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CT7-GSGA2021-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食堂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本项目原2022年1月10日发布的更正公告中“项目概况” |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食堂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或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26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食堂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或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2月10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2 | 本项目原2022年1月10日发布的更正公告中“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 至2022年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 时间:/ 至2022年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
3 | 本项目原2022年1月10日发布的更正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月26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1月26日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2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2月10日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
4 | 原采购公告的“一、项目基本情况”中的“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
5 | 原采购公告的“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中的“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杭州市霞湾巷杭办大厦 2 号楼 6 楼 传 真:0571-88355203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8355203” |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拱墅区祥符街道北城街55号人防大厦1017室 联系人 :彭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463096” |
6 | 原采购文件的“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详见2021年12月22日发布的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附件“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食堂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定稿】”。 | 详见本次更正公告附件“更正文件”。 |
7 | 原采购文件的“第四章 采购需求” | 详见2021年12月22日发布的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附件“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食堂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定稿】”。 | 详见本次更正公告附件“更正文件”。 |
8 | 原采购文件的“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的“三、物品质量标准与要求” | “6、因甲方单位性质的特殊性,乙方应无条件地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严禁乙方所派人员将违禁品带入所区内,严禁给在押人员传带任何物品,违者将禁止进入甲方所区,如造成严重后果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违禁物品包含但不仅限于:香烟、打火机、火柴、酒类、通讯工具、电子类产品、刀具、尖锐物、绳索、梯子、衣物、现金、信件、光盘等音像制品、毒品、任何药品、书籍等危害在押场所安全的物品)。 7、甲方将随时对乙方所提供的物品进行检查和验收必须进行及时验,检查和验收结果由双方共同签字。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物品或有质量问题的物品,甲方将予以拒收,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更换,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乙方供应的产品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所有合同标的物应具有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 9、乙方提供的产品为簇新、没有使用过、无缺陷。 10、所有产品规格型号、技术要求等必须满足合同清单要求。 11、定制品可根据甲方及现场需求调整,保证美观度。所有产品材质的厚度均指实测厚度。” | “5、甲方将随时对乙方所提供的物品进行检查和验收,检查和验收结果由双方共同签字。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物品或有质量问题的物品,甲方将予以拒收,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更换,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乙方供应的产品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所有合同标的物应具有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 7、乙方提供的产品为簇新、没有使用过、无缺陷。 8、所有产品规格型号、技术要求等必须满足合同清单要求。 9、定制品可根据甲方及现场需求调整,保证美观度。所有产品材质的厚度均指实测厚度。” |
更正日期:2022年0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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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地 址:杭州市长乐路 20 弄 31 号
传 真:0571-87281872
项目联系人(询问):熊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281872
质疑联系人:李雯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281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楼1210室
传 真:0571-88955366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孟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955366/18767130849
质疑联系人:柯焱松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95536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杭州市霞湾巷杭办大厦 2 号楼 6 楼
传 真:0571-88355203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835520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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