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1402232022CCS00005
二、项目名称: 广灵县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广灵县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 | 一、人员配置 供应商应设项目负责人1名、后勤维护3名、保洁员4名、保安5名,食堂6人,共计19名。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房屋建筑部位的管理包括:办公楼公共区域、卫生间、会议室卫生保洁、生活垃圾清运。 2、设施、设备管理包括:建筑部位区域内胡水电暖等设施运行维护,日常维修、易损配件更换。 3、办公楼会议服务管理及日常管理。 4.餐饮服务 (1)负责食材胡采购、菜肴的加工。 (2)提供职工日常工作餐(早中晚三餐)、公务接待餐、大型活动大型会议工作餐及其他临时性用餐 | 1 | 1 | 报价:449000(元) | 山西瑞美餐饮有限公司 | 大同市平城区花园里新开北路170号底层北1号 | 91140200MA0GTD9P79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广灵县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 | 大同市广灵县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地址位于大同市广灵县公安局(广灵县新建东街),包括办公楼公共区域、卫生间、会议室卫生保洁、生活垃圾清运;水电暖等设施运行维护,日常维修、易损配件更换;提供职工日常工作餐(早中晚三餐)、公务接待餐、大型活动大型会议工作餐及其他临时性用餐等。 | 保洁、食堂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服务规范符合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物业全体人员遇有特殊情况,要做到随叫随到。同时要提高节能意识,随手关灯、关阀,发现跑、冒、滴、漏现象;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年检制度健全,编制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计划,并建立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果皮箱、垃圾桶,每日外运1次清运2次;果皮箱、垃圾桶每周至少清洗1次,保持果皮箱、垃圾桶清洁无异味等。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根据采购文件及甲方要求的内容和服务开展相关工作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秀然,王忠文,康广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需代理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灵县公安局
地 址:广灵县新建东街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康广林
项目联系方式:0352-8950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灵县文华街东段政务大厅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杨宏伟
项目联系方式:0352-8855227
2022年01月07日 2022年01月20日附件信息:
广灵县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doc
307.5K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大同市广灵县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1402232022CCS00005
采购人:大同市广灵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大同市广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月
目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89097302" 第一部分采购邀请 1
HYPERLINK \l "_Toc890973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HYPERLINK \l "_Toc8909730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HYPERLINK \l "_Toc89097305"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HYPERLINK \l "_Toc89097306" 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用 2
HYPERLINK \l "_Toc89097307" 四、响应文件提交 2
HYPERLINK \l "_Toc89097308"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2
HYPERLINK \l "_Toc89097309" 六、公告期限 2
HYPERLINK \l "_Toc89097310" 1.采购人信息 2
HYPERLINK \l "_Toc89097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
HYPERLINK \l "_Toc89097312"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8
HYPERLINK \l "_Toc89097313" 一、总则 8
HYPERLINK \l "_Toc89097314" 二、磋商文件 9
HYPERLINK \l "_Toc89097315" 三、响应文件 10
HYPERLINK \l "_Toc89097316"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2
HYPERLINK \l "_Toc89097317" 五、磋商采购程序 13
HYPERLINK \l "_Toc89097318" 六、签订合同 19
HYPERLINK \l "_Toc89097319" 七、保密和披露 19
HYPERLINK \l "_Toc89097320" 八、询问和质疑 20
HYPERLINK \l "_Toc89097321"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23
HYPERLINK \l "_Toc89097322" 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 26
HYPERLINK \l "_Toc89097323" 第六部分合同原则 33
HYPERLINK \l "_Toc89097324"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36
HYPERLINK \l "_Toc89097325" 第八部分相关附件 54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广灵县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2232022CCS00005
项目名称:广灵县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4日,每天上午00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24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月20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大同市广灵县公安局
联系人:大同市广灵县新建东街
联系方式:0352-8950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大同市广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大同市广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大同市广灵县文华街东段政务大厅3楼1号房间)
联系人:梁女士、乔女士
电 话:0352-8855227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本项目 预算金额和投标最高限价 | 项目预算: 人民币(大写)500000(¥:50万元) 最高限价:50万元 |
2 |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否4、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否 4、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
3 |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递交上年度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近一年内交纳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 ★4、近一年内交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 ★5、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七部分); ★6、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七部分); ★7、按照本部分序号2“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8、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具体检查的内容标准详见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 |
4 | 投标人需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 ★1、报价函(格式见第七部分); ★2、投标人代表的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七部分),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4、报价明细表; ★4、服务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6、服务方案(按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的内容提交); ★7、服务承诺及服务保障; 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提供货物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货物中如含有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
5 | 响应文件 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
6 | 响应文件 | 电子响应文件 |
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投标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认证证书。采购人依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3)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 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5、中型、小型企业参加本项目要求: (1)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磋商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 注: 1.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采购项目,本项第5-8项应作为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若未提供,响应无效。 2.格式见第七部分。 9.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依据《财政部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在评审中,等同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 10.贫困地区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9】27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统计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2)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时要遵循就近、经济的原则。 |
8 |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服务需求中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条款中有关商务条款。 |
9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 /否 |
10 | 磋商小组构成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11 | 是否授权评标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 否,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 |
12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
13 | 代理服务费 | 广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
14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 否 是 |
15 | 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16 | 注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本限价,如高于本限价的供应商,则为无效报价。 |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
2.2 “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大同市广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3 “投标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
2.4 “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6 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2.7 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的要求。
3.4 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规定。
4. 竞争性磋商费用
投标人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包括电子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联系方式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
二、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内容
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采购邀请;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评定成交标准
第六部分合同原则;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第八部分相关附件
6.2 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在磋商过程中可以向磋商小组进行了解。
6.3 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及依法成立的磋商小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解释为准。
6.4 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将对此解释为依
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6.5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2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7.4 如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5 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
三、响应文件
8.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报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9.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序号4的要求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8 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若有的话)。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
9.3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
9.5 磋商报价
9.5.1 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9.5.2 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
9.5.3 投标人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9.5.4 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
9.5.5 投标人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10. 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0.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要求要做出有效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过程中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0.2 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格式的,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0.3 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4 投标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5 为提倡诚实信用的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对货物/服务的技术指标、服务内容等进行完整地、真实地描述。
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规定。
12.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2.2 投标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电子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3.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 投标人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5、签到
15.1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在平台开标大厅进行文件解密。
15.2投标人应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进入开标大厅。
五、磋商采购程序
16. 成立磋商小组
16.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6.2 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评审磋商事务,提交经磋商小组签字的电子评审报告。
16.3 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7. 响应文件的开启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开启时间,进行文件解密。
18. 响应文件审查
18.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18.2 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18.3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8.3.1 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3.2 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8.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投标人。
18.5实质性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
18.6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9.磋商
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在平台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19.2 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投标人解密的顺序进行。
19.3 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
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投标人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电子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以电子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使每个投标人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投标人接到该电子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9.5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电子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
19.6 发生实质性变动时,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
19.6.1 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开标大厅能够做出电子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
19.6.2 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开标大厅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19.7 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
19.8磋商小组应对投标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第20.3条要求进行审查。
19.9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投标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进行新一轮的磋商。
19.10 经磋商、审查,投标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投标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19.11 磋商过程中,投标人的所有包括电子承诺、电子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9.12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电子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0. 最后报价
20.1 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电子形式进行,投标人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将最后报价在平台进行提交,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20.1.1 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0.1.2 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0.2 投标人最后报价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综合评审
21.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1.2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
22.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22.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电子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A、有恶意串通的;
B、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
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22.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2.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A、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磋商小组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以电子形式调整确认,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
22.5 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23.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3.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3.2 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24.评审复核
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并作出电子说明;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25. 磋商保密
25.1 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2 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
26. 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27. 采购项目终止
27.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
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7.2 项目终止磋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7.3 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
27.4本项目采购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合同
28. 成交通知
28.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投标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8.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签订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9.2 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9.3 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七、保密和披露
30. 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1. 披露
31.1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1.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2.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2.1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2.2 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2.3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32.4 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质疑要一次性全部提出,电子送达并当面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32.5 质疑应当以电子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2.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32.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32.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电子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2.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电子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电子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2.10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地址位于大同市广灵县公安局(广灵县新建东街)。
2、预算情况:已落实。
预算金额:50万元
二、技术要求:
(一)人员配置
供应商应设项目负责人1名、后勤维护3名、保洁员4名、保安5名,食堂6人,共计19名。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房屋建筑部位的管理包括:办公楼公共区域、卫生间、会议室卫生保洁、生活垃圾清运。
2、设施、设备管理包括:建筑部位区域内胡水电暖等设施运行维护,日常维修、易损配件更换。
3、办公楼会议服务管理及日常管理。
(三)餐饮服务
1、负责食材采购、菜肴的加工。
2、提供职工日常工作餐(早中晚三餐)、公务接待餐、大型活动大型会议工作餐及其他临时性用餐
(四)服务事项及服务标准
1、综合服务管理内容
(1)设立管理处1处,具体负责广灵县公安局的日常管理服务。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证照,服务人员配备合理,后勤维护人员应具备水暖、电工等操作技能,保安应身体强壮,且具有安保服务经验。
(3)保洁、食堂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服务规范符合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
(4)在接收本物业交接时,对本物业管理项目、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发现问题记录在册并及时上报采购人。
(5)物业全体人员遇有特殊情况,要做到随叫随到。同时要提高节能意识,随手关灯、关阀,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6)服务期间每一季度及时征询采购人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95%以上;对不满意的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2、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1)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年检制度健全,编制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计划,并建立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2)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获救标志和防范措施。
(4)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良好,水、电、消防、空调等,技术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消防、空调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养护)。
3、清洁卫生服务
(1)果皮箱、垃圾桶,每日外运1次清运2次;果皮箱、垃圾桶每周至少清洗1次,保持果皮箱、垃圾桶清洁、无异味。办公区域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2)卫生间必须每天保持清洁卫生、无积水、无污垢、
无异味。
(3)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保持畅通。
(4)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5)进行保洁巡查,保持场地内无杂物、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无垃圾、卫生死角等现象,保证干净整洁。
(7)负责垃圾清理、转运。
4、保安服务标准
(1)制定管理制度和各种规章制定。
(2)设24小时门岗值班,设立巡逻组按规定时间、路线巡查,设车辆管理岗。
(3)定期巡查设施、设备,排查安全隐患。
(4)维护好所属区域的交通秩序,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保障车辆和行人安全。
(5)负责外来办事人员的审查、登记、接待,负责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三、商务要求:
1、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签订委托合同后开始实施。
实施地点:大同市广灵县公安局
2、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文件及甲方要求的内容和服务开展相关工作.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
一、响应文件初审
(一)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第1条提供的符合投标人的任意一项证明文件复印件清晰、有效。 |
2 |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第2条提供的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有效或原件真实有效。 |
3 | 良好的纳税记录 |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第3条提供的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有效。 |
4 | 良好的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第4条提供的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有效。 |
5 | 履行合同的能力 |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第5条提供的“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有效。 |
6 | 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第6条提供的“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有效。 |
7 | 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质要求 |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第7条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清晰、有效。 |
说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的内容须提供原件,开标后审验。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
(二)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响应文件的签署 | 组成响应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符合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2条的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 |
2 | 响应文件的提供 | 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要求完整提交。 |
3 |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 报价函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要求。 |
4 | 服务方案 | 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响应表中对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作出实质响应。 |
5 | 报价 | 合理有效报价 |
6 | 服务承诺 | 服务方案满足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的服务要求。 |
说明:
1、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9.3条规定的原则。
3、审查时,磋商小组可允许投标人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三)特别说明:
1、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资格检查内容存在清晰度差、辨认困难,磋商小组可查看原件。
2、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二、政策性要求的评定
1、采购的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提供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品目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
(2)投标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认证证书。采购人依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3、投标货物中有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
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6、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
(1)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三、成交标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每一投标人的商务、服务、技术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一、商务部分(22分) |
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签订、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采购合同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最高得6分。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案例必须是以其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合同的全部内容: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等作为证明,任何部位不得有遮挡、涂改内容,否则不得分(开标现场提供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 2、磋商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实施完成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采购合同履约情况用户信用评价,每提供一份合同履约评价结论满意得1分,最高得3分,没有提供合同履约信用评价或提供的合同履约评价结论为一般或不满意的不得分。 注:用户对合同履行信用评价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评价格式自定: (1)按时履约:包括供应商是否在承诺时间内提供服务是否及时顺利,手续是否完备; (2)履约质量:包括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服务标准,是否存在缺陷或服务上的瑕疵。 3、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3分。 4、贫困地区企业(10分) 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注册地证明材料、贫困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1)对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得10分。 (2)对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20%的得6分。 (3)对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10%的得4分。 注:证明材料不全者不计分。 |
二、技术力量、设备设施(51分) |
1、管理服务总体模式及配套措施(3分) (1)管理服务的宗旨、方针、目标、设想与特色; (2)本次投标服务的重点及难点; (3)拟采取的管理模式及措施; 针对本项目服务描述完整、详细、科学合理得3分;描述较完整或较详细、较科学合理得1分;描述不完整或不详细、不科学、不合理或未提供得0分。 2、主要管理制度(3分) 针对第四部分技术需求提供具体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管理制度齐全,针对性强、操作性科学合理得3分; (2)管理制度基本齐全,针对性较强或操作性较科学合理得2分; (3)管理制度不齐全或针对性不强、操作性不科学合理得1分; (4)没有或不提供管理制度得0分。 3、人员招聘培训方案(5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培训对象、培训目的、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 (1)内容全面详细、科学合理、实施操作性强,无缺失得5分; (2)内容较全面详细、较科学合理、实施操作性较强得3分; (3)内容不全面、实施操作性不强得1分; (4)没有或不提供方案得0分。 4、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主要管理人员及其它服务人员(如涉及国家行业规定须按规定提供所从事工种的上岗证或职业资格和身份证复印件)(6分) 磋商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及其它服务人员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得6分;不满足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为0分。 5、投入本项目设施设备(并附设施设备图片和主要技术参数,属于自有设施设备的还需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工具和耗材(将工具和耗材图片附后)、人员装备配置(将人员装备图片附后)(7分) 磋商供应商提供设施设备、工具和耗材、人员装备的配置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得7分,不满足要求本项为0分。 6、服务方案(5分) 针对第四部分技术需求提供具体的服务方案(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项服务内容、作业流程及工作范围、标准及实施时间) (1)服务方案齐全,针对性强、操作性科学合理得5分; (2)服务方案基本齐全,针对性较强或操作性较科学合理得3分; (3)服务方案不齐全或针对性不强、操作性不科学合理得1分; (4)没有或不提供服务方案得0分。 7、服务保障方案(10分) (1)依据本项目服务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5分) 依据第四部分技术需求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考核办法的内容全面详细,针对性强、操作性强且科学合理得5分; ②考核办法的内容全面但不详细或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得3分; ③考核办法的内容有缺失或不全面详细或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得1分; ④没有或未提供考核办法得0分。 (2)应急预案(5分) ①应急预案内容全面详细,针对性强、操作性强且科学合理得5分; ②应急预案内容全面但存在不详细或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得3分; ③应急预案内容不全面、不详细或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得1分; ④没有或未提供应急预案得0分。 8、接管、进驻方案(5分) 根据提供接管、进驻方案进行评定。 ①接管、进驻方案内容全面详细,针对性强、操作性强且科学合理得5分; ②接管、进驻方案内容全面,但不详细或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得3分; ③接管、进驻方案方案内容不全面或不详细或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得1分。 ④没有或未提供接管、进驻方案得0分。 9、定期服务项目(2分) (1)定期服务项目明确详细得2分; (2)定期服务项目不明确、不详细得1分; (3)没有或未提供定期服务项目得0分。 10、服务承诺书(3分) 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本项目整体服务质量的承诺; (2)对配备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及服务团队其他人员的声明与承诺; (3)近三年内未发生过因损害职工合法权益而引发群众性劳动仲裁败诉的声明; 针对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声明与承诺,内容齐全完整得3分;未提供声明与承诺或内容不齐全不完整得0分。 11、其它需要提供的服务方案(2分) 依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它服务方案,由评委会在0-2分内进行评定。 |
三、价格部分(27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7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7%×100 注:小微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小微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
第六部分 合同原则
需方:
供方:
供方在大同市广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等清单后附)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款项支付
四、服务承诺
供方向需方承诺:
五、服务期
1、服务期限:
2、服务地点:
六、交验
验收由需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服务内容后要制作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供需双方共同确认。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行业执行标准的。
2、保证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等进行服务。
九、违约责任
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盖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需方份,供方份,其中份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
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供方(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双方协商为准。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序号4务要求提交的文件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格式的表格可扩展)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技术说明文件等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中文简体字和份数提交。
二、磋商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
(一)封面及目录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响
应
文
件
投标人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二)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
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
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三)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违法记录声明
:
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四)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如有、没有删除此项,后续编号变更)
《联合投标协议书》
联合投标各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大同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电子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五)报价函格式
报价函
: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人民币(大写)元(¥元)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
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中,确定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没有任何异议。
11、对贵方以电子(包括电子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
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E-mail: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八)报价一览表格式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元) | ||
1 | ||||
2 | ||||
… | ||||
合计(元) | ||||
总价 | 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 |
注:小微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小微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九)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包号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磋商文件技术 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 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十)商务条款响应表
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 | 说明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十一)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