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2月25日 15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5-2022-00026
项目编号:441900025-2022-00026
项目名称: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84,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84,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饭堂每天的食材配送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84,4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时间: 2022年02月15日 至 2022年02月22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02月25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开标室
五、开启时间: 2022年02月25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报名须知:
1、供应商须在开标前自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注册登记(详见办事指南链接https://gdgpo.czt.gd.gov.cn/)。
2、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名 称:东莞市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凤岗镇康佳路
联系方式:1353832166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东莞市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
地 址: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
联系方式:0769-8207151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李先生
电 话:0769-82071518
东莞市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
2022年02月14日
东莞市凤岗镇政府采购
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5-2022-00026
采购项目名称: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东莞市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编制
日期:2022年2月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
东莞市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东莞市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简要技术要求:
1、采购编号:441900025-2022-00026
2、项目名称: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工期 | 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包A | 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一家 | 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 人民币1,184,400.0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部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商务技术文件(格式)”附件12的“资格文件”要求的资料);
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2月 15日起至2022年 2月 22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及联系方式:东莞市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
联系人:张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9-82071518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供应商报名须知 | |
省网 注册 | 供应商须在开标前自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注册登记(详见办事指南链接https://gdgpo.czt.gd.gov.cn/)。 |
报名须携带资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 |
四、接收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截止时间,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接收响应文件的时间:2022年2月 25 日下午2时45分至3时30分。
2、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2月25日下午3时30分。
3、接收响应文件地点:东莞市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
五、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何先生
地址:东莞市凤岗镇康佳路
联系电话:1312635503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
地址:东莞市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9-82071518
东莞市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
二〇二二年二月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采购项目概述:
1、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堂现有就餐人数230人(用餐人员包括城管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老干中心、税务协管中心、武江区驻外招商队等),费用为早餐2元、午餐和晚餐各5元。
2、配送公司负责饭堂每天的食材配送,食材名称和数量由我中心提供,每月食材费用据实结算。其他费用如水果、大米、食用油等费用不纳入配送公司采购范围,按现行的渠道解决经费及支付方式结算费用。
附表:采购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产品:
商品/分类名称 | 规格等级 | 计价单位 |
1、畜类 | ||
排骨 | 新鲜 | 元/500克 |
精瘦肉 | 新鲜 | 元/500克 |
有皮上肉 | 新鲜 | 元/500克 |
肋条肉 | 新鲜 | 元/500克 |
牛肉 | 新鲜 | 元/500克 |
腱子肉 | 新鲜 | 元/500克 |
牛腩 | 新鲜 | 元/500克 |
带骨羊肉 | 新鲜 | 元/500克 |
2、禽类 | ||
鸡肉 | 白条鸡、开膛,上等 | 元/500克 |
鸭肉 | 新鲜 | 元/500克 |
3、蛋类 | ||
白壳鸡蛋 | 新鲜完整 | 元/500克 |
红壳鸡蛋 | 新鲜完整 | 元/500克 |
咸鸭蛋 | 去泥 | 元/500克 |
鸭蛋 | 新鲜完整 | 元/500克 |
4、蔬菜 | ||
西洋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本地菜心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水东芥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水空心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上海青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芥兰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西芹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生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大白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白苋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奶白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菠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韭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椰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花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西红柿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青皮冬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南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黄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茄子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青尖椒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苦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丝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青豆角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莴笋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蒜苔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土豆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红萝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白萝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莲藕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5、干货 | ||
蒜头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生姜 | 新鲜一级 | 元/500克 |
6、水产品 | ||
带鱼 | 1500克左右一条,冷冻 | 元/500克 |
黄鱼 | 300克左右一条,冷冻 | 元/500克 |
草鱼 | 2000克左右一条,活体 | 元/500克 |
鲢鱼 | 750克左右一条,活体 | 元/500克 |
鲫鱼 | 350克左右一条,活体 | 元/500克 |
鳙鱼 | 1500克左右一条,活体 | 元/500克 |
鲈鱼 | 500克以上一条,活体 | 元/500克 |
罗非鱼 | 750克左右一条,活体 | 元/500克 |
海虾 | 长10cm左右,冻或活体 | 元/500克 |
基围虾 | 长10cm左右,冻或活体 | 元/500克 |
河虾 | 长5cm左右,冻或活体 | 元/500克 |
(二)采购项目要求:
★一、供应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二、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报价不下浮。
2、报价包括购货成本、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退换、雇员费用、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在本项目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风险和相关费用,采购人将拒绝支付合同约定货款之外的任何费用和补偿。
3、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货物品种及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对不易购买或暂时短缺的品种,经采购人同意,可由中标人通过其它途径采购或使用指定替代品替换。
4、采购人根据自身的需求,有权终止某类中的某些商品的采购或变更某类商品的采购。
★三、结算要求及定价原则:
1、原则上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官方网站价格监测专栏中《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日报表》最新公布本期价格作为结算基准价,(http://dgdp.dg.gov.cn/jggl/index.html);
2、原则上每半个月调整一次供货价格,每月的1号和16号为供货价格调整日期。每月的10号和25号前,中标人按指定格式和要求对食材进行下一期供货报价。若《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日报表》无采购人所需的供应品种,以当地中心市场价格为准。
3、定价有效期一般为半个自然月,经采购人核定确认的供货价格方可作为双方结算依据。如采购人临时需求货品不在核定的供货价格清单内的,供货价格按以上要求确定。
★四、付款方法和条件:
1、货款按月进行结算,结算价为采购人核定的供货价格。
2、中标人每月10号前根据上月的收货凭证与采购人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向采购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转账付款方式结算。中标人在10号之后才提供发票的,在下一结算周期进行结算。
3、收款方、发票的销售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4、因特殊原因需要提早或延迟结算的,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后,按另定的结算期限执行。
★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的有关规定,在本项目食材配送服务期内,投标人须承诺预留食堂采购农副产品总额按采购人要求的一定比例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项目验收标准
中标人所供应的货品需要符合国家和东莞市的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同时符合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所列的货品质量要求。中标人在接受订单时需要确认采购人对货品的使用要求,对于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
七、考核标准
采购人对食材配送供应商实行考核制度,考核指标包括食品安全、供货质量、供货数量准确性、供货价格、服务质量等,每月进行一次月考核。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附件1:供应商月度评价表
供应商名称 | 评价时间 | ||
供货种类 | 供货月份 | ||
评价指标 | 指标说明 | 得分 | 备注 |
送货及时性 (满分20分) | 要求按时送货: 1、送货迟到,但不耽误饮食服务部工作的,每迟到一次扣2分; 2、送货迟到,且耽误饮食服务部工作的,每迟到一次扣5分。 | ||
货品质量 (满分25分) | 要求货品新鲜、质优: 1、送来货品,品相一般,但都可使用,未变质,每次扣1分; 2、送来货品,品相较差,但都可使用,未变质,每次扣2分; 3、送来货品,剩余保质期不超过该货品标明的保质期的一半,每次扣5分; 4、送来货品,过期或变质,每次扣15分。 | ||
货品数量 (满分20分) | 要求按订单供应准确数量(允许误差±5%内): 1、±5%≤供货数量误差≤±10%,每次扣1分; 2、±10%<供货数量误差≤±20%,每次扣2分 3、供货数量误>±20%,每次扣3分。 | ||
货品价格 (满分25分) | 定价合理: 原则为根据当前时段市场均价的95%和供应商报价相比较低原则确定供货价格。市场均价是由甲方组织的开展市场价格调查,以及对比市发改局公布的同期东莞市菜蓝子价格调查后确定,不符合的每次扣2分。 | ||
服务态度 (满分10分) | 要求服务态度良好,积极配合,有问题及时改正: 1、服务态度一般,但问题及时改正的,每次扣1分; 2、服务态度一般,且问题不能及时改正的,每次扣2分; 3、服务态度差,且问题不能及时改正的,每次扣3分。 | ||
是否存在 以下行为 | 1、供应假冒伪劣产品; 2、整改时间结束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 | 1.□是 □否 2.□是 □否 | |
综合评价 |
考核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1、考核得分为90分或以上的,考核结果为优秀;
2、考核得分80分(含80分)-90分的,考核结果为合格;
3、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优秀以下的须对存在问题限时整改。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暂停中标人的服务资格,直至中标人整改完毕。
八、违约处理
针对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未结货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1、中标人没有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配送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且采购人有权拒收该批次所有货品。
2、中标人提供过期、变质货品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采购人拒收该批次所有货品。
3、中标人随意报价,导致采购人某货品定价明显低于市场价,但中标人却不能按要求供货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
4、中标人超过规定时限未提交报价且无书面说明合理理由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且视为放弃下一期的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人可另行组织采购。
5、中标人供货数量与采购人订单偏差超过±10%但没有事先说明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
6、中标人接受了采购人的采购订单,但不能按要求提供配送服务,导致采购人供餐受影响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
7、已经定价的货品,中标人称没货,但采购人能通过常规途径在市场、超市等场所购买到所需数量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
8、中标人货品溯源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的,违约金1000元。
9、中标人上述违约行为单独累计发生已达3次的,再发生时每次违约金5000元,且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0、中标供应商无故中途退出,处罚违约金50000元。
九、其他要求
1、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配合采购人到货品配送点进行现场考察。
2、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可追溯和追责。
3、如发现中标人泄露采购人的秘密,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如提供假证照、供应假冒伪劣产品等),或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配送资格的,即时取消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中标人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此项下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2)中标人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3)中标人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合法票据进行结算的。
4)中标人送货人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但不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或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的。
注: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条款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1.%2.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2.%2.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中所叙述的项目。
3.%2. 关于合格供应商
3.1.%3. 具有磋商邀请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述资质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供应商。
3.2.%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3.3.%3.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2. 定义及解释
4.1.%3. “采购人”系指 东莞市凤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4.2.%3.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东莞市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
4.3.%3. “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磋商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4.%3. “甲方”系指采购人。
4.5.%3. “乙方”系指成交供应商。
4.6.%3. 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商务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
4.7.%3. 货物: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产品、工具等。
4.8.%3. 服务期/工期:指项目开始至完成并最终验收合格的期限。
4.9.%3. 日期:指公历日。
4.10.%3. 时间:指北京时间。
4.11.%3. 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4.12.%3. 书面形式:以文字形成书面文件的方式所制作的通知(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
4.13.%3. 盖章:一般情况指盖供应商的法定公章,除磋商文件特别说明外,使用财务专用章、合同章、磋商专用章等非公章的盖章,均作无效盖章处理。
4.14.%3. 签署:一般情况指亲笔签字或使用盖私章方式,除磋商文件特别说明外,其他方式均作无效签署处理。
5.%2.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5.1.%3.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用户需求。
5.2.%3.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3. 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果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4.%3. 如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强制采购清单品目范围内的(通知附件中打星号部分产品),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截图(查询的证书编号与响应文件提供的认证证书编号应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6.%2.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6.1.%3.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7.%2. 踏勘现场和答疑会
该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会。
8.%2. 关于定标方式
8.1.%3. 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