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SW21146FG418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供应资格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中“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折扣率)没有超出报价范围(0%<优惠率≤100%),且投标报价(折扣率)是固定唯一。”更正为:“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折扣率)没有超出报价范围(0%<折扣率≤100%),且投标报价(折扣率)是固定唯一。”
(二)原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3.0分):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情况进行评价:(1)5人(含)或以上,得3分;(2)3人(含)-5(不含)人,得2分;(3)2人(含)-3(不含)人,得1分;(4)少于2人(不含)或不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相关人员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社保不得分。”更正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3.0分):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情况进行评价:(1)5人(含)或以上,得3分;(2)3人(含)-5(不含)人,得2分;(3)2人(含)-3(不含)人,得1分;(4)少于2人(不含)或不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相关人员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三)原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投标人团队实力(3.0分):为保障本项目团队成员需要经过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培训,投标人团队中需要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高级食品销售类别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每提供一证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团队实力(3.0分):为保障本项目团队成员需要经过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培训,投标人团队中需要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级(含)以上食品销售类别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每提供一证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及相关人员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四)原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投标报价得分(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折扣率”报价最低(相当于投标价格最高)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折扣率 20%为报价最低,评标基准价为20%,得满分10分。” 更正为:“投标报价得分(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1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名 称:鹤山市人民法院
地 址:鹤山市沙坪镇人民东路16号
联系方式:0750-886868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2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20-83592216-825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