

成交人须与采购人签订《廉政合同》,成交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任何形式行贿采购人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发现并被核查属实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情节严重的,成交人及其工作人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成交人的礼金及吃请等,如有违反廉政纪律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保密条款

成交人在履行合同中知悉的或收到的对方的财务、技术、产品信息、员工个人资料或其他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工作内容、建筑物及构造、场所等予以保密,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发布、公开,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违反本条约定泄露采购人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

第三部分

谈判供应商须知


A 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邀请中所叙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所指采购项目的业主即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

2.2“采购代理机构”系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所指的组织本次谈判的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2.3“谈判供应商”系指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条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参与谈判活动的法人或组织。

2.4“谈判供应商代表”指全权代表谈判供应商签署《谈判响应文件》,参加活动的单位负责人或须持有《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授权代理人。

2.5“货物”系指成交人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指定用户提供的产品。

2.6“服务”系指按采购文件规定,成交人须承担的货物提货、技术协助、维护及自身承诺的义务。

2.7“成交候选人” 经过参与本次谈判活动的审查、推荐的候选成交人。

2.8“成交人”持有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的法人或组织。

3.谈判供应商条件

3.1谈判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

3.3因项目的特殊性,谈判供应商须在石狮市区内至少自已合法注册设有1家可提货的连锁超市类门店或大型商场。

3.4谈判供应商在石狮市区内可提货的连锁超市类门店或大型商场的在售商品品种须达10000种以上(商品不可重复)。

3.5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9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2一个谈判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谈判响应文件。

3.1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号谈判或者未划分合同号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

3.1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谈判活动。

4.谈判费用

4.1 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B 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的组成

5.1 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谈判程序和合同条款的资料。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5.1.1谈判邀请书;

5.1.2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基本要求;

5.1.3谈判供应商须知;

5.1.4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供货合同 主要内容;

5.1.5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谈判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采购文件的澄清

谈判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按谈判邀请书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分送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每一谈判供应商。

7.采购文件的修改

7.1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依据谈判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采购文件,并以公告(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每一谈判供应商,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7.2因为修改采购文件的缘故,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规定延长谈判截止时间和谈判开始时间,并以公告(或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每一谈判供应商。

7.3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谈判供应商有约束力。

7.4谈判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提出不予接受。质疑函必须为原件并由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签字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且本人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质疑函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

C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的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书面的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谈判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谈判可能被拒绝。

8.2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代替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概不接受。

9.谈判语言及计量单位

9.1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谈判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9.2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或国际单位。

9.3除采购文件中另有约定外,谈判响应文件对日期的约定一律指日历日。

10.谈判货币单位

10.1谈判响应文件涉及到的价格、金额一律使用人民币元为单位。

11.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1.1.1谈判书、谈判一览表;(注:各1正、3副,一起单独密封提交,否则为无效谈判)

11.1.2谈判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根据第三部分第15条的要求提供);

11.1.3基本要求应答书;

11.1.4服务费承诺书;

11.2上述谈判响应文件按11.1.2—11.1.4顺序装订成册,并填制“谈判响应文件资料清单”。11.1.1谈判书、谈判一览表各1正、3副,一起单独密封提交,否则为无效谈判。

11.3谈判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否则将被不退还谈判保证金,取消谈判供应商资格及成交人资格。除《采购文件》中另有约定外,谈判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原件在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谈判供应商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谈判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原件,以便确认谈判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谈判供应商须按照约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原件。

12.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12.1 谈判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第五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填写谈判书、谈判一览表等资料。

13.谈判报价

13.1提货价报价是指谈判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基本要求”要求提供产品的所有费用。谈判供应商按综合平均折扣方式提供报价,如:0.90、0.80或0.70等,取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折扣不得大于1。

13.2谈判时,谈判响应文件中谈判一览表价格与谈判响应文件中明细表价格不一致的,以谈判一览表为准。谈判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或经价格谈判后有新的谈判最终报价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3.3谈判供应商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是因为供采购代理机构成交方便的缘故,但不限制采购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4.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1谈判供应商须提供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4.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5.谈判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否则为无效谈判)

15.1谈判供应商代表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

15.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5.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非单位负责人为谈判供应商代表参加谈判时须提供)。

15.4提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5.5提供谈判供应商在石狮市区内至少自已合法注册设有1家可提货的连锁超市类门店或大型商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5.6提供谈判供应商在石狮市区内可提货的连锁超市类门店或大型商场的在售商品品种须达10000种以上(商品不可重复)的《商品品种清单》(注:清单内容至少含有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商品品牌及商品单价,格式自拟。纸质清单可只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及尾页,完整清单应提供电子版。)。

15.7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谈判时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三个信用记录(或全部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15.8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谈判时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15.9提供谈判供应商参与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向当地国家税务机关缴纳税收后取得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或上述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

15.10提供谈判供应商参与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相关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相关证明复印件或缴交社保资金网站下截的凭证(可网上查询)打印件。

15.11提供谈判供应商2020年度或近期的资产负责表复印件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由其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复印件。

15.12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附后)

16.谈判保证金(若有)

16.1谈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谈判保证金。

16.2谈判保证金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6.3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谈判免受谈判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6.4 谈判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间:

16.4.1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16.4.2提交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谈判保证金均应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的以下银行账户内。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152300100100077663

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16.5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将被视为谈判无效。

16.6未成交的谈判供应商保证金,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无息退还。

16.7成交的谈判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予以无息退还(因此与金融部门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谈判供应商承担)。

16.8发生以下情况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6.8.1谈判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

16.8.2如果谈判供应商或成交人未能做到:

①. 按本须知第31条约定签订合同;

②. 按本须知第32条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③. 按本须知第33条约定支付代理服务费。

16.8.3谈判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

16.8.4谈判供应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17.谈判有效期

17.1谈判有效期为90天,谈判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计算。

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通知谈判供应商延长有效期。

18.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谈判供应商应准备谈判响应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3份,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一套。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8.2谈判响应文件的文字除签名及与签名相关日期外建议采用电脑打印。

18.3谈判供应商代表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谈判响应文件中签名和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

18.4除谈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谈判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供应商代表进行签名。

19.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纸质档案袋密封(所有封口加贴封条,且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并标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

19.2谈判供应商应将“ 谈判一览表”、“谈判响应文件”二个密封包:

(1)“谈判一览表”: 内含“谈判书”、“谈判一览表”,各1正3副。

(2)“谈判响应文件”:内含除“谈判书”、“谈判一览表”外的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必要的谈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19.3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注:填写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D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20.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20.1所有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邀请中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及谈判地点由谈判供应商代表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或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

20.2谈判供应商代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须凭下列证明办理谈判登记手续。

20.2.1谈判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20.3出现第7.2款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谈判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1.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21.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谈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谈判响应文件。

22.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谈判截止时间以后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允许不得修改谈判响应文件。

22.2谈判供应商不得在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谈判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16.8款的规定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E 谈判、评审和成交

23.谈判

23.1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通告或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谈判,谈判供应商代表必须参加。

23.2谈判供应商代表到达谈判现场,须按采购文件规定办理谈判登记手续。

23.3谈判前,采购代理机构按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顺序查验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谈判供应商代表确认无误后进行拆封。谈判响应文件拆封后送谈判小组审查。价格谈判结束后公布“最终报价承诺书”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4.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4.1谈判开始后,谈判小组将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签署。

24.2在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谈判小组将依据谈判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谈判供应商的法人资格、营业范围、财务状况、技术实力和供货能力。如确定谈判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谈判将被拒绝。

24.3谈判小组将确定每一谈判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谈判是指谈判符合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或谈判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谈判的谈判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4.4谈判小组判断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谈判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4.5谈判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谈判,谈判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谈判成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

24.6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改谈判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有规则的地方,但这种允许是以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谈判供应商为前提。

24.7谈判供应商制作文件出现以下情况时为谈判无效:

24.7.1应交未交谈判保证金的;

24.7.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谈判响应文件或加盖公章;

24.7.3谈判供应商没有完整提供第15条的谈判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谈判供应商条件;

24.7.4谈判响应与采购文件产生重大负偏离;

24.7.5谈判响应文件中装订有谈判书、谈判一览表的;

24.7.6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即综合平均折扣)大于1的;

24.7.7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形。

24.8谈判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8.1符合专业条件的谈判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谈判供应商不足二家的;

24.8.2出现影响谈判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8.3因重大变故,谈判任务取消的。

24.9谈判供应商有下列串通谈判的情形时为无效谈判:

24.9.1谈判供应商之间协商谈判费用等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9.2谈判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

24.9.3谈判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谈判供应商放弃谈判或者成交;

24.9.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谈判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谈判;

24.9.5谈判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谈判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4.9.6不同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4.9.7不同谈判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24.9.8不同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24.9.9不同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异常一致;

24.9.10不同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4.9.11不同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4.9.12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谈判行为。

25.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为了有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并向谈判供应商质疑,请谈判供应商澄清其谈判内容。谈判供应商代表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答疑和澄清。

25.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6.竞争性谈判程序

26.1谈判小组:成立由采购人代表、技术、经济等方面人员组成的谈判小组。

26.2制定采购文件。由谈判小组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确定采购文件。

26.3发布采购信息,并向谈判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

26.4在约定的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接受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时按报名的顺序产生谈判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先后顺序。

26.5 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与谈判:谈判小组与单一谈判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26.5.1谈判小组分别对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要求提供的项目技术要求、服务质量、供应商承诺、资格等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6.5.2谈判小组就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中的疑问和与采购文件不符之处(非实质性偏离)向谈判供应商提出质疑和建议,谈判小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谈判时对谈判要求做出必要的修改,也有权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做出相应修改,谈判供应商应给予澄清和接受谈判小组的建议及修改,并以书面方式承诺。当谈判供应商认为谈判小组的建议将不利于项目的可行性不予接受时,其谈判可能会被拒绝。

26.5.3当谈判小组就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含资格条件、服务质量、服务要求和商务内容)认定为实质偏离较大,无资格履行合同时,其谈判将被拒绝。

26.5.4通过上述谈判后,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的价格进行谈判。

26.6 价格谈判:

26.6.1经谈判小组评审后,谈判小组将按上述确定的顺序分别邀请合格的谈判供应商进行价格的竞争性谈判,价格谈判进行壹轮,谈判供应商代表可坚持自主性原则、互利互惠原则在壹轮价格谈判后的规定时间内作出最终的书面承诺报价。

26.6.2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比较,当谈判小组没有要求价格谈判的谈判供应商提高所提供服务质量及标准、商务要求时,最终的书面承诺报价不得高于原来《谈判一览表》的报价;若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高于《谈判一览表》报价或放弃最终报价,则该最终报价无效,谈判小组有权按原来《谈判一览表》确定报价;若最终报价低于原《谈判一览表》报价,则最终单价按优惠比例作相应调整。

26.6.3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谈判过程中,若谈判供应商在壹价格谈判后的规定时间内作出新的报价,则该报价为最终报价。

26.6.4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应以书面方式确定。

26.7公布谈判结果:

26.7.1按约定的时间,谈判供应商在现场同时向谈判小组递交最终报价承诺书;

26.7.2现场公布谈判结果;

26.7.3现场公布谈判供应商的谈判最终报价;

26.7.4谈判小组根据最终结果出具评审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排序。

27.成交原则:

27.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和维护公共利益原则,通过市场竞争,选择企业实力强,货物质量好、价格最低的谈判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28.成交方法

28.1由采购人代表、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和评分。

28.2谈判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8.2.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谈判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8.2.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8.3澄清有关问题。对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要求谈判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谈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候选人。

28.5评标价的计算:

以经评审后符合要求的谈判供应商的有效最终谈判报价为评标价,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定报价人的先后名次,评标价最低的排名最先,以此类推。

28.6无效报价:不能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的谈判供应商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报价人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人。

28.7评标价、报价(含单价、小计金额等)的计算均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8.8谈判小组根据谈判供应商的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名情况,推荐不超过四家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价由低到高确定2家成交人,并由工会会员自行选择其中一家供货。相同评标价的谈判供应商,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名顺序。

28.9采购人将现场公布谈判小组考评结果,宣布本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

28.10谈判供应商不得干扰采购人的采购活动,否则将废除其谈判资格,并没收谈判保证金。

28.11上述成交候选人均由谈判小组推荐产生。

F 授予合同

29.成交人

29.1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结束后将谈判报告送交采购人。

29.2采购人依据谈判报告,首先审查排名在前的成交候选人的供货能力、财务状况、技术实力、信誉及谈判供应商的设备是否能满足用户要求,确定其能否圆满地履行合同或成交人是否有提供虚假资料。如果确定该成交候选人无能力圆满履行合同或有提供虚假资料或供货的产品不合格时,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采购人将按排名顺序对供应商进行相同审查或重新采购。

29.3采购人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人候选顺序确定成交人。

30.成交通知

30.1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30.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1.1采购人有权对“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所需的内容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

32.签订合同

32.1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天内应与用户签订合同(成交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按谈判后撤回谈判处理)。

32.2采购文件、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3.履约保证金

33.1合同签订前成交人须交纳成交金额2.5%的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人未按合同有关规定履行其义务,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该履约保证金合同期结束后且无质量问题及其他违约事项一次性无息退还。(如履约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提供的,其有效期需在一年及以上)。

34.代理服务费

34.1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按预算金额的1.5%(但不少于人民币伍仟元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代理服务费,该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平均承担。

34.2 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34.3 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或现金。

35.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属于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第四部分

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

供货合同


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供货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人):

按照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于 日组织的采购(采购编号:YFCG202111266(3))活动,确认乙方为本项目(合同号 )的成交人,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

第一条 签订合同文件的依据

1.甲方的《采购文件》(采购编号:YFCG202111266(3))以及相关的补充文件;

2.乙方所有的谈判响应文件;

3.履约保证金;

4.成交通知书;

5.合同附件: 等。

第二条 货物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详见采购文件的《谈判一览表》、需求及乙方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

第三条 技术要求

1、采购金额:工会会员暂按410人,每人按1000元的标准,总计采购额度约为41.00万元。具体会员人数及采购额度按实结算。

2、采购物品、方式及门店要求:

2.1采购物品:包含大米、食用油、面、蛋、牛奶、水果、干果、日常生活用品等(不得向持券人销售“闽工(2018)158号文件”规定禁止提供的慰问品)。

2.2提货方式:乙方必须在石狮市区范围内有实体门店,便于选货提货。

3、物品参数: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其他国家规定和相关行业标准。

4、发放金额及提货安排:全年每人发放金额1000元,甲方发出交付提货券通知之日起一年内随时交付。

5、发放方式:以提货券形式发放,乙方收到甲方通知10个工作日内将提货券送至指定地点(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安排将提货券发放至每个会员。会员收到提货券后在一年内随时自行到乙方门店选货领取,具体领取什么物品由会员在以上规定范围内自行挑选,只要是范围内的物品都可以在限额内用提货券领取,但必须在规定的提取时间内领取,逾期作废,损失自行承担。

6、报价要求:

(1)谈判报价形式为综合平均折扣。乙方应在每份套餐预算金额1000元/人的基础上报出所谈判商品的综合平均折扣(让利)。

(2)每份套餐甲方支付的实际金额为1000元,折扣则采用溢价形式体现在套餐的提货券券面金额上,提货券券面金额计算方式为:实际支付金额1000元÷综合平均折扣。比如成交的综合平均折扣为8折,那么每份套餐的提货券券面金额为:1000元÷0.8=1250元。

(3)提货券由甲方单位会员自行到乙方门店现场按券面金额进行选购。限定购买包含大米、食用油、面、蛋、牛奶、水果、干果、日常生活用品等(不得向持券人销售“闽工(2018)158号文件”规定禁止提供的慰问品),结算价格为乙方当天出售商品的实际结算价格,并可同时参与提货当天乙方的优惠活动。乙方不得以限制选择商品、临时提价等形式限制、阻碍甲方单位会员的选购。

(4)乙方的报价应包含一切税金的货物、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等一切费用。上述价格在相关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备注:本采购项目谈判主体、合同签订主体、履约主体需统一,未满足条件的,甲方有权取消相应资格,服务商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按采购文件及乙方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的要求,提供原厂原装全新正版合格的货品,并完全符合本国家、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中的质量、技术规格、性能要求。

2.合同签订前乙方须交纳成交金额2.5%的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按合同有关规定履行其义务,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该履约保证金合同期结束后且无质量问题及其他违约事项一次性无息退还。(如履约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提供的,其有效期需在一年及以上)。

3.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 合同金额

1.合同总金额为 人民币。

2.本合同价款含:乙方按甲方规定条件进行供货,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品费用、技术服务费、包装运输费、保险费、税金、进口报关、代理费用、管理费等以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

3.本次采用按成交价格一次性包干的方式。在本合同执行期內,不论市场价格或税费政策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第六条 货款结算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50

首次为累计提货量达到总货量的50%时结算一次。乙方提交提货签收文件与甲方结算完成,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及清单,经甲方内部审签后支付所提交提货签收文件相应提货卷数量100%的金额(不含溢价部分)。

2

50

第二次为完成全部提货时进行最终结算。乙方提交提货签收文件与甲方结算完成,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及清单,经甲方内部审签后支付所提交提货签收文件相应提货卷数量100%的金额(不含溢价部分)。

备注:乙方提供已注明相关事项的编号提货券,甲方分发给工会成员,工会成员到现场提货时由乙方回收提货券。

(1)以提货券形式到商场现场提货。

(2)所有货款均由甲方支付。

(3)支付货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采购合同正本、税务发票原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经办人员签字)及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

②乙方、收款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乙方收款账号应为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银行账号。

第七条 服务期、地点和方式

1.服务期:一年。甲方发出交付提货券通知之日起一年内随时交付。

2.交货方式:由货品购买人收到货品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即为交货。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八条 验收

按甲方要求的领取时间节点提货完成,乙方提交提货签收文件。

第九条 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违约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解除合同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后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正常继续履行或提前终止,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还应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2.逾期提交发票等材料违约责任

乙方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对账并将合法有效发票及相关材料送达甲方指定部门,除双方协商同意外,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未及时提供发票等相关材料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3.逾期交付提货券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逾期开始交付的,每延迟一天,需支付甲方违约金3000元;不够一天的时间计为一天。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付时间延误的,交付时间予以顺延。逾期超过6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缴纳。

4.逾期支付货款的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和货款一起付清。

5.商品质量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采购文件及谈判响应文件约定的,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换货;因商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损害的,乙方应承担一切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金可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还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分包/转包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成交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

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双方协商解决。

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第十四条 廉政条款

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廉政合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任何形式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发现并被核查属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情节严重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及吃请等,如有违反廉政纪律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乙方在履行合同中知悉的或收到的对方的财务、技术、产品信息、民警资料或其他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工作内容、建筑物及构造、场所等予以保密,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发布、公开,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违反本条约定泄露甲方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自身的违约或疏忽。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损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对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受损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第十六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

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能达到一致意见时,可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

1.合同双方可以就本合同主要内容以外的事项进行协商、谈判。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3.本合同任何条款不能认定为任何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4.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经营地址: 经营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合同签订地点:石狮市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附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

谈判书

致: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谈判邀请 .(采购编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单位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正式授权并代表谈判供应商 (谈判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

1. 谈判一览表;

2.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供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3.下述文件:

⑴按谈判供应商须知第11条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⑵按谈判供应商须知第15条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⑶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为采购文件规定的供货金额。

2.谈判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谈判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含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4.谈判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贵方通知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以通知的谈判有效期为准)。

5.如果在规定的谈判开始时间后,谈判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其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谈判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汇款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谈判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

谈判供应商名称: (盖章)

谈判供应商开户银行: 谈判供应商帐号:

日期

注:此谈判书与谈判一览表一起密封在一单独的信封内。

附件2:

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

谈判一览表

采购编号:

合同号

品目号

货物(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谈判综合平均折扣

货品供应地点

服务期

备注

1

a

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一年。采购人发出交付提货券通知之日起一年内随时交付。

注:谈判供应商按综合平均折扣方式提供报价,如:0.90、0.80或0.70等,取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折扣不得大于1。谈判供应商应在每份套餐预算金额1000元/人的基础上报出所谈判商品的综合平均折扣(让利),如:三个谈判供应商报价分别为:谈判供应商甲每份套餐报价的综合平均折扣为9折(0.90);谈判供应商乙每份套餐报价的综合平均折扣为8折(0.80);谈判供应商丙每份套餐报价的综合平均折扣为7折,则最低折扣(最高让利)为丙7折(0.70)。

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

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与谈判书一起密封在一单独的信封内。

附件3:

基本要求应答书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工会委员会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2、谈判报价:谈判供应商按综合平均折扣方式提供报价,如:0.90、0.80或0.70等,取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折扣不得大于1。

二、技术要求

1、采购金额:工会会员暂按410人,每人按1000元的标准,总计采购额度约为41.00万元。具体会员人数及采购额度按实结算。

2、采购物品、方式及门店要求:

2.1采购物品:包含大米、食用油、面、蛋、牛奶、水果、干果、日常生活用品等(不得向持券人销售“闽工(2018)158号文件”规定禁止提供的慰问品)。

2.2提货方式:成交人必须在石狮市区范围内有实体门店,便于选货提货。

3、物品参数: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其他国家规定和相关行业标准。

4、发放金额及提货安排:全年每人发放金额1000元,采购人发出交付提货券通知之日起一年内随时交付。

5、发放方式:以提货券形式发放,成交人收到采购人通知10个工作日内将提货券送至指定地点(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并办理交接手续,由采购人安排将提货券发放至每个会员。会员收到提货券后在一年内随时自行到成交人门店选货领取,具体领取什么物品由会员在以上规定范围内自行挑选,只要是范围内的物品都可以在限额内用提货券领取,但必须在规定的提取时间内领取,逾期作废,损失自行承担。

6、报价要求:

(1)谈判报价形式为综合平均折扣。谈判供应商应在每份套餐预算金额1000元/人的基础上报出所谈判商品的综合平均折扣(让利),如:三个谈判供应商报价分别为:谈判供应商甲每份套餐报价的综合平均折扣为9折;谈判供应商乙每份套餐报价的综合平均折扣为8折;谈判供应商丙每份套餐报价的综合平均折扣为7折,则最低折扣(最高让利)为丙7折。

(2)每份套餐采购人支付的实际金额为1000元,折扣则采用溢价形式体现在套餐的提货券券面金额上,提货券券面金额计算方式为:实际支付金额1000元÷综合平均折扣。比如成交的综合平均折扣为8折,那么每份套餐的提货券券面金额为:1000元÷0.8=1250元。

(3)提货券由采购人单位会员自行到成交人门店现场按券面金额进行选购。限定购买包含大米、食用油、面、蛋、牛奶、水果、干果、日常生活用品等(不得向持券人销售“闽工(2018)158号文件”规定禁止提供的慰问品),结算价格为成交人当天出售商品的实际结算价格,并可同时参与提货当天成交人的优惠活动。成交人不得以限制选择商品、临时提价等形式限制、阻碍采购人单位会员的选购。

(4)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一切税金的货物、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等一切费用。上述价格在相关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备注:本采购项目谈判主体、合同签订主体、履约主体需统一,未满足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相应资格,服务商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商务条件

1、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采购人发出交付提货券通知之日起一年内随时交付。

3、交付条件:采购人收到提货券并办理签收文件(提货券样式应事先经采购人确认)。

4、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人须交纳成交金额2.5%的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人未按合同有关规定履行其义务,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该履约保证金合同期结束后且无质量问题及其他违约事项一次性无息退还。(如履约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提供的,其有效期需在一年及以上)

5、是否邀请谈判供应商参与验收:否

6、验收: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提货完成,成交人提交提货签收文件。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50

首次为累计提货量达到总货量的50%时结算一次。成交人提交提货签收文件与采购人结算完成,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及清单,经采购人内部审签后支付所提交提货签收文件相应提货卷数量100%的金额(不含溢价部分)。

2

50

第二次为完成全部提货时进行最终结算。成交人提交提货签收文件与采购人结算完成,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及清单,经采购人内部审签后支付所提交提货签收文件相应提货卷数量100%的金额(不含溢价部分)。

备注:成交人提供已注明相关事项的编号提货券,采购人分发给工会成员,工会成员到现场提货时由成交人回收提货券。

(1)以提货券形式到商场现场提货。

(2)所有货款均由采购人支付。

(3)支付货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采购合同正本、税务发票原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经办人员签字)及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

②成交人、收款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成交人收款账号应为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银行账号。

8、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或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成交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2)成交人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版权和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成交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四、违约责任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违约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解除合同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后因成交人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正常继续履行或提前终止,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人还应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2.逾期提交发票等材料违约责任

成交人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对账并将合法有效发票及相关材料送达采购人指定部门,除双方协商同意外,如因成交人单方面原因未及时提供发票等相关材料的,每逾期一天,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3.逾期交付提货券违约责任

因成交人原因逾期开始交付的,每延迟一天,需支付采购人违约金3000元;不够一天的时间计为一天。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付时间延误的,交付时间予以顺延。逾期超过60天,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采购人应支付成交人的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成交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缴纳。

4.逾期支付货款的违约责任

若采购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和货款一起付清。

5.商品质量违约责任

成交人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采购文件及谈判响应文件约定的,成交人应无条件退货换货;因商品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或任何第三方损害的,成交人应承担一切损害赔偿、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金可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成交人还须向采购人缴纳;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分包/转包违约责任

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人还须向采购人支付成交金额20%的违约金。成交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

五、知识产权

1.成交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成交人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成交人应赔偿该损失

2.若成交人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成交人成交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成交人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1.双方协商解决。

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八、廉政条款

成交人须与采购人签订《廉政合同》,成交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任何形式行贿采购人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发现并被核查属实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情节严重的,成交人及其工作人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成交人的礼金及吃请等,如有违反廉政纪律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保密条款

成交人在履行合同中知悉的或收到的对方的财务、技术、产品信息、员工个人资料或其他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工作内容、建筑物及构造、场所等予以保密,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发布、公开,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违反本条约定泄露采购人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

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

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谈判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否则为无效谈判)

15.1谈判供应商代表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

15.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5.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非单位负责人为谈判供应商代表参加谈判时须提供)。

15.4提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5.5提供谈判供应商在石狮市区内至少自已合法注册设有1家可提货的连锁超市类门店或大型商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5.6提供谈判供应商在石狮市区内可提货的连锁超市类门店或大型商场的在售商品品种须达10000种以上(商品不可重复)的《商品品种清单》(注:清单内容至少含有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商品品牌及商品单价,格式自拟。纸质清单可只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及尾页,完整清单应提供电子版。)。

15.7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谈判时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三个信用记录(或全部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15.8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谈判时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15.9提供谈判供应商参与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向当地国家税务机关缴纳税收后取得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或上述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

15.10提供谈判供应商参与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相关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相关证明复印件或缴交社保资金网站下截的凭证(可网上查询)打印件。

15.11提供谈判供应商2020年度或近期的资产负责表复印件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由其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复印件。

15.12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附后)

须 知

1.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谈判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使用,并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谈判供应商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3.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4.全部文件按谈判供应商须知第19条规定封装。

附件5: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谈判供应商全称)单位负责人 (姓名)授权 (谈判供应商代表姓名)为谈判供应商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采购编号 )谈判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谈判活动的一切事宜。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谈判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附:

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 真:

电 话:

附件6:

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方组织的 项目谈判中如获成交 (采购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方认可的方式,向贵方提交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谈判保证金或其他款项中扣缴。

特此承诺!

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版权声明

本采购文件仅为本次谈判用途,未经本公司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仿制以及对外公开,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