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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盐场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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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盐场有限公司食堂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福建省莆田盐场有限公司食堂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年01月20日 16:42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服务招标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福建省莆田盐场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2年01月20日 16:4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1月20日至2022年01月2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9.444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阮
项目联系电话0594-2855533
采购单位福建省莆田盐场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秀屿区峤江西路东峤中学西南侧约25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13607549866
代理机构名称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阮0594-2855533

项目概况

食堂服务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XC2022-J-0101

项目名称:食堂服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444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444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1

1-1

食堂服务招标

1年

194441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无),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无)。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 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响应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度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提供本项目竞争性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资信证明的补充 无法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的响应人,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的资信证明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响应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特别说明 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的相关政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缴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供完整。4、谈判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否则视为该材料未提供;谈判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谈判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若投标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否则视为该材料未提供。 5、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响应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人后,如发现响应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成交人成交资格并追究成交人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20日 至 2022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

方式:上门报名:供应商直接到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标书费100元。转账方式报名:即供应商先将标书费转账到指定的账户,再将转账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发送至我司邮箱(邮箱:ptxc2009@163.com),我司再将采购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六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六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莆田城厢支行,账号 54730188000000408。

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 光大银行莆田分行;账号 7988018800004725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莆田盐场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峤江西路东峤中学西南侧约250米

联系方式:林先生13607549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四楼

联系方式:小阮0594-2855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阮

电 话: 0594-285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