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设计学院厨房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3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SLZB-YW-20220204
项目名称: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设计学院厨房设备
预算金额(元):840000
最高限价(元):8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设计学院厨房设备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8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2月17日至2022年03月09日 ,每天上午0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线上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10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温州国际贸易中心大厦23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提交方式: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中在线提交质疑,如对质疑回复不满,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 1.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提交方式: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中在线提交质疑,如对质疑回复不满,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高科路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旦增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680169
质疑联系人:高健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680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市圣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黎明西路温州国际贸易中心23楼23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957768599
质疑联系人:李春芳
质疑联系方式:1373696635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传 真:/
联系人 :项先生、蔡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32725、88521948
附件信息: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设计学院厨房设备.doc
1.2M
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
采 购 文 件
(电子招标)
项 目 编 号:WZSLZB-YW-20220204
项 目 名 称: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设计学院厨房设备
采 购 方 式: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 温州市圣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
目 录
TOC \o "1-2" \h \u HYPERLINK \l _Toc19427 温州市圣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设计学院厨房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1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4
一、 说 明 8
二、 采购文件 9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五、 开标和评标 14
六、 授予合同 16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18
第三部分 附件 22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44
第五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66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69
注:采购文件中加粗条款为重要条款,提醒供应商注意;加“下划线”且加“▲”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着重提醒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温州市圣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设计学院厨房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圣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设计学院厨房设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分散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WZSLZB-YW-2022020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整(¥840000)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内容及主要参数 | 预算 |
1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设计学院厨房设备 | 1 | 批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 840000元 |
如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按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3月10日上午09:30:00
七、投标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温州国际贸易中心大厦2302室
八、开标时间: 2022年3月10日上午09:30:00
九、开标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温州国际贸易中心大厦2302室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评审)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评审),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评审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响应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评审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可以(EMS、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并需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到采购文件之日(公告期限截止日之后获取到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温州国际贸易中心大厦2302室。联系人:李女士。
十三、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旦增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68016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圣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9957768599
传真:0577-88812277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温州国际贸易中心大厦2302室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传真:0577-88506788
联系人:胡女士、蔡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05289、88521948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温州市圣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7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旦增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680169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圣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温州国际贸易中心大厦2302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9957768599 |
3 | 项目名称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设计学院厨房设备 |
4 | 采购内容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设计学院厨房设备等相关货物,具体采购内容及需求见项目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5 | 供货期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 |
6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7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8 | 踏勘现场 | □组织 不组织,本项目不要求。 |
9 | 投标预备会 | □召开 不召开 |
1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3月10日9时30分整 |
11 | 分包 | □允许 不允许 |
12 | 偏离 | 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 |
13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 |
14 | 投标保证金 | 无须提交。 |
15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
16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
17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应加盖:电子签章。 |
18 | 投标文件的形式、制作及组成 | 本项目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供应商须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两类,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自主选择是否提交备份文件) 以上两类投标文件均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
19 | 投标文件份数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可以(EMS、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并需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 (3)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需提供3份纸质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 |
20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一份);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 b.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21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6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22 | 递交投标 文件地点 |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 |
23 | 开标时间 和评标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3月10日09时30分 评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温州国际贸易中心大厦2302室 |
24 |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
25 | 履约担保 | 不需要 需要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2.5%的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汇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 |
26 |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次采购标的为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27 | 供应商信用 查询 | (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在“信用中国”具有负面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有以上(4)所述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6)▲关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记录网页截图相关说明: ①若供应商查询页面“行政处罚”栏显示有行政处罚事项,须将所有行政处罚事项在“信用中国”网页上列出的明细一并打印,并附说明,是否属于“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 ②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无数据,亦须将搜索结果页面打印,并附说明。 ③未按照以上①-③条要求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记录的,将按照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7)具体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的查询结果为准。 |
28 | 合同备案 | (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slzb2264045668@163.com。 |
29 | 合同履约管理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30 | 解释权 | 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3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10080元收费计取,由中标(成交)单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该部分费用。 |
32 | 样品 | 无需提供 |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
1. 本次采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
2. 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要求以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表述为准。
3. 供应商代表
3.1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供应商代表可以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下同)或其有效授权的本单位人员,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统一格式)、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否则授权代表身份不予认可,投标无效。
4. 投标费用
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响应单位公章)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供应商的书面函件,视为供应商同意参加投标。投标响应截止时无故(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除外)不参加投标的,将被采购单位列入非诚信供应商名单,影响其今后采购单位项目投标的诚信评价。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7. 如无特别说明,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人员必须为其单位所有。
8. 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见附件统一格式),不提供该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9.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9.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9.2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公告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9.3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二、 采购文件
1. 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2. 采购文件的修改
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公告,下同)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顺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代理单位可以视采购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具体参照2.1条规定。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标文件组成:
3.1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一)报价文件
(1)投标函(附件一)
(2)报价一览表(附件二)
(3)分项报价表(附件三)
(二)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加盖公章)(附件四-1)
(2)诚信投标承诺书(扫描件加盖公章)(附件四-2)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四-3)
(4)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附件四-4)
(5)供应商信用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加盖公章)(附件四-5)
(6)资格条件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公章)(附件四-6)
(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附件四-7)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附件四-8)
(9)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附件四-9)
注:除7-9目符合其一即可,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商务技术文件
(1)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五)
(2)详细供货清单说明一览表(附件六)
(3)设备技术规格、参数等与采购文件符合性(附件七)
(4)供应商企业综合实力(附件八)
(5)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实施方案(附件九)
(5)同类项目业绩(附件十)
(6)售后服务承诺(附件十一)
(7)质保期(附件十二)
(8)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3.2 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制作投标文件。任何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均可能会导致对其不利的评定,该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投标报价
4.1 投标报价是指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所有的设备价款,应包括设备价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验收)、培训、维护、上门服务、售后服务、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投标报价(包括单价、总价等)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100.88元)。供应商必须报有合理单价,其将作为设备增减的主要依据,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各项成本支出、合理的利润、应缴纳的税金及采购代理费用等,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
4.2 本次投标报价以总价形式进行报价。
4.3 供应商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中的报价一览表(均统一格式)、详细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
4.4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本项服务报价只允许报一个价格。
4.5 投标报价报出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4.6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成交)的保证。
5. 投标有效期
5.1 自开标之日起 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5.2 特殊情况下,在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投标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5.3 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强行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采购代理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
6. 投标文件的编制
6.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即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一份)。
6.3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写明“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字样、响应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或CA电子公章)。
6.4 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附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附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CA电子公章)以及供应商代表签章(或CA电子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6.5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6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7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内容应该完整、清晰、易于辨识,如因为投标文件资料存有瑕疵,致使内容不全、模糊、难以辨认,或导致对材料真实性存疑等情形的,是供应商自己的风险,如因此导致评委作出对其不利的评定,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采购文件里要求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资料的“原件备查”,是指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小组在后续采购活动中需要对相关资料进行真实性核查时,供应商有责任提交相关原件,否则可能做出对其不利的认定,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 投标文件的签章
7.1 投标文件封面和内部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或CA电子公章)以及供应商代表签章(或CA电子签章)。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7.2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CA电子公章)或者供应商代表签章(或CA电子签章)。
8. 投标文件的形式
8.1 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其中备份投标文件不作为强制要求提供。
8.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8.3 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9. 投标文件的份数
9.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在线上传递交。
9.2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以介质(U盘)存储形式通过现场方式或邮寄(EMS、顺丰)方式递交采购代理代理机构。
10. 投标文件的效力
10.1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不上传或提供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10.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与备份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完全一致。如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才能启用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一旦启用,则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即为失效。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1.1 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将被政采云平台拒绝,投标响应无效。
1.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 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
2.1 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包装密封,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封皮上标注响应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注明“备份投标文件”字样。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标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备份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2.2 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同时,还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现场方式(评标地点)或邮寄(通过EMS、顺丰寄至邮寄地址)方式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做好备份投标文件的签收手续,明确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份数、提交人等信息。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采用EMS、顺丰邮寄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建议送达时间不迟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具体以采购代理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并自行承担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时间延误、密封破损等一切风险和责任。寄出前应对包装的密封情况进行拍照,寄出后将相关邮寄信息及照片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告知代理机构邮件接收人并做好邮件密封核对工作。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黎明西路温州国际贸易中心23楼2302;邮件接收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3736966357;邮箱:slzb2264045668@163.com;邮编:325000。
2.3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3.1 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3.2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3 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响应无效。
4.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4.1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如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重新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2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五、 开标和评标
1. 评标委员会
1.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1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3. 评标前准备
3.1 投标文件签收及解密: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始签收并开始解密投标文件。
3.2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3 投标文件解密结束。投标人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结束解密投标文件。
4 开标评标
4.1 资格性审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在线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要有一项审查不合格,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4.2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4.3 投标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招标文件中制订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并提交评审报告。
5. 投标文件的澄清
5.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5.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电子传输形式。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 投标价格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核查时发现投标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5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7.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或不满足主要技术参数的;
(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资信投标文件或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
8. 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8. 推荐中标候选人
8.1 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推2名中标候选人。
8.2 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技术资信分与价格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前二名的投标人推荐为该项目的第一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9. 投标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如出现有效投标人<3家时,本项目废标,并重新组织招标。
10. 评标细则详见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
11. 未尽事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
六、 授予合同
1. 成交结果公告
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后,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但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 成交通知书
2.1 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服务)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采购货物的数量和服务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和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4. 签订合同
4.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2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成交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成交供应商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
4.3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修改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成交供应商和评审小组双方签字的询标、承诺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4.4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自身原因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拒签合同的,或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按自动弃标处理。如已签合同却拒绝按合同约定履行,以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单方终止合同,并上报采购监管部门实施进一步处罚。
4.5 合同一式六份,其中采购人三份,成交供应商二份,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一份。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合同原件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5. 履约保证金
5.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交 2.5% 履约保证金(与采购人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5.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5.3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履约完毕止有效。有效期满无任何问题后,采购人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5.4 成交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或合同双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按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
6. 质疑与投诉
6.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否则将不予接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接受。
6.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3 投诉人投诉时,应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由本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投诉书应说明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人对投诉书的真实性负责,恶意投诉将承当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
7、 采购代理服务费
7.1 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零捌拾元整(¥1008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支付。
7.2 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或转账。
7.3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将上报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非诚信单位名单。
7.4 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户 名:温州市圣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201000279216174
开户行: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鞋市支行民航路分理处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采 购 单 位:
成交供应商: _
签 订 日 期:
购货单位(甲方):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供货单位(乙方):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的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在国内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合同书及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2)成交通知书
(3)承诺书(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款)
(4)投标文件
(5)采购文件
2、合同内容和条件
乙方按本合同中确定的设备名称、型号与规格、产地、数量及配套内容进行供货,乙方按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负责到货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正常使用;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操作、维护人员,质保期内负责指导设备的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甲方在乙方完成合同明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后,按合同要求付给乙方相应的设备货款。
设备购置清单:
产品名称 | 型号与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合计金额(大写): | 合计(小写) |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是指设备到达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完成验收后的价格,其中已包含设备价格、包装运杂费(含保险)、工程费、安装调试费及相关费用。(分项价格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4、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40%预付款。乙方完成全部货物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通过最终验收、资产入库并提交合同金额2.5%的质量保证金,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3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60%的货款(乙方必须开具与支付金额相等的正规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质量保证金待3年(36个月)质保期满后无质量或服务问题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5、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交货地点为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
包装运输要求
设备的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但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满足航空、铁路或公路运输以及货物装卸要求,保证使用人收到的是无任何损伤的货物。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配套产品,必须是合同规定厂家制造的、合格、全新、未曾使用的、且经过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并颁发了产品准销证的产品。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配套产品必须等同于或优于合同技术指标要求,并能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供应、检测、调试,确保产品技术指标满足使用要求。
(3)产品质量保修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 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设备免费进行质保和服务。
8、技术服务承诺
(1)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相应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保修单、安装使用及维护说明书以及运输装箱清单等。
(2)人员培训:乙方免费为甲方培训设备使用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维护、简单维修等。
(3)售后服务:质保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服务响应不得超出24小时。
9、验收方法及标准
(1)设备到货后,甲、乙双方共同开箱验收。在检查设备原产地、型号、规格、配置符合合同要求后,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甲方负责技术验收(乙方协助),验收以国内行业标准或合同文本设备供货配置清单中描述的有关技术要求为准。
(2)学院根据最终使用单位技术验收结果,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设备的最终验收。
10、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履约。合同履约责任只涉及合同甲乙双方,不考虑第三方因素。
(2)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所缴纳的合同履约、产品质量保证金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作为对甲方的赔偿:(1)合同签订后不能按合同时限要求供货或安装调试;(2)所供设备不合格、与合同不符;(3)不能按合同履约;(4)设备验收不合格。
(3)乙方对所供产品出现的问题推委、拖延,24小时未作出服务响应,应接受甲方的合理处罚。并且,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以后参加学校竞标。
(4)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设备验收以及验收前的外围配套等工作。否则,因此导致设备不能按期验收时,不能追究乙方责任;正常情况下应在设备验收合格后15天内按规定向乙方付款,最长时间不能超过30天。
11、其它事项
(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执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2)下述文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设备易损件清单及价格;
(3)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合同签订地点: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6)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
采购人:(印章) 成交供应商:(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时间: 时间:
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正式合同为准
第三部分 附件
附件一 投标函
投标函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温州市圣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编号: )的采购邀请,我方(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等三部分内容。
我方己完全明白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响应截止日起 90 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三)我方明白并承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
(四)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以及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所有与本采购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不按要求提供投标函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附件二 报价一览表
报 价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1 1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设计学院厨房设备 | 小写: | |
大写: |
注:
备注:1、投标总报价是指投标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投标人所有的货物价款,即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验收)、采购代理服务费、售后服务、材料税费、搬运费及其他费用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
2、此栏内投标报价应与附件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价相一致。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收货区/洁具间 | |||||
1 | 风幕机 | 2 | |||
2 | 灭蚊蝇灯 | 1 | |||
3 | 电子磅秤 | 2 | |||
4 | 拖把沥干池 | 1 | |||
2、主付食库 双层隔音不锈钢风机厢 1 | |||||
1 | 低搁架 | 4 | |||
2 | 四层平板架 | 4 | |||
3 | 平板车 | 2 | |||
3、冷库 | |||||
1 | 低温冷库 | 1 | |||
2 | 高温冷库 | 1 | |||