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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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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22401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1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前附表“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以及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一节“项目概况”第6项“本项目核心产品”电磁炉灶(含电磁单眼大锅灶、电磁双头单尾小炒灶、电磁蒸撑炉)和商用双门电热蒸饭柜电磁单眼大锅灶、电磁双头单尾小炒灶、电磁蒸撑炉和商用双门电热蒸饭柜
2评分前附表第2.1项本次投标所提供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应满足本次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1 产品清单及技术要求”(标注▲条款除外),全部满足基本参数要求的得10分。对于不满足要求的将进行扣分处理,技术参数负偏离一项扣减1分,★条款的负偏离一项扣2分。如负偏离超过10项(不含)的,或者★条款负偏离超过5项的(不含),该设备将无法满足采购人的基本需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提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技术参数的对照表,每一栏中如同时有多项要求的,每一项具体描述视为一项技术参数)
本次投标所提供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应满足本次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1 产品清单及技术要求”(标注▲条款除外),全部满足基本参数要求的得10分。对于不满足要求的将进行扣分处理,一般技术参数负偏离一项扣减1分,★条款的负偏离一项扣2分。如偏离导致累计扣分超过10分的,该设备将无法满足采购人的基本需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提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技术参数的对照表,每一栏中如同时有多项要求的,每一项具体描述视为一项技术参数)
3评分前附表第4.2项电磁双头单尾小炒灶实样。
(1)产品主要尺寸、形状及位置公差。满足的得2分,规格偏差允许范围以外不得分;
(2)小炒灶炉面板采用一体成型工艺,得1分;
(3)外观及工艺(3分):每个不合格项扣0.5分,扣完为止。
1.焊接件:焊接处应无脱焊、虚焊、焊穿、错位,焊接处应无夹渣、气孔、焊瘤、焊丝头、咬边、飞溅,焊接处表面波纹应均匀;
2.铆接件:铆接处应铆接牢固,无漏铆、脱铆,铆钉应端正圆滑,无明显锤印;
3.金属合金件:无锈蚀、氧化膜脱落、刃口、锐棱,表面细密,应无裂纹、毛刺、黑斑等缺陷;
4.所有零部件应无破损;
5.与人体接触的部位、存放物品的部位不应有毛刺、刃角、锐棱、透钉及其他尖锐物;
6.某些可能造成伤害的部件,应不可能被接触到,除非使用专门的拆卸工具。
不提供本样品不得分。
电磁双头单尾小炒灶实样。
(1)产品主要尺寸、形状。满足的得2分,规格偏差允许范围以外不得分;
(2)小炒灶炉面板采用一体成型工艺,得1分;
(3)外观及工艺(3分):每个不合格项扣0.5分。
1.焊接件:无脱焊、虚焊,焊接处表面波纹应均匀;
2.铆接件:铆接处应铆接牢固;
3.金属合金件:无锈蚀、无裂纹等缺陷;
4.零部件无破损;
5.与人体接触的部位、存放物品的部位不应有毛刺、刃角、锐棱、透钉及其他尖锐物;
6.某些可能造成伤害的部件,应不可能被接触到,除非使用专门的拆卸工具。
不提供本样品不得分。
4评分前附表第4.3项单向移门打荷柜实样
(1)产品主要尺寸、形状及位置公差。满足的得1分,规格偏差允许范围以外不得分;
(2)打荷柜后挡板和台面板采用单张板折边成型,无拼缝,得1分;
(3)打荷柜采用不锈钢框架式加强筋,得0.5分;
(4)采用双层上挂式移门,得0.5分;
(5)工艺外观处理:焊接处应无脱焊、虚焊、焊穿、错位,焊接处应无夹渣、气孔、焊瘤、焊丝头、咬边、飞溅,焊接处表面波纹应均匀;满足得1分;
不提供本样品不得分。
单向移门打荷柜实样
(1)产品主要尺寸、形状。满足的得1分,规格偏差允许范围以外不得分;
(2)打荷柜后挡板和台面板采用单张板折边成型,无拼缝,得1分;
(3)打荷柜采用不锈钢框架式加强筋,得0.5分;
(4)采用双层上挂式移门,得0.5分;
(5)工艺外观处理:光滑平整,无脱焊、虚焊,焊接处表面波纹应均匀;满足得1分;
不提供本样品不得分。
5评分前附表第4.4项商用双门电热蒸饭柜实样。
(1)产品主要尺寸、形状及位置公差。满足的得1分,规格偏差允许范围以外不得分;
(2)排水方式采用脚踏机械式排水(或其他人性化方式,不用弯腰排水),得1分;
(3)具有24小时内的定时功能,具有50℃-100℃的定温功能;得1分;
(4)外观及工艺(1分):每个不合格项扣0.25分,扣完为止。
1.焊接件:焊接处应无脱焊、虚焊、焊穿、错位,焊接处应无夹渣、气孔、焊瘤、焊丝头、咬边、飞溅,焊接处表面波纹应均匀;
2.铆接件:铆接处应铆接牢固,无漏铆、脱铆,铆钉应端正圆滑,无明显锤印;
3.金属合金件:无锈蚀、氧化膜脱落、刃口、锐棱,表面细密,应无裂纹、毛刺、黑斑等缺陷;
4.所有零部件应无破损;
5.与人体接触的部位、存放物品的部位不应有毛刺、刃角、锐棱、透钉及其他尖锐物;
6.某些可能造成伤害的部件,应不可能被接触到,除非使用专门的拆卸工具。
不提供本样品不得分。
商用双门电热蒸饭柜实样。
(1)产品主要尺寸、形状。满足的得1分,规格偏差允许范围以外不得分;
(2)排水方式采用脚踏机械式排水(或其他人性化方式,不用弯腰排水),得1分;
(3)具有24小时内的定时功能,具有50℃-100℃的定温功能;得1分;
(4)外观及工艺(1分):每个不合格项扣0.25分。
1.焊接件:焊接处应无脱焊、虚焊,焊接处表面波纹应均匀;
2.铆接件:铆接处应铆接牢固;
3.金属合金件:无锈蚀、无裂纹等缺陷;
4.零部件应无破损;
5.与人体接触的部位、存放物品的部位不应有毛刺、刃角、锐棱、透钉及其他尖锐物;
6.某些可能造成伤害的部件,应不可能被接触到,除非使用专门的拆卸工具。
不提供本样品不得分。
6“采购需求”附件1 产品清单及技术要求部分格式有误按本更正公告附件提供的同“附件1 产品清单及技术要求”

更正日期:2022年0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昭庆寺里街2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21091

质疑联系人:潘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21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一号楼3楼

传 真:0571-88473411

项目联系人(询问):唐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25

质疑联系人:赵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7办公室

传 真:0571-87715261

联系人 :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715261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询问进行澄清 3150000


附件信息:

  • 2240191-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厨房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公开招标(电子交易)-0128.doc

    5.9M

杭州下沙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

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电子交易方式)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ZJ-2240191

采购人

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


目 录

TOC \o "1-2" \u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2

前 附 表 6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9

一、总则 9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13

三、投标 14

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17

五、评标 18

六、定 标 19

七、合同授予 19

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0

九、验收 21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22

一、项目概况 22

二、采购内容及基本要求 22

三、服务要求 25

四、投标要求 28

五、商务要求 30

六、其他 32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64

评标办法前附表 64

一、评标方法 71

二、评标标准 71

三、评标程序 71

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 72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75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90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2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240191

项目名称: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150000

最高限价(元):31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31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厨房设备一批,包括各式水池、龙头、推车、工作台、货架、炉灶、洗碗机等。中标人须负责设备的设计(或选型)、制造(或采购)、运输、就位、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制造、供货、安装及验收等所有环节,可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02月21日09: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 2022年02月21日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01499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左右(不同银行略有差异)。具体可登录(http://220.191.208.230/login.do)办理业务。(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昭庆寺里街22号

    传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21091

    质疑联系人: 潘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21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一号楼3楼 

    传真: 0571-88473411    

    项目联系人(询问):唐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25 

    质疑联系人:赵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7办公室         

    传    真:0571-87715261

    联系人 :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71526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前 附 表

序号

事项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1

报价要求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2

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

3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

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

4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A不组织。

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5

样品提供

A不要求提供。

B要求提供,

样品: 详见第三部分“投标样品的要求”

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详见第三部分“投标样品的要求”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 ;检测内容: /

(检测报告按第三部分“需提供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佐证的相关要求”提供)

提供样品的时间: 2022年02月19日09:30至16:00 ;地点: 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一号楼3楼(具体地点按代理机构安排) ;联系人: 唐稳 ,联系电话: 13777483506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

方案讲解演示

A不组织。

B组织。

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7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8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含电磁单眼大锅灶、电磁双头单尾小炒灶、电磁蒸撑炉和商用双门电热蒸饭柜

B服务类。

9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标的: 设备清单中每种设备均为标的内容 ,属于 工业 行业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每种设备都需要注明设备的制造商,该制造商的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属于中小微企业类别。只有所有设备制造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10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1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12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一号楼319室

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唐稳,13777483506

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13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书面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

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

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2.7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关键技术指标,“” 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3.2 支持绿色发展

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

3.2.2 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

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4支持创新发展

3.4.1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

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3.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4. 询问、质疑、投诉

4.1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4.2供应商质疑

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4.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4.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

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2.3.4事实依据;

  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

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

4.2.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

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4.3供应商投诉

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3.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5.1.1招标公告;

5.1.2投标人须知;

5.1.3采购需求;

5.1.4评标办法;

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6.2 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9.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资格文件

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11.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2 商务技术文件:

11.2.1投标函;

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11.2.3联合协议;

11.2.4分包意向协议;

11.2.5符合性审查资料;

11.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

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11.3报价文件:

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报价明细表;

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12.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

14.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14.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14.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5.备份投标文件

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或者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

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

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4.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18.开标

18.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9.资格审查

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9.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20.信用信息查询

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

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评标

21.评标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六、定 标

22. 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3.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

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

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

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合同授予

24. 合同授予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5. 合同的签订

25.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

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

26. 履约保证金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中,采购单位可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履约验收评价总分为100分的,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评价总分在90分以上的,收取履约保证金不得高于合同金额2%;评价总分在90分以下或者暂无评分的,收取履约保证金不得高于合同金额5%。

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

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

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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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7.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九、验收

29.验收

2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2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2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3、实施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制造、供货、安装及验收等所有环节,可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接受正偏离)

4、质保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正式移交手续之日起,中标人须对合同中规定的设备(含安装辅件),提供至少60个月的质保期(具体质保期按各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为准,接受正偏离)

5、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如提供的产品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产品不符合,可视为虚假应标及欺诈行为,并追究相应责任。

6、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电磁单眼大锅灶、电磁双头单尾小炒灶、电磁蒸撑炉和商用双门电热蒸饭柜 。若出现多家投标人提供任意一个核心产品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采购内容及基本要求

(一)总则

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采购内容包括采购清单中货物供货、安装调试、货物验收、培训、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有关部门的验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2、安装坏境:投标人须自行了解使用坏境的一切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情况,提供产品时应考虑相应的环境与条件。

3、采购人保留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增减或调整部分需求的权力。

4、投标人的设备中,如带有硬件接口、系统软件的,须对采购人免费开放技术后台。投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指派相应软件工程师配合采购人完成与其他系统的对接工作,确保双方系统能够正常、有效运行。

(二)设备清单

1、产品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本部分附件1。

2、采购人在附件1中提出的参考图片是为了更好的描述采购需求,并不是对产品进行指定,欢迎投标供应商选择更好的方案和产品前来投标。

3、部分设备的以下要求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进行佐证。

序号

产品名称

检测内容或认证

1

商用中央净水设备

所投中央净水设备具有依据GB/T 5750.12-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加标试验检测报告,总大肠菌群和鼠伤寒沙门氏菌不得检出,去除率均为100%。检测报告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具有CMA标识。

2

电磁单眼大锅灶

所投电磁大锅灶具有依据GB/T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满足高温储存和低温储存的技术要求,出具合格的高温低温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具有CMA标识。

所投电磁灶显示屏具有依据GB/T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标准》,满足防水试验IPX8的技术要求,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检测报告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具有CMA标识。

所投电磁灶具有依据GB/T 5750.12 2006出具的菌落总数合格的检测报告(菌落总数小于1CFU/ml,未检测出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及大肠埃希氏菌)。检测报告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具有CMA标识。

3

电磁双头单尾小炒灶

所投电磁灶具备运维云控在线监控系统,可实时监控电磁灶线盘、IGBT、锅底、IC的温度,可通过云端远程监控设备运转情况,直接通过云端自动故障报警。提供依据GB/T25000.51-2016T:《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和GB/T 25000.10-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标准的软件测试报告及证书佐证功能的符合性。检测报告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具有CMA标识。

所投电磁灶电路控制板具有依据GB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对耐燃、耐热两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具有CMA标识。

4

商用双门电热蒸饭柜

投标人所投商用电热蒸饭柜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5

长龙式带烘干型全自动型洗碗机

机器需具备CVC食品接触认证证书,达到国家认定的GB 480.7-2016、GB 4806.6-2016 、GB 4806.9-2016 、GB4806.1-2016标准,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具有CMA标识。

所投洗碗机满足依据GB 4208—2008/IEC 60529-2001《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标准,防护等级需达到IP45及以上,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具有CMA标识。

所投洗碗机满足依据GB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的标准,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具有CMA标识。

为保证消毒效果,所投洗碗机需出具洗出的餐具符合国家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标准,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具有CMA标识。

6

全自动隔油提升一体化设备

生产厂家提供环保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投隔油设备依据CJ/T 295-2015《餐饮废水隔油器》标准,满足结构、密封性、电气、排出油脂、排出悬浮物的技术要求,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具有CMA标识。

7

原材料检测报告

提供2020年度至投标截止时间由相关检测机构出具产品所需的304不锈钢板0.8mm、1.0mm、1.2、1.5mm、不锈钢方管和不锈钢圆管的检测报告,报告须同时符合GB/T 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10125-2012《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GB/T11170-2008《不锈钢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标准及耐腐蚀性能(48h中性盐雾)测试。检测报告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具有CMA标识。

(三)工作内容

1、中标人须完成下列项目:

(1)中标后,中标人应提供设备进场前水电点位现场测量及复核方案。设备进场前,供应商应做好水电点位现场测量及复核工作。

(2)中标人应为本项目厨房设施设备提供总体设计并出具满足深度要求的设计图,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布置图、设备供水点位图、排水点位及地沟图、供电点位图、排烟系统设计图等,严格落实按图生产、按图施工。

(3)提供厨房设备(自行制造或另行采购)。

(4)设备的就位和安装(包括和外部系统的联接)施工。各排烟罩至排烟道的工程量;各种水电汽管线的非埋墙埋地部分等。

(5)设备的检查、检验及测试。

(6)设备的电气线、上下水管、蒸汽管、排烟通风管的连接和检查。

(7)总体调试及工程验收、整改(包括整体验收)。

(8)售后服务,包括对甲方操作人员的使用及维护培训。

(9)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其它协作方、总包方的协调和配合(中标方须服从总包方的安排,实施材料堆放、临时设施搭设、现场运输、临时水电接通等事宜,费用计入报价总价)。

2、这份规格书只是对招标设备的一些基本的原则性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深化设计,投标人有责任对厨房设备的设计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要求负责,并向采购人提供使使用单位满意的产品。采购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若有漏项或未明确的设备或工程量,而根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或系统应有的设备或工程量,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在投标之前,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方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4、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专利负责,并保证不伤害业主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业主概不负责。

三、服务要求

(除工作内容外,详细服务要求如下)

(一)供货

1、本项目所有货物均由中标人生产(如有)、采购(如有)、供应,不得转包分包。

2、所投产品需为原厂全新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本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如有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的,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本项目货物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照较高标准执行,同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注明,并附上引用标准和高标准造成成本以及报价差异说明。

3、本次招标的供货除包括上述产品外,还应包括随机的辅助设备、专用电线电缆、随机软件、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含维修网点在内的服务手册等)、设备运行所必需的随机消耗材料,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

4、本项目的所有软、硬件(如线缆、工具、控制接口硬件模块等,包括未列出而系统实施又必需的软件、硬件)需配齐以构成一套完整实用系统,如有任何遗漏,由中标人免费补齐。

5、供应商投标报价中需考虑所有产品包装、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其中运输包括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搬运至指定点位所产生的车辆、机械、人员等所有费用。

现场临时堆放的保护由供应商负责,如发生保管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设备包装为使产品不损坏为限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均由供应商承担,并保证对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保护。

6、供货时,若提供的设备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要求、或设备交付后运行三个月内出现任何故障,则中标人须无条件重新更换设备,发生故障的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处置。重新更换后的设备仍须再次检测,若仍不符合招标要求,则取消该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标。以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该中标人自行承担。

7、上述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二)安装调试、功能测试及试运转

1、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功能测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不能完成相应服务的,中标人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2、安装调试、功能测试应符合国家、地方、本项目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试运转时,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到位。

3、安装调试、功能测试应满足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

3.1 应符合工程要求,接受采购人和监理(如有)监督,并做好与其他工种的配合;对已完成其他工程的成品保护,若有损坏,应予修复。

3.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清楚的单列条款说明设备安装进场前,项目现场应具备的土建、结构、装修、给排水、电和气等条件。

3.3烟罩前面应保持水平,距地面高度不低于1.9M—1.95M。(如有)

3.3上、下水管道系统和风管系统接驳应不漏点。(如有)

3.4排管布线要横平竖直,里外层次分明并有支架固定。(如有)

3.5管道安装结束后,应按不同的管道进行油漆,应与接驳口前管道所漆标识一致。(如有)

3.6所有设备接驳电路时接头应安装牢固,暴露在外的电线应套防护管。(如有)

3.7所有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线。(如有)

3.8有对外、或者网络连接的,招标人应负责连接到位,确保系统或者设备功能的实现。

3.9安装完工,应将现场打扫干净。

4、安装调试完毕后,如有需要与采购单位现有部分设备正常连接的,需要能在其功能范围内确保现有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5、上述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三)培训

1、中标人应编制相关设备使用指导手册和工艺流程图,提供使用操作培训,直至使用员工能熟练、安全地操作。(如需)

2、中标人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

3、中标人应对上述内容的实现方式、地点、人数、时间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4、培训相关费用含在报价中。

(四)质保及售后服务

1、中标人提供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正式移交手续之日后至少60个月的质保期及免费维保、升级,具体质保期按各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为准。

2、维修点应确保可以及时提供服务响应,不耽误时间,可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维修点应可提供24小时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

供应商应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以满足采购人维修需求。

3、质保期内,因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供货方应负责维修和正常保养。

4、在质保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设备常规检查、调整等。供货方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更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5、所有质保期内质保所需费用须计入项目总报价中。质保期外更换零配件按成本价计。

6、质量保证:

(1)投标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人防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满足采购单位的使用需求,并具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质量可靠、使用安全。

(2)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如遇产品升级、改版,应免费提供更新、升级服务。

7、质保期内,应每年度对设备进行一次总体检测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8、设备正常运行需要耗品耗材(或者备品备件)的,产品清单已明确的耗品耗材(或者备品备件)请包含在报价中。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耗品耗材(或者备品备件)方案,告知采购人一般多长时间更换,后期材料每更换一次经费数额等内容。

四、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要求

1、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应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

2、投标人应能提供快速的服务响应,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

3、定制厂家应具备相应加工设备,例如不不锈钢开卷轿平生产线类、不锈钢激光切割类、数控折弯设备类、去毛刺机、液压机、数控转塔冲床、液压摆式剪板机、自动焊接机器人类、自动不锈钢板材开平/磨砂加工类等设备。

(二)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技术团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至投标截止时间3个月任意时间的社保证明,否则人员不予认可。

2、设项目负责人1名,根据项目专业设班组长若干名,均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专业为:机械类、机电类或燃气类)。

3、除上述人员外,团队成员若干名,应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可以满足项目需求。其中工程操作人员拥有“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售后服务人员具备售后服务管理师培训证书。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团队成员名单,每个参加项目人员提供履历介绍,主要内容包括学历、工作特长、经验与业绩、资质情况等,该人员参与的时间以及在项目中的责任。

4、投标文件中明确的人员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如需更换应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后的人员资质及经验不得低于更换前。

(三)投标时对方案的要求

1、投标人通过自身经验、积累的数据,对风险应有充分认识,对项目实施进行重难点分析,为采购人提供参考。

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应有完整的、可行的技术方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予以响应。

3、为了使项目顺利开展,投标方案应至少考虑如下内容:

(1)投标响应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须包含投标设备的详细技术参数、规格和配置,检测报告(如有)。

(2)本项目工作实施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

(3)针对本项目建设实施时的计划及方案,包括设备供货周期、安装调试、检测、使用维护培训、项目验收等内容。

(4)售后服务方案:详细阐述在产品故障排除、性能改善、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售后维护等方面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内容,以及其服务的情况。

(5)投标响应产品有关证书,包括投标响应设备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含原厂家相关技术、服务承诺的证明书) 或原厂质保服务承诺函等证明材料。(如果有)

(四)投标样品的要求

1、为了更加直观、准确的评价各供应商所投产品与采购需求的符合性,以及评价各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材质、制造工艺等,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按要求递交投标样品,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样品的,投标样品评分以零分计算。

2、样品为:

(1)提供商用中央净水设备的触摸显示屏(可演示);

(2)提供电磁双头单尾小炒灶实样1套(规格:1800*1100*810/440mm;功率:2*15KW/380V;炉面板厚1.5mm,侧板厚1.0mm);

(3)提供单向移门打荷柜实样1套 (规格:1800*600*800/150;台面板厚1.5mm,底板厚1.0mm,层板厚1.0mm,门外壳板0.8mm,门里板0.6mm,后背板厚0.8mm)。

(4)提供商用双门电热蒸饭柜实样1套(规格:可放置规格为600*400*50mm的24只不锈钢饭盘, 1150*840*1650mm)

3、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样品上标注投标供应商名称、产品规格型号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因此造成的错评、漏评评标委员会概不负责。

4、时间要求:样品建议于2022年02月19日递交,详见前附表第5-(5)项。递交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员工,须出具有效身份证及本单位授权委托书。递交后,请将样品用外层包装覆盖。

五、商务要求

(一)投标报价

1、本项目总价包干。报价应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其他服务费、有关部门的验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供货现场无法安排食宿需供应商自行解决。

2、投标人需预估中标后价格波动,中标后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3、本项目采购的部分产品为定制类产品,采购人(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对部分产品的数量、尺寸、规格、样式进行调整,货款结算时以实际数量为准,结算单价以中标的综合单价为准。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由此产生的风险。

(二)履约担保

1、合同签定15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

2、接受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3、项目全部义务履约完毕(质保期结束),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如有违约款项,则扣除相应违约款项后无息退还)

4、采购单位可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履约验收评价总分为100分的,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评价总分在90分以上的,收取履约保证金不得高于合同金额2%;评价总分在90分以下或者暂无评分的,收取履约保证金不得高于合同金额3%。

(三)合同款支付

1、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15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并办理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结算手续; 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经有关人员查验清点无误后,乙方凭甲方签字盖章的到货清单向甲方办理合同总价20%的货款结算手续;项目验收完毕后乙方凭《杭州市政府采购验收回复单》或验收报告、《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甲方办理合同总价50%的货款结算手续。

2、每次支付前乙方应提供有效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造成的付款时间延误,由乙方自行负责。

3、特别说明:如因财政支付原因付款时间延后的,按甲方要求执行。

(四)验收

1、本项目组织履约验收,验收合格的情况作为项目支付的依据。

验收依据:①采购文件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②投标文件承诺、询标回复;③服务合同、甲方制定的考核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

2、中标人在设备到货之前须提供一份详细的设备及验收方案报告,应以书面通知采购人所完成的工作和准备进行验收的项目种类及验收开始时间,此通知书需经采购人认定后方可执行。双方一起对所验收的项目进行测试。如果设备不能通过检验,中标人应分析原因,重新进行测试和检验。验收合格后,双方再签署初验验收证书。

最终履约验收在项目现场进行,在合同采购的仪器设备达到验收标准,包括应满足中国安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后,买卖双方应共同签署仪器设备验收合格证书。

本项目的验收标准:①甲方的服务考核情况;②乙方供货清单及相关总结材料。

3、验收相关要求

(1)产品运达项目现场前,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2)甲乙双方于运达当日共同清点、核验设备数量、规格型号、相关资料等,并做好签收记录,作为到货验收依据。

(3)若在到货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破损、生锈、变形等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乙方必须负责更换,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

(4)项目实施完成,乙方提交履约验收书面申请且经甲方确认后30日内按照《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进行履约验收。履约验收产生的费用,属于首次验收过程中产生的,由甲方承担;属于首次验收不合格,重新验收过程中产生的,由乙方承担。项目验收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5)具体验收流程、程序以甲方要求为准。

六、其他

1、投标人应注意,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货物,各投标人必须针对投标标的物制造商情况进行说明,且标的物品牌应与报价明细表上的品牌一致。只有当每个采购标的物都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才能视作中小企业投标。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确保真实有效。投标人应有原件可备查。如查实内容虚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购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该投标人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可进一步参阅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其他内容。


附件1 产品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参考图片

更衣室

1

单水池

说明: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制作,台面/水池斗板厚1.2mm;采用SUS201不锈钢管制作,φ38mm厚1.2mm不锈钢圆通腿,φ25mm厚1.2mm不锈钢下橫通,配不锈钢可调脚,带前封板,提笼式落水口。

水斗规格:400*350*250mm

规格:500*500*800/100mm

2

2

感应水龙头

1 H62黄铜铸造主体,表面抛光镀铬处理 2 座台式安装,开孔尺寸25mm 3 红外感应距离25cm,感应距离可调 4 AC/DC控制模块,电源可选交流电或1.5V*4直流电源 5 三通接口设计,可接冷、热水源,接口4分外螺纹。

▲水嘴通用技术条件须符合CJ/T194/2014; GB25501-2010《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流量≤7.5L/min)中国节水产品质量标准指标要求。

2

检验室

1

双层推车

说明: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制作,板厚1.2mm;立管采用SUS201φ25mm厚1.2mm不锈钢管制作;整车要求承重150KG以上;采用超静音车轮,尺寸为:125*32mm,四只万向轮,其中两只带刹车掣。

规格:900*550*900mm

1

2

双层工作台

说明: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制作,台面板厚1.5mm,层板厚1.2mm;采用SUS201不锈钢框架式加强筋,板厚1.2mm;采用SUS201不锈钢管制作,φ38mm厚1.2mm不锈钢圆通腿,配不锈钢可调脚。

规格:1650*750*800/150mm

1

3

单水池

说明: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制作,台面/水池斗板厚1.2mm;采用SUS201不锈钢管制作,φ38mm厚1.2mm不锈钢圆通腿,φ25mm厚1.2mm不锈钢下橫通,配不锈钢可调脚,带前封板,提笼式落水口。 水斗规格:450*450*250mm 规格:600*750*800/150mm

1

4

台式混水龙头

1 座台式双孔双温、主体低铅铜铸造表面抛光镀铬处理。 2 配1/4转优质陶瓷阀芯一字型手柄。

3 十寸(203mm)平颈水嘴,360度可旋转。 4 开孔尺寸25mm*2,左右开孔间距152mm(偏芯设计可调范围15mm),进水接口为标准1/2''外螺纹。

▲水嘴通用技术条件须符合QB1334-2013; GB25501-2010《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流量≤6.0L/min)中国节水产品质量标准指标要求。

1

副食库

1

四层平板架

说明: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制作,层板厚1.2mm;采用SUS201不锈钢管制作,φ38mm厚1.2mm不锈钢圆通腿,配不锈钢可调脚。

规格:1200*500*1800mm

5

主食库

1

大米架

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201全不锈钢管制造,栅式档采用38*38厚1.2mm不锈钢方管,配6只不锈钢脚。

规格:1200*500*200mm

5

冷藏库

1

立式四门双温柜

产品整体发泡,内外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制作; 采用品牌压缩机; 全铜管冷凝器、蒸发器; 容积:冷藏 465L;冷冻:425L ; 重量约:120KG 制冷剂:R134a/105g+150g;

温度范围:-5℃~5℃/-6℃~-18℃ 功率:220V/500W 规格:1215*750*1930mm ★所投产品一级能耗,具有第三方能源效率检测报告;

★所投产品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书; ▲所投产品具有3C认证证书;

4

餐具盒间

1

四层平板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