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望牛墩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居家养老“大配餐”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机构:东莞市望牛墩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24 16:52:50
项目编号:441900034-2022-00007
一、采购项目名称: |
二、采购品目名称: |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五、联系事项 |
(一)采购人:地址: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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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 点击下载 : 用户需求书-居家养老“大配餐”服务项目.pdf
居家养老“大配餐”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项目编号 :441900034-2022-00007采 购 人 :东莞市望牛墩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二〇二二 年 一 月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用户需求书第一部分 商务需求书序号 条款名称 说 明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政府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22个月。若服务期未达 22 个月但本项目总支出达到预算限额,合同自动终止。3 服务地点 东莞市望牛墩镇内。4 ★付款以餐饮配送签收单及当月监督考核情况进行月结算,按每月 20日前结算费用一次,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并经采购人及中标人共同核对无误后,支付上一个月货款给中标人。采购人负责支付市慈善会及镇财政补贴部分费用,村及个人支付部分费用由中标人与村及个人自行结算。5 报价内容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含各种税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6 合同条款 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条款。第二部分 技术需求书一、项目概况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快推进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根据《东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广居家养老“大配餐”服务的通知》精神要求,2021 年底前,各园区、镇(街道)居家养老“大配餐”服务范围实现有需求的村(社区)全覆盖,将有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资助对象全部纳入配餐范围,向社会老年人按不高于成本价的标准提供助餐配餐服务。结合望牛墩镇实际,制定本采购方案。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为总体要求,以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为契机。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构建全覆盖的社会化“大配餐”服务体系为切入点,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升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项目服务对象为具有望牛墩镇户籍的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分三个类别进行资助:一是居家养老分散特困供养老年人;二是居家养老重度或中度失能老年人;三是居家养老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老年人,预计服务人数约 60人。本项目服务对象以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基础,覆盖望牛墩镇辖区内长者。根据望牛墩镇实际,配餐标准为每人每天配两餐,餐标为 25元/餐(含 2元配送费),每人每天配餐费用为 50 元/天。配餐费用由市、镇、村(社区)及个人共同承担。二、采购内容1、确定 1家中标人,为采购人辖区内有意愿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配餐服务。服务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餐饮配送服务的售出,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法预计,也无法向中标人保证每月餐饮配送服务的数量及餐饮配送服务的采购金额,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到本项目的成本及投标风险。2、★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服务期内,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安排的餐饮配送服务,不得以数量太少或金额太小为由拒绝提供服务,且对采购人安排的餐饮配送服务数量及金额多少无任何异议,否则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终止中标人的服务资格。(须提供针对该内容的单独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3、结算金额以采购人核准的实际产生的采购金额为准,中标人餐饮配送服务的采购金额累计结算不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 2,013,000.00 元)。三、项目要求1、投标人要求1.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19〕2 号)等文件对 B级饭堂的标准要求。(须提供针对该内容的单独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1.2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内容详见《食品安全承诺书》)。2、服务对象及用餐标准:服务对象为望牛墩镇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分三个类别进行资助:一是居家养老分散特困供养老年人;二是居家养老重度或中度失能老年人;三是居家养老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老年人。配餐标准为每人每天配两餐,餐标为 25 元/餐(含 2元配送费),每人每天配餐费用为 50 元/天。3、中标人须派员参与采购人每月组织的膳食反馈会,参与人员须在会上听取、记录就餐人员反映的各种配餐及就餐问题,并根据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及时改正所发生的各种问题,提高供餐的质量。四、服务要求1、人员要求:1.1 中标人应根据用餐人数及配餐人数为该项目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少于 1 名项目管理人员、2名厨师、2 名厨工、及不少于 8人的配送团队,具体人数与采购人共同商定,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1.2 中标人配备的服务人员均应为身体健康,经过卫生培训教育具有健康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法规的要求,并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工作经验。1.3 服务人员每年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投入项目服务。1.4 中标人的服务人员需配备统一的工作服装(包括:衣、帽、鞋、口罩等),并穿着上岗,工作服装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形象,做到衣着整洁、仪容端正、礼仪规范。1.5 如因举办活动或节假日加菜导致工作量增大需要临时增加服务人员的,中标人应及时补充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及风险,同时,相关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本项目的要求。1.6 在服务期间内,中标人须承担项目工作人员的意外责任和工伤责任险和所有服务风险。如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受伤或导致他人受伤、财产受损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如因此导致采购人被追索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全部损失。1.7 中标人人员需无条件接受并配合采购人及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2、配餐要求:2.1 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上午 10:30-11:30、下午 4:30-5:30 把加工好的饭菜分别装入专用的保温容器并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分发;2.2 中标人配餐时可使用采购人原有的餐具,如餐具出现保温效果不良、数量不够或损坏等情况,中标人须自行采购符合食品安全并取得合格证书具有保温功能的餐具进行替换,中标人采购的餐具所有权归中标人所有。2.3 配餐由中标人送达至采购人指定的各服务对象。2.4 中标人根据季节选择适当的保温箱进行运送,确保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每天可以吃到卫生安全健康的热饭热菜,中标人制作配餐的标准应符合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应尽量避免过硬、过辣的配餐;2.5 中标人须有规律的对餐具进行回收、清洗、消毒,确保餐具使用的合理性和循环性;2.6 中标人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须保证提供的供餐产品的原材料须符合下列质量标准:2.6.1 蔬菜类:无黄叶,无腐烂,无泥沙,新鲜,无浸泡。有中标人的购买日期记录。2.6.2 水果类:新鲜无腐烂,无碰伤。有中标人的购买日期记录。2.6.3 肉类、海鲜类:无注水,有中标人的购买日期记录。2.6.4 粮油、副食干货类:无霉变,水分标准及杂质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成分说明、逾期指示及完整包装。2.6.5 佐料类:新鲜无霉变,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成分说明、逾期指示及完整包装。2.6.6 饮料类: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成分说明、逾期指示及完整包装。2.7 中标人不得采用转基因食品及含有转基因成分的主辅料,采购的大米、食用油、调味料以及禽畜肉类、果蔬、水产等食品原材料须有供货商资质证明、每批次的检验检疫证明。2.8 中标人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三无产品或原料);不采购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调味料以及人工色素调味料;不外购散装熟食品;尽量采购新鲜肉制品,少食冷冻肉制品、油炸食品、腌制食品以及香肠、火腿、肉丸等加工肉制品等。2.9 就餐标准:餐食须为即日烹调,1大荤,1 小荤,1 素菜,1 汤,米饭不少于 350克,两荤各不少于 120 克,青菜不少于 110 克,确保每天的配餐分量足,质量好,符合老年人的用餐要求。中标人需根据《中华人民膳食指南》和平衡膳食宝塔的要求,同时满足《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2013)的需求,针对服务对象制定营养充足、搭配合理、菜品丰富的带量食谱。(须提供单独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2.10 中标人须每月 25 日前制定下月配餐餐单用以公示,如采购人或相关业务单位发现菜式不适合,可在收到餐单后一周内双方协调修改,中标人提供的配餐产品须严格按照既定(并经采购人同意)的配餐餐单内容保持一致,如遇到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采购人。2.11 如采购人需要中标人配合完成其他餐饮加工工作的,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五、服务管理要求1、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向选取的中标人发出采购服务通知时,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确认;并在 0.5 小时内与采购人联系。2、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经确认后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暂停或解除合同取消其服务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采购人有权从候补名单中顺延补充为供货资格的单位或重新招标:2.1 一个月累计三次没有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提供供餐服务;2.2 无正当理由拒绝向采购人确定对象提供服务的;2.3 出现管理、配餐质量控制等各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2.4 索取、收受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务,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的;2.5 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本项目能力的;2.6 没有实现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违反合同规定、法律法规禁止的以及违反合同规定行为的。2.7 出现不符合食品安全监督规定及要求的行为或现象。3、在合同期限内,给与采购人享受最优惠待遇,即给予其他同类客户更优惠的待遇时,应通知采购人同时享受。4、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六、其它要求1、中标人须制定并执行严格的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范经营并接受相关部门单位的监督。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盖有公章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整个配送过程科学合理,运输须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车辆运输,保持清洁和每天消毒,车辆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在送餐过程中,送餐车须严禁装载与配送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或物品。3、中标人需提供“配餐送餐”服务,中标人应按照就餐人数,按时将饭餐配送给各个居家养老服务对象。4、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派出监督人员对中标人的操作程序、食品制作程序等进行不定期检查,以确保中标人的配餐服务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和本项目的有关要求。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中标人须立即整改,保证配餐食品安全。若中标人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和本项目的有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同时给采购人造成的直接损失,追究其经济赔偿。★5、如因中标人的过错,发生鱼、肉、蔬菜变质、人员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其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须提供针对该内容的单独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6、在合同服务期内,如双方的协议内容与中央、省、市出台的政策精神和文件要求不符,或其他不可抗力理由,招标人有权要求无条件终止协议或按上级的政策、指示精神更改协议内容,中标人必须无条件给予配合。7、服务考核7.1 本项目工作质量由采购人每月安排人员进行监督考核。(详见《项目考核情况表》)7.2 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由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随时进行考核评估。服务期限内,每次的服务考核评估达不到 90分时,低于 90分部分每低 1分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 1%,即:低于 90分时,扣除费用=(90-考核得分)/100)*当月服务费用,并要求中标人立刻调整。如果中标人连续累计 2次服务考核低于 80 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未能按合同提供服务给采购人造成的直接损失,追究其经济赔偿。7.3 政府监督或第三方不定期对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进行调查,若发现居家养老对象满意度低于 80%,采购人责令中标人对服务内容进行整改,整改时长不超过一个月,整改期间,采购人有权暂停中标人的服务资格,并可向社会购买此期间“大配餐”服务,整改期满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恢复配送服务资格。若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连续两次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满意度低于 80%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8、每次配餐需留存各菜品,保存 48 小时作为食品安全事故留查。七、关于价格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东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按市场价每份 25 元标准订做,不需要进行报价。★2.投标人必须在服务期内为享受“大配餐”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须提供针对该内容的单独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服务期内,若相关部门有统一的政策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按最新的政策要求签订补充协议,必要时可终止合同。(须提供针对该内容的单独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4. 本项目为大包干项目,配餐标准包含服务期内的团体保险费、各项管理费、人员工资、补贴、工服、劳保福利、劳动用工手续、体检、社会保险费、公积金、风险金和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中标人必须遵守劳动法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八、附件:1、《项目考核情况表》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细则分数占比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如因食品加工、存放不当或场地设备(设施)、器具消毒、保洁不到位的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1、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一次扣 30分;2、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意见不改正的,发现一次扣5分。30 分食品安全管理责任1、服装要求在岗期间,服务人员不按规定着装的,每发现1人,扣1分。5分2、个人卫生要求在岗期间,服务人员不遵守个人卫生制度,每发现1人,扣1分10 分3、食物加工制作要求1、对腐败变质或感官异常的原料仍加工使用,每发现一次扣 3分;2、蔬菜与肉类、水产品不分池清洗,发现一次扣 1分;3、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它工具、容器不洗净、不定位存放,每发现一次扣 1分;4、食品不烧熟煮透,熟品与原料或半成品不分开存放,每发现一次扣 2分;5、较长时间不食用的熟品不冷藏,发现一次扣 2分;6、加工凉菜的工具、容器不是专用,用前不消毒的,发现一次扣 2分。10 分4、食品配送容器卫生要求1、配送容器未经消毒使用的,发现一次扣 2分;2、容器和餐具不使用专用水池或水盘清洗,发现一次扣 1分;3、熟食容器和半成品容器、原料容器不区分使用并做好标记的,发现一次扣 1分;10 分4、消毒后的容器不贮在专用保洁柜,发现一次扣 1分;5、保洁柜不定期清洗、不洁净的,发现一次扣 1分。5、加工场所保洁要求1、工作间不干净、整洁,发现一次扣 0.5 分;2、排水沟堵塞,有积水或发臭等情况,发现一次扣 1分;3、泔水桶不加盖、废物袋不扎口,不放在上风、不远离工作间等,发现一次扣 0.5 分;4、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到处可见,发现一次扣 1分;5、乱倒垃圾和污水,发现一次扣 1分。5分6、加工设备使用要求没按要求及时清洗、保养加工设备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10 分7、配餐要求不服从采购人管理要求,没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配餐工作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10 分8、物资保管要求1、新鲜果、蔬原料存于积水、无遮阳、不通风的场地,发现一次扣 1分;2、对腐败、霉烂原料不及时剔除,污染其它食品或原料的,发现一次扣 2分;3、同位置存放相互影响风味的材料的,发现一次扣 1分;4、不实行原材料先进先出的,发现一次扣 1分。10 分其它总得分考核小组签名被考核人(或代表人)签名2.《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承诺书》为进一步做好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维护饮食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不良事件的发生,我单位为食品安全工作郑重承诺如下: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全责。二、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定和完善各环节食品安全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要求从业人员熟知并严格执行,经常开展自律性检查。三、依法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杜绝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疾病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四、依法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坚决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五、依法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点心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贮存、更衣等场所。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场所,以及食品贮存、更衣等场所。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完善五防措施。六、依法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七、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食品原料进货质量关。八、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保存食品、原料购进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本单位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九、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隐患,不供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供应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十、自觉制作公示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食品安全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积极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并定期公示量化分级结果;提高管理水平,努力营造食堂食品安全环境。承诺单位: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